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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我们讨论的原则是:不是为了辩输赢,而是各自出示观点,互相启发,使得彼此看问题更全面。有些人讨论得“急赤白脸”,真的不值。
好,开始“掰扯”:
1 要谨慎使用“类比”:
用变色龙比喻“客观性的欺瞒”不合适。物有物的逻辑,人有人的逻辑,神有神的逻辑,我们不能痴迷逻辑。老虎打架,一只杀死另一只,勿需负“刑事责任”,人打死人就不行,神可以任凭一个人犯罪灭亡而没有任何责任,而你不能目睹自己的孩子犯罪,无所作为却躲过你的责任(罪),因为神不欠人任何东西。我们讨论的“犯罪”问题应该是从神的视点看的,不关“客观”,“主观”的事。如“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基督徒能不承认吗?无关客观”,“主观”的。如:(王下5:18)"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诗1:1)“不站罪人的道路”。乃缦的“罪”以前不是“罪”,以前站着看人打麻将的人也没“罪”,但现在你还老站着看吗?原因就在于我们是“基督徒”了,是站在神的视角认识“罪”的。
2解经确实要慎重:
如:(王上:15:5)“因为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我们能完全按照字面理解吗?大卫真的只做错过一件事吗?是,神也称赞了喇合,难道就意味着喇合“所做的”都是对的?
3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
基督徒是重生过的人,有时判断一件事真得需要绕那么多弯子,找那么多借口吗?举个例子:有几个人在荒岛上,绝了食物,为要生存下去,可能会吃人。其中有一人自愿被吃,其他人也都举手表决通过——可以吃。你看,合理又合法,可以吃了吧?但做为基督徒的我们,良心深处告诉我们——不能!
4问题症结所在:
说谎是罪,而我们在纠结“什么是说谎?”说谎就是歪曲事实。当大祭司利用律法,发誓让耶稣回答“你是神的儿子吗”,耶稣承认:“我是神的儿子”,他既尊重律法,又不歪曲事实,哪怕因此会死!而我们在此比他表现得有“智慧”,找出诸多借口。说谎就是罪,虽然神知道你会软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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