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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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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7-2-20 17:46 编辑
304615024 发表于 2017-2-20 15:27
就是当面给他讲的,他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别人。自己没有一点问题。核心同工不知道教会有多少钱,管钱的都不 ...
这个教会从开始的内部管理监督的结构体系就存在了漏洞,以至于牧师和长老在教会中有了特权。所以牧师与长老可以把责任推给別人而自已心安理得享有特权。其实他们是把责任推给了教会的管理结构体系。
教会虽然是一个属灵的团体,可是毕竟也是一个由人组成的团体。由人组成的团体若没有正确细致的建立人为的管理监督制度与体系,只有一些属灵的告诫与劝勉:"不站恶人的道路,不从恶人的计谋″肯定不行的。不可太低估人的罪性,很多人不犯罪只不过他们没有犯罪的环境的试探而己。而有效教监督管理体系则一开始就把一些完全对于教会,对于牧师,同工之间的各种人际关系的试探或者是钱财的试探的苗头给掐死在摇篮里了。
而有时候试探来临时,那些对他们个人属灵的劝勉,祷告,责备等等可能不会有在他们身上产生太大果效。
如果他们可以动用教会财产而不需记帐,并且教会的管理人员长期默认这一行为的话,只能说明在教会扩大与扩展的过程中,教会的管理监督体系的模式确沒有任何改变过,所以其他教会管理人员也默认了现有的监督体系的模式。这只是其它教会管理人的习惯守旧的心理模式在作怪,并且他们也把责任推给了牧师与长老,以为牧师与长老能对个人私人行为负责,才出现教会现在这状况。
只要教会能重新慢慢完善教会管理监督体系才能根源上解决问题,并杜绝教会的后患。
一般教会的行政管理结构我是都不懂的。给不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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