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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来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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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以撒 系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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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论神 第四章 神的创造
   

       根据圣经的启示,基督教相信宇宙及其中万物,都是由神所创造的。创造是神在永远中的一种计划的实施,随着宇宙的受造,时间与空间也开始存在。创造乃是神按着他自由的意志,运用他无比的能力而成就的。故创造并非是一件必然的工作; 也不是神本性一部分或全部的成形化。创造者和受造之物之间,始终是存着一种界限,而且有着品质上的区别。

       宇宙万物虽然都是神所创造的,而且在此以前,除了三一真神之外,并无其他一切生命或物体的存在,但是在创造的过程中,神也利用他所创造的先存物质,例如他用地上的尘土造人。

       创造是三一真神协力的工作,虽然在某种意义下,显著地被称为特别是圣父的工作(创一: 1-2; 约一: 3; 诗一○四篇)。


一、创造的过程


       创世记第一章描述天地的来历。作者用简括的字句说明,天地之间一切有形和无形的生命及物体,都是由神所创造的。但是纯正派解经者对于创造的过程及「日」字的解释,却并不一致。大体说来,有四种不同的见解。


A、六日创造论


       许多解经家认为,创世记第一章记述,神在六天之内造齐天地万物,而每一天的时间相等于二十四个小时。至少自第四日起,一昼夜应是指二十四个小时。按这种解释,再根据乌撒耳大主教所推算而定的年代表,天地万物及人类的历史,起始于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六日创造论者所依据的理由如下:

       ① 希伯来文的「日」字,通常是指一天。创世记第一章的文字是叙述文而不是诗体文,故应当以历史文字直解。

       ② 创世记第一章不但把全部创造分为六天,并且强调昼夜之分,显然是指相当于二十四小时的日子。

       ③ 神吩咐以色列人所遵守的安息日,显然是指通常所经历的一日,而创世记第一、二章又明说,神在六日内完毕创造之工,并在第七日安息了。由此推论,第一至第六日应当与第七日一般,是指每天二十四小时而论的。

       但是,六日创造论却有着许多难于解答的困难、包括科学上的证据和圣经本身的叙述。

       (一)各种科学显然已经证明,地球的年代远超过数千年的历史。无论是星象系统的研究的结果,或是地质学及生物学的研究的估计,都得到相仿的结论。而人类的历史,根据最保守的人类学家估计,至少也在一万年左右。这些科学的证明,实际上推翻了六千年宇宙历史的解释。

       (二)根据创世记第一章十四至十九节约记载,日月星辰是在第四天才被创造的,因此,至少在第一天至第三天时的日子,不可能是依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方式来解释的。既然自第一日至第七日都是以「日」来描述的,而地球在第四日起方能绕太阳系统而自转公转,「日」字显然能有别种含意。再者,创世记二: 4中的「日」字,至少是指六日之久。

       (三)若按字面直解,则似乎不可能在第六日一天之内发生如下的许多重要事情: 牲畜、昆虫、野兽的被造; 亚当的被造; 伊甸园的被造; 神和亚当的谈话; 兽类的命名; 亚当的休眠; 夏娃的被造(创一: 24; 二: 25)。

       (四)创世记二: 5中记述,草木及菜疏「还没有长起来,因为耶和华神还没有降雨在地上,也没有人耕地」,而创世记一: 9-13则记述旱他的出现和草木菜蔬的生长是发生在同一天──第三天──。刚由海洋及江河中升起的旱地应当会有足够的水分,而不应会有缺水之虞。因此,若依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方式解释神的创造,将会引起创世记前后不符的困难问题。

       (五)根据六日创造论,则第七日也应相当于二十四个小时。然而事实上,神在创造之工完毕后,永远歇了他创造天地的工作了。

       (六)创世记第一、二章显然是以「拟人论」的方式描述神的创造之工的。若要坚持「日」字必须指通常的一日,那末是否能合理地直解亚当和夏娃的受造的过程呢?(「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二: 7;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二: 22。)


B、时期创造论


       有些福音派解经家认为,创世记第一章中所记述的「日」字是代表「时期」。六天的创造工作因此是代表六个时期,而每一个时期的久长并不一定相等,代表自数千年至数十万年或甚至数百年不等。这种论说的根据如下:

       圣经中的「日」字,有时也指时期(约八: 56; 赛四十九: 8; 参林后六: 2; 彼后三: 12: 参第8节),因此,以时期来解释日子,与圣经的意思并无冲突,而且可以解决地球年代久远的困难。

       地质学清楚显明,创世记第一章所描述的各类受造之物,并不是在同一个星期中出现的。例如树木的出现,比人的存在可能要早数十万年。时期创造论可以毫无困难地接受这项结论。

       但是,时期创造论所面对的困难,并不亚于六日创造论所遭遇的。兹略举要点如下:

       (一)根据这种解释,地球的受造必须会先于日月星辰的受造三个时期,相差的年数可能在数十万年之上。而事实上则一般公认,太阳的存在应会先于地球; 至少应当会是与地球同时存在的。

       (二)每个时期若是代表数千年至数十万年,对于第三天(时期)情形的解释,就非常困难了。青草、菜蔬、果实等如何能在漫长的黑夜中生长,并继续生存呢?而且这种解释如何能与第二章第五节的说明相符合呢?

       (三)第七日安息日显然不是指一个「时期」,因为,按神创造之工的行动而言,乃是永远的,而按神对以色列民所给的安息日命令而言,则是包含二十四个小时。这两种意义,都是与时期创造论的见解相左的。

       (四)地球的自转及地球绕太阳的公转,都是无法以时期代日的原则来解释的。


C、灾祸间插论


       一部分基要派人士认为,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两次的创造。第一章第一节是论到第一次的创造; 第二节上半节则是描述在亚当之先的人类在犯罪后受到神审判之结果。而第三节乃是论到神第二次的创造,或者称为「重造」。在审判和重造之间。可能经过了几十万年。这种理论特别为时代论派的人士所接受。司可福对创世记一: 1-2作如下的注释:

       「本章中记载了神三种创造的动作(一)天与地,一节; (二)动物生命,廿一节; (三)人类生命,廿六、廿七节。第一种创造动作已经无限期的过去了,它可以包括所有的地质学的时代。」

       「地是空虚混沌。」耶利米四: 23-26; 以赛亚廿四: 1; 四十五: 18清楚的指明,地曾经过了一次剧变,这剧变乃是神刑罚的结果。地面上到处都有这次剧变的痕迹。圣经中也有不少暗示,是与以前的审判和天使的堕落有关的。参以西结廿八: 12-15; 以赛亚十四: 9-14。」

       这种理论创导者的目的,一方面是要解决地球年代之久远的困难,承认地质学发掘的结论,而另一方面则坚持「日」字是代表二十四小时的光阴。他们所持的理由描述如下:

       ① 圣经应当尽量按字面直解,故创一: 3-27的六日,应当解作为六个通常的日子。然而地质学已经证明,地球的年代或许是在数十万年之上,因此该段经文不可能是描述天地最初的受造,而是论到第二次的受造,或称重造。原来的创造,已在第一节中记载完毕。

       ②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证明罪恶的存在及审判。化石人体乃是这些亚当以前之人类的遗迹,故与亚当开始的人类无关。因此化石人体的古老年代并不推翻亚当人类只有数千年历史的见解。

       ③ 「创造」一字只有用在第一节中; 而第16,21,26节等都是用「造」字,证明不是原来的创造。

       除了时代论派的信徒外,很少其他的福音派人士持守这种解释,因其困难也是很严重。(参阅艾理斯所著「摩西五经要义」之附录。)一般的批评可归纳如下:

     (一)创世记第一、二章只有记载一次的创造。若有二次创造,则作者一定不会将第一次的创造(而且,根据灾祸间插论,这是惟一的创造,第二次的创造只是重造而已)这件重大的事情,只用一句话简单的越过的。司可福所引诱的经文,都是论到先知的预言,并且是与预言的先知同时代的事件(耶四: 23-26论到犹大; 赛廿四: 1; 结廿八论到推罗; 赛十四: 12-23论到巴比伦)。此外,全部圣经中从未提过天地曾有两次被造的事实。

     (二)灾祸间插论者必须要将第二节的「是」字解释作「成为」。然而这字的原文,在圣经中几乎都是意指「是」,而不是「成为」。按照解经原则,把一项重要的教义,建立在一个字极少次数之例外的意义上,乃是非常不可靠的。

     (三)这种论说并不能使圣经和地质学吻合。相反地,地质学的发现却是支持地球上「空虚混沌」的状态,先于秩序性状态的存在。即是说,地质学的发现乃是支持一次创造论的。

     (四)这种论说并没有解决「六日创造论」所面对的各项困难。而且,甚至以亚当为祖先之人类的历史,也已经远超过六千年的历史了。

     (五)空虚混沌与黑暗,并不一定是指罪恶的存在,或审判的迹象。这二句话很可能是描述一个尚未能为人居住的地球,即是当神还未创造动物植物等以前的大地。

       时代论派人士似乎很注意「空隙」。例如在解释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教义时──教会──他们也从但以理九: 24-27的预言中找到一个,「间插时期」。司可福声称,第廿六节上半节是论到基督的受难,及公元七十年时耶路撒冷的被毁,而廿七节则是论到基督第二次再来前的七年大灾难,因此在半节经文中,间插了整个的新约教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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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D、画景描意论


       今日基督教福音派中有些神学家赞成画景论的看法。他们同意奥古斯丁对创世记第一章解释的原则,认为犹如先知对未来之事预见的观象,创世记的作者,回顾神所创造之天地万物,所显现的一幅图画。作者好似将这幅画景,安放在一个框架中。他将神创造的工作,分成八类来描述,并用象喻性的含意,以六天的日子来表明全部创造工程的完成。工程的先后,并不一定按照作者对它描述的次序,但是也并不是毫无次序的。亚当的被造,显然是发生在神造齐其他一切事物之后(人的地位及使命,并自然科学的发现,都如此证明)。第七日的安息日,不但表明神已经完成他全部的创造,也是由此制定选民应当遵守安息日的法则,及六与一之比例的原则(出廿: 8-11)。

       这种论说承认,宇宙已经有一个很久远的历史。在创造开始的初期,在每一个时期中,各种受造之物的发展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大致上是按照(神所制定的)自然定律的; 而且根据他美好的计划,按时候创造各种类别的生物。最后,当地球适宜于人居住及生活时,神按照他自己的形像,造成亚当及他的配偶夏娃。

       画景论和时期创造论至少有两个主要的不同点: 第一,画景论的解释无需按照创世记第一章所列的次序,因此避免了与自然科学之发现相冲突「第二,画景论相信,在创造的过程中,神也利用自然定律,使受造之物,按它们的本性与自然的循环,得以发展并繁殖。


       兹将画景论的根据简列于后:


       ① 这种解释比较最满意地解决了创世记第一、二章的文字所引起的困难: 例如日月星辰与地球被造的次序; 菜蔬果实的生长; 地球在无太阳时的昼夜之分; 水族类的产生经过等等。

    ②   作者显然有意将创造分布于两个相对的三日: 第一日与第四日描写光与光体; 第二日与第五日描写天空及水与飞,鸟及水族; 第三日与第六日描写陆地及植物与动物及人。(参阅马太一章的家谱分为三个十四代。)创世记第二章也并不是按受造之物受造的先后而列述的。

       ③ 这种解释得到地质学之发现的支持。在地球的年代上,矿植物及动物等的出现上,以及各种物体的发展上都没有主要的冲突。

       ④ 画景论基本上移除了其它三种解释所引起的困难。

       然而我们应当记得,全部的创造的浩大,是远超我们所能想像的,而神往圣经中所给我们,关于创造之工的启示,却是非常简略的,因此我们不能太自信或自满地,以为某一种解释乃是绝对准确,或是认为其他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圣经的研究及对自然的观察,或许在将来可以给我们更清楚的了解。

       创世记一、二章及圣经中其他经文,对天地的来源的记载,为要使我们知道,第一: 天地并非是永远存在的,而是由惟一永远存在之神所创造的; 第二,因此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而且是应当荣耀他的; 第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而造成的,应当侍奉神,并且与他保持密切的交通; 最后,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合乎他的计划和目的的。


二、天使的受造


       新旧约圣经中都有论到灵界的生命,即天上的使者,或称天使。他们也是受造的生命,起始于神创造天地之时(创: 1; 诗一四八: 2,5; 西一: 16)。顾名思义,他们的主要工作乃是受差遣传布神的信息。由于圣经启示的对象是人,内容是论到人与神的关系,故对于天使的描述非常简略,而且往往是在记述神对人的行动时,才被提及(路一: 13,26; 创十九: 1)。


A、特征


       ① 天使是灵。天使是灵界的生命,因此是没有形体的(来一: 14)。如同其他受造之物,他们受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但由于他们是灵,似乎能在刹那间受遣,从一处到另一处。如当保罗被囚,被押送到意大利时,船遇风浪的侵袭,有主的使者来向保罗保护,全部乘客之安全(徒廿七: 23-24)。

       ② 理性的灵。天使是具有理性的生命,能理解神的旨意。在某些属灵方面的知识,天使可能较人更明显(太廿四: 36),但是另有一部真理,人的知识可能超越天使的知识(彼前一: 12)。天使对救恩的知识,尚不及使徒和信徒。

       ③ 没有娶嫁 。论到世间夫妇复活以后之关系,耶稣用天使引作例证,间接说明天使没有娶嫁婚姻关系(太廿二: 30)。至于他们是否有性别之分,则经文没有提及。

       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天使的数量是固定的,没有藉繁殖增添的可能。


B、职务


       天使的职分,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① 崇拜神。天使日夜侍立在神面前。约翰在异象中看见「千千万万」的天使,高声颂扬被杀的羔羊,耶稣基督(太十八: 10; 启五: 11-12)。以赛亚在异象中也看到天使侍立在神两旁(赛六: 2-3)。他们不住地赞美神(伯卅八: 7; 诗一○三: 20; 一九八: 2)。

       ②   传遍信息。天使常奉神的差遣,向人传递信息。有时是藉着异象异梦,如天使对先知撒迦利亚宣告,耶路撒冷圣殿必被重建,犹太人必蒙怜悯(亚一: 14,16)。又如但以理在梦中见到异象,由天使向他解明(但七章)。

       天使有时也以人的姿态显现,如神在毁灭所多玛城之前,差遣两个天使去见罗得,并催他带同家眷逃离这罪恶至极之城(创十九: 1-22)。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得到天使的指示,派人赴约帕邀请彼得来家里证道,以至信主得救(徒十: 22、48)。

       ③ 保护信徒。希伯来书的著者安慰信徒说: 「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么?」(来一: 14)。

       在历史上我们多次看到,天使如何受神差遣,到世上来保护他的子民,如天使封住狮子之口,使但以理不受伤害(但六:22);他们保护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遭灼烂(但三:19,28)。彼得被希律王囚入监牢,夜间忽有天使出现,松开他的销镣,打开狱门,放他自由(徒十二:7-11 )。

       天使的保护之职,并不限于在特殊情形之下。圣经告诉我们,神的使者随时护守我们。「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诗三十四:7),神并「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诗九一:11-12)。

       耶稣在世的一生中,圣经曾多次提到天使为他服务。天使曾对马利亚报信(路一:26-38),并向约瑟解释道成肉身的神迹(太一:18-23)。有天使向牧人报喜讯(路二:8-14)「当耶稣在传道前,受魔鬼试探时,有天使来加他的力量(路廿二:43),耶稣复活的清晨,天使前来移开墓口的大石(大廿八:1-2)。当耶稣升天之时,有两个天使在云彩中迎接他(徒一:10-11)。最后,当主在来的时候,要与众天使一同降临(太二十五:31;帖后一:7),并要差遣天使,吹号筒聚集它的众选民(太廿四:30-31)。


C、等次


       天使的数目众多(启五:11)。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面对罗马的军兵,和犹太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时,对跟随他的人说,他若愿意,就能求天父差遣十二营天使来保护他(太廿六,53)。

       圣经对天使,似乎区别等次。如旧约时代之基路伯,在亚当犯罪后被派往伊甸园的东边,护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三:24)。在耶和华的会幕圣所中,也设有基路伯在施恩宝座前(出廿五:18;参王上六:23,28)。以赛亚在异象中看到在主的宝座前,有两个撒拉弗侍立在旁(赛六:2)。

       保罗数次提到在天上「执政的」和「掌权的」(弗三:10;西一:16;二:10)。彼得也曾提起他们在天上的职位(彼前三:22)。当然,他们的职位不一定与地上之政权的职位相仿,我们无法猜测。

       圣经中曾提到过两位天使的名字,即加百列和米迦勒。加百列曾为但以理解释异象(但八: 16),并向他启示关于耶路撒冷的结局(但九: 21)。他又曾被遣,向年老的撒迦利亚显现,预先告诉他,他的妻子以利沙伯将会生一个儿子(路一: 11-19); 并告诉童贞女马利亚,至高神的儿子,将会从她而出(路一: 26-33)。

       米迦勒也在但以理书中被提及。他似乎是握有能力和权柄的天使(但十: 13,21)。他被犹大称为天使长(犹9),并领导天使和魔鬼争战(启十二: 7)。


D、魔鬼


       但其中有一部分天使却反叛神,自取败坏,成为神的仇敌(彼后二: 4; 犹6)。他们的首领被称为撒但,即敌对者。他们敌对神并他的百姓; 到处说谎(约八: 44),造谣生事(帖后二: 2),加痛苦于人(路十一: 24-26),引诱人犯罪(彼前五: 8; 约壹三: 8)。魔鬼和他的喽罗,将在末日受到审判(犹6; 启廿: 2一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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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论神 第五章 神的护理
   

绪   言


       天地万物创造完成,神就歇工安息。 但他并非就此休闲,随任世界按自然定律而生存。反之,在他创造之工完毕以后,神继续藉着他的能力,照顾并养护世界。犹太人反对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他回答他们说: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 17)。希伯来书的著者也见证说: 「神……曾藉着(圣子)创造诸世界……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 2一3)。

       神的护理遍及天地中一切事物。但在此罪恶的世界上,我们并不能始终看清神的护理。许多发生的事情会使人怀疑,神是否仍旧顾念这世界。世人面对战争及其残酷的行为,无辜之人受到家破人亡的惨景。天然的水旱灾祸,往往使千百人流离失所,忍受饥饿。再说个人的命运,许多婴孩因先天的缺陷,或受胎中药物的刺激作用,而致头脑迟钝或肢体不全。疾病或其他意外灾祸缠身。凡此种种不幸的境遇,都会引起一个问题: 神真是看顾这世界么?

       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一般,有时也遭遇到不幸。天父的慈善在那里呢?他岂掩面不顾我们么?世人会讥笑说: 「你的神在那里呢?」(诗四十二: 10)。我们如何回答他们呢?我们如何解决自己心里的怀疑呢?

       圣经指示我们,当避免用理论来寻求解答,而当用信心来接受神的护理。「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为何在我里面烦躁?应当仰望神,因我还要称赞他。他是我脸上的光荣,是我的神」(诗四十二: 11)。保罗在灵性的眼光中看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 28)。


一、护理之工的区分   


A、保养



       表面上看,一切生物的存活,是按照自然定律并内在的活力。事实上,圣经指出,他们的存活是靠托神的保养。自然现象如闪电雷霆,晴雨风雪,都是有赖神的能力(伯卅八: 25-30; 太五: 45)。他使野地长出花草,供给飞鸟走兽他们所需要的食物(伯卅八: 39-41; 太六: 26)。他的保养当然更是与人的生命有关(徒十七: 29; 诗一0四: 14)。

       但神的护理,特别是在选民身上显明。如同父母看顾自己的儿女,耶和华也照样看顾他所拣选的子民(申卅二: 10-14)。诗篇中充满关于神护守的见证。信主的人,虽存活在这多难险恶的世上,却能靠主安度无惧(诗九十一: 12)。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信主的人所遭遇的困苦疾痛,灾害逼迫,有时更甚于非信徒。我们常常看到恶人兴旺,欺瞒行骗的人得利,叫人叹息「上天无眼」。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往往因见到恶人享乐而心怀不平。

       亚萨「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终日遭灾难,每早晨受惩治。」但当亚萨进入神的圣殿,思考人的生命之真谛和恶人的结局时,他发现恶人心里惊恐,并掉在沉沦之中。亚萨同时明白,他的喜乐乃是在于与神亲近。神就是他的福分(诗七十三篇)。

       信徒的祸福安危,不能按世界的标准为衡度。因为世人认为是福,不一定真正是福; 世人认为是祸,也不一定真正是祸。祸福的标准必须从救恩和信心的角度来观察。(参罗八: 35-37)


B、治理


       神保养世界,并非只是让它继续存在,而是有他的目的,并有一套具体的方法来实现这目的。这目的就是,藉着基督的救恩,建立天国(林前十五: 24-28)。他藉着保养和治理,推进这项目的之成就。

       神治理万有。天上地下没有一事超出他治理权之外(诗四十七: 2,8-9)。神治理的方式,当然不是我们能完全洞悉的。世上所发生的曲折事情,有时会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我们有时会想,假使我是神,我一定会如此这般而行,完全忘却了神智慧的高深。

       约瑟被哥哥出卖,被主人妻子诬告坐牢,被同伴遗忘,但他却能在这一切苦难中,看出神的护理(创四十五: 5,7-8)。神甚至能藉着人的恶意,达到他拯救的目的。

       基督在世受难,在人看来,似乎表明他使命之失败,连他亲近的门徒,也各自躲藏起来,甚至否认他为友(太廿六: 56-70)。但事实上却成就神救人的旨意(徒二: 23-24,30-36)。犹太人弃绝耶稣,不认他为弥赛亚。但他们的弃绝,反倒使外邦人得到拯救(罗十一: 11)。

       世上的君王,或有否认神的统治,甚至敌对他,但他们至终将必失败。主「必用铁杖打破他们,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二: 9)。

       神的治理使信靠他的人,得以安定。他们知道,一切的遭遇都是在神治理之下发生的。大卫作证说,他终身之事都在神手中(诗卅一: 15; 一三九: 16)。保罗也作见证说,他无论处在何种环境中,都能知足喜乐,因为他万事信托神(腓四: 11,6-7)。


C、协合


       世上发生的一切事故,往往能推究到起因,或一连串的因素。协合是论到人在神护理之工内所担任的角色。人非棋盘上之兵卒,无声无息地随奕棋者的挪移。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意志、有思想的活人。在神实行他的计划之过程中,包括人的行动和态度。

       但协合并非是指某事的成就是由于神与人各尽一半力量之结果,而是说,人的行动虽是实在的行动,不是出于勉强,但其推动力乃是神。最熟悉而明显的一段经文,就是腓立比书二: 12-13。保罗劝勉信徒「当恐惧战兢」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但立刻解释说,因为他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运行」之故。

       甚至恶人的邪行,也没有越出神护理范围之外,并且结果仍是成全神的旨意(创四十五: 7-8; 太廿七: 3-5; 罗一: 24-28)。但他们仍应对他们的恶行为负责(太廿六: 24; 结卅三: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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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神迹


     ①神迹与自然定律。我们根据日常生活的经验,并依据科学家研究和实验的结果,发现在宇宙中有着某些「自然定律」。由于这些情况重复发生,我们就认为这些是理所当然的现象。

       但圣经告诉我们,这些自然定律乃是神在创造天地时制定的(诗七十四: l6-17; 一O四 : 9,19等)。不但如此,这些自然定律之继续运行,也是无时无刻不依靠造物主宰的能力(诗一O四: 7-10,14,28,32; 廿九: 3)。洪水之后,神允许挪亚说: 「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创八: 22)。

       自然现象并不是固封不变的。举例而言,近代的气象学能预测隔天或一星期中的气候,但气象预告却常常与实在的气候不符。因为,气象学虽是根据自然定律预测气候,但掌握气候的乃是神。「他一吩咐,狂风就起来,海中的波浪也扬起……他使江河变为旷野,叫水泉变为乾渴之地」(诗一0七: 25,33)。

       所以在讨论神迹之前,先要认清,自然定律乃是神所制定的,自然现象也是依照他的能力和旨意而推动的。如此,我们就能看出,神迹只是神护理之工的一部分,与自然现象一般,都在他治理之下。神迹之被称为神迹,乃是因为那是罕见的现象,与平常的经验不同,而且无法用科学或经验解明。

       ②神迹的现象。神迹是神护理之工中的一种特殊表现。他有时不用自然定律或因果常理,成就某项事工; 但有时他也利用自然现象,奇妙地作成某事。耶和华利用自然界的巨风,分开红海之海水,使之成为旱地,让以色列民逃避迫兵。然而海水的分开乃是摩西受神之嘱用杖伸到海边后的直接结果。海水复原的原因,也是如此(出十四: 16,21-22,26~27)。又如大鱼吞下约拿之事。大鱼虽是自然界的一种生命,能吞食巨大的物体,但约拿的被吞乃是由于神奇妙的「安排」(拿一: 17; 二: 10)。

       耶稣时常施行神迹,其中也有利用自然现象的,如吩咐彼得去海边钓鱼,从鱼口中取得纳税金(太十七: 27)。另有些神迹,虽也利用普通的事物,但却是常理所不能解释的。例如耶稣第一次神迹,用水变酒(约二: 7-9)。又如他用唾沫混于泥士,抹在瞎子眼睛上,又吩咐他去西罗亚池 洗眼,眼就明亮了(约九: 6一7)。另有一些神迹是完全不按自然定律和常理而成的。如在旷野中从天降下吗哪,喂养以色列民(出十六: 14-35); 或如耶稣仅用口吩咐残废者伸直他的手,手就复原了(可三: 1-5)。

       神在施行神迹时,往往利用他的圣仆,如摩西(出七一十四章); 以利亚(王上十八: 20、39); 彼得(徒三: 1-8); 保罗和巴拿巴(徒十四: 3; 廿八: 8)及其他使徒们(徒二: 43)。神看重他们,藉着他们施行神迹,以他们为发扬他的慈爱和怜悯之器皿,同时藉此晓谕一切看见神迹的人,这些先知和使徒们,乃是奉神差遣的仆人,带着神权能之印证(出四: 1-9)。

       ③神迹的主要目的。神施行神迹,有一个双重的目的,其一是要显明他的救恩,其二是要证明神权超越魔权。以色列民玻拯救出离埃及,是要实现他对亚伯拉罕所给的应许(创十七: 7一8; 出三: 6,12-16)。先知以利亚与巴力的假先知对峙,是要拯救以色列人免入邪道,叫他们专心事奉真神(王上十八: 37-39)。

       耶稣在使一个瘫子痊愈时,对他说: 「你的罪赦了」(可二: 5,9-12)。他因赶鬼而被人指为属于鬼王一门,但那稣对他们解释,他是「靠着神的能力赶鬼」,由此证明「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十一: 20)。

       ④神迹与信心。 神迹与信心是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圣经中记载着两句平行的应许,即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 26),及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太十七: 20)。在耶稣所行许多医病的神迹上,圣经提到被治者的信心。 如那个患血漏症的女人,耶稣对她说: 「你的信救了你……你的灾病痊愈了」(可五: 34)。后来因一个百夫长的信心,耶稣治愈他仆人的病,对他说: 「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八: 10,13)。

       另一方面,耶稣在拿撒勒传道时,因当地人的不信,就不多行神迹(太十三: 58)。他也拒绝法利赛人的要求,不愿对他们显神迹,因为他们的要求不是出于信心,而是为要试探耶稣(太十六: 1~4)。

       ⑤神迹在今日。神是否在今日仍旧施行神迹奇事呢?神迹是否在使徒们离世后完全停止了呢?许多保守派的神学家否认神在今日继续施行神迹。他们认为神迹与使徒时代同时消逝。这种见解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他们声称,神迹与救恩有着直接的关系,故此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期,神迹才发生,如当神拯救以色列民脱离埃及之时; 当巴力的敬拜掺杂在敬拜耶和华之时; 当基督在世引进新约之时,及当使徒们开始传扬福音之时。一部分人认为,当耶稣再来之时,又会有神迹出现。

     (二)他们强调,神迹的目的是要证实真道。如耶和华向摩西在荆棘的火焰中显现,是要证明他是以色列的神(出三: 6)。神赐摩西施行神迹之能力,是要向以色列人并埃及人证明,他受到神的差遣(出四: 1-9; 七至十二章)。先知以利亚所行的神迹,是要叫以色列民分清耶和华真神和巴力伪神,并证明他真是代表神说话(王上十八: 16-40; 注意36节)。耶稣基督的神迹,是要向犹太人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约十: 37-38)。约翰在福音书结束时也说,耶稣行了许多神迹,为要叫他们相信,他是神的儿子(约廿: 30-31)。使徒们如保罗,靠着主的能力,「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恩道」(徒十四: 3; 参来二: 3一4)。

       根据这种观点,神对人的启示,现在既已写录在圣经中; 基督的教会已经建立,因此不再需要用神迹来证明教会所传的真道了。他们声称,今日某些人士所宣传为神迹之事迹,往往没有事实的证明,不可取信; 有时更是一种撞骗手段,欺玩愚蒙以营利。

       无可否认的,上述两种理由是有其圣经之依据。而且今日确有一些所谓布道家,靠着「行神迹」扬名图利。但圣经从未说过,神迹与使徒时代同时止息。圣经的记载是到使徒时代为止,所记载的神迹当然是关于使徒时代所发生的神迹。

       但耶稣基督在「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 8)。他若能在过去的时期藉着使徒施行神迹,他也必然能在今日藉着教会施行奇事。今日神迹的鲜少,与其说是今日教会的需要与使徒时期教会的需要不同,不如说是今日教会的信心不如使徒时期教会的信心。或许是今日的教会和基督徒过分笃信科学的理论,怀疑神迹的可能,以至像拿撒勒人一般,缺乏信心。

       试举治病为例。今日仍能看到一些病人,在医药无法治疗,挽回病情的情况下,藉祷告而奇妙地,恢复健康。雅各对教会所作的嘱咐,并无时间性的限制「他说: 「你们中间若有人生病,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雅五: 14-15)。雅各并用先知以利亚求雨的祷告,作为榜样(17-18节)。后者显然是一项神迹。

       我们认为,神确然在某些特殊的时期中,用神迹特别显明他的能力和救恩。但我们不应限制神的主权和自由,否定今日神迹的可能,反倒应扪心自问,今日的教会和个别信徒,是否有接受神迹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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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论神 第五章 神的护理
   

绪   言



       天地万物创造完成,神就歇工安息。 但他并非就此休闲,随任世界按自然定律而生存。反之,在他创造之工完毕以后,神继续藉着他的能力,照顾并养护世界。犹太人反对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他回答他们说: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 17)。希伯来书的著者也见证说: 「神……曾藉着(圣子)创造诸世界……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 2一3)。

       神的护理遍及天地中一切事物。但在此罪恶的世界上,我们并不能始终看清神的护理。许多发生的事情会使人怀疑,神是否仍旧顾念这世界。世人面对战争及其残酷的行为,无辜之人受到家破人亡的惨景。天然的水旱灾祸,往往使千百人流离失所,忍受饥饿。再说个人的命运,许多婴孩因先天的缺陷,或受胎中药物的刺激作用,而致头脑迟钝或肢体不全。疾病或其他意外灾祸缠身。凡此种种不幸的境遇,都会引起一个问题: 神真是看顾这世界么?

       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一般,有时也遭遇到不幸。天父的慈善在那里呢?他岂掩面不顾我们么?世人会讥笑说: 「你的神在那里呢?」(诗四十二: 10)。我们如何回答他们呢?我们如何解决自己心里的怀疑呢?

       圣经指示我们,当避免用理论来寻求解答,而当用信心来接受神的护理。「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为何在我里面烦躁?应当仰望神,因我还要称赞他。他是我脸上的光荣,是我的神」(诗四十二: 11)。保罗在灵性的眼光中看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 28)。


一、护理之工的区分   


A、保养


       表面上看,一切生物的存活,是按照自然定律并内在的活力。事实上,圣经指出,他们的存活是靠托神的保养。自然现象如闪电雷霆,晴雨风雪,都是有赖神的能力(伯卅八: 25-30; 太五: 45)。他使野地长出花草,供给飞鸟走兽他们所需要的食物(伯卅八: 39-41; 太六: 26)。他的保养当然更是与人的生命有关(徒十七: 29; 诗一0四: 14)。

       但神的护理,特别是在选民身上显明。如同父母看顾自己的儿女,耶和华也照样看顾他所拣选的子民(申卅二: 10-14)。诗篇中充满关于神护守的见证。信主的人,虽存活在这多难险恶的世上,却能靠主安度无惧(诗九十一: 12)。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信主的人所遭遇的困苦疾痛,灾害逼迫,有时更甚于非信徒。我们常常看到恶人兴旺,欺瞒行骗的人得利,叫人叹息「上天无眼」。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往往因见到恶人享乐而心怀不平。

       亚萨「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终日遭灾难,每早晨受惩治。」但当亚萨进入神的圣殿,思考人的生命之真谛和恶人的结局时,他发现恶人心里惊恐,并掉在沉沦之中。亚萨同时明白,他的喜乐乃是在于与神亲近。神就是他的福分(诗七十三篇)。

       信徒的祸福安危,不能按世界的标准为衡度。因为世人认为是福,不一定真正是福; 世人认为是祸,也不一定真正是祸。祸福的标准必须从救恩和信心的角度来观察。(参罗八: 35-37)


B、治理


       神保养世界,并非只是让它继续存在,而是有他的目的,并有一套具体的方法来实现这目的。这目的就是,藉着基督的救恩,建立天国(林前十五: 24-28)。他藉着保养和治理,推进这项目的之成就。

       神治理万有。天上地下没有一事超出他治理权之外(诗四十七: 2,8-9)。神治理的方式,当然不是我们能完全洞悉的。世上所发生的曲折事情,有时会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我们有时会想,假使我是神,我一定会如此这般而行,完全忘却了神智慧的高深。

       约瑟被哥哥出卖,被主人妻子诬告坐牢,被同伴遗忘,但他却能在这一切苦难中,看出神的护理(创四十五: 5,7-8)。神甚至能藉着人的恶意,达到他拯救的目的。

       基督在世受难,在人看来,似乎表明他使命之失败,连他亲近的门徒,也各自躲藏起来,甚至否认他为友(太廿六: 56-70)。但事实上却成就神救人的旨意(徒二: 23-24,30-36)。犹太人弃绝耶稣,不认他为弥赛亚。但他们的弃绝,反倒使外邦人得到拯救(罗十一: 11)。

       世上的君王,或有否认神的统治,甚至敌对他,但他们至终将必失败。主「必用铁杖打破他们,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二: 9)。

       神的治理使信靠他的人,得以安定。他们知道,一切的遭遇都是在神治理之下发生的。大卫作证说,他终身之事都在神手中(诗卅一: 15; 一三九: 16)。保罗也作见证说,他无论处在何种环境中,都能知足喜乐,因为他万事信托神(腓四: 11,6-7)。


C、协合


       世上发生的一切事故,往往能推究到起因,或一连串的因素。协合是论到人在神护理之工内所担任的角色。人非棋盘上之兵卒,无声无息地随奕棋者的挪移。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意志、有思想的活人。在神实行他的计划之过程中,包括人的行动和态度。

       但协合并非是指某事的成就是由于神与人各尽一半力量之结果,而是说,人的行动虽是实在的行动,不是出于勉强,但其推动力乃是神。最熟悉而明显的一段经文,就是腓立比书二: 12-13。保罗劝勉信徒「当恐惧战兢」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但立刻解释说,因为他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运行」之故。

       甚至恶人的邪行,也没有越出神护理范围之外,并且结果仍是成全神的旨意(创四十五: 7-8; 太廿七: 3-5; 罗一: 24-28)。但他们仍应对他们的恶行为负责(太廿六: 24; 结卅三: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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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神迹


     ①神迹与自然定律。我们根据日常生活的经验,并依据科学家研究和实验的结果,发现在宇宙中有着某些「自然定律」。由于这些情况重复发生,我们就认为这些是理所当然的现象。

       但圣经告诉我们,这些自然定律乃是神在创造天地时制定的(诗七十四: l6-17; 一O四 : 9,19等)。不但如此,这些自然定律之继续运行,也是无时无刻不依靠造物主宰的能力(诗一O四: 7-10,14,28,32; 廿九: 3)。洪水之后,神允许挪亚说: 「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创八: 22)。

       自然现象并不是固封不变的。举例而言,近代的气象学能预测隔天或一星期中的气候,但气象预告却常常与实在的气候不符。因为,气象学虽是根据自然定律预测气候,但掌握气候的乃是神。「他一吩咐,狂风就起来,海中的波浪也扬起……他使江河变为旷野,叫水泉变为乾渴之地」(诗一0七: 25,33)。

       所以在讨论神迹之前,先要认清,自然定律乃是神所制定的,自然现象也是依照他的能力和旨意而推动的。如此,我们就能看出,神迹只是神护理之工的一部分,与自然现象一般,都在他治理之下。神迹之被称为神迹,乃是因为那是罕见的现象,与平常的经验不同,而且无法用科学或经验解明。

       ②神迹的现象。神迹是神护理之工中的一种特殊表现。他有时不用自然定律或因果常理,成就某项事工; 但有时他也利用自然现象,奇妙地作成某事。耶和华利用自然界的巨风,分开红海之海水,使之成为旱地,让以色列民逃避迫兵。然而海水的分开乃是摩西受神之嘱用杖伸到海边后的直接结果。海水复原的原因,也是如此(出十四: 16,21-22,26~27)。又如大鱼吞下约拿之事。大鱼虽是自然界的一种生命,能吞食巨大的物体,但约拿的被吞乃是由于神奇妙的「安排」(拿一: 17; 二: 10)。

       耶稣时常施行神迹,其中也有利用自然现象的,如吩咐彼得去海边钓鱼,从鱼口中取得纳税金(太十七: 27)。另有些神迹,虽也利用普通的事物,但却是常理所不能解释的。例如耶稣第一次神迹,用水变酒(约二: 7-9)。又如他用唾沫混于泥士,抹在瞎子眼睛上,又吩咐他去西罗亚池 洗眼,眼就明亮了(约九: 6一7)。另有一些神迹是完全不按自然定律和常理而成的。如在旷野中从天降下吗哪,喂养以色列民(出十六: 14-35); 或如耶稣仅用口吩咐残废者伸直他的手,手就复原了(可三: 1-5)。

       神在施行神迹时,往往利用他的圣仆,如摩西(出七一十四章); 以利亚(王上十八: 20、39); 彼得(徒三: 1-8); 保罗和巴拿巴(徒十四: 3; 廿八: 8)及其他使徒们(徒二: 43)。神看重他们,藉着他们施行神迹,以他们为发扬他的慈爱和怜悯之器皿,同时藉此晓谕一切看见神迹的人,这些先知和使徒们,乃是奉神差遣的仆人,带着神权能之印证(出四: 1-9)。

       ③神迹的主要目的。神施行神迹,有一个双重的目的,其一是要显明他的救恩,其二是要证明神权超越魔权。以色列民玻拯救出离埃及,是要实现他对亚伯拉罕所给的应许(创十七: 7一8; 出三: 6,12-16)。先知以利亚与巴力的假先知对峙,是要拯救以色列人免入邪道,叫他们专心事奉真神(王上十八: 37-39)。

       耶稣在使一个瘫子痊愈时,对他说: 「你的罪赦了」(可二: 5,9-12)。他因赶鬼而被人指为属于鬼王一门,但那稣对他们解释,他是「靠着神的能力赶鬼」,由此证明「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十一: 20)。

       ④神迹与信心。 神迹与信心是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圣经中记载着两句平行的应许,即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 26),及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太十七: 20)。在耶稣所行许多医病的神迹上,圣经提到被治者的信心。 如那个患血漏症的女人,耶稣对她说: 「你的信救了你……你的灾病痊愈了」(可五: 34)。后来因一个百夫长的信心,耶稣治愈他仆人的病,对他说: 「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八: 10,13)。

       另一方面,耶稣在拿撒勒传道时,因当地人的不信,就不多行神迹(太十三: 58)。他也拒绝法利赛人的要求,不愿对他们显神迹,因为他们的要求不是出于信心,而是为要试探耶稣(太十六: 1~4)。

       ⑤神迹在今日。神是否在今日仍旧施行神迹奇事呢?神迹是否在使徒们离世后完全停止了呢?许多保守派的神学家否认神在今日继续施行神迹。他们认为神迹与使徒时代同时消逝。这种见解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他们声称,神迹与救恩有着直接的关系,故此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期,神迹才发生,如当神拯救以色列民脱离埃及之时; 当巴力的敬拜掺杂在敬拜耶和华之时; 当基督在世引进新约之时,及当使徒们开始传扬福音之时。一部分人认为,当耶稣再来之时,又会有神迹出现。

     (二)他们强调,神迹的目的是要证实真道。如耶和华向摩西在荆棘的火焰中显现,是要证明他是以色列的神(出三: 6)。神赐摩西施行神迹之能力,是要向以色列人并埃及人证明,他受到神的差遣(出四: 1-9; 七至十二章)。先知以利亚所行的神迹,是要叫以色列民分清耶和华真神和巴力伪神,并证明他真是代表神说话(王上十八: 16-40; 注意36节)。耶稣基督的神迹,是要向犹太人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约十: 37-38)。约翰在福音书结束时也说,耶稣行了许多神迹,为要叫他们相信,他是神的儿子(约廿: 30-31)。使徒们如保罗,靠着主的能力,「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恩道」(徒十四: 3; 参来二: 3一4)。

       根据这种观点,神对人的启示,现在既已写录在圣经中; 基督的教会已经建立,因此不再需要用神迹来证明教会所传的真道了。他们声称,今日某些人士所宣传为神迹之事迹,往往没有事实的证明,不可取信; 有时更是一种撞骗手段,欺玩愚蒙以营利。

       无可否认的,上述两种理由是有其圣经之依据。而且今日确有一些所谓布道家,靠着「行神迹」扬名图利。但圣经从未说过,神迹与使徒时代同时止息。圣经的记载是到使徒时代为止,所记载的神迹当然是关于使徒时代所发生的神迹。

       但耶稣基督在「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 8)。他若能在过去的时期藉着使徒施行神迹,他也必然能在今日藉着教会施行奇事。今日神迹的鲜少,与其说是今日教会的需要与使徒时期教会的需要不同,不如说是今日教会的信心不如使徒时期教会的信心。或许是今日的教会和基督徒过分笃信科学的理论,怀疑神迹的可能,以至像拿撒勒人一般,缺乏信心。

       试举治病为例。今日仍能看到一些病人,在医药无法治疗,挽回病情的情况下,藉祷告而奇妙地,恢复健康。雅各对教会所作的嘱咐,并无时间性的限制「他说: 「你们中间若有人生病,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雅五: 14-15)。雅各并用先知以利亚求雨的祷告,作为榜样(17-18节)。后者显然是一项神迹。

       我们认为,神确然在某些特殊的时期中,用神迹特别显明他的能力和救恩。但我们不应限制神的主权和自由,否定今日神迹的可能,反倒应扪心自问,今日的教会和个别信徒,是否有接受神迹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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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 论人 第一章 人的本源


原始的人(第一章~第四章)


       创世记第一章简单地记述神创造宇宙的纪事,包括人的被造。但是对于造人的过程,记录却比较详细。一方面是因为圣经的对象是人,与人有切肤的关系。另一方面暗示,人的地位在神的眼光和计划中,要比其他受造之物更为重要。无怪大卫作诗惊叹说: 「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甚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原文: 「神」)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诗八: 5)。


一、圣经的记载


A、神的商讨



       根据创世记第一章的记载,神用吩咐的方式,创造宇宙及其中万物。「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 3; 参11,14,20,24节等)。但是当神造人的时候,他采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 三位一体之神彼此商讨,如何造人。这当然并非因为人的结构比其它万物更为精细复杂,需要详细的考虑和研究,而是由于人在一切受造之物,占有一种独特的地位。这地位不是由于人本身有何奇特之处,而是因为他与神之间将有独特的关系。他将具有神的形像,作为神的儿女,成为在世上惟一能与神有交通的生命。所以当其他万物创造齐全后,神说: 「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


B、受造的过程


       「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 7)。

       ① 体质。当神创造其他动物时,口出命令,事即成就。然而在造人的时候,神利用已经存在的尘土,来构造人的身体部分,并用他口中的生气,灌输于人。人的身体体质,与其他动物身体的体质,显然是同属一类的。传道书称说: 人与兽类「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士」(传三: 20)。其不同之处不是在于品质,而是在于这句话的含意。

       我们认为,第一,这句话表明神对人的重视。他虽可口出命令,创造人体,却决定郑重其事的,亲自从地上采取尘士,制造人体。第二,这句话表明,人的地位和责任是在地上(不似天使之地位和责任是在天上),参创一: 28; 二: 15。第三,这可能是一句伏笔。当人因背叛神而被定罪时,他们在死后将归回尘土,因为他们「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 19)。

       ② 气息。人的身体虽是出于尘土,与地有直接的连系,但是他生命的重点乃是在于带着神的气息。神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有灵的活人。这生气不但赋与人生命和活力,也包括人所具有的特性,如智慧,理性,德性和灵性。藉着生气的灌输,创造者和受造者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密切关系,超越其他受造之物所获的生气。诗篇卅三: 6所说,「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是指神的能力,而神对人的「吹气」却似建起一座桥梁,使人的心灵能和神的心灵相通,人的性情带着神的性情,人成为神的儿子(路三: 38)。

       因此,论到得救的人,彼得说: 「神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 4; 参约廿: 22)。

       神的吹气,否定了一切进化论的见解。无论是无神论的进化论,或是所谓有神论的进化论,都与圣经的启示相左。创世记清楚记载,神起初只有创造一男一女。因此人类是由同一对世祖承袭而来的(创一: 26-28; 二: 7-8,15,18-23; 三: 20; 参徒十七: 26)。论到罪恶和救恩之对照时,保罗的论点,也是建立在世人一脉相承的原则上(罗五: ,12-19; 林前十五: 21-22,45)。


C、人的地位


       神创造天地齐全,使地球适宜于作为人的居所,把人安放在环境优美的伊甸园,命他修理管守,并治理大地(创二: 9,15; 一: 26-28; 诗八: 6-8),成为全地的主宰,神之下,万物之上。天使虽在某些方面强于人,但终是「服役之灵」,为人效力(来一: 14)。即是说,天使是为人而造的,人不是为天使而造的(参创十九: 1-22; 廿八: 12; 卅二: 1一2; 但三: 28; 六: 22; 太四: ll; 徒十二: 7-11)。在神一切受造之物中,惟有人是按照他的形像所造的,反映神的性格,贵为神的儿子,耶稣的兄弟(来二: 11),产业的继承人(罗八: 16一17)。当人犯罪后,基督亲自取了人的形像,来到世上,以实现救恩的计划(腓二: 7; 加四: 4-5)。


二、人类的古远


       在研究人类历史的久远以前,应当先要注意几件事:

       A、过去教会中多有采用乌撒耳(Ussher,主后一六五○年)大主动所编的年谱表,认为人类起始于主前四千零四年,即人类到目前为止只有六千年的历史。乌撒耳的年谱表是根据旧约人名年代之积算而得的。但是近代许多解经家已经根据圣经本身的记录,证实乌撒耳的推算法是不正确的。

       B、古人往往用混纺的数字记载人事的年表。今人在研究这些年表时应当用古人当时对于年表记载的方法,而不能使用今日精细的科学计算方法来椎算古时的年代表。

       C、人类有多久的历史,对神学本身而言,并无多大的重要性。然而因为近代的科学家往往以天文数字来代表人类历史的久长,与圣经所记载的历史年代,似乎大有出入,致使神学界对于这门学术发生兴趣。

       D、我们必须记得,人在世上的出现,与世界本身的出现并非是同时的,两者之间的年代可能有极大的差别。是故地球的年代,甚至其它动物出现之年代,并不能作为估计人类开始之准绳。


       圣经记载的人事年代表:



       圣经著者是否有意记下一些完整无缺的年代表呢?如果他们确有这种意思,那未根据乌撒耳大主教的计算,人类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短短六千年的历史。然而,现在许多福音派的神学家,都怀疑那是一个准确的数字。怀疑的起因虽或是由于考古学及地质学等之发现,使他们相信,人类绝对不至于只有六千年的历史。但是他们对乌撒耳年代积算法的否定,却并不是企图放弃圣经的教训,去适应科学家的结论。我们或能说,近代考古学及地质学之发现,促使神学界对于旧约圣经中所记载的年表的主要目的,作一个重新的估计,并且激励他们更详细地研究这些年表。


       下列数点明显地否定了乌撒耳年谱表积算的结论:


       ①根据相同之年谱表的对照,证明圣经著者似乎无意要将全部的年代,完整无缺地记录不误。例如.马太一章的年代表,在第八节中遗漏了三个人名,即亚哈谢,约阿施,及亚玛谢(参王下八: 25-26; 十二: 1; 十四: 1-2,2l)。又如历代志上六章三至十四节中载列廿三代的人名,而同一个年表在以斯拉记七章一至五节中,则只有记录十七代的人名。即是说,以斯拉删略了四分之一的人名年代。以此类推,创世记第五章与第十一章很可能也没有给我们两个完整无缺的年代表。何况创世记头几章的记载,显然是非常简略的,其目的是要说明天地的来源,以及建立超民与先祖的属系,而并非是要记载人类全部的上古史。

       ②某些年代表本身的积算,证明它们不是完整的年代表。例如根据出埃及记六章十六至廿六节的记载,自利未到摩西只有四代的间隔,而根据同书十二章四十节的记载,则以色列民在埃及总共居住了四百三十年。我们知道当雅各全家迁至埃及时,哥辖已经出生(创四十六: 11)。假设当雅各全家进入埃及时,哥辖只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孩,并且在他离世的那年刚生暗兰。再假设暗兰在离世那年刚生摩西。摩西在八十岁那年带领以色列民离开埃及,那末总积的年数也只是(133+137+80=)三百五十年。何况上述的每一代人很可能在中年的时候,已经生了他的后嗣呢?是故出埃及记六章十六至廿六节的年代表,显然不是完整的。

       ③创世记第五章与第十一章的年代表,都载列十个年代的人物,很可能这是由于著者希望放入两个数目均等的年代表(参太一:17 )。

       华费尔认为,创世记五章与十一章的年代表之目的,是要载列世系,而不是要载列该世系中的每一代人名。马太第一章的目的,由此也能一目了然,即是要说明耶稣是大卫的后裔,大卫是亚伯拉罕的后嗣,亚伯拉罕是神恩典之约的对象。年代表的另外一个目的,可能是要指出,古人寿命的久长,及凡人必死的道理。

       结论: 第一,从圣经中的年代表看来,著者并无意思要列记全部人类每一代的代表人名。第二,人类历史的久长,除参考圣经的年谱表外,可以从考古学研究所得的结果上去从旁寻求。但是我们必须要小心,有许多考古学家是以进化论为出发点的,这不但是与圣经所找的创造论完全冲突,同时与其他考古学家的结论也颇有出入; 并且他们的推算往往是和历史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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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 论人 第二章 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包括一个有形的身体,和一个无形的灵魂。身体来自尘土,灵魂出自神之气。身体和灵魂,组成一个完全的人。单是身体,不能代表人; 而是当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之后,他才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创二: 7)。后来,人因罪而受咒诅,一个死亡的人,他的身体也不再能代表人,因为身体必将朽坏,意识也必将消灭(诗五: 17; 传九: 5)。

       另一方面,人的灵魂虽然具有意识,不如死后的身体没有知觉,但灵魂若与身体拆散,也不完全,不能代表人。因此,耶稣基督降世,不单是救人的灵魂,而是救整个的人。保罗并不以灵魂得救为满足,却说: 「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 23)。

       无论已过世的信徒,或是尚存留在世上的信徒,当基督再来之时,都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林前十五: 53)。

       圣经有时用「死人」的字样,但这不过是一种通常的用辞,而上下文清楚表明,死人不是完全的人,不是整个的人。同样,圣经中有时用「灵魂」来指「人」,但上下文也清楚表明,那是形容有生命和生气的活人。(中文圣经译本普通用意释,如创二: 7; 四十六: 26,原文作「魂」,中文圣经译作「人」)。这种实例多不胜数。

       有时「灵魂」是代表人离世后的自我意识,在救恩尚未完成前暂时作为人的存在的代名词,但这些灵魂并不真能代表整个的人(腓一: 23; 启六: 9; 廿: 4)。

       神当初所造的人,包括灵魂和身体,因此「人」的定义必定包括这两方面的品质。人因罪而致身体与灵魂分离,但这不是一种自然的现象,而是一种反自然的现象。这种反自然现象,将在救恩完成时消除,身体和灵魂重新结合,恢复当初神造人时之原来品质。


一、属体部分


       身体是人的外形部分,是人灵魂的居所,也是发挥人的意志之器皿。人的意志,藉着身体的行动,得以表露(罗六: 12-13; 十二: 1)。身体虽受灵魂的指挥行事,却并不因此低于灵魂。身体和灵魂之间的微妙关系,不是我们能忖度的。

       身体本身并非罪恶,也不是罪的源头,或带着罪的倾向。希腊哲学家将身体当作幽禁灵魂之监牢; 他们认为,灵魂必须脱离身体的束缚,才能得到自由。东方的宗教,往往也有类似的看法,以为苦待肉身乃是达到纯净自由之途径。

       圣经的启示,观点不同。神所造的一切事物和生命,都是合宜美好的,包括肉体在内。神对亚当夏娃之惩罚,并非是因他们吃食禁果的行动之故,而是因他们对此行动所作之决定。因此对罪的惩罚,也是针对整个的人而定。

       论到罪恶的问题时,圣经从不把身体和灵魂作对照,将罪诿诸身体的行动。圣经中所提的属体和属灵的对照,是指属世和属神的对照(罗七: 5-6; 八: 4-9)。身体不过是人心表现的工具,不是独立的单位。对于人的属体部分之了解,至少与其它五个主要的教义有关:


A、道成肉身


       基督降世,是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成为罪身的形状(罗八: 3)。在当时教会中有一部分人士,由于受到异教哲学的影响,而轻视一切属体之物质,因此直接或间接地否认基督道成肉身的道理。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非常肯定地指责这种异端。他说: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壹四: 2-3上)。因为,基督若没有真正取了人的身体,他就没有真正为我们的罪而受死。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必定是一个具有血肉之体的基督(腓二: 7-8; 提前三: 16)。


B、复活


       基督的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 20),并且带给我们复活的盼望(十五: 12-19,50-53)。信主的人,不但灵魂得救,身体也必得赎(罗八: 23)。这证明身体的重要,它是完整的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保罗认为,基督若没有复活,就失去了信徒复活的保障,也失去了福音的内容。所谓灵魂的复活,或精神不死的空洞口号,乃是与圣经的见证相抵触的。耶稣在复活后亲自向门徒显现,并且对多马说: 「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约廿: 27)。


C、信徒成圣


       重生乃是指人整个的重生。虽然信徒在世界上仍旧带着败坏的身体,但是一个得救的人,他的身体已经成为圣灵居住的殿(林前六: 19),而且作为服侍神的器具(罗六: 13,19下,22)。因此信徒追求成圣,绝不是藉着苦待肉体,将之视作犯罪的根源,反而应当利用身体,达到成圣的目的(罗十二: 1一2)。


D、完全成圣



       另一方面,身体虽然不是使人堕落的原因,也不是罪恶的根源,但是却因人的犯罪而败坏了。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在原则上被神称为是义人,但在实际生活上还是常常犯罪,原因之一是由于这败坏的身体尚未得赎(罗七: 24-25; 八: 23)。因此我们必须要避免另一种谬论,认为信徒能在今世达到完全成圣的地步。这种错谬的见解,往往引致自满自傲的罪,并且没有认清罪的严重性(约壹一: 8-10)。


E、最后审判


       最后的审判,乃是根据人在世上之时所行的事,而不是根据人在身体之外所作的。人的命运,是决定于他在世上的生活,并且罪人也将要复活而受审(林后五: 10; 来九: 27; 启廿: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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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属灵部分


       人除了身体之外,尚有属灵的部分,称为灵魂。有些解经家认为,灵和魂为两种不同的素质,而另些神学家则相信,灵和魂是两个不同的名辞,但是指同一种素质。前者的见解称为三元论,而后者的观念则是二元论。

       在研究本题之前,应当注意一件事,即中文国语圣经译本对心理上名辞之翻译,非但毫不一致,而且极其紊乱,不能作为论证的依据。一个较妥当的办法是参考英文圣经译本,查看各段经文的原文用词,以分辨「灵」,「魂」,「心」等心理上的名辞。


A、三元论


       三元论对人的结构之观念,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而言,他们认为,人的身体为属体部分,人的魂为生命之元素,相同于一般动物之魂,而人的灵则是理性及宗教意识等的所在地。灵为最高超的部分,魂的地位是介乎灵与体之间,体则是最低的部分。三元论派所持的理由如下:

       ①希伯来书四: 12及帖撒罗尼迦前书五: 23指出,人具有灵、魂、体三部分。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 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②人既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而神乃是三位一体的,这似乎暗示人也是三元性的。

       ③一般动物都有魂,魂是动物的生命力。而人则除了生命力外,尚有理性及灵性之表现,且能与神有灵交,故是有灵的。(注: 传道书三: 21中译文译作: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原文为「灵1」。)

       ④创世记二: 7记载人的受造时,提到三种素质。「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注: 原文直译应作「他就成了活的魂」。)


B、二元论


       二元论者相信,人的结构在基本上是二元性的,即包括身体和灵魂。他们认为,在论到人的结构时,「灵」与「魂」往往是两个通用的名词。这种见解的理由列举如下:

       ①圣经中不但提到灵和魂,也提到心,性,意等名词。若要坚持每一个名称必须代表一种素质,则人的结构将要包含六七种。

       ②许多经文都证明,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兹举数例于后:

     (一)人有时被称为包含灵与体,而有时则被称为包含魂与体。显见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林前七: 34; 杂二: 26; 太十: 28)。

     (二)论到人的死,圣经有时称之为「灵离开了」,而有时则称之为「魂离开了」 徒七: 59; 路八: 55。创卅五: 18; 王上十七: 21、22)。圣经有时称那些已经离开世界的信徒为灵,有时则为魂(来十二: 23。启六: 9; 廿: 4)。耶稣基督为罪人舍身之事,也是用灵和魂两个名词交互而论的(约十九: 30; 约十: 15)。

     (三)圣经在描述人与神的灵交时,也是以灵和魂为通用的名辞。此点特别否定了三元论之以灵为人与神交通之部的说法。

       马利亚的颂赞: 「我心(直译应作「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 46-47)。此处,马利亚显然是指她的灵魂尊主为大,且以她的神为乐(参赛廿六: 9)。大卫更单独应用「魂」为他对神的颂赞。他说: 「我的心哪(直译应作「魂」),你要称颂耶和华; 凡在我里面的,也要称颂他的圣名」(诗一○三: 1; 参诗一三○: 5-6)。

   (四)基督为人的罪而忧伤。这忧伤有时称为灵的忧伤,有时称为魂的忧伤(可八: 12; 太廿六: 38; 参徒十七: 16; 彼后二: 8)。

   (五)灵性的增长往往以「魂」字来代表的(徒十四: 22; 雅一: 21; 弗六: 6,「直译」; 西三: 23「直译」)。

       主耶稣教训人说,最大的诫命乃是: 「你要尽心,尽性(直译应作「魂」),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 30)「耶稣显然是指,人应当全心全身地爱神,然而,在他的这句话中,却并没有提到人应当以他的「灵」来爱神。


C、对三元论的批判


       ①三元论者称罪人为一个有魂的人,称重生的人(特别是一个虔诚的人)为一个有灵(和魂)的人,因为他们声称,人在犯罪后,他的灵就失去了功效,与神隔离,直到重生得救后才恢复活动。然而圣经并无此种划分。人确是因犯罪而败坏了,影响及全身(林后七: 1; 雅四: 5)。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并非是重新受到他自己的灵的管辖,而是受到圣灵的管辖(林前六: 19; 罗八: 9)。

       ②三元论者认为,基督徒成圣的进展,是在于让他的灵逐渐地增强对他的魂和体的控制,因此引成一种属灵之骄傲的态度,而忽视了信徒的成圣,是藉着神的灵之运行和控制(腓二: 12-13)。

       ③三元论者往往认为,人的犯罪是由于他的魂控制他本身的灵所致。因此偏重于以魂的反叛为犯罪的根源。而圣经则指责整个的人,或称人的心(创六: 5; 那十七: 9)。

       ④三元论对「灵」和「魂」所作的区别,是与圣经的见证相冲突的。此点可自前面所举的例子上得到证实。

       有两节圣经似乎是支持三元论的见解,即帖前五: 23及来四: 12。关于「帖前」的经文,保罗的目的是要强调,整个的人得蒙神的保守。若要坚持这段经文证明人是由灵、魂、体,组合而成的,那末他们也必须要承认,耶稣所称的诫命总结上包括心、魂、意、力(体)四个不同的部分了(可十二: 30),因为耶稣在该段经文中,也是强调整个的人应当爱神之原则。

       论到希伯来书四: 12的经文,我们应当注意下列各点:

         ①该处不但提到魂与灵,也提到心以及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魂与灵若是人内两种不同的元素,那末「心」岂非也应当被列为是一种元素吗?如此,三元论应当改作四元论了。

       ②灵与魂是代表人内心的深处,正如骨节与骨髓是代表人体的深处。骨节与骨髓显然不是代表人的身体。骨髓只是包含在骨内的一种素质,而骨节乃是指骨与骨连接之处。希伯来书著者很可能提到灵与魂,以便和骨节与骨髓成一(两与两之)对比。而且事实上,圣经中常常应用灵与魂两个名辞的。本节的重点是要指出,神的道极其有力,甚至能剌透人的最深入之处,最难接触的部分。而灵与魂,骨节与骨髓只是举例为证而已。

       我们必须记得,解经的一个基本原则乃是「以经解经」。圣经中极大多数之经文,既然是以灵与魂为通用的名辞,而帖撒罗尼迦后书及希伯来书中的两节经文,又并非必须按三元论来解释,二元论显然是合乎圣经的教训。但是我们再一次申明,人之为人,包含; 灵和身体,而且我们无法硬性地把它们拆开分解。


三、灵魂之来源



       关于人的灵魂之来源,一般而言,有三种论说,即先存论,承接论,及创造论。


A、先存论


       根据此种论说,人在未出世之前,他的灵魂早已单独存在,而且它影响到一个人在世上的景况。灵魂进入身体而生出于世上被视为一种惩罚,因此凡人都带着罪恶进入世界。这种论说显然是与圣经的教训相背的。


B、承接论


       承接论者认为,人的灵魂犹如他的身体,乃是从父母承接继传而来。他们的理由可以分述如下:

       ①当神造人的时候,圣经只有记载他将生气吹入亚当的鼻孔,并未提起他也将生气吹入夏娃的鼻孔。而且保罗称说,夏娃是出自亚当(林前十一: 8)。由此推论,亚当之后裔的生命,也必然是承接袭来的。

       ②动物的繁殖并不限于身体。它们的生命显然是承袭而得的。

       ③子女往往承袭父母的品格及性情等特征。这似乎证明,子女不但从父母得到身体,也得到灵魂。

       ④人类本性的败坏,也似乎证实承袭论,即亚当本性的败坏,遗传给他的后裔,而且世世相系。(注: 承系论者通常相信「原罪实存论」的。)

       承系论面对的最大困难,是在于如何解释基督无罪的人性。如果人的灵魂是从父母承袭而来的,并且如果全人类都是实存于亚当的生命内,那末耶稣的人性,也将无可避免地成为有罪的了。

       此外,根据承系论,子女的灵魂是由父母之处承袭而来,而且认为是由父母的灵魂中分裂而得的,那末人的灵魂将会因繁殖而分裂。但是圣经中从未有此种教训或暗示。虽然动物的灵魂似乎和身体同是承袭而得的,但是动物的灵魂却和人的灵魂有极大的区别。其中一个主要的区别即是,人的灵魂自开始后将是永远继续存在的,而动物的魂则是暂时的(传三: 21)。

       再者,假使一个人的罪,及因罪而得的惩罚,是因为他在亚当的生命中已经存在,而且他的败坏的灵魂,是代代相传承袭而来的,那末他不但须要担当亚当第一次的犯罪,也须要担当亚当一生中所有的罪,以及其他祖先在世时的一切罪过。然而保罗明白指出,世人因亚当一人一次所犯的罪,都成为罪人。原罪是指亚当第一次的罪,而并不包括亚当一生中其它的罪过(罗五: 12,19)。


C、创造论


       历代基督教会的主流,是以创造论为合乎圣经的教训。创造论相信,人的灵魂是由神直接创造的。灵魂的形成大约是在开始怀胎的期间(参诗五十一: 5; 路一: 44; 加一: 15)。创造论所据的理由如下:

       ①创世记二章七节明显指出,身体虽是由尘士组成的,而人的灵魂却是由神直接赐与的(传十二: 7; 赛四十二: 5; 亚十二: 1; 来十二: 9)

       ②创造论符合圣经对人的灵魂之一般教训,即人的灵魂是个别性的。每一个灵魂是完整的,具有个别的特性及自我的意识,而不是从父母的灵魂分裂而形成的。

       ③创造论比较满意地解释基督无罪的道理。灵魂既非是自父母之处承袭而来,而是来自神,那末耶稣可以藉着道成肉身,带着人的灵魂和身体,而同时仍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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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 论人 第三章 神的形像
   

一、形像和样式



       创世记一: 26记载,人是按照神的形像和他的样式而造的。「形像」和「样式」并非是两个不同意义的名词,而是双重语。这点可从下面一节中得到证实: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参九: 6)希伯来人常用双重语加强语气,虽然意义相同。如马利亚的颂词: 「我心(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 46-47); 又如大卫赞颂说: 「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世人(人的儿子)算甚么,你竟眷顾他!」(诗八: 4)。论到基督降世,保罗显然将形像和样式当作通用的名词(腓二: 7)。

       天主教把「形像」解作神给人的自然性格,虽无罪性,却具有犯罪的倾向。然后神另加恩赐,即公义之性格,助人控制他的本性。这种「外加的恩赐,」天主教称为是神的样式。恩赐虽是然后外加的,但并无时间上的先后,只是理论上的分别; 故此,人在受造成为活人时,他同时得到神的形像和他的样式。

       这种观点并无圣经的支持,而是由于天主教对亚当犯罪后本性之估计而得的结论。天主教的自然神学认为,人靠着本性能认识神的智慧能力,毋需圣经的超然启示即能发现神为造物之主宰。亚当犯罪后的结果,对神的形像并无多大影响,只是失去了那外加的神的样式而已。犯罪前和犯罪后的差别,只是好比穿衣和裸体之别,衣着好如这外加的恩赐,因此人的本身并无改变。

       但圣经却清楚指出,人在犯罪后,在本性上起了极大而根本的改变: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 5; 参罗一: 21下)。


二、神的形像之含意


       创世记第一章没有说明,神的形像之含意。我们必须从其它经文中及推论上,寻找解答。


A、根据神的品性推论


       人既被称为是按着神的形像所造,必然与神的品性相似(彼后一: 4),包括品德方面的性格如公义、纯洁等; 智能方面的性格如智慧、理解力等; 情感方面的性格如仁爱、喜乐等。

       加尔文认为,神的形像是指「凡人性超越其它动物的一切优点而言他有正当的智力,有理性所控制的情感,和其它一切管理得宜的官感,并因天性上所有的这些优点,是和他的创造者之优点相类似,虽然神的形像,主要还是在心灵上,或在灵魂和灵魂的智能上,然而人身无论那部分,多少都蒙神的荣光所披」(一: 十五: 三)。


B、根据信徒的品性推论


       重生得救的人被称为新造的人,即重新被造的人。重新被造是指重新得到亚当因犯罪而毁坏的品格。新约圣经有两处清楚说明,新造的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而造的,并且列述这形像所含的品性为知识、圣洁和公义(弗四: 24; 西三: 10)。

       知识是指人对神,对自己及对世界的了解(诗九: 10; 八十四: 1; 九十: 5-10; 九十五: 6-7; 一○四: 1-30)。圣洁是指人内心的纯洁,是与神保持交通必需具有的品德(诗廿四: 3-4; 太五: 8; 来十二: l4)。公义则是论到人按照神的吩咐而实践的生活(赛廿六: 7; 腓四: 8一9)。

       亚当在犯罪前原有之品格,显然是与此相同,因为重生的一个果效就是重新恢复人原有的品格(参结卅六: 25,27; 多三: 5)。这与传道者的教训相符。他说: 「神所造的,原是正直的」(传七: 29)。这正直的品格,因人的罪而消失,但藉主的恩典得以恢复。


C、根据罪的影响推论


       亚当犯罪后,正直的品性变为歪曲(创四: 5,8),纯洁变为污秽(创十九: 31,38),知识变为无知(创十,: 4)。人似乎完全失去了神的形像(创六: 5,11-12)。但圣经却仍旧称他为带着神的形像的人。人不得流人的血,「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 5)。

       论到口舌的可怕,雅各劝戒基督徒,不可用「舌头咒诅那照神形像被造的人」(雅三: 9)。此处,「人」显然包括信徒和非信徒,即已重生和未重生的人,但这两种人都带着神的形像。

       根据上述的圣经教训,改革宗神学把神的形像之含意分为两部分,通常称为广义和狭义的含意。按广义而言,神的形像包括人所具有的一切特征。按狭义而言,神的形像仅包括正直的品格,即真理的知识,圣洁和公义。

       人在犯罪之后,变为败坏,失去了正直的品格所含之一切品德,以至对神不敬,对人不义,自私自利,自甘堕落。保罗称顺从肉体的人为行情欲之事的人,并列述情欲之行为(加五: 19-21)。另一方面,罪人显然没有完全失去神的形像: 他仍旧保持理解力及才能(创四: 21-22); 道德观念(罗二: 15); 自我意识(创四: 13-14); 甚至在心的深处隐约知道神的存在(罗一: 18-20)。但这一切品性都已受到罪的严重影响,以至模糊不清,歪曲不正(罗一: 21-23)。


三、神的形像之目的


       神按照他自己的形像造人,吹入真气,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目的:


A、神人交通


       神在地球上所造之一切生物,惟独人有本能与他交通。当他造毕天地万物之后,神惟独与人谈话(创一: 28,30; 二: 19,23)。人的生命及他在世上的工作,是要荣耀神,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他(约四: 24),全心全意爱他(太廿二: 37)。甚至当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躲避神后,神还是来寻找他,且在咒诅中包含恩惠(创三:15)。

       在旧约时代,早期的信徒,与神保持密切的联络和交谊,如以诺一生与神同行(创五:22,24);挪亚也是如此(创六:9)。又如亚伯拉罕被称为神的朋友(代下廿:7;雅二:23)「耶和华在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之前,先将此事通知亚伯拉罕,因为,他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创十八:17)。神与摩西说话,如同朋友交谈(出卅三:11)。以利亚被称为「神人」(王下一:11)。

       约翰见证说,使徒们与神并基督保持交通。他们传扬福音的目的,也是要叫人因信而与神并基督建立交谊(约壹一:3)。保罗称提摩太为「属神的人」,即与神有交谊的人(提前六:11)。耶稣基督是神的形像,道成肉身后带着人的形像,由此重新连接了神与人的关系(林后四:4;西一:15;腓二:7)。


B、治理全地


       神按着自己的形像造人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叫人在世上作他的代表,利用他的品格和才能,治理全地(创一:26,28;诗八:4,8),在各方面发展世界的潜在力,包括科学,文化,美术,农工,商业,政治等。

       人却因犯罪而失去控制能力,而且经常滥用神所赐的才能,不为公众利益努力,反倒争权夺利。耶稣基督来世,重新恢复神原来交付人的责任(来二:5,9)。保罗引证诗篇八:8,说明耶稣以人的代表克服万物,实现神的托付(林前十五: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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