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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前面很明确的提出“神的默示无误”,“神无误”。你的假设没有事实根据。
2. 我所有观点论据有一个基本前提:被感动的先知也可能“犯错” (不要理解成“犯罪”),造成“错误”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原因。除非你认定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原稿文字无误”才能成立。
3. 对于”神无误“,因为神和神性是没有任何前提的,所以”神无误“是无法证伪的,这才是信仰。 无前提的、或者神自身(神性)为前提的,也是无法证伪,这才可称作信仰。
4. 神默示人, 人写下经文,方式是”间接性“的。”神无误“ 不是 ”原稿文字无误“的直接前提,不能把神性传递到字母组合上。两者之间逻辑上没有必然关系。不能以相对性事物论证绝对性的存在合理性。不管是文字、基督徒、教会都是相对性的事物。即使原稿文字有误, 也不能证伪”神无误“。同样,基督徒或教会有误,也不能证伪”神无误“。”原稿文字无误“在逻辑上违背了相对绝对的关系,可能推导出更多错误的推论。
我不是证伪”圣经(默示)无误“,我是证伪”圣经原稿文字无误“。”圣经原稿文字无误“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起到护道作用,而是可能把圣经置于更为危险的境况下。
算啦, 若你没有新的论述证据,就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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