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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够得救、成为神的儿女,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我们配得的。称义是白白的恩典,不是我们为神做事所得的工价。
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用“奉献钱财”来换取得救,同样,我们也不能用“奉献自己给神为主传福音”而换取得救。世界上的宗教都是强调“你先做到了我的要求,我才救你。”而基督信仰正好相反,是“我先救你,再激励你活出与蒙召的恩相称的生活来。”
今天我们把金钱、时间、生命、才干……奉献给神使用,并不是要换取得救,而是因为看到所蒙受的恩典太大了,无以回报,所以甘愿把自己一切所有的都让神来使用,并且把这个看作是“理所当然”的。
诚然,如你所说,或许十一奉献会成为“绊倒初信者”的那块石头,但你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凡是因此被绊倒的,岂不显示出这个人并未真正认识救恩么?“跌倒”的前提是先要站立得稳,如果一个人本来就是躺在地板上的,根本就没站起来过,何来的跌倒?
在路加福音第七章有个很熟悉的故事:有罪女人膏抹耶稣,得蒙赦免。正是因为这个女人感到这如此不配的恩典落到自己的身上,以至于不能自已地用最真实的眼泪和亲脚的方式来表达她心中的感恩!而西门呢?他心里从不认为自己有很多罪,所以他无法感受主在他生命中的赦免之恩,他因此就很难有动力去感激、去爱耶稣。
若我不认识到我是个多么不配的罪人,我就不能明白主赦免之恩的伟大,若我无法领受这莫大的恩典,我就无法体会神对我的爱有多深,若我无法体会神的爱,我就不能生出对神的爱,若我不知道要去爱神,那我心中更不能知道如何爱人。
“什一奉献”仅仅是我们操练爱神爱教会的一个起步的台阶,十分之一不是终点,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全人奉献,为主而活”。所以我不会对初信者降低标准,让他们一开始不需要奉献,或是从百分之一开始操练。正如初信者问我,信耶稣之后要不要每个礼拜天都要参加聚会,我会回答是的,每个礼拜都要敬拜神。我不会回答你心情好就来,心情不好就不用来。
而坚持参加主日聚会仅仅是一个最低的要求,慢慢我会鼓励初信者参加祷告会、查经会、门徒培训,教导他们在家里、在工作岗位上为主作见证。如果一个人连主日聚会都不愿意参加,那么还能期望他为主做什么呢?如果一个人连十分之一都舍不得给教会,还指望他把更多金钱为神使用么?如果最基本的第一步都迈不出,还指望他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为主而活么?
如你所说,人可能因为软弱而做不到,但不表示我们要降低标准,迁就人的软弱。你知道十诫是谁念给百姓听的么?是摩西。而摩西是什么人?他是一个杀人犯。但是神却偏偏叫他对百姓宣读律法“不可杀人”。摩西自己杀过人,神却叫他大声宣读“不可杀人”,神的要求不会因为人的软弱就有所迁就。不能因为我没有做到全人奉献,就闭口不谈全人奉献。我今天考试不及格,不表示老师要降低要求,而是我要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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