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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不认识远志明,也不认识柴玲,我没有理由偏向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
对于远志明的神学思想,我向来都是持批判态度,这一点论坛里的远粉们最清楚的。
然而,我喜不喜欢他,与要不要合理公正地处理他的问题,并无必然的关联。不能因为“我不喜欢他”这个主观情绪,就失去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的态度。
既然柴玲是向“教会”申诉,牧师们也是打着“教会”的旗号进行的调查以及做出的裁决,那么这个调查和裁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就必须符合公平与公义。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不管是法院还是教会,要证明某个人是“罪犯”,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地位,审判者都需要按理审判,按所行的定罪。
一个不公正的审判伤害的将是更多的人(例如南京的“彭宇案”),如果“教会”的审判是不公义的,那么最后一道防线也失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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