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铮铮在2010-12-12 11:13:00的发言:
我曾经也是按这个观点去找男朋友的,我的男友是基督徒,我和他一起5年,没有房子,挣的工资都不够生活,我还是忍受着,因为我们基督徒“幸福”的标准,可是我觉得一点也不幸福,我绝对不是一个物质的女孩,如果我是,我也不会和一个这样的男友一起5年,可是这5年我非常痛苦,我在生病的时候都指望不上我的男友能有钱为我看病,所以如果我和我的男友在这种情况下结婚,那么我想我的婚姻根本算不上是“幸福的婚姻”
所谓幸福,必须是自己亲身感觉到的,而不是一个口号
我非常同意楼主在这段话里要表达的疑问,特别是最后一句:所谓幸福,必须是自己亲身感觉到的,而不是一个口号。
我认为幸福婚姻的要素包括:
1、会选择伴侣。你自己要有一双智慧的眼睛,发现找到你的另一半(对方也是一样的)。你的另一半应该是什么样子,大的轮廓是指:你们应该有共同的并且正确的的人生方向——也就是共同的信仰,注意不是宗教,是信仰,就是内心真实的人生观、价值观。找到对的人,是实现幸福婚姻的重要前提。
2、确定了人生伴侣之后,就是经营婚姻的过程了。如果简单地说大原则的话,就是和你的伴侣一起用爱与智慧,共同创造你们未来的人生。这其中,总会碰到意想不到的障碍甚至是坎坷,但只要是坚持下去,总会开花结果的。
以上的划线部分是关键,但又是不那么容易做到的。但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却是幸运的,你必须从神那里学习并收获真理,真理就是你的生活指南,如此就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