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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蒙恩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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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文字释经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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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讲(续)

保罗和巴拿巴从别加去这个安提阿,必须越过大数的群山,需要跨越丛山峻岭,旅程相当艰苦。保罗可能因为别加的沼泽潮湿气候和旅途的辛苦,染上疟疾。有人认为这病就是他所说的肉体上的那根刺(林后12:7)。后来,他的身体在安提阿高原气候中逐渐复原,但旅行的计划作了改变(加4:13)。

本书没有记载保罗在别加患病的事情。路加大概不想把次要的事情插入。保罗抵达加拉太的安提阿之后,如果没有病,就不会说“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厌弃我”(加4:14)。他因病在这一带逗留长过原定计划,加拉太人反而有机会多听福音。

保罗一行经历艰苦跋涉,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进入当地犹太人的会堂。管会堂的读经之后,就邀请保罗和巴拿巴讲道(14-15节)。

这是保罗的首篇讲道词,听道的人中有犹太人,也有敬畏神的外邦信徒(16节,比较26节,43节)。路加记下的这篇摘要,内容和彼得的五旬节讲道(2:14-39)以及司提反在公会前的讲话(7:2-53),有一些类似的地方,但从总体来看,带有保罗的特色:

A、综述早期希伯来的背景,也是救恩的背景(17-22节)。

甲、先综述了神对以色列祖宗的拣选,以及出埃及的经历(17节),参考《出埃及记》14:8。

乙、接着说到神在旷野四十年对以色列民的容忍(18节),参考《民数记》14:34。

丙、又说到进入迦南地,灭了迦南七族,得到迦南地为业(19节),参考《申命记》7:1和《约书亚记》14:2。

丁、又说到士师时代,直到先知撒母耳,说约有四百五十年(20节)。

戊、又说到以色列求立王,神就立便雅悯支派的扫罗为王,作王四十年的时间(21节)。参考《撒母耳记上》10:20-24。以色列人求立王治理他们的事,动机并不蒙神喜悦(撒上8:5-9)。

便雅悯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保罗说他也是便雅悯族的后裔(腓3:5)。

己、最后说到神废了扫罗,拣选大卫作王;并且为大卫作见证,说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22节)。参考《撒母耳记上》13:14和16:12-13,还有《诗篇》89:19-20。

B、综述施洗约翰的见证(23-25节)。

甲、在综述了早期希伯来背景之后,保罗随即提到从大卫的后裔当中,神照着他借着先知所应许的,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这位救主就是耶稣(23节)。先知的预言参考《以赛亚书》11:1。

乙、接着说到在耶稣没有正式登上舞台之前,先有施洗约翰的见证。施洗约翰在即将完成他的使命之时,明确表示他不是基督,但是基督就要来到,他就是作基督的奴隶也不配(24-25节)。这已经是新约的内容,参考《马太福音》3:11和《约翰福音》1:20。

C、控诉犹太人的罪行,强调耶稣的复活(26-30节)。

甲、保罗提醒在场的所有听众,耶稣所传的救世的道是传给包括保罗在内的所有敬畏神的人(26节)。

乙、接着控诉犹太教领袖的罪行。他们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个安息日所读的众先知的书;基督来了,就是耶稣,他们反而把他定了死罪,交给他们所轻视的外邦官员彼拉多,竭力迫使彼拉多杀了他,尽管彼拉多没有查出他有当死的罪行;然后把从十字架上取下来,埋葬在坟墓里(27-29节)。保罗特别强调,发生在耶稣身上的这一切都是在应验先知的预言

犹太人是自以为精通旧约圣经的;他们所期待的基督是政治性的君王,既不受苦,也不受死。他们之所以拒绝耶稣,就是因为耶稣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没有遵行他们认可的标准(口授律法),而且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没有重生之前的保罗也是这样的认识,他现在终于明白同胞这样的认识是错谬的,根本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众先知所发出的关于基督的预言。

彼得的讲道里面也有这样的控诉(2:23;3:13-15)。

丙、最后强调神却叫耶稣从死里复活(30节)。这曾经在保罗眼中是无稽之谈;但是自从真实的遇见主之后,他就明白原来这是非常真实的。

D、耶稣复活的现实证据和历史证据(31-37节)。

甲、保罗先强调的是现实证据,就是追随耶稣的门徒曾经多日多人看见复活后的耶稣的显现(参考1:3,11;林前15:5-8),而且他们还基本健在,他们的见证是毋庸置疑的(31节)。耶稣的受难与复活是众目共睹的事实;基督教是建立在历史的真实上的,不是神话故事或者人为的杜撰。

他和巴拿巴也报好信息给在场的听众,就是曾经给祖宗的应许,现在已经向他们这些后裔应验;应许的内容就是叫耶稣从死里复活(33节)。神选定了大卫王,并且应许从他的后裔当中立一位救主(22,23节),现在他差神子耶稣来救赎世人(诗2:7;路3:22),这是他应许的实现。

乙、为了证实上面的话,保罗举出了三处旧约的预言来加以说明,可以看作是历史证据:

a、《诗篇》2:7(33节)。诗篇本意是描述列国君王如何反对神的受膏者,就是统治他子民的。这位统治者说明神曾下令,对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经文的背景,是指神怎样命定君王作他儿子,正如父亲接纳妻子生的孩子为儿子,应许他照顾与庇护;“生”的意思完全是喻意式的。这诗篇被公认为特指弥赛亚的诗篇,早期信徒将它应用在耶稣身上(4:25、26;路3:22;来1:5,5:5)。耶稣受洗时天上的声音,正是这句话。不过,保罗在此是以耶稣从死里复活,作为神以大能带给他新生,因此可以说,复活应验了“生”在诗篇属灵层面。

b、《以赛亚书》55:3(34节)。从上下文来看,神所应许大卫那圣的、可靠的恩典,就是指复活的基督(参赛55:3-5)。

c、《诗篇》16:10(35-37节)。在引用了经文之后,保罗就根据大卫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大卫的尸骨已经朽坏,这是犹太人都熟知的,明显经文中“你的圣者”就不是指着大卫本人;而耶稣复活了,他虽然死过,但因着复活而没有朽坏,这样他才是大卫预言的未见朽坏的圣者。

彼得也曾经引用这样的经文并进行分析,不过比保罗更为详细(2:25-32)。

E、保罗作出结论,告诉听众,赦罪的道就是由耶稣传给他们的。他们在摩西律法上所有不能被神称义的地方,信靠耶稣,就可以因信称义(38-39节)。

我们曾经多次说过,律法本不是得救之道,而是暴露罪人的污秽败坏的光景,催促人到神面前认罪悔改,寻求神的赦免和拯救。而只有耶稣的代死才能满足神的公义;只有他的代死,旧约新约的人才有了拯救。

F、在本次讲道的最后,保罗发出了引用旧约圣经的严厉的警告,劝勉听众要小心聆听,顺服神的旨意,信靠他所立的基督耶稣,免得因为拒绝福音而面对末日严厉的审判(40-41节)。这个警告见《哈巴谷书》1:5(旧约《七十士译本》)。

3)、良好的反响

13:42  他们出会堂的时候,众人请他们到下安息日再讲这话给他们听。 

13:43  散会以后,犹太人和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二人对他们讲道,劝他们务要恒久在 神的恩中。 

保罗的首次讲道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二人离开会堂的时候,众人发出邀请,叫他们下个安息日再讲讲有关耶稣的真道。显然他们愿意更多了解相关的信息。

散会以后,犹太人和进犹太教的外邦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二人也及时进行了劝勉,鼓励他们务必要保守自己恒久在神的恩典当中。

4)、犹太人的嫉妒

13:44  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 神的道。  

13:45  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 

下个安息日转眼就到了,整个安提阿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保罗所讲的信息比犹太教教义更吸引城中外邦人,连敬虔的进了犹太教的人也为之倾心(43节)。结果,引起了会堂当局的嫉妒,他们可能担心犹太教的信徒大量流失而影响财政,就竭力反驳保罗所讲的信息,并且加以毁谤。比如不按照正意解释神的话,故意歪曲圣经来抵挡保罗;说他宣传异端等等(参考24:5)。

5)、策略的转变

13: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 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13:47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13:48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 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13:49  于是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 

13:50  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和城内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罗、巴拿巴,将他们赶出境外。

那一带地方,即指彼西底和弗吕家。

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当时罗马帝国的社会男权至上,一般妇女几乎没有什么地位,以致有权有势的男人,可以到处拈花惹草,也不会引起舆论的讨伐。惟犹太教秉持旧约圣经的教训,强调一夫一妻制度,禁戒婚姻外的淫乱行为,其高尚的道德标准大受罗马上流社会妇女的欢迎,有不少虔敬尊贵的妇女皈信犹太教。

和城内有名望的人,可能大多是前述尊贵妇女的丈夫。

面对冥顽不化的同胞,保罗和巴拿巴进行了严厉的责备(46-47节):

A、先指出神的恩典和神拯救的次序。按照神计划,本应优先向犹太人传扬福音(罗1:16;3:1-2;9:4-5)。耶稣在大规模的差传当中也是按照这个顺序(太10:6;比较徒1:8)。

B、再指出传道策略的转变,就是从犹太人转向外邦人。原因是犹太人自身的刚硬,弃绝救恩之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当然,犹太人一直认为他们是稳进天堂的,因为有亚伯拉罕的功德在荫庇他们。这里的意思是,因着他们的顽固刚硬,拒绝神所立的基督,就相当于认定自己与基督无关,不配得到神的拯救。

C、最后指出,这样传道策略的转变,恰恰应验了先知以赛亚的预言。

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这话(赛49:6),原是预言主耶稣是神所立的仆人,不但要使以色列人归神,还要作外邦人的光,拯救全人类;保罗在此因他所传的福音被犹太同胞拒绝,只好转向外邦人,就将这预言的话应用在自己身上,指他要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8-9)。

传福音需要大勇,保罗胆识过人(9:27-28;14:3;19:8;26:26;28:31),也十分重视胆量在布道工作当中的作用(林后3:12;弗3:12;帖前2:2)。他传福音总是先向犹太人(罗1:16),既然散居在各地的犹太人像在耶路撒冷的一样拒绝基督,他决定集中全力专向外邦人传讲(15:5-6;28:25-28)。

这次严厉责备带来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48-50节):

A、那些愿意谦卑悔改寻求神的外邦人信徒是满心欢喜,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来归信了;而且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显然,这些新归信基督的外邦人开始传扬福音,福音才得以广传;因为保罗、巴拿巴即刻被驱逐出境了。

B、受到严厉责备的犹太人就挑唆尊贵的妇女和城内知名人士利用手中的权力,逼迫保罗、巴拿巴,把他们赶出境外。

这里讲一下48节当中的“预定得永生”。这样的说法一方面告诉我们,人能够得到救恩享受永生,并不是靠自己的功劳,完全是神的恩典(参考弗2:8-9);一方面似乎也告诉我们,一个人得救与否,完全取决于神的预定,预定得救的就得救,预定灭亡的就灭亡。后者是来自改革宗救恩神学的一个重要教义,叫“神无条件拣选”。

我们曾经多次分析过,这样的讲法虽然强调了神的主权,但也把人的责任完全推给了神,是极端的预定论。神愿意人人都得救,但是悔改归信是人自己的抉择。凡是在神的感动光照之下愿意认罪悔改信耶稣的,都可以得到拯救。

6)、被迫离开

13:51  二人对着众人跺下脚上的尘土,就往以哥念去了。 

13:52  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 

跺下脚上的尘土,当犹太人离开一个外邦地区时,通常作此象征性的动作,表示与外邦人的“不洁”无分无关。

以哥念,在安提阿东南约150公里处,属于加拉太省。

面对刚硬悖逆的同胞,二人在离开的时候,对他们跺下脚下的尘土,往以哥念走去。二人用犹太人熟悉的风俗告诉他们,是他们自己拒绝了基督,拒绝了得救,他们将来的灭亡跟使徒无份无关。

而外邦人信徒却因为得到了救恩满心喜乐,也被圣灵充满。不是神偏心,不是神不公义,更不是神预定犹太人的灭亡;他们的灭亡完全是咎由自取。

三、反省反思

1、安提阿教会出现了几位先知和教师,可以说明什么问题?

2、保罗的身上有哪些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3、保罗的首篇讲道词主要讲了哪些内容?

4、保罗传福音的策略为什么调整?如何理解“预定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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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讲:接纳与反对

读经:徒14章

内容:

一、以哥念

14:1  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在那里讲的,叫犹太人和希腊人信的很多。 

14:2  但那不顺从的犹太人耸动外邦人,叫他们心里恼恨弟兄。 

14:3  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胆讲道,主藉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恩道。 

14:4  城里的众人就分了党:有附从犹太人的,有附从使徒的。   

主藉他们的手,这话表示他们所行的神迹奇事完全是出于神的主动,并非他们自己随时可以任意施行出来。这样的结论,可由保罗后来未对提摩太、以巴弗提、特罗非摩等位同工施行神医(提前5:23;腓2:25-30;提后4:20),得到证实。

上一章,因着犹太人的嫉妒和逼迫,保罗、巴拿巴离开了彼西底的安提阿,现在来到了以哥念。他们还是先进犹太人的会堂,传讲福音。传道的结果仍然分成两大阵营:接纳或者反对。这让我们不由得想起主曾经讲过的话,人要为了耶稣的缘故互相敌对(太10:34)。

保罗的传道工作自开始就受到犹太人的阻力(9:23,29;13:45,50)。这些“不顺从的犹太人”敌视他的信息,毁谤他的名誉,煽动群众的情绪,来破坏布道事业(2节,比较13:45)。但是使徒照旧放胆传扬,神也藉着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神的真道。

二、吕高尼

1、逃往吕高尼

14:5  那时,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一齐拥上来,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

14:6  使徒知道了,就逃往吕高尼的路司得、特庇两个城和周围地方去, 

14:7  在那里传福音。 

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原文无“要”字,但句里含有已经定意如此去作的意思;“凌辱”意指虐待、亏待、侮辱、蹧蹋。本章记载两次“用石头打”保罗(参19节),但保罗本人仅提到“被石头打了一次”(林后11:25),所以本节的“用石头打”,大概是指恶意的威胁,或者是正要如此作而尚未执行之际(参6节)。

吕高尼,是指加拉太省的一个行政区;加拉太是一个大省,其境内南部又分成彼西底(13:14)和吕高尼两个行政区。“路司得”在以哥念之西南三十公里外,是提摩太的家乡(16:1);“特庇”在路司得之东九十二公里,位于加拉太省的东南角落。

那些拒绝真道的乌合之众,齐心协力要凌辱二位使徒,并且要施以石刑;二人知道他们的罪恶企图之后,就赶紧逃离,逃往吕高尼,在那里的路司得和特庇两城以及周围地方传福音。

2、路司得的医治

14:8  路司得城里坐着一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 

14:9  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 

14:10  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 

这里记下了保罗在路司得所行的神迹,他医治了一个生来瘸腿的人。我们看到,保罗像彼得(3:1-8)有医病的能力,是主耶稣赐给他的门徒的(约14:12);又能像彼得对付行邪术的西门一样(8:9-23),克服术士巴耶稣的反对(13:6-12)。

这里讲到保罗看这个瘸子有信心,可得痊愈。虽然我们不清楚保罗如何晓得,但我们确信一个真正的福音传道者蒙神授予能力,能察看他周围的人的属灵景况,能够辨别出究竟听者只是出于一股好奇,还是因为认罪而真正觉得扎心。

3、被尊为神

14:11  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藉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 

14:12  于是称巴拿巴为宙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 

14:13  有城外宙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吕高尼的话,是一种当地的土语,与当时罗马帝国境内通用的希腊话有别。小亚细亚的城市都流通三种语言:官方拉丁语,不同民间之间来往用的希腊话,本地土语。

根据吕高尼人的迷信传说,从前曾有两位天神丢斯和希耳米化身为人形下凡,到路司得探访民间,但众人因不认识而未加理会,惟有一对老年夫妇接待他们,后蒙天神奖赏,其余众人则受到严惩。路司得的居民看到保罗所行的神迹,就想起他们的传说,就误以为眼前的这二位具有神奇能力的人或者就是传说当中的宙斯和希耳米,现在也成了人形下凡在他们眼前。

按照希腊人的多神信仰,“丢斯”是众神之王,“希耳米”是诸神的传讯者。巴拿巴必然是个仪表堂堂、风采高雅的人,因此他们把他当作众神之王丢斯看待;而因保罗是主要的发言人,他们便称他为希耳米。

路司得城外宙斯庙的祭司听到这个消息,就赶紧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使徒面前,准备向使徒——就是他们以为的宙斯和希耳米献祭。

4、解释并且阻拦

14:14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 

14:15  “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 神。 

14:16  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 

14:17  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 

14:18  二人说了这些话,仅仅地拦住众人不献祭与他们。 

虚妄,乃指假神(撒上12:21)。

仅仅的拦住,意思是很困难地、好不容易地才算拦住了。

显然,前面路司得众人的“神仙下凡”的话保罗、巴拿巴并没有听懂,毕竟众人说的是土话;只知道群众的情绪高涨,大喊大叫,他们还以为是见了神迹而正常产生的反应。可是等到见到有人牵着牛、拿着花圈走过来,要杀牛献祭,才明白是把他们当作神了。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其可怕的亵渎,因此撕开了衣裳,跳进众人当中,竭力进行解释:

1)、他们责备群众不应当这样做。

2)、他们解释不应当做的原因是,他们和群众一样,都是人,不是神。

3)、他们传扬福音的一个目的,就是叫人弃绝这些虚假的神,不再敬拜偶像;归向真神,就是创造宇宙万物的永生神。

4)、这位神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但是却也为自己显出很多的证据,比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人饮食饱足,满心喜乐”。

我们看到使徒保罗的讲道乃是“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对有圣经背景的犹太人,就采取“圣经历史”讲道法(13:17-41);对没有圣经背景的外邦人,则采取“自然”讲道法――从大自然的现象,证明有一位创造并管理大自然的神(罗1:20)。

他们讲了这些道理之后,就极其困难的拦阻群众的愚昧的献祭举动。

5、被石头打

14:19  但有些犹太人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挑唆众人,就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些从安提阿和以哥念一路跟踪来的敌视保罗的犹太人(参考2节和4-5节)趁机挑唆众人,把水搅浑。结果,本来把使徒奉若神明的路司得群众,现在反而举起了石头,砸向保罗二人。显然保罗被砸的不轻,都被认为已经死去了,然后被拖到城外。他们知道罗马帝国的法律不容许私自行刑杀害,因此想要拖到城外弃尸,以免被追究刑责。

保罗的死对这些敌视福音的犹太人而言,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因为终于除掉了他们的眼中钉。

6、逃往特庇以及返程

14:20  门徒正围着他,他就起来,走进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 

14:21  对那城里的人传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门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 

14:22  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又说:“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 

14:23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14:24  二人经过彼西底,来到旁非利亚。 

14:25  在别加讲了道,就下亚大利去, 

14:26  从那里坐船,往安提阿去。当初他们被众人所托,蒙 神之恩,要办现在所做之工,就是在这地方。 

14:27  到了那里,聚集了会众,就述说 神藉他们所行的一切事,并 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14:28  二人就在那里同门徒住了多日。 

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劝”原意“呼唤至身旁”,是个亲昵之词,有如临别赠言、语重心长般的劝导。“所信的道”原文只有一个字,指他们客观认识上的信仰;这话暗示基督徒的信仰有可能被曲解(犹3)而变质,甚至可能被人弃绝。

别加,是旁非利亚省的首府;亚大利,是在别加西南方仅数哩之遥的一个港口。

往安提阿去,此安提阿乃指叙利亚的安提阿,就是他们此次出外旅行传道的出发点(13:1-3)。

被众人所托蒙神之恩,“众人”指众同工和教会;“所托蒙神之恩”指将他们交托在神的恩典中(15:40),使他们得以完成所要作的工作。

就是在这地方,此句的用意在将此安提阿和彼西底的安提阿(13:14)有所分别。

20节的“门徒”有些突兀,因为根据上文(12节,14节,18节)似乎仅仅只有保罗和巴拿巴,并没有其他的门徒。但是根据6-7节,或者去路司得城内的不仅仅是他们二人,也有其他因他们传扬福音而归信的门徒同行,只不过突出他们二人而已。

犹太人把打死的保罗弃之城外,就赶紧逃之夭夭。这些同来的门徒和巴拿巴(似乎巴拿巴没有受重伤,或者根本就被石头打。也许犹太人恨的是擅长辩论的保罗,所以就把保罗作为仇恨对象而杀人灭口)就围着保罗,紧张的关注着他;但是他却突然站起来,令大家很是吃惊。按保罗当时的情况,若是未死,也是半死不活,但他一下子就能爬起来,也可算是一种神迹。众人立刻转悲为喜。我们看到的是,保罗仍然返回路司得,第二天才逃往特庇,可见他的勇敢。

他们来到特庇,继续传扬福音;特庇也有很多人归信了耶稣。之后,他们选择了返程,就是回访前面经过的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21节)。而这些地方都是他们曾经被人逼迫、反对,并冒过生命危险的地方(参5,19节;13:50)。我们再次看到了保罗的勇敢。正如他后来所说的“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20:24)”

保罗之所以选择冒险回访,是因为这些城市的外邦信徒渐多,必须加以组织;初信的人也特别需要他们的鼓励和劝勉(22节)。他坚固这些信徒的信心,劝勉他们恒守真道,并提醒进入天国必然经历很多的艰难(比较太11:12,经文当中的“努力”原意是“逼迫、强暴”)。

保罗又效仿犹太人会堂的方式,从资格较老的信徒当中拣选合适的人,赋予监督聚会、教导纪律与劝诫教导的责任(20:28;腓1:1;帖前5:12)。保罗在拣选了合适的人选之后,就禁食祷告,把他们交给神(23节)。我们看到的是使徒在选立了长老之后,不再遥控长老;长老并非对使徒负责,乃是对主负责。这样,才能保证各地教会的行政独立,而不至于使教会成为主工人的囊中之物。

24-28节,记述了二人返回的路线,彼西底——旁非利亚(别加——亚大利)——安提阿。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之后,他们就向当初差遣他们的教会汇报传福音的事工(13:2-3)。

最后交待了二人在安提阿又逗留了很长时间,为下一章耶路撒冷的大会埋下了伏笔。

 

这次布道非常成功。“外邦人信道之门”打开了,为非犹太人而设的教会成立了。保罗向此行所建的年幼教会写了《加拉太书》。这封有“基督徒自由宪章”之称的书信,可能写于返回安提阿之后,或是去耶路撒冷开全教会会议途中。信中所记可与本书13、14两章准确印证。

三、反省反思

1、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和向犹太人传福音在方法上有什么不同?

2、明明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都遭遇了逼迫,甚至差点丧命,为什么保罗后来还选择了回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29 19:54: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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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讲:恩门大开

读经:徒15:1-34

内容:

一、责备的声音

15:1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初期教会在耶路撒冷建立后,开始向巴勒斯坦以外的罗马世界传道。开这个先河的是使徒彼得,他在圣灵带领下把福音传向罗马军官哥尼流(10章),但也只能是初步的小规模的有限尝试,并没有持续下去;真正形成规模的还是神拣选的器皿保罗,他的第一次向外邦人的布道之旅获得了很大的成功(13、14两章)。信徒人数大增,很可能数目已经接近犹太人信徒。这时候的基督徒包括:1、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他们的生活仍以圣殿为中心,虔守摩西律法,但相信耶稣是圣经所预告的救主。2、外邦人。像加拉太地区的信徒,来自异教信仰家庭,并不认识犹太教,但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主,受洗归入了教会。

正如彼得向外邦人传福音之举遭到犹太基督徒责备一样(11:3),保罗的这次传道之旅也遭到了质疑。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安提阿的基督徒说,要得救,单单信耶稣还不够,必须还要受割礼;否则不能得救。按照他们说话的口气,明显他们是犹太基督徒;结合下文(24节)可以知道,这几个犹太基督徒并没有取得耶城教会的授权,或者说他们是擅自行动,甚至打着耶城教会的招牌。

单单看这里,似乎只是几个人的搅扰,但是涉及的问题却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关系到新生基督教的存亡。它涉及到如何正确认识摩西律法乃至旧约与耶稣基督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新生的基督教,能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是仅仅成为犹太教的附庸或者变种,还是完全从犹太教当中脱胎换骨、成为全新的普世性的宗教。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这些犹太基督徒胆敢擅自行动,在唯一的得救之法——就是信耶稣之外,还要加上“受割礼”说法的原因所在。正如前面分享当中提到的,这些犹太基督徒,和所有犹太人一样,从小接受摩西律法的熏陶,有着根深蒂固的犹太教背景。在他们蒙恩得救成为基督徒之后,他们看到仅仅是“信耶稣”就可以得救,似乎太容易太轻易;而他们固守的摩西规条(就是口授律法)似乎纯粹徒劳无功;而且似乎把伟大的摩西完全“撇弃”了。因此,他们认为得救既要“信耶稣”,也要“受割礼”(其实所代表的实质是恪守口授律法,参考5节)。

其次,我们看得救之道。我们已经多次分析过,“得救唯一靠耶稣”,只有他的代死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只有他的代死为罪人预备了拯救,这是唯一的得救之道(4:12;约14:6;弗2:8-9)。任何在这个得救之道上加上其他条件的,都是错谬的,都是异端。

我们曾经分析过基督与律法的关系。律法一方面彰显神的公义、慈爱、圣洁、信实,一方面揭露罪人的败坏污秽和无能无助。律法揭示罪奴的无能无助、靠自己不能遵守全律法的同时,又给他们指引了亲近神的道路:那就是必须承认自己的无能无助,必须借着动物的代死罪才能得到赦免,才能亲近神。但是明显动物的死是不能除罪的,因为必须常常这样做,同时动物的生命岂能与人相提并论(来10:4)!所以,进一步引领他们仰望神赐予那更美好的祭物和祭司,就是基督耶稣。他是那最美的大祭司,他是那最美的祭物,他一次献上就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2:17那里所讲的“这些(律法)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耶稣带来的真道是完全崭新的信息,是标本兼治的信息。对于罪人所犯的罪,他以他的代死,使所有信靠他的人所犯的所有的罪都得到了赦免,这是治标之举;他更赐给所有信靠他的人神的生命——在蒙拣选的人重生得救的时候赐下,神的生命,永生——还有圣灵的内住,他改变了罪人的本性,使得“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习惯性的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习惯性的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约一3:9),这是治本之举。

最后我们看割礼。割礼本来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标记,是亚伯拉罕以及他的后裔顺服神的标记(创17:1-14);但是割礼本身不是得救之道,割礼并不能解决犯罪问题,更不能改变罪人的本性——亚伯拉罕的得救并不是靠遵守割礼,而是信神(创15:6)——只有耶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比较西2:11),因着耶稣的代死,所有旧约新约相信神的人才有了拯救。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5:6所说的“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仁爱”是神的性情,圣灵九种果子之首(加5:22-23);而唯有里面有了神的生命,有了圣灵内在,才可以在圣灵带领下胜过旧人,“生发仁爱”,将神的性情彰显出来。因此,“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是“信耶稣”、“因信称义”的“信心”,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得救的信心”。

得救的信心,不是像前述犹太基督徒所想象的仅仅是“相信”(也是后世教会当中很多信徒或者传道人普遍存在的错误认识),就是说仅仅是在知识和头脑层面的相信、接受;这样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这样的信心不能产生神的性情,也正是雅各严厉批评的死信心(雅2:1-26)。

二、送交耶路撒冷

15:2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15:3  于是教会送他们起行。他们经过腓尼基、撒马利亚,随处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叫众弟兄都甚欢喜。 

15:4  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 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15:5  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 

腓尼基,即今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条狭长平地,包括推罗和西顿二城。

法利赛教门的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26:5),不但自己严格遵守摩西的律法,并且热心推广。

来自耶城的犹太基督徒错谬的教导,引发了保罗、巴拿巴强烈的反对,于是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纷争。而这样的争论对于年幼的安提阿教会而言,还不能作出准确的辨别和界定;但又事关重大,不能小视,因此教会决定把这个难题送交耶路撒冷的教会,请求使徒和长老作出定夺(2节)。“使徒”是指十二使徒,因为神将新约的真理启示并托付给他们,所以他们是新约道理教训的根源(2:42);“长老”是指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他们负有治理耶路撒冷教会的权柄(提前5:17)。可见使徒和长老乃是解决此项道理争端的最佳人选,故此就去找他们交通商量。

而且显然这样的搅扰不仅仅只是在安提阿教会产生,也冲击着其他很多教会,比如加拉太一带年幼的教会(参考23-24节;加1:6-9)。因此保罗写了《加拉太书》,力陈基督真道,高举因信称义,驳斥律法主义的异端。

有许多解经家根据2节圣经认为,安提阿教会必然承认耶路撒冷撒冷教会是母会或总会,因此派遣保罗和巴拿巴前去请示。这个看法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1、新约各地方的教会都是独立自主的,都各有其长老治会,直接向主负责(14:23),而不受其它教会的管辖;

2、当时耶路撒冷教会派人出去,用意是在帮助新兴的教会(8:14;12:22),不是要将它们纳入管理体系;

3、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8)。若有所谓的母会或总会存在的话,则显然是篡夺了基督对各地教会的主权;

4、预表众教会的七个金灯台(启1:12,20),是七个独立的灯台,而非一个灯台分作七枝灯,并且主亲自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启2:1)。这表示主今天在天上仍旧亲自料理、监督各地的教会,并未把各地教会托付给任何人或组织。

教会送保罗、巴拿巴以及来搅扰的耶城的犹太基督徒起行,经腓尼基、撒玛利亚一路南下,途中还随处见证外邦人归主的事情,叫沿途教会的信徒都为之感恩欢喜(3节)。由此可见腓尼基和撒玛利亚的信徒思想比较开放,并不坚持外邦人信徒必须行割礼、守律法。

到了耶路撒冷,教会热情接待了他们,也听取他们争议的问题;但是耶城教会当中几个法利赛人基督徒显然急不可待,很不礼貌的打断了双方的陈述,强硬的要求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而且必须遵守摩西的律法(4-5节)。

显然,因着这样的突如其来的搅扰,最终大家不欢而散。这预示着必须着手处理这个重要而棘手的问题,也有以全教会的名义召开会议的必要。

三、开会讨论

1、彼得的发言

15:6  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15:7  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 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15:8  知道人心的 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 

15:9  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 

15:10  现在为什么试探 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15:11  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 

6-21节记载了新约第一次用“全教会”的名义召开的会议(参考22节),议题是福音信仰的核心:如何得救的问题(11节)。

会议在圣灵的带领下进行(25节、28节)。最先发言的是彼得,作结论的是主的弟弟雅各。保罗和巴拿巴代表外邦信徒,讲述神接纳他们的见证。雅各、彼得、约翰三人在当时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加2:9),雅各当时可能居领导地位。会议约在主后50年举行。

在激烈的辩论之后,彼得首先发言:

1)、他先提出一个在场信徒都知道的事实,就是神早就拣选了他(7节),他蒙主特别拣选,并且托付重任(太16:18-19;约21:15-17)。

彼得这样讲,不是摆老资格,也不是论资排辈,而是强调这样的事实。他现在其实是代表十二使徒说话(2:14),他在申明他说话的权威。

2)、他进一步提出一个与向外邦人传福音有关的事实,就是神亲自差遣他把福音传给罗马百夫长哥尼流的事情(7节;10章)。

3)、他指出这些外邦人因为敬畏神而乐意邀请他传讲福音,并且欢喜相信;而且就在他讲道途中,神赐下圣灵给他们(10:44-45),就像当初五旬节赐下圣灵给使徒一样;这样为他们的蒙恩作了见证,表明神也悦纳他们的信心;并且因着他们的相信而洁净了他们;他们并没有接受割礼,却与受了割礼的使徒们一样蒙恩(8-9节)。

4)、结合上述的两点众所周知的事实,他提出了责问,就是为什么“试探神”,就是在神既定的救赎计划之外,添加任何的道理教训;为什么把犹太人所一直不能承受的“轭”——就是口授律法(加5:1),它对摩西律法进行人为的推演,变成繁琐的规条,成为人的重担,有如牛所负的轭,连一般犹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强加于那些外邦信徒的颈项上,也勉强他们遵守呢(10节)?

5)、最后他指出,他们这些犹太基督徒的得救,和外邦基督徒的得救一样,都是因着相信主耶稣成就的救恩(11节),并没有任何其他的原因或者条件。因此,吩咐外邦基督徒行割礼,遵守摩西律法,这是很不合适的,更不是得救的方法。

2、述说见证

15:12  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 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事实胜于雄辩,彼得一番高举事实的陈词使得会场顿时安静下来。接下来,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他们的见证,就是他们在外邦人当中传扬福音、神藉着他们行神迹奇事的许多的事实。在教会初期时,“神迹奇事”被认为是神与施行的人同在,藉以证明他们的言行乃是出于神的(14:3)。

如果说彼得向哥尼流传扬福音属于偶发事件的话,那么神藉着巴拿巴、保罗在外邦人多行神迹奇事、广传福音就不可能再是偶发事件,明显是神的作为。而外邦人的得救,完全是因为相信耶稣,并没有给他们施行割礼。

3、形成决议

15:13  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 

15:14  方才西门述说 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15:15  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 

15:16  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 

15:17  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 

15:18  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15:19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 神的外邦人; 

15:20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15:21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巴拿巴、保罗的见证说完了,最后,雅各作了总结发言,也是本次会议的决议:

1)、他先重申彼得的见证,就是神怎样眷顾外邦人,怎样藉着彼得把福音传给他们,怎样拣选他们信靠神,成为神的子民(14节)。

2)、他接着提到了旧约先知的预言(15节),目的是以神借着先知发出的有关外邦人归主的预言来作为更有力的证据。

16-17节引自《阿摩司书七十士译本》第九章十一至十二节。

此后,在《阿摩司书》里为“到那日”,原指耶和华复兴以色列国之日;雅各将它改成“此后”,或许有意说明阿摩司的预言现今就已经开始应验了一部分。

我要回来,原指弥赛亚的来临,解经家将此解释成:A、意指主耶稣第一次的来(即道成肉身之时);B、意指主耶稣的再来。但无论如何,阿摩司的预言必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才能全部应验。

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大卫的帐幕”意指大卫所创建的以色列国(撒下5:3-6);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将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在地上复兴以色列国(1:6)。有许多解经家主张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国,因此新约教会在地上的出现,可以视为新以色列国的建立。

叫余剩的人,“余剩的人”在此指相信主的外邦人,下面的“就是”将此意表明得很清楚。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外邦人”原文是“列国”;紧跟着以色列国的复兴,也将会有归于主名下的外邦人,与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18节的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本句并非引自《阿摩司书》,似乎是《以赛亚书》第45章18-25节的浓缩;这几节圣经是在说明,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乃是神从创世以来的心意。

显明这事的主说的,“这事”是指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神既已借着先知将它宣告出来了,他就会亲自促成并显明此事。

 综合雅各从14至18节的话,阿摩司预言的完全应验,似乎可以分成四个步骤:A、教会时期――神在现今就已选取一部分外邦人归于自己的名下(14节);B、基督将要再来――此后我要回来(16节上);C、复兴以色列国――重新修建大卫倒塌的帐幕(16节下);D、千年国度时期――外邦人将和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3)、最后他给出自己的意见,其实就是本次大会的决议:

A、“不可为难那归服神的外邦人”(19节)——就是说等于否定了5节法利赛人基督徒和1节犹太基督徒的要求,就是外邦基督徒必须行割礼才能得救,而且必须遵守摩西律法。换句话说,就是豁免了外邦基督徒守律法的义务(参考24节)。

B、“吩咐他们”(20节)——似乎这里的教导仍然是要求遵守摩西律法,与上面的决议自相矛盾了。但是,这里的教导并不是教导外邦基督徒遵守摩西律法,更不是教导得救之法,而是为了与犹太人和平共处而提出的若干禁忌。

归信基督的外邦人要禁戒以保持洁净的,共有四项,多半是关于食物的:

甲、不可吃祭祀偶像的食物,免得有参与拜偶像之嫌(林前8:10)。

乙、不可吃血,因为血代表生命。《利未记》1:5有严格规定,在祭祀上血只可献给神。

丙、勒死的牲畜身体内留有血,以第二项理由,也不可以吃。

丁、奸淫,指与娼妓发生关系,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按照当时希腊人

的风俗习惯,拜偶像常与奸淫连在一起,所以有所谓的“庙妓”存在。

有许多解经家认为,这四件事都是远在颁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经严禁的(创6:4-6;9:4;18:20-21;35:4),所以与摩西律法完全无关。以上这四件事,乃是当时外邦人盛行的不良风俗习惯,却是犹太人所非常忌讳的;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与犹太人信徒和平相处,故此建议他们也禁戒不犯,以免引起事端。

此处禁戒基督徒吃祭过偶像之物,而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却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8:4)。又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林前10:25,27)。这样,圣经的教训不是彼此有矛盾么?我们说没有。

基督徒对祭偶像之物的正确观念与态度如下:

甲、就着最高的属灵知识来说,偶像并不是神,所以吃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污秽人

的心;

乙、基督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有损(林前8:7-8);

丙、但是偶像的背后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祭鬼,就是与鬼相交,基督徒最好避免吃

祭偶像之物(林前10:20-22);

丁、当基督徒经人告知这是祭过偶像的食物,就当禁戒不吃,其理由不是因为自己的

良心会受损,而是为着免叫软弱的弟兄因心里过不去而跌倒(林前10:28-33;8:9-13)。

C、21节给出了这样作出这样禁忌规定的原因。因为外邦人所居住的各城,都有犹太人经常听到摩西律法的讲授,所以对这四件事项非常忌讳;外邦人信徒若要避免与犹太人信徒发生隔阂与冲突,就要禁戒这些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3 11:40: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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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讲(续)

4、写信传达

15:22  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15:23  于是写信交付他们,内中说:“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 

15:24  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注:有古卷在此有“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 

15:25  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 

15:26  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 

15:27  我们就差了犹大和西拉,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 

15:28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15: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称呼巴撒巴的犹大,或许与那叫作巴撒巴的约瑟(1:23)是兄弟。

西拉,可能就是后来成为保罗同工的西拉(参40节;林后1:19;帖前1:1;帖后1:1),他不但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位领袖(22节),且是一位先知(参32节),同时他也可能是罗马籍的公民(16:37)。

形成决议之后,“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这样强调意在表明这是集体的决定,是在圣灵带领之下做出的正确的决策(22节,比较28节)——从耶城教会当中拣选人,就是犹大和西拉,这两人是在弟兄当中作首领的——明显他们才是耶城教会的正式代表,而不是本章开头那些擅自行动、甚至是打着耶城教会招牌的犹太基督徒——差遣他们与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的教会,把耶城教会的关于得救问题的决议传达给受律法主义搅扰的教会。

接下来,就是这份决议的内容:

1)、先介绍这封信的发出者,耶城教会的“使徒和长老”;还有收信人,“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弟兄”,并且向他们问安(23节)。收信人涉及的教会多是保罗第一次传道之旅建立的外邦教会,就是这次受律法主义异端搅扰的年轻教会。

2)、接着陈述已经发生的搅扰和惑乱,澄清事实。就是说这些搅扰的人并没有耶城教会的授权,完全是擅自行动(24节)。

3)、申明耶城教会采取的行动,就是委派正式代表与保罗、巴拿巴同行;还特别肯定了他们二人在传福音上的美好的见证,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25-26节)。耶城教会对保罗二人的评价是没有丝毫的夸张的,他们在第一次布道之旅确实多次历险(13:50;14:19),后来的布道之旅也是这样(参考林前15:30;林后11:23-26)。

4)、这两个耶城教会的正式代表就是犹大和西拉,他们要将耶城的决议传达(27节)。这样的口头的报告与解说,一则可防止收信人对信件内容的误解,二则可进一步在细节上提供补充说明。

5)、决议的内容是,遵守四项禁忌;而行割礼,遵守摩西律法(特别是口授律法)可以豁免——“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这样的决议是来自圣灵的带领,来自全教会的群策群力(28-29节)。

5、恩门大开

15:30  他们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众人,交付书信。 

15:31  众人念了,因为信上安慰的话就欢喜了。 

15:32  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许多话劝勉弟兄,坚固他们。  

15:33  住了些日子,弟兄们打发他们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注:有古卷在此有 

15:34  “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里。”) 

耶城教会代表和保罗、巴拿巴一行,奉了耶城教会的差遣,就随后动身,前往安提阿教会。到达之后,就赶紧聚集众信徒,将耶城教会的决议交给安提阿教会的管理层,当众宣读。安提阿教会的众信徒在听完决议之后,欢欢喜喜,如释重负。

犹大和西拉既是耶城教会的领袖人物(22节),也是先知,所以就对安提阿教会作了很多的劝勉,为的是坚固他们的信心。而且还在安提阿教会住了一些日子,继续牧养培灵。最后返回耶城教会复命。

西方古抄本加上本节,有意对40节所突然冒出的“西拉”给予清楚交代。但也有可能西拉先回到耶路撒冷交差后,再独自回到安提阿。总之,多数解经家同意,保罗日后的同工西拉,就是这位原为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西拉(参22节)。

至此,律法主义对年轻教会的搅扰得以平息,福音的障碍得以消除,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恩门得以大开。

当然,我们看到的事实是,虽然这次耶路撒冷大会取得了这样丰硕的成果,但律法主义对初期教会的搅扰并没有彻底平息,包括彼得在内的犹太基督徒他们根深蒂固的律法主义观念还多少有些残存(参考加2:12),摆在初期教会前面的道路依然崎岖不平;保罗后面的两次传道之旅不断遭受冲击、逼迫就是明证。

初期教会,后世教会,甚至是现代教会,在对付律法主义、行为主义等根深蒂固的异端上,仍然是任重道远。

四、反省反思

1、几个犹太基督徒对安提阿教会作出了什么错误的教训?为什么说这不仅仅是几个人的搅扰,更是关系到新生基督教存亡的大事?

2、耶路撒冷教会是如何处理这样的搅扰纷争的?耶路撒冷大会的最后决议是什么?所提出的“四项禁忌”是哪些内容?是否仍然是律法主义的教导?

3、耶路撒冷大会取得了哪些丰硕成果?为什么说在对付律法主义、行为主义等根深蒂固的异端上仍然是任重道远?

4、基督徒对祭偶像之物应当持怎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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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讲:保罗第二次布道之旅

读经:徒15:35-16:12

内容:

一、滞留安提阿

15:35  但保罗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 

送走耶路撒冷教会代表之后(15:33),保罗和巴拿巴仍然在安提阿住下。他们继续参与安提阿教会的牧养工作,就像当初那样(11:26)。

稍有不同的是,当初负责牧养的是他们二人,而且显然以保罗为主;现在是“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就是说参与牧养的阵容扩大了。“许多别人”可以是安提阿教会的其他先知和教师(13:1),也可以是在保罗、巴拿巴离开安提阿教会进行第一次布道之旅的时间内神兴起的先知和教师。

巴拿巴曾经也是耶城教会的代表,不过他当时的使命不是传达命令(比较15:27,30-31),而是察看在安提阿建立的教会,并且后来寻找保罗,对安提阿的教会进行牧养(11:22-26)。

二、兵分两路

15:36  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15:37  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 

15:38  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做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  

15:39  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 

15:40  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 

15:41  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过了一段时间,保罗想探访曾经建立的教会,就和巴拿巴商议;巴拿巴显然同意了。但是二人之间却产生了明显的分歧,就是关于是否带着马可同行的问题。

马可这里出现显得有些突兀。在保罗的第一次布道之旅当中,马可是与他们同行的;但没有多久就在未到旁非利亚的别加之前就退却了,返回故乡耶路撒冷(13:5,13)。这里却出现在安提阿,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后与巴拿巴一行顺道去的(参考30节),也可能是单独前去的。                          

巴拿巴坚持要带马可同去,原因可能是马可是他的表弟(西4:10),但更可能的是马可知道自己的错误了,而且有明显的悔悟表现;而保罗却坚决反对,明显上次的早早退却令他很不高兴,他不能带着这样意志脆弱或者贪图安逸、怕苦怕累的年轻人同行。

后来,保罗还是原谅并且接纳了马可(提后4:11;门1:24),大概是了解了马可的转变以及在传福音上的优异的表现。这件事也让我们看到保罗虽然是主重用的器皿,但同样有人性的软弱,同样也会对人存着成见;而路加也是据实记载,他虽然盛赞保罗,但却毫不隐瞒人性上的弱点。

同样,巴拿巴虽然是“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11:24),但也有着血气的软弱,他曾经为了不受指责而随同彼得装假就是一例(加2:12-13)。这让我们看到圣经的真实性和真实可信,也让我们看到属灵生命有个成长的过程,不是一重生就立刻成熟丰盛的。

这次争议的结果是,二人兵分两路: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向北后折向西,通过陆路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保罗拣选西拉,大概是因为他的忠勇(15:25-26;16:19-30),同时又是罗马公民(16:37)。这是保罗的第二次布道之旅,是面向外邦的。同行的人除了西拉之外,还有提摩太(16:1-3)、路加(16:10)、亚居拉、百基拉(18:2-3,18)。时间大约在主后50年。

39节是本书最后一次提到巴拿巴的名字。巴拿巴与保罗的分手,主要是由于性格或者处事方法的不同,与真理无关;同时,他们也决不是从此就老死不相往来、不相闻问的(参林前9:6;提后4:11)。神借此促成一组新的传福音队伍,与保罗的一组共同扩展主工。马可参加了巴拿巴的布道团,他的才能得到赏识。保罗后来在书信当中曾经提到巴拿巴为支持他传道工作的模范(林前9:6)。

40节提到保罗、西拉一行“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这里的“弟兄们”指安提阿教会的圣徒们。安提阿教会在初期时,巴拿巴的功劳最大(11:22-26),如今教会却似乎是站在保罗这一边,这表明巴拿巴可能是负气先带着马可离开,而没有跟教会清楚交通、寻求引导。

三、拣选提摩太

16:1  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利尼人。 

16:2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16:3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 

16:4  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 

16:5  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 

保罗一行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这两个城市是第一次布道之旅到过的(14:6,20)。这次是由东向西行,所以先到特庇,后到路司得,与上次行程相反。

在路司得特别提到了一个年轻的门徒,名字叫提摩太。

提摩太被称为“门徒”,表示他可能是保罗上次在路司得传福音所结的果子(14:6-7;林前4:15-17)。大约十几年之后,保罗仍称提摩太为年轻人(提前4:12),故此时他的年纪不大,应只有十几岁。

提摩太之所以信主,大概是受他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的影响(提后1:5)。“他父亲却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这个字的意思不一定指他是真正的希腊人,当时凡是说希腊话的外邦人,都可称之为希利尼人。保罗在他的书信里从未提到提摩太父亲的信仰,或许他是个既未皈依犹太教,也不信奉基督的外邦人;也有可能当时他已经去世。

保罗拣选了提摩太,原因是他虽然年轻,但却有美好的见证,因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提摩太后来成了保罗最忠心、最亲密的同工,他跟随保罗可能一直到保罗去世(17:14;18:5;19:22;20:4;罗16:21;林前4:17;林后1:19;帖前3:2,6;提前以及提后)。

保罗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原因是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希利尼人。但是,保罗是坚决反对“给外邦人行割礼”的(15:1-2),为何此刻却给他行割礼呢?或许是因为他有犹太人的血统(参1节),为着方便带他在犹太人中间出入传福音,乃有此权宜之计。

保罗对行割礼的认识与态度如下:

1、他本身是个纯种犹太人,第八天就受割礼(腓3:5);

2、自从他信主以后,他对割礼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改变;

3、他认为外面肉身的割礼,只不过是因信称义的一个记号而已(罗4:11);

4、所以外面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

5、人得救并称义,绝对不是因着受割礼、遵行律法,乃是因着信心(加2:16;5:6);

6、然而他并不因此提倡废除割礼,他对割礼采取“不废、不受”的态度­­­­­­­­――“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林前7:18);:

7、不过,他也为着传福音得人的缘故,容许在蒙召时未受割礼的人去受割礼――“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林后9:19-23);

8、因此,他在这里为提摩太行割礼,又在日后为四个有愿在身的犹太人行洁净的礼(21:20-26);

9、然而当人们主张须受割礼才能得救,以行割礼为得救的条件时,他就会为着维护福音的真理,而起来坚决反对(15:1-2);

10、他决不勉强任何外邦人受割礼(加2:3);

11、他认识割礼的属灵意义――基督使人脱去肉体(西2:11原文无:“情欲”);

12、所以他认为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

4节概述了保罗一行经过各城,把耶城教会的决议在加拉太一带教会传达。当时众教会的成员,仍以住在外邦地的犹太人为主;因此耶路撒冷教会信函中的条规,不但有助于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徒之间相处融洽,并且有助于得着更多的犹太人加入教会。本节否定了一些解经家的推论,认为保罗并不赞同耶路撒冷教会信函中的四项禁戒(15:29)。新约的信徒虽然不受律法仪文的拘束,但并不因此而无法无天,罔顾神的心意与作基督徒所应有的体统。

5节让我们看到在阻碍福音传播的绊脚石被解除之后,年轻的教会呈现出朝气蓬勃的喜人局面:一方面人数不断增加,一方面信心越发坚固,数量与质量双丰收。

四、圣灵禁止

16:6  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 

16:7  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16:8  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 

亚西亚,乃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在加拉太省的西面,包括每西亚、弗吕家(一部分)等地区,境内著名的城市有以弗所、歌罗西;后来使徒约翰在《启示录》里曾奉主命写信给七个教会,也都在亚西亚境内(启1:4,11)。

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本句可译作:“他们就经过加拉太省弗吕家地区”。“弗吕家”原是一个较大的地区,后被分割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属亚西亚省,一部分属加拉太省;此处是指属加拉太省的部分,境内著名的城市有安提阿和以哥念。“加拉太”指加拉太省,是一个很大的省分,通常分成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现今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就在北加拉太。

每西亚,位于亚西亚省的西北部。

庇推尼,是罗马帝国的直辖省分,位于亚西亚省的东北面,加拉太省的西北面。

耶稣的灵,即指圣灵(参6节);圣经里面用下列不同的名字来称呼圣灵:1、神的灵(创1:2);2、耶和华的灵(士3:10);3、圣神的灵(但4:6);4、父的灵(太10:20);5、主的灵(路4:18);6、耶稣的灵(16:7);7、基督的灵(罗8:9);8、他儿子的灵(加4:6);9、神荣耀的灵(彼前4:14);10、神的七灵(启4:5)。

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他们是由东边来,如今既不可往南边(参6节),又不可往北边(参7节),故只有向西直行越过每西亚。

特罗亚,全名为亚历山大特罗亚(Alexandrian Troas),乃是接连亚西亚、马其顿和亚该亚的重要海港,可说是望向欧洲的门坎。保罗后来在此传福音,建立教会(20:6-12;林后2:12),在他为主殉道之前也路经此地(提后4:13)。

6、7两节让我们看到保罗一行打算继续开辟新的布道区域,但是或是向南,或是向北,都被圣灵禁止,最后只好向西直行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

这里引发两个问题:第一,圣灵怎样禁止呢?圣灵禁止的方式,包括借着环境的拦阻、天使的说话、圣经的启示、叫人作异梦、灵里的感觉、叫人心里觉得不安、先知明确的预言、信徒之间的交通和印证、异象的显现(参9节)等。

 第二,圣灵为何禁止呢?圣灵应当不是说“那些地方”不需要福音,也不是说圣灵不要“用保罗”在那里传福音,因为后来保罗至少曾亲自到过以弗所,在那里传讲了两年以上(19:1,10)。比较合理的解释,应当是说圣灵不要保罗在“这个时候”、在“这些地方”讲道,因为此时此刻圣灵另有安排。

圣灵为何禁止他们那个时候在亚西亚讲道,这在当时实在令人难于理解。但时至今日,我们可以根据教会的历史而明白圣灵的美意:

1、圣灵有意尽早把传福音的根据地从亚洲转移到欧洲;

2、这是因为亚洲的政治和宗教环境即将变迁,犹太人将会被分散到世界各地,回教将会兴起,基督教将会在亚洲没落;

3、欧洲将会有一段时期独霸世界,殖民到各大洲,且欧洲人的性格比亚洲人更适宜承担传福音的大任。

五、马其顿异象

16:9  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 

16:10  保罗既看见这异象,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以为 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 

16:11  于是从特罗亚开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亚波利。 

16:12  从那里来到腓立比,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我们在这城里住了几天。 

马其顿,是罗马帝国的一省,位于亚该亚(即今希腊的南部)的北面。有人推测本书的作者路加就是这个马其顿人,因为路加是在特罗亚,从这时候开始加入保罗的传道行列。

帮助,原文意思是听到呼声,立即前去呼求者那里,给予协助。

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在10节之前,一直都用复数第三人称“他们”来称呼保罗和他的同工(参4,6-8节);但从10节起,突然改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参12-13,15-17节)。解经家据此推测,本书的作者路加乃是在特罗亚加入保罗的传道行列,故此后对保罗传道行程的记载也分外详尽、生动。

以为,是指推研所得的结论;这表示保罗看见了异象之后,并不是立刻就轻率地确定神的心意,而是小心翼翼地加以慎重的酌量,然后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撒摩特喇,位于爱琴海东北角的一个岛屿,适于作船只为避免夜航危险而暂时停泊的中途站。

尼亚波利,是腓立比城的外港,离城约十六公里,今名卡瓦拉(Kavalla)。

腓立比,乃马其顿东部一城市,因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腓立二世得名。它是罗马殖民地,所以不受行省的管辖,其行政制度完全仿效罗马城,城内公民享有如生活在罗马城的权利。有许多罗马退役官兵定居于此,犹太人稀少。

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这一方”指这一个地区;马其顿有四区,腓立比位于其中头一区。“头一个城”意即首府;但马其顿的首府是帖撒罗尼迦,而腓立比所在地区的首府则是暗妃波里,故此处可能意指“头城”(即重要城市,原文未用定冠词)――腓立比乃是他们一行进入马其顿所遇到的头一座重要城市。

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指罗马帝国为着国防的目的,在各附庸国选择战略据点,一面派军驻守,一面将退役官兵殖民于此,一旦有事时,立即可以复役为国效劳。

在圣灵一再的禁止之下,保罗一行失去了传福音的方向,或许他也因此有些迷茫。就在这个时候,在特罗亚(8节)夜间见到了异象:一个马其顿人,呼求他尽快到马其顿去帮助他们。保罗见了异象之后,终于明白圣灵一再禁止的原因,经过慎重的思考,决定顺服神的异象,向马其顿开进。

从地域环境看,特罗亚是属亚洲,马其顿则属欧洲,因此到马其顿传福音,乃是跨越洲际的新里程,使主的见证向着“地极”(1:8)推进。

圣灵不许保罗等人在亚西亚讲道(参6节),原意是要他们转到欧洲,但是他们一时不能明白神的旨意,所以仍在弗吕家、加拉太、每西亚、特罗亚等地(全属今日土耳其西部)打转,所以逼得神不能不以“异象”来给他们清楚的带领。可见异象并不是神经常带领人的方法,而是一种“非常”的手段

保罗一行顺服神的异象的带领,从特罗亚坐船,经过撒摩特喇、尼亚波利,最终来到腓立比,展开了在欧洲传福音的新征程。

六、反省反思

1、在保罗即将展开第二次布道之旅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说明了什么?给我们哪些启发?

2、保罗是坚决反对给外邦人行割礼的,为什么却给提摩太行了割礼?他对割礼的认识有哪些?

3、圣灵为什么多次禁止保罗在亚细亚的传福音的努力?

4、“马其顿异象”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意义?神为什么用异象带领保罗登陆欧洲的布道之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5 8:42: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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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插进来一下,很喜欢这种证道,言简意赅,后面的反省问题,虽然文中已有答案,对于加深理解很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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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廿一讲:欧洲新征程

读经:16:13-40

内容:

一、欧洲初结福音之果

16:13  当安息日,我们出城门,到了河边,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我们就坐下对那聚会的妇女讲道。

16:14  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 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 

16:15  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便求我们说:“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注:或作“你们若以为我是忠心侍主的”),请到我家里来住。”于是强留我们。 

到了河边,即甘寨底斯河(Gangites River)岸。

紫色,是皇家的颜色,“紫色布匹”是较高贵的衣料,当时的富人才穿紫色衣服。据说,紫色染料需要一滴一滴地从某种甲壳类昆虫搜集而得,非常珍贵。在当时,从事这类买卖的都是大富商。

推雅推喇,位于亚西亚省境内,以染料业闻名,其紫色的染料特别出名。制造紫色布匹的手工业当时在这个城市很盛行。

敬拜神,是指对神持有尊敬和礼拜的态度;这词常用来形容一个外邦人,相信犹太人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平素勤研圣经,也遵守一些仪文规条,但尚未完全皈依犹太教。

名叫吕底亚,本句在原文又可译作“她是吕底亚人”;吕底亚乃亚西亚省境内的一个地区,位于其西南方,主要城市有推雅推喇、撒狄和非拉铁非。如果吕底亚是指她的出身地的话,则她极可能是《腓立比书》中所提友阿爹或循都基二人当中的一位(腓4:2);根据她在15节邀请保罗所表现的坚决性格看来,似乎难免和别的女人合不来。

保罗每到一地,还是习惯性的先进入会堂向犹太人传道(参考13:5)。由于腓立比的犹太人极其稀少,没有设置会堂(犹太人在外邦地方,必须有十个以上男人聚集,才可设立犹太会堂),所以在安息日来到甘寨底斯河边的一个虔诚的犹太妇女们聚集祷告的地方(据说流水可作仪式上的洗濯之用),对她们传讲福音。

有一个贩卖当时昂贵的紫色布匹的妇人,叫吕底亚,是亚细亚境内的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虔诚爱神。听了福音之后,在主的开启之下,认罪悔改受洗归信了耶稣,而且是全家归主。可见她的一家都在河边参与祷告聚会的。她是保罗在腓立比所结的第一个果子,也就是在全欧洲所结的第一个果子。

吕底亚一家归主之后,就力邀保罗一行住在她家。可以见到她在遇见主之后发自里面的对主的仆人的敬重关怀,也是中东地区好客传统的体现。吕底亚邀请保罗时所用的话,乃是一种“激将法”,其强留的方式,显出她的个性似乎相当坚决且有主见。

保罗很少接受他人的供给,现在却肯接受邀请(参20:33-35;帖前2:9;帖后3:8)。后来腓立比人又劝服他再受帮助(腓4:10-18);可以看出吕底亚和腓立比的信徒爱心很大。

二、巫鬼的搅扰

16:16  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着面来,她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她主人们大得财利。 

16:17  她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 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 

16:18  她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巫鬼,原文指希腊神话中的蟒蛇神,被亚波罗神(Apollo)杀死,但其精灵仍在,四处附在人身上。

用法术,意指能占卜、说预言,料事如神。

厌烦,原文指强烈的厌恶。

保罗一行继续在接下来的安息日去那祷告的地方传讲福音。出现了一个麻烦,一个被巫鬼附身的使女,她本来用法术可以叫她的主人们发财,现在却主动迎上前来,不停的喊叫。听一听她喊叫的内容,是在见证使徒是神的仆人,传讲救人的真道。明显,她这样的见证是正确的,甚至可以说超越一般人的见识。保罗一开始没有理会,只是注重传福音,但是他这样的忍耐并没有换得安宁,这个使女是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忍无可忍,奉主的名赶出了这个使女身上的巫鬼。

如何认识巫鬼见证主名的问题呢?巫鬼所见证的内容是正确的,但是它的动机却是邪恶的:一方面在显示它惊人的能力,目的是混乱人们的认识,使人正邪不分、神鬼混淆,误以为它也是为至高神效力,或者说既信神又当信它;一方面是搅扰聚会、叫人分心,不能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参14节)。我们在四福音当中看到,主耶稣也是严厉禁止污鬼为他作见证(参可1:34)。

那么,既然巫鬼有着这样邪恶的动机,为什么保罗不是立刻就进行赶逐呢?圣经没有清楚的启示,我们只能作合理的推测。一方面,可能因为现场的犹太妇女还不能认清污鬼的邪恶的动机,况且它所见证的内容是对的,所以没有立刻行动,以免引起误会;反而忍耐等候,选择合适的时机再将其赶逐。一方面可能考虑到立刻赶逐,会引起使女主人的报复,就像后来所发生的(19节),就没有充裕的时间继续传扬福音。等到现场的众人看清污鬼邪恶的动机之后,保罗就奉主名赶逐了巫鬼,显示出保罗所信奉所传讲的耶稣是有赶逐污鬼的权柄的,他才是神。

三、被告被抓

16:19  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 

16:20  又带到官长面前说:“这些人原是犹太人,竟骚扰我们的城, 

16:21  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 

16:22  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 

16:23  打了许多棍,便将他们下在监里,嘱咐禁卒严紧看守。  

16:24  禁卒领了这样的命,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 

首领,指当地的高级行政长官。

规矩,是指犹太人的信仰(参6:14;15:1;21:21;26:3)。

禁卒,狱卒,看守监牢的人;严紧,安全地,妥当地。

内监,指监牢最内部及最严密的地方,如地牢。通常内监是关重罪犯的地方。

木狗,指一种木制的刑具,上面有许多可以开合的孔,用来铐住囚犯的双脚、腕部或颈项,通常用铁链牢牢钉在墙上,以防囚犯逃脱。因为它有许多孔,可以把两只脚远远地分开,令人觉得极不舒服,甚至非常痛苦。

我们看到,撒旦是一直不甘心失败的。前面借着散居在外邦城市的犹太人逼迫保罗(14:19),现在在犹太人稀少的外邦城市借着外邦人继续迫害他。

保罗赶逐了使女身上的巫鬼,使女的主人们失去了继续赚钱的机会,就采取暴力手段揪住保罗、西拉,拉他们去见官,状告他们这些犹太人骚扰滋事,向罗马人传教。在《使徒行传》中,外邦人反对福音的两次主要事件,都是因为危害他们既得的经济利益(19:23-29)。

当时在罗马帝国境内,任何宗教均须经官府核准,方算为合法。当时,犹太教虽已被承认是合法的,容许犹太人信奉自己的宗教,但不可向罗马人传教。至于基督教,当时的罗马人尚不知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分别,而把基督教当作犹太教的一个分支。大约就在此时之前一年(主后49年),罗马皇帝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18:2)。罗马殖民地可能因此不欢迎犹太人。使女的主人们突出保罗他们的“犹太人”身份,可能所表达就是明显的轻蔑和厌恶。

那些拒绝福音的人也趁机起来攻击,使徒被剥了衣服,被施以棍刑;打了许多棍之后,又被下在监里,官长嘱咐狱卒妥善看守。狱卒就遵命行事,既把他们下在监里看守最严密的地方,又上了刑具。

四、神的拯救

1、监门全开

16:25  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 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16:26  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 

约在半夜时分,监牢里面出现了极其感人的画面:保罗和西拉竟然在祷告唱诗赞美神,而且引得众囚犯都侧耳而听!要知道,他们被打了很多棍,身上疼痛难忍,这个时候应当是呻吟不断,因为疼痛使得他们无法入睡;况且又被关在监牢最严密的地方,没有任何出去的希望,更是前途未卜,没有任何可以值得唱诗赞美的理由!

为什么他们竟然可以唱诗赞美呢?是他们看得开想得开?是他们苦中作乐、打肿脸充胖子?明显,都不是;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能够从神的眼光看问题。他们知道这一切逼迫的背后的力量是撒旦,是撒旦不甘心失败而疯狂反扑;他们知道神许可这样的逼迫临到,必然有神的美意,他们知道患难的价值,正如保罗自己在书信当中所分享教导的:

《罗马书》

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5: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5  盼望不至于羞耻。

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8:29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8:30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6  要常常喜乐, 

5:17  不住地祷告, 

5:18  凡事谢恩,因为这是 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

正因为他们的眼睛只看到神,他们的心在天上,所以在不可能喜乐的环境当中仍然可以喜乐(比较34节)——这才是真正的属天的喜乐!他们这种似乎反常的行动因此也吸引了监牢里面的所有囚犯,众人都张开了好奇的耳朵,聆听这两位不一样囚犯的歌声;这也恰恰是保罗他们的一个目的,在监牢捆锁当中仍然传扬福音,他们要传递的是基督徒对逼迫存亡的超越,监牢因此也成了禾场(比较腓1:12-14)!

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而且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全都松开了,明显神“出手相救”了!

有人据此得到启发,说“唱诗赞美可以摇动神的手”,甚至强调“唱诗赞美”超越一切。

虽然这里二位使徒的“唱诗赞美”与神拯救他们紧密相连,但是我们说这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前面记载的两次拯救(5:17-19;12:6-7)都没有“唱诗赞美”这个因素。这样的说法明显是忽略了神的主权,而且片面夸大“唱诗赞美”的作用了。

2、狱卒欲自杀

16:27  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 

16:28  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狱卒也醒来了,大概是受到大震动的影响(参26节),又或者人声的嘈杂,就是顷刻之间经历奇妙释放的众囚犯的惊异、喜乐。他看到监门全部打开了,因为毕竟是在夜间,他一时不能准确判断形势,以为囚犯已经全部逃走;他一下子就懵了,以为自己必定因为失职而死路一条(12:18-19),所以就拔刀要自杀;反正是死,与其受尽凌辱而死,还不如自裁痛快!

监牢里面响起了“刀下留人”的声音,是保罗在向狱卒呼喊。他告诉狱卒,囚犯都在,没有逃走一个,所以不要自杀。

3、狱卒归主

16:29  禁卒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地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 

16:30  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16:31  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16:32  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16:33  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 

16:34  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听到保罗说囚犯都在,狱卒的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29节说他吩咐人拿过灯来,跳进去——或许保罗的关押之地是地牢,也或许狱卒是惊喜交加——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的脚前,明显对他们非常惧怕。他为什么有这样的举动呢?可能是有囚犯提醒他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一幕与这二位的唱诗赞美有很大的关系,使得他知道他们的来头不小,竟然可以叫地大震动、监门全开、锁链脱落!——或许他们是神仙下凡,因此他又惊又怕,俯伏跪下,目的是求得他们的怜悯。

想必保罗、西拉会立刻把狱卒拉了起来,因为他们不是神,眼前的一切不是出自他们的能力,他们不能窃取神的荣耀(比较10:25-26;14:11-18)。他们必定会告诉他他们也是人,并且解释眼前这一切发生的原因,是出自他们信靠传讲的神。

狱卒似懂非懂了听了他们的解释说明,把他们领了出来,询问他们他该如何行才能得救(30节)。他应当是从自己的切身利益提出这样的疑问,毕竟监门全开、众囚犯的锁链松开了。他该怎么做?按照常识应当赶紧把所有的监门关起来,所有的囚犯松开的锁链也赶紧重新锁上,要是让他们逃走一个——他们现在逃走是太容易了——他的身家性命不保;可是,他并不知道保罗二人的看法是什么,如果冒失去做得罪了他们,后果又不堪设想!在这两难之间,他只好征询他们的意见。

保罗他们并没有回答狱卒所迫切关心的问题,反而告诉他,应当信主耶稣,这样他和他的全家都必定得救(31节)。——狱卒询问的是眼前的安危,保罗他们却要解决的是他永恒的安危。这也才是真正应当重视的问题。似乎是答非所问,但其实是切中要害。

对于保罗、西拉所讲的“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有很多的解释,比如:

1)、古时家长的权威很大,特别是在信仰方面,家长所信的是什么,往往全家人也会

跟着相信。

2)、一个人如何因信主得救,他的一家人也将会透过同一途径得救;

3)、一个人先得救,其生命和生活真实的改变,自必容易影响全家人归主;

4)、先得救者关心自己的家人,凭信心一直为他们祷告,至终全家人也会受感动而归主;

5)、神的本意喜欢让一家、一家的得救(创7:1;出:12:3-4;书2:18-19),圣经和教会历史都证明,全家得救的机会很大(11:14;18:8;路19:9)。

其实,这句话的语序调整一下(一种英译本的语序)意思就很明朗了:“你和你一家,当信主耶稣,都必得救”。34节清楚告诉我们狱卒是全家归信的:“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保罗他们看出狱卒的似懂非懂,就把主的道向他和他的全家进行传讲。他一家都明白之后,就相信了;二位使徒也及时给他全家施洗。他就为他们擦洗棍打留下的伤口,并且领他们到自己家中(狱卒自己的家可能就在监房的楼上或隔壁),款待他们。狱卒一家因为信了神而非常喜乐。(32-34节)。

这里再次让我们看到属天的喜乐(比较25节),也是所有真正遇见主、从神的眼光看问题的人必然得到的喜乐(比较路19:6)。要知道,狱卒这个时候还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使徒们:继续拘捕,他们是主的使徒;释放他们,他如何向上司交代?他并没有得到释放他们的授权。他应当是左右为难,而没有喜乐的理由的。但是正因为他遇见了主,得到了属天的释放和满足,所以他在不可能喜乐的情形下却满有喜乐,而且真诚的关爱主的使徒(比较15节)。

不过,如何处理众囚犯的问题一直没有提及。合理的推测是当保罗他们告诉狱卒如何得救之后,就至少会吩咐他及时把所有的监门赶紧关闭起来;而所有的犯人之所以没有逃走,必然有神的保守。因为神显然没有释放所有犯人的意图,后来得到释放的也只仅仅是保罗和西拉(40节)。神的一个明显目的是向监牢的所有的人彰显大能,证实保罗他们所传的福音;另外就是引领狱卒全家归主,这两个目的都已经达到。至于囚犯当中是否有人归主,圣经没有交代,至少可以说当时没有,也许后来有;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心中播下了福音的种子。

4、释放问题

16:35  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 

16:36  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 

16:37  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 

16:38  差役把这话回禀官长。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 

16:39  于是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16:40  二人出了监,往吕底亚家里去,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就走了。 

虽然说众囚犯包括保罗、西拉在内都没有逃跑,狱卒无性命之虞了;但是正如上面提到的,他仍然为如何处置他们而左右为难的。神的拯救是彻底的,到了天亮,官长就打发差役来传令释放他们(35节)。我们不知道官长为什么改变主意了,我们能知道的是神掌管一切,正如《箴言》21:1所讲:“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这个消息对狱卒而言无异于“及时雨”,他正在犯难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他的喜乐更多是可想而知的。他就及时把这个喜讯转告给二人(36节),他相信他们也必然会喜出望外的。

但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保罗却不依不饶了,似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说他们是罗马公民(显然包括西拉在内),这样对待他们是不合理的,而且要求这些不公平处置他们的官长亲自来领他们出去(37节)。原来在罗马法律之下,凡是罗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得定罪,未定罪时也不得用刑(22:25)。

那么,保罗为什么这样不依不饶呢?他不是教导过“不要以恶报恶”,“ 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吗(罗12:17,19)?我们说,保罗说这话的用意不是要讨回公道,而是为了:1)、福音不被亵渎和拦阻;2)、能让当地的信徒们日后受到尊重,可免被无理对待;3)、这也说明保罗受苦乃完全是为福音的缘故,并非是自己犯了罪。

差役听了之后,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就赶紧回去禀报官长;官长也知道惹了祸,就很害怕。他们自知理亏,就赶紧来到监狱赔罪,又怕二人留在城里,恐会再度引起骚乱,因此低声下气的请求二人离开那城(38-39节)

目的已经达到,二人这才出了监狱,赶往吕底亚家(参考14-15节)。40节还告诉我们二人在吕底亚家“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才最后离开腓立比。这就表明示当时在腓立比已有一群基督徒,并且在吕底亚家里已经开始有了聚会。

这个小团契增长得很快,后来成了很出色的教会。从保罗给腓立比信徒的书信当中,可以看见那是一间很有组织、灵性也很好的教会,他们能够供应福音的需要(腓1:1;4:15-19)。

五、反省反思

1、吕底亚和狱卒归主之后是如何对待使徒的?说明了什么?

2、保罗和耶稣为什么都拒绝鬼的见证?保罗为什么不及时赶逐使女身上的巫鬼?

3、在监牢捆锁当中,保罗和西拉为什么还能祷告唱诗赞美神呢?什么是属天的喜乐呢?

4、如何认识“祷告或者唱诗赞美可以摇动神的手”的说法?

5、如何正确理解“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6、天亮的时候,官长要释放保罗他们,保罗为什么却不依不饶呢?与他一贯教导的“不要以恶报恶”“不要为自己伸冤”等等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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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廿二讲:欧洲新征程续一 读经:徒17章 内容 一、帖撒罗尼迦 1、见证耶稣基督 17:1 保罗和西拉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帖撒罗尼迦,在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 17:2 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 17:3 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 帖撒罗尼迦,是马其顿的首府,也是罗马设立的自由城,人口很多。位于腓立比西南方约160公里处,境内有一个犹太人集居区。 保罗的布道团离开了腓立比之后,向西南下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然后折向西北来到帖撒罗尼迦(阅读保罗的三次布道之旅,结合地图,会更容易清楚具体的位置)。这四城间的距离各约为45公里。 当保罗和西拉到帖撒罗尼迦开辟新工场的时候,本书的作者路加可能留在腓立比,所以一直到《使徒行传》第二十章,才又恢复以复数第一人称“我们”来称呼保罗的同工团(20:5-6),在此之前,均用复数第三人称“他们”(16:19-20:6)。 保罗仍然按照他惯常的规矩,先向犹太人传讲福音。他一连三个安息日,进入当地犹太人的会堂,本着圣经与犹太人辩论。他信息的主题是,圣经早已预告基督要来,并且要受苦、受死、复活;而耶稣的一生应验了这些预言,他当然就是这位基督(比较路24:26,46)。 2、接纳与反对 17:4 他们中间有些人听了劝,就附从保罗和西拉,并有许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贵的妇女也不少。 17:5 但那不信的犹太人心里嫉妒,招聚了些市井匪类,搭伙成群,耸动合城的人闯进耶孙的家,要将保罗、西拉带到百姓那里。 17:6 找不着他们,就把耶孙和几个弟兄拉到地方官那里,喊叫说:“那搅乱天下的也到这里来了! 17:7 耶孙收留他们。这些人都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 17:8 众人和地方官听见这话,就惊慌了, 17:9 于是取了耶孙和其余之人的保状,就释放了他们。 耶孙,想必是那些听信保罗所传福音者之中的一人(参4节;比较罗16:21),并且给保罗和西拉提供住宿(参7节)。也许他把家打开作为教会聚会之用,所以当时有几个弟兄在那里(参6节)。 搅乱天下,意即煽动颠覆政府的革命(参7节)。 这些人都违背该撒的命令,据说当时曾有诏令,禁止百姓预言皇位的更迭。 说另有一个王耶稣,保罗可能在传讲中提到主耶稣还要再来(帖前1:10),那时他要作王(启11:15),不信的犹太人就以此为把柄,诬告保罗图谋推翻罗马皇帝。叛乱罪在罗马帝国是最严重的指控。 保状,指保证书,圣经没有说到保状的内容,相信是担保不再收留保罗等人,不许他们回来以维护小区的安宁等,否则就没收耶孙等人的家产或者处死。保罗后来对帖撒罗尼迦信徒说“撒但阻挡了我们”(帖前2:18),可能指的是此事。 对待福音,仍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一些人归信了耶稣,比如许多虔敬爱神的希腊人,还有一些很有地位的妇女(比较13:50;腓4:3);但是刚硬不信的犹太人动作很大。他们因为嫉妒保罗等人的影响力(比较13:45;太27:18),就招聚地痞流氓,成群结队,煽动全城的人径直闯进耶孙的家,要擒拿二人。二人不在,可能是外出传福音去了;失望之余,就气急败坏的把耶孙和几个在他家聚会的弟兄拉到地方官的面前,控诉耶孙等人收留暴动分子保罗等人。因为保罗等人竟然妖言惑众,在该撒皇帝之外说还有一个王,就是耶稣。 其实犹太人是刻意为之。他们知道保罗等人所讲的基督是神借着众先知一再向犹太人所预言的,他们自己也一直带着政治的眼光期待这位基督;但是保罗所传讲的基督并不是他们所期望的,相反是他们所嫉妒痛恨并杀害的。如果他们承认耶稣是基督,那就等于承认自己是杀害基督的刽子手。他们也知道罗马人是不会理会他们民族宗教上的争执的(比较18:12-16)。因此,故意捏造事实,污蔑保罗等人背叛该撒,把该撒(皇帝)才可使用的“王”号来尊称来称呼基督,要发动煽动颠覆政府的革命。他们知道这样的叛乱罪名是可以置保罗等人于死地的。其实当时的基督徒已经很少称基督为王,而是喜欢称基督为“主”。 因为是政治性的罪名,因此地方官等人很是惊慌;但是叛乱分子又不在场,因此就命令耶孙和几个弟兄立下保证书,然后才释放他们。 二、庇哩亚 17:10 弟兄们随即在夜间打发保罗和西拉往庇哩亚去。二人到了,就进入犹太人的会堂。 17:11 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 17:12 所以他们中间多有相信的,又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男子也不少。 17:13 但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知道保罗又在庇哩亚传 神的道,也就往那里去,耸动搅扰众人。 庇哩亚,是马其顿省境内的另一座城,位于帖撒罗尼迦西南方约75公里处。 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贤于”意指较为开明,没有偏见;全句是说当地的犹太人比在帖撒罗尼加的犹太人较易理喻。 考查,在原文的意思是“搜寻”,好像丢了一件东西,要翻箱倒柜地去搜寻那一件东西;考查圣经,就是不着急地、慢慢地、仔细地来读圣经。 鉴于形势严峻,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就选择在夜间相对安全的时候把保罗、西拉向西送往庇哩亚去。 他们到达庇哩亚之后,仍然先进入犹太人的会堂传讲福音,足以看出他们对自己的同胞的一片火热之心(比较罗9:1-3)。 这个地方的犹太人要比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较为开明,而且在圣经的学习上很下功夫,并不是人云亦云、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他们如此对待神话语的态度,足以令很多人汗颜!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中间有很多人相信了耶稣;另外相信的有有地位的外邦妇女,也有男人。 但是,那恶者怎能甘心失败呢!原本在帖撒罗尼迦控告保罗的那些悖逆之辈,听到他又在庇哩亚传道的消息,就闻风而来,故伎重演,进行干扰破坏。正如我们一再重申的,这些悖逆之辈的灭亡完全是咎由自取,并不是神预定的结果,更不是说神没有给他们悔改的心!因为,同样是犹太人,归信耶稣的并不少,庇哩亚归信的很多犹太人就是明证。 三、雅典 1、来到雅典 17:14 当时弟兄们便打发保罗往海边去;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亚。 17:15 送保罗的人带他到了雅典,既领了保罗的命,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这里来,就回去了。 往海边去,不一定是为着乘船,因为从庇哩亚到雅典(参15节)的公路也是沿着海边。 雅典,是亚该亚省的重要城市,但非首府(首府是哥林多);它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大哲学家的家乡,为希腊文学、艺术、哲学的中心。 因着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跟踪搅扰,庇哩亚的信徒只好把保罗送走,向南直到雅典。但西拉和提摩太仍然被安排滞留在庇哩亚。那些送保罗的人,在到达目的地雅典之后,保罗又委托他们回去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赶到雅典。他们显然立即遵命到雅典与保罗会合,但旋即被保罗差遣到马其顿(18:5)。提摩太可能先被保罗差遣返回帖撒罗尼迦去坚固信徒(帖前3:1-6),西拉则可能另到别地,也许是腓立比。然后和西拉一同到哥林多与保罗会合(18:5)。 2、传讲福音 17:16 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 17:17 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 17:18 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有的说:“这胡言乱语的要说什么?”有的说:“他似乎是传说外邦鬼神的。”这话是因保罗传讲耶稣与复活的道。 看见满城都是偶像,雅典城中庙宇林立,且率皆巍峨宏敞,极壮观瞻;又在街头巷尾和公园各角落,竖立无数的偶像,其雕刻之精,举世无匹。据说雅典城内的偶像,比希腊其它各地的总和还多;因此有人说:“在雅典城寻找神(指假神偶像),比寻找人更容易。” 市上,并不是指买卖的街市,而是指市民言语论坛所在地。 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它们是古代希腊最负盛名的两大哲学学派。“以彼古罗派”是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主前341-270)所创的学派,它教导人快乐乃人生最高的美德,但不是指转瞬间的快感或短暂的满足,而是从互爱、勇敢、中庸之道中获得的快乐和满足;不过到了保罗的时代,这种哲学已沦为“享乐主义”,强调满足肉欲。“斯多亚派”则是同一时期另一位希腊哲学家芝诺(Zeno,主前336-264)所创,它教导人自足(self-sufficiency)乃人生最高的美德,人生最大的目的是鞭策向善,人应该顺应理性而活,克己禁欲,使自己能完全不为情感因素所左右;在保罗的时代,这种哲学已变为“禁欲主义”,并且狂妄自负。以上这两派哲学各走极端,常有争论。 学士,原义是哲学士,意指喜爱智慧者。 胡言乱语的,原文意思是“捡拾种子者”,指像一只雀鸟在街道上随处啄食种子;其后转义为市井中游手好闲、不求甚解之辈,他们捡拾别人的牙彗――即零碎的学问,自己尚未将其融会贯通,就到处乱说一通。当时有许多辩士,就这样靠着一张嘴巴乱讲话来糊口。 保罗时代的雅典仍然是个文化中心,有一所出名的大学;可是政治与商业上,早非五百年前可比。保罗本来没有打算在此传道,他在等候西拉和提摩太的到来。但是,他看到满城都是偶像,心里有了负担,就单独展开布道工作。 这里有犹太人的会堂,也有市民言语论坛,因此保罗仍然先把福音传向犹太人,以及那些虔敬的外邦人;并且在市民言语论坛与人辩论,包括与希腊著名的两大哲学学派的哲学人士辩论。 我们看到这两个哲学学派虽然是古希腊最富盛名的,虽然各有其注重的人生哲学,而且都自诩明白人生真谛,自诩穷尽人间最高的智慧(林前1:22),但是本质上仍然是人的学问,是以人的眼光来研究人生目标、人生价值。因为没有神的启示,所以实质上是盲人摸象,并不能明白人生真正的目标和价值究竟是什么。 在这些以智慧自居的哲学人士的眼中,或是认为保罗是胡言乱语的人,就是靠嘴皮子功夫混饭吃的人;或是认为他传讲的是外邦鬼神,因为他传讲的内容当中有耶稣是神、耶稣死而复活等等内容。 3、广场布道 17:19 他们就把他带到亚略巴古,说:“你所讲的这新道,我们也可以知道吗? 17:20 因为你有些奇怪的事传到我们耳中,我们愿意知道这些事是什么意思。” 17:21 (雅典人和住在那里的客人都不顾别的事,只将新闻说说听听。) 17:22 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 17:23 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 17:24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17: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 17:26 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注:“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17:27 要叫他们寻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 17:28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 17:29 我们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 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 17:30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 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17:31 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亚略巴古,原文意思是“亚里斯山”;亚里斯是希腊的雷神和战神。亚略巴古位于雅典上城正西及市集南面,是一个离开地面约十公尺的突起小山丘。原为雅典城最高议会(亚略巴古院)开会的地方,现在议会权力式微,只管宗教、教育以及公开讲学等活动,以新知识、新思想保护人自居,也审查周游讲学人士的资格。 只将新闻说说听听,直到几个世纪之前,仍有雅典的政治家曾经谴责雅典人喜欢听听最近的新闻,而不留心较急切、较重要的事。 敬畏鬼神,原文意即“迷信”;这个字可用来恭维或批评人,要看使用这个字的人是否连自己也包括在内,所以需要听完全部的话,才能断定说者的用意何在。 未识之神,这四个字表明了两件事实:1)、他们在冥冥之中知道有神存在;2)、但他们却不认识这位神。古时希腊人怕因疏忽而开罪任何神祇,所以供奉一个“未识之神”的神牌,以防挂一漏万。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表示这位神乃是一位有位格的创造主宰,与泛神论的斯多亚哲学观点成对比。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神无需人的供给,这个言论与以彼古罗派的观点相符。 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神是一切生命之源,这个言论与斯多亚派的观点相符。 一本,指一个先祖、血统、家系、种族(stock)。这话指明万族均同出一源,就是亚当(创2:7);这个说法与雅典人的迷信相违,他们相信他们的祖先是由雅提迦(Attica)的土壤而生。 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列国的兴衰和各族定居的区域,乃出于神预先的策划(申32:8)。以彼古罗派认为万事万物均随机遇,故与圣经的观念相反。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此句引自革哩底(克里特岛)诗人伊庇梦尼德(Epimenides,约主前六百年)所著之《革哩底家》诗。伊氏在该诗中如此写着:“圣洁至高者啊!他们为你造了一个坟墓,革哩底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然而你不是死的;你永远兴起,永远活着,因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你。”保罗在别处也曾引用了这段诗的另一句(多1:12)。据说伊氏曾劝勉雅典人在雅典城并它的周围设立“无名神坛”。 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此句引自西里西亚(西里西亚在塞浦路斯岛北、小亚细亚东南)诗人阿拉塔士(Aratus,主前315-240年)所著之《费诺缅那》诗;或斯多亚派诗人克里特土(Cleanthes,约主前300年)所著之《丢斯颂》,也写过同样的话。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意指在此之前,神宽容了世人因无知所犯的罪(罗3:25)。 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如今”就是现在。“悔改”原文意思是“改换一个心思”;指对神、对人、对己、对罪等看法的彻底改变,在思想上更新。悔改不能独立于信心之外,使人得救的信心包括了悔改在内。 他所设立的人,指耶稣基督;当基督再来的时候,他要按公义审判万民(太25:31-46;诗96:13)。 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可信的凭据”意指确实的证据。基督的复活给了我们一个确实的证据,表明神已经承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的功效,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得以在神面前称义(罗4:25)。基督从死里复活,也是我们确信他还要再来审判世人的凭据。 这些哲学人士把保罗带到亚略巴古议会,要求他向议员陈述他的见解。他们或许听到了保罗在雅典游行当中所行的神迹(“有些奇怪的事”),他们的动机只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要听听与这个奇怪的人物有关的新闻(19-21节)。当然,由当事人自己来陈述是最好不过的。 保罗抓住这样的机会,向眼前这些研究哲学的外邦人讲了一篇道: 1)、他从雅典的满城偶像开始说起(参考16节),他说他通过亲身的见闻已经看出来雅典人普遍存在的宗教心,就是“凡事都敬畏鬼神”(22节)。 2)、他特别提到他们所敬拜的一位神祇: “未识之神”(23节)。相信保罗在看到这样的偶像的时候必然会哑然失笑:可叹自诩满有智慧的雅典人真是自作聪明,以为供奉这样一位“未识之神”就可以弥补在敬拜神方面可能的遗漏,就可以避免得罪真神了!事实上是敬拜自己的智慧,是把自己当作了神,是严重亵渎神! 3)、他要告诉这些当时的智者他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神到底是怎样的神。他说这位神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是造物主。他进一步指出雅典人存在的常识性的错误(24-25节):这位神既是创造天地的主,就不会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因为天地尚且是神所造,就说明神超越万有、无处不在,怎么可能还需要房子呢?也不需要人的服侍,好像还缺少什么——宇宙万物尚且是神所造,难道还缺少什么,比如食物、衣服等等还需要人来供奉呢?神若还需要人供给衣食,那人就是神了,因为人若不供应,神就会挨冻受饿,人可以主宰神了! 4)、他驳斥了雅典人的常识性错误之后,就把关于真神的正确认识告诉他们: A、神是一切生命之源。神把生命、气息、万物,都赐给世人(25节;比较创2:7;赛42:5;但5:23)。 B、世上的万族同出一源,并且预先限定寿数和疆界。神这样做的目的是叫人运用神赋予的智慧来思想神的创造,透过神创造的大自然来寻求造物主(26-27节;比较罗1:19-20)。 C、神无处不在,创造并且掌管宇宙万物和人类历史进程,人类的生活、行动、存亡都在神的掌管之下,人类也是他所创造的(27-29节)。 保罗引用了当时外邦作家的作品当中的观点,有人据此就认为27-28节所说带有浓厚斯多亚学派的泛神论气息,仿佛他赞同他们的观点。其实不然,他引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 斯多亚学派相信神的理智存于人心,是“神在人里头”, “万物皆有神性”;而保罗所说的是“我们在神里头”。神独立于人和自然之外,是万物的源头。他引用“我们是他所生”指出造物主与被造世界的关系,完全排除了泛神论。 5)、他再次指出雅典人的愚昧无知:人既是神所生,照神的形象所造,岂能去拜照被造物的形象而造的偶像(29节)! 6)、他说在耶稣没有降临世界之前,神宽容了世人因无知(包括雅典人在内)所犯的罪;但是现在吩咐罪人悔改归正。因为神藉着耶稣基督充分显露了自己,并且叫他作世人的救主,一方面叫他从死里复活,显明他是神的儿子,是世人的救主;一方面,在神预定的世界末日,他还要二次再临,按照神的公义审判世界(30-31节)。人应当悔改,承认过去拜偶像的蒙昧无知,归向神。 保罗听众都是研究哲学的外邦人,因此从他们能同意的地方讲起,然后指出异教思想与基督信仰不同处。与在路司得传福音的方法相同(参考14:15-17)。保罗信息的主旨是:人本有认识神为宇宙主宰的能力(24-29节),神现在差来一位救主,他从死里复活;人应当悔改信靠他,免受将来的审判(30-31节)。 4、接纳与反对 17:32 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又有人说:“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 17:33 于是保罗从他们当中出去了。 17:34 但有几个人贴近他,信了主,其中有亚略巴古的官丢尼修,并一个妇人,名叫大马哩,还有别人一同信从。 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根据希腊人的哲学思想,他们虽然相信灵魂不灭,但不相信死人复活。 贴近,原文意即坚定地握着某些事物或人;这里是指他们不但接受保罗的教训,而且坚持。 亚略巴古的官,大概是指议会的成员;“丢尼修”据传说他后来成了雅典的监督,但无法证实。 大马哩,身为一个妇人,能够参与亚略巴古的集会,必然是一个受过教育、颇有社会地位的外邦妇女。 对于保罗所传的福音,大部分的哲学人士、议员都嗤之以鼻;但也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归信了耶稣,提到名字的一个是有身份的议员丢尼修,一个是妇女大马哩。 从已有记录当中,保罗没有在雅典城里给人施洗,也没有建立教会。保罗说他在希腊亚该亚省“初结的果子”的是司提反一家(林前16:15;1:16)。这司提反是哥林多的信徒(不同于6:5的司提反)。 这样的结果让我们不禁想到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的一番教导: 1:18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 1:19 就如经上所记:“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 1:20 智慧人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 神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 1:21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 神, 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 神的智慧了。 四、反省反思 1、庇哩亚的犹太人与帖撒罗尼迦控告保罗的犹太人有什么不同?给我们哪些启发? 2、保罗对雅典的智者们讲了哪些信息?他引用他们的观点、思想是表示赞同吗? 3、雅典智者对福音的嗤之以鼻给我们什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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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廿三讲:欧洲新征程续二 读经:徒18:1-22 内容: 一、来到哥林多 18:1 这事以后,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 18:2 遇见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他生在本都;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保罗就投奔了他们。 18:3 他们本是制造帐棚为业。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做工。 哥林多,离雅典约七十五公里,在哥林多地峡的西岸,与东岸的坚革哩相距不到二十公里。哥林多是一个很大的商业城市,城内庙宇林立,且以淫靡著称。著名的亚赛罗底特(爱神)庙宣称拥有庙妓千人,吸引各地游客。当时人称“哥林多化”乃是“道德崩溃、沦亡,放荡纵欲”之意。难怪性的问题成为哥林多教会的一大难处(林前五章)。 哥林多城为亚该亚省的首府,居民多为希腊人,也有不少罗马人,操拉丁语;犹太人在此定居的很多。 亚居拉,原居罗马,出生于本都。他的妻子百基拉的名字在路加和保罗的记述中,有时放在她丈夫前面(18,26;罗16:3;提后4:19),可能在教会中她比丈夫更活跃。他们与保罗同往以弗所(18,26节)。后来又回到罗马。他们的家是信徒时常聚会的地方(林前16:19)。 本都,位于小亚西亚东北部,在庇推尼和亚美尼亚之间黑海沿岸的一个行省(2:9)。 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革老丢”为罗马皇帝(主后41-54年)。他在主后四十九至五十年间,曾因在罗马的犹太人中发生了所谓的“基烈斯督(Chrestus)骚乱”(大概是指由于犹太教徒逼迫基督徒所引起的骚乱),革老丢不问情由,下旨将所有的犹太人驱逐出罗马城。惟后来此令未被彻底执行(28:17;罗16:3)。 保罗因与他们同业,保罗的家乡基利家向以产生一种山羊毛制成的布(Cilicium)闻名,这种布可用来制造帐篷、地毯、窗帘及斗篷等。犹太人的拉比教导人圣经乃属义务性质,并不收取费用,故得另有一门养生的手艺。可能保罗自幼便学习以羊毛织造帐棚的手艺,此时为主出外传道,在缺乏供给之际,仍旧靠此手艺自食其力(20:34;林前4:12;帖前2:9;帖后3:8)。他也劝同工学效他自给自足(帖前4:11;帖后3:10-12),并帮助缺乏的人(20:35;弗4:28)。 保罗离开了雅典,向西来到了哥林多。 路加没有说保罗在雅典停留多久,但雅典之行对福音自耶路撒冷传往罗马是个很重要的阶段,因保罗有机会和古代世界的智识精英接触并且对话。 保罗在哥林多遇见了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是本都人。因着罗马皇帝革老丢的驱逐而离开了罗马,带着妻子百基拉不久前来到哥林多。保罗就投奔了他们。明显,他们也是基督徒;否则保罗不会随便去求助于他们了(林前9:18;约三1:7)。 保罗投奔他们的另一个原因是与他们是同行,都会制造帐篷。 二、传讲福音 18:4 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 18:5 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18:6 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注:“罪”原文作“血”),与我无干(注:原文作“我却干净”)!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 18:7 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会堂。 18:8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 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在庇哩亚遭受迫害,弟兄们将他送往雅典,那时,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亚(17:14)。保罗托弟兄们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那里去(17:15),他们显然立即遵命到雅典与保罗会合,但旋即被保罗差遣到马其顿,提摩太到帖撒罗尼迦(帖前3:1-2),西拉则可能另到别地,也许是腓立比。 保罗为道迫切,指他里面满有负担,致力于传讲主的话,因他们由马其顿带来了好消息(帖前3:6),使保罗得着激励。也有解经家将此句解作“保罗将全部精力用在传道上”,因为他维持生活的物质需要,已由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众教会带来的礼物补足(林后11:9)。 抖着衣裳,用意在抖去衣裳上的尘土,原为犹太人向外邦人表示断绝往来的举动(参尼5:13;13:51),表示弃绝。 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罪”原文是“血”;犹太人杀害主耶稣时,曾表明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愿承当流主血的罪(太27:24-25),因此他们若相信主,主的血就洁净他们;不然,血就要归到他们的头上,就是说他们咎由自取,自取灭亡 与我无干,原文是“我是洁净的”,意指没有罪污,引伸作“不构成我的罪状”之意。 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提多”是一个常见的罗马名字,这里加上“犹士都”这个姓,大概是为了与另一个“提多”有所分别(林后2:13;7:13-14;8:16,23)。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提的“该犹”(林前1:14)就是提多犹士都,他的全名可能是该犹?提多?犹士都。这种推测极可能正确,因保罗在《罗马书》中也提到该犹接待他,并接待全教会(罗16:23)。 是敬拜神的,即指他虔诚敬畏神(10:2),这是用来形容参与犹太会堂的敬拜、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保罗曾为基利司布施过浸(林前1:14)。“全家”一词表明信徒的家乃是神救恩的完整单位(11:14;16:15,31-34) 保罗从学术之城的雅典来到了这个75公里之外的商业大都市哥林多,所见气氛大不相同。面对这个淫风炽盛的堕落之地,保罗心里有了强烈的负担,他知道这个充满罪恶的城市需要福音。他就仍然先从犹太人开始,每逢安息日进入当地犹太人的会堂传讲福音,劝化犹太人和敬畏神的外邦人,与他们辩论,证明耶稣是基督。 但是,这里的犹太人也是很刚硬,他们抗拒真道、毁谤保罗(比较13:46;28:25-29)。保罗气愤至极,就抖着衣裳严厉的警告他们:他们既然拒绝了神为他们预备的基督,只能是自取灭亡;他没有任何的责任,因为他已经竭尽所能的传讲耶稣(比较结3:17-21)。从今以后,他要把福音传向外邦,因为尽管他一再坚持先传向犹太人的原则,他的同胞却总是刚硬悖逆、自甘灭亡,因此他只有调整策略,转向外邦。 我们看到将福音传向外邦这样的话保罗在13:46那里已经说过这样的话,这里是第二次这样说,28:28那里还要再说第三次。但是,话虽这样说,他每到一处仍然先传向犹太人,这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 单从字面上看,保罗这个方面的言与行确实是自相矛盾的;不过,从中却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他矛盾复杂的心情。一方面,犹太人是自己的骨肉同胞,是神的选民,耶稣也是犹太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犹太人理应“近水楼台先得月”,优先得到神的救恩。因此,他不遗余力的传扬福音,呼召自己的同胞认罪悔改,为着他们的回转哪怕就是承受咒诅、与基督分离也在所不惜(罗9:3)!这就让我们看到,他虽然多次强调要转向外邦传扬福音,但每到一处仍然先把福音传给犹太人。一方面,他又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罗9:2),因为他的同胞竟然是异常的刚硬悖逆!作为法利赛人的他,结合自己的信仰历程,他清楚他的同胞完全陶醉于对口授律法的死守当中,把对真神的敬拜变质为对成千上万琐碎规条的敬拜,完全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也与神颁布律法的本意相去甚远、背道而驰。因此面对他们的刚硬悖逆,他是难以抑制的义愤!他意在用这样的“激将法”来刺痛他们,“激动他们发愤”,“ 好救他们一些人”(罗11:11,14)。 表达了这样义愤之后,保罗离开了所在的会堂,去了一个叫提多犹士都的外邦人家中,他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会堂。他应当是4节提到的在会堂当中敬畏神的希利尼人,就是希腊人,显然他听了保罗传讲的福音就归信了,并且邀请保罗到他家中。另外归信的还有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及其全家,还有许多哥林多本地的人,他们相信并且受洗。 三、主加力量 18:9 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 18:10 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18:11 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 神的道教训他们。 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保罗多次看见异象(徒9:1-9;22:17-21;27:23-26);每次都是神主动向他显现,并非他去追求得来的。 不要怕,这话含示当时保罗的心里确有些惧怕。当保罗初到哥林多时,他的确是“又惧怕,又甚战兢”(林前2:3)。 保罗再一次在夜间见到了异象,主亲自向他显现,鼓励他不要惧怕,继续传讲下去;而且应许与他同在,看顾保守他,必定没有人下手陷害他,或者说就算陷害也不会得逞。主这个应许,从12至17节所记述的犹太人的攻击未获果效得着成就。主还解释了之所以吩咐他持续传讲下去的原因,就是这个堕落败坏的城市当中有许多属于主的百姓。当然,主这样讲的意思是哥林多将有许多归信的人,因为主是无所不知的,这是保罗要收的庄稼;并不表示主预定这些罪人得救,准确的说法是主知道他们会在神的感动之下选择信靠他。 保罗于是顺从主的命令,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大约从主后五十年秋到五十二年春(保罗在这段期间内,可能也曾外出在亚该亚遍处传过福音,参考林后1:1)。——这个时间超过当初他在安提阿教会牧养的时间(11:6),继续传讲福音,栽培信徒。也正因着这样长时间的牧养,使得哥林多教会“在他(基督耶稣)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林前1:5,7)。 四、未能得逞 18:12 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 18:13 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 神。” 18:14 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 18:15 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你们自己去办吧!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 18:16 就把他们撵出公堂。 18:17 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这些事迦流都不管。 迦流,(Junius Gallio)是罗马皇帝尼禄私人教师、斯多亚派哲学家辛尼加(Seneca)的兄弟;被誉为一极其公正冷静的人物,对于宗教采取放任自由的态度,只要宗教不妨碍政治,就不予过问。方伯,乃罗马帝国元老院直辖行省的首长,其地位相当于巡抚或总督(参13:7)。由希腊特耳菲城所发现的碑铭,可知迦流在主后五十一至五十二年任亚该亚方伯。这数据帮助我们鉴定,保罗第二次出外布道旅程中来到哥林多的时间,并他写《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的日期。 公堂,指方伯主持下的法庭,通常设在市中心一处石砌的台阶上。以前犹太人逼迫使徒们,似乎只藉助群众的扰乱或诉诸地方官(16:19-22;17:5-8),如今更进一步投诉到一省的首长那里。 律法,在此有二意:1、是指罗马的法律。当时在罗马帝国境内,禁止非经罗马法律承认并许可的宗教,向人民传教。犹太教被罗马政府列为合法的宗教之一,这些犹太人或系指控保罗所传的并非犹太教。2、是指摩西律法,这由迦流在十五节所说“你们的律法”一词,可知他们可能控告保罗不遵守摩西的律法;但也有可能迦流看透了他们以保罗违反罗马法律为名,实则仅牵涉到彼此对犹太人律法的解释有所不同。 冤枉或奸恶的事,指有关民事或刑事上的问题。 言语,是指道理说法;名目,是指宗教名衔;律法,是指对摩西律法的解释。这些都是宗教信仰上的争执问题。 你们自己去办吧,原文是“你们就当自己去查看”。 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众人”有二意:1、指在旁听审讯的外邦人,藉此机会发泄其敌视犹太人的情绪;2、指不信的犹太人,对改变信仰的人施与会堂的惩戒。“所提尼”极可能是和保罗联名写《哥林多前书》的那一位(林前1:1);本章共提到两位管会堂的(参8节),他们可能是前后任,都接受保罗所传的福音,而成为基督徒。 在堂前打他,我们不知所提尼是因信主而被打,或是因被打而成了信徒。 保罗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一直很顺利;但在迦流作亚该亚省长的时候,刚硬不信的犹太人(参6节)终于挑起争端,攻击保罗,把他抓到法庭,控告他破坏罗马的律法,就是传扬罗马政府没有认可的基督教。 保罗正要辩解,没想到迦流根本没有给予辩解的机会,反而严厉的批评这些挑起争端的犹太人无事生非;所控告的并没有涉及民事或者刑事上问题,只是涉及到宗教信仰上的争执,因此他没有兴趣过问,叫他们自行了断。说完之后,就把他们轰了出去。 犹太人恼羞成怒,就把怨气撒在了管会堂的所提尼身上,一顿暴揍。可能犹太人带着这位管会堂的所提尼是为了作证的,就是证明保罗经常进入会堂传讲与犹太教对立的信息;现在反而成了出气筒,可能是怪罪他不应该让保罗进入会堂。 虽然犹太人在堂前就这样施暴,但是迦流却一概不问,明显他不肯插手牵涉在犹太律法、习俗的事务里面。迦流认为犹太人控告保罗的罪名,并无违犯罗马法律之处,基督徒也非反叛罗马政权,因此不予审问。迦流这样的判决,后来成了各地巡抚和方伯所援用的前例,因此在主后五十至六十年代,对基督教起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五、返回安提阿 18:18 保罗又住了多日,就辞别了弟兄,坐船往叙利亚去,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他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 18:19 到了以弗所,保罗就把他们留在那里,自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 18:20 众人请他多住些日子,他却不允, 18:21 就辞别他们,说:“ 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于是开船离了以弗所。 18:22 在该撒利亚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下安提阿去。 许过愿,大概是指拿细耳人的一种暂时性的誓愿(民6:1-21);犹太史家约瑟夫说,犹太人在患病或遭遇危难时,惯于许下誓愿,通常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内禁戒剪发、吃肉和饮酒;保罗为何许愿,路加并没有说明;有人推断大概是因主在异象中的应许保守他的安全,结果免受敌人的攻击,得以顺利传道(参9-10,12-16节),乃作此感恩的许愿。 坚革哩,位于哥林多的东边,是哥林多地峡东岸爱琴海的港口城市(参1节批注;罗16:1)。 剪了头发,有二意:1、于许愿之时,以剪发为志,直到还愿以前绝不再剪;2、剪发表示所许的愿已经满期(21:23-24),把许愿期间所长起的头发剪下,带到耶路撒冷烧在祭坛上,作为祭品献给神。有解经家认为保罗的剪发应属前者,因为他为了必须在一个月内还愿,而不允在以弗所多住些日子(参20节)。 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省会,详情请参阅第十九章。 他却不允,保罗大概是为着要赶在逾越节来临之前回到耶路撒冷,所以不允多留些日子。通常地中海的海运在冬季暂停,约在三月十日左右重开,而主后五十二年的逾越节是在四月初旬,因此他在以弗所所能逗留的时日不多。 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大约在主后五十二年秋天,保罗履行了他的诺言(19:1)。 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原文并无“耶路撒冷”,但上去一词含有此意。保罗上耶路撒冷的原因在此没有交代,很可能是到圣殿去还愿(参18节),顺道和那里的教会有交通。根据推算,保罗大约是在主后五十二年春,回到耶路撒冷作短期的探访,其时恰值逾越节期间。 根据《使徒行传》,保罗截至此时,至少已到过耶路撒冷三次(11:30;15:2;18:22)。但根据《加拉太书》,他仅提到两次上耶路撒冷(加1:18;2:1)。彼此之间不但没有矛盾,甚且可用来佐证保罗写《加拉太书》之时,必定是在此次上耶路撒冷以前。 随后下安提阿去,“安提阿”指叙利亚的安提阿(11:26;13:1);它在耶路撒冷的北面,但因地势较耶路撒冷为低,故用“下”字形容。 在主的保守下,犹太人的控告未能得逞,保罗因此在哥林多又住了多日。之后辞别了哥林多的弟兄们,带着百基拉、亚居拉夫妇坐船往叙利亚去。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 到了亚细亚省的省会以弗所之后,也许是急于还所许的愿,希望尽快回到耶路撒冷,因此在以弗所只留了几天,看望那里的教会;然后留下亚居拉夫妇,自己乘船去该撒利亚转往耶城。又从那里回到安提阿,完成了第二次布道之旅。 纵观保罗第二次布道之旅,他先探望加拉太省南部的教会。在特罗亚听到马其顿的呼声,遂踏入欧洲。先后在腓立比、帖撒罗尼迦、雅典和哥林多传道并建立教会,后经以弗所、该撒利亚返回安提阿。相比第一次仅仅在小亚细亚的布道之旅,范围上明显扩大了许多。神借着他拣选的器皿保罗,将福音的种子撒向欧洲。 六、反省反思 1、保罗为什么一再讲要将福音传向外邦?但是他每到一处仍然先传向犹太人,如何理解他这样的言行不一? 2、保罗在哥林多的侍奉与在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之处? 3、从哪里看出主确实在哥林多保守了保罗?如何理解主说的“在这城里有我的百姓”? 4、保罗的第二次布道之旅与第一次布道之旅相比,取得了怎样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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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廿四讲:保罗第三次布道之旅

读经;徒18:23-19:41

内容:

一、回访教会

18:23  住了些日子,又离开那里,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 

在安提阿教会住了一段时间,保罗又开始了第三次布道之旅。开始时,可能只有他一个人,访问他第一次布道时在加拉太建立的教会,以及15:41所提到的叙利亚和基利家省的教会,坚固那里的信徒。

他到达以弗所的以后,新的工作才开展。这次布道之旅参与的同工有亚居拉、百基拉(18:18-19)、提摩太(19:22)、以拉都(19:22)、该犹(19:29)、亚里达古(19:29)、所巴特(20:4)、西公都(20:4)、推基古(20:4)、特罗非摩(20:4)、路加(20:5)、提多(参林后2:12-13),和所提尼(18:17;林前1:1)。

这时约在主后52年。

二、亚波罗的成长

18:24  有一个犹太人,名叫亚波罗,来到以弗所。他生在亚历山大,是有学问的,最能讲解圣经(注:“学问”或作“口才”)。 

18:25  这人已经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只是他单晓得约翰的洗礼。 

18:26  他在会堂里放胆讲道,百基拉、亚居拉听见,就接他来,将 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 

18:27  他想要往亚该亚去,弟兄们就勉励他,并写信请门徒接待他(注:或作“弟兄们就写信劝门徒接待他”)。他到了那里,多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 

18:28  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驳倒犹太人,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

亚力山太,位于埃及三角洲的西北岸,是罗马帝国第二个最重要的城市,该处犹太人甚多。

最能讲解圣经,“圣经”指旧约圣经;那时新约圣经尚未写成。

多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也有人将此句译成:“借着恩典多多帮助那些信主的人”。

18章最后提到了一个很有学问和口才的犹太人基督徒,叫亚波罗,他很善于讲解旧约圣经;或者说他对旧约圣经很熟。在圣灵的感动之下,里面很是火热,他来到以弗所,在会堂里面向同胞详细讲论关于耶稣的事情。他将耶稣的生平和旧约的预言进行比较,结果使他深信耶稣就是弥赛亚;他所讲论教训人的,大概就是阐明耶稣即为弥赛亚。

但是,他的问题是只晓得约翰的洗礼。约翰的洗礼重在消极方面的对付,借着将人浸入水中,表明将他已往离弃神的罪行,作个结束,所以又称作“悔改的浸”(19:3-4)。这与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受浸不同,因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与基督的联合,包括消极方面的埋葬――与基督同死,也包括积极方面的复活――与基督同活(罗6:3-5)。亚波罗在当时可能只明白公义、道德、恨恶罪恶、悔罪改过等,并不明白靠基督的宝血称义和靠圣灵成圣的道理。他的情形,很像在以弗所城里那些只懂得施洗约翰的洗的门徒,对基督真理没有全面的了解(19:1-7)。

被保罗留在以弗所的亚居拉夫妇听到了这个情况(18:18-19),就主动把他接来,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就是说给他讲清楚耶稣基督成就的救恩和因信称义的道理。而亚居拉夫妇此时对神的道的深刻认识,可能是由于在与保罗同住的一年半期间,深得保罗的教导之功(参18:11)。

明白了耶稣基督的救恩之后,亚波罗打算去亚该亚,他后来去了哥林多(19:1);以弗所教会的弟兄就勉励他,并且写信向哥林多教会推荐。他到了那里之后,就多多的帮助那里的信徒。

亚居拉夫妇对亚波罗的帮助一定很大。他在哥林多讲道极有能力,用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直至有些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想要使他作一党的领袖与保罗竞争,说他们是“属亚波罗的”(林前1:12);保罗日后在论到他时也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林前3:6)。不过保罗并没有因此嫉妒,反而亲切的称亚波罗为“兄弟”(林前16:12);在他心目中,亚波罗像他一样,是属基督的使徒(林前4:6,9)。

三、以弗所

1、受圣灵问题

19:1  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就来到以弗所;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 

19:2  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 

19:3  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他们说:“是约翰的洗。 ” 

19:4  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 

19:5  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19:6  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注:或作“又讲道”)。 

19:7  一共约有十二个人。 

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省会,位于地中海东部的爱琴海东岸,为罗马帝国的驻防城;又因地处海陆要冲,商品由海外运来,经以弗所送到各地,故为小亚细亚一带之商业重镇。 

保罗到达以弗所的时候,亚波罗已经去了哥林多,所以保罗没有见到他;不过,他们后来毕竟还是会了面,并且彼此敬重(林前16:12)。

保罗在那里遇见了几个门徒。关于这里的“门徒”到底是指基督徒,还是施洗约翰的门徒或者亚波罗的跟从者,一直存在着争议。

“门徒”这词在别处都用来指基督徒(6:1-2,7;9: 1,10,19,25-26,38;11:26,29; 13: 52;14:20,22,28; 15: 10;16:1;18:23,27),故此处应不例外。但是,保罗在第二次布道之旅返程途中经过以弗所的时候,因着他的布道以弗所已经有了基督徒(参考18:20-21,注意“众人”和“他们”所指代的明显不仅仅只是指亚居拉夫妇,18:19);而这里所提到的“几个门徒”显然又是保罗不认识的,否则就不会有下面的疑问了。

为了弄清楚这几个门徒的身份,我们不妨还是先看看保罗与他们的对话。保罗先问他们信的时候是否受了圣灵。从19:3,5我们可知他实际问的是他们受洗的时候有没有领受圣灵;而他们的回答很令他感到意外,他们说没有这样的情况,更不知道“圣灵赐下来”是怎么回事。

我们知道,初期教会是圣灵时代,一个人相信耶稣,受洗与得救常常是同步的:受洗的时候就已经得救,就有神的生命的进入、圣灵的内住、基督的内住(2:37-41;8:26-28;10:44-4716:14-15;30-34)。这几个基督徒竟然没有圣灵赐下,保罗很感诧异。明显,他是在与这几个基督徒接触交流之后,发现他们对神的救恩认识不很清楚,所以才问到“受圣灵”的问题。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哪里出了问题?他们是因亚居拉夫妇布道而信的基督徒吗?显然不是;如果是,不应该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难道他们受的洗不是奉主耶稣的名?也许是。所以他就立刻询问他们。结果,果然是受洗出了问题,这几个门徒只是受了约翰的洗。

提到“约翰的洗”,我们应当会想到18:25那里说到的亚波罗只晓得约翰的洗礼,而他当时就在以弗所热心传扬耶稣。这样,我们可以大致知道,这几个门徒是在听到亚波罗的讲道而归信耶稣的。他们与亚波罗一样,只知道耶稣是神为犹太人预备的基督,却不知道他是罪人的救主,更不知道要奉主耶稣的名受洗、领受圣灵。

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保罗随即向他们解释了约翰洗礼的价值和目的,就是仅仅呼召罪人悔改,引人归信基督耶稣(19:4;太3:11-12;可1:7-8;路3:16-17;约1:26-27,29-24)。

这些门徒明白了原因所在之后,就请保罗为他们奉主耶稣的名施洗;保罗就按手祷告,奉主耶稣的名给他们施洗。结果,圣灵就降下来,标志就是他们既可以说方言,又可以讲道。      

这样的场景我们在本书2:4和10:46那里见到过,现在在以弗所也出现了。应当说,这次在以弗所发生的与前两个五旬节——“使徒的五旬节”(2:1-4)和“外邦人的五旬节”(10:34-48)——类似的事件,主要的目的在于表明“约翰的洗”和“圣灵的洗”在本质上的不同。

7节告诉我们,这次在以弗所领受圣灵的约有12个人。

2、长期传讲

19:8  保罗进会堂放胆讲道,一连三个月,辩论 神国的事,劝化众人。 

19:9  后来,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保罗就离开他们,也叫门徒与他们分离,便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 

19:10  这样有两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亚西亚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听见主的道。 

19:11  神藉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19:12  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 

放胆讲道,原文只用一个字,意思是“毫不保留地畅所欲言”。

辩论,不是台上对台下单方面权威式的传讲,而是面对面交流式的辨正。

神国的事,是保罗传讲的中心信息(14:22;20:25;28:23,31);神的国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罗5:17),使里面有神生命的人顺服神的管治,而表现在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上(罗14:17)。

劝化,意即说服,陈明道理,折服对方的心思。

推喇奴的学房是一位名叫推喇奴的希腊哲学家或修辞学家讲学授徒的地方。有的希腊文版本在9节后面加上了“自午初至申正”,即午前11时至下午4时,是中东地区歇午的时间。通常讲学是在晨间凉爽的时候进行,但保罗可能是在晨间作工织造帐棚至11时(20:34-35),然后利用推喇奴不讲学的午后一段时间,到学房来讲道并辩论真理。

手巾,很可能是保罗作工时擦汗用的布,平时系在手腕上;围裙,则是织造帐棚时系在身前的皮质工作裙。

在解决了亚波罗遗留的问题之后,保罗又一次进入以弗所犹太人的会堂(比较18:19)竭力传讲福音,与犹太人辩论,陈明真理,劝化他们,这样持续了三个月之久。但是,有些犹太人刚硬不信,当众攻击真道。他就与他们断绝来往,也吩咐其他门徒这样做。

基督教是讲原则的宗教,神的爱是有原则的,应当与刚硬悖逆的罪人分别出来(林前13:6;林后6:17;帖后3:6)。

作出这样的决定之后,保罗就不再进入会堂,而是选择在推喇奴的学房继续与那些福音感兴趣的人——犹太人、外邦人——进行辩论,阐明真道。这样又持续了两年之久。这样,加上第八节的“三个月”和第廿二节的“暂时”,保罗此次在以弗所至少停留了两年多,与下一章 “三年之久”(20:31)的说法相符(也是三次旅行布道当中停留时间最久的一个地方,比较18:11))。因犹太人的习惯,凡不到一年的时间均以一年计算。要是保罗是主后53年到达以弗所,应当在主后55年秋结束在以弗所的事工。

保罗出外旅行布道的后期,改采在一个中心地点停留较长的时间,以该地点为根据地,将福音向周边四围的地区广传(18:11)。这里他用以弗所为中心,与他的同工例如以巴弗(西1:7),将福音传遍亚西亚。《启示录》中所提的亚西亚七个教会(启1:4,11),很可能都是在这两年多期间内建立的(参林前16:19)。根据保罗自己叙述,他留在以弗所这段期间,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他开了,但是反对的人也多(林前16:9)。

在以弗所三年的传道当中,神借着保罗行了很多神迹奇事。甚至他的手巾或围裙都可以治病赶鬼。

当时以弗所人特别迷信假神偶像(参19:35),容易受外面神迹奇事的影响;因此神在此特别藉保罗的手施行神迹奇事,有其时代的背景和用意,为的是见证神的大能,也为了坚固保罗使徒的地位。今天在文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神也常藉一些信徒的手施行神迹奇事。

要注意的是,是神“藉保罗的手”施行神迹奇事,并不是保罗随心所欲地施行神迹奇事。后来即使是保罗的同工生病了,神并没有让保罗用神迹治病(腓2:27;提前5:23;提后4:20)。由此可见,神迹不是有恩赐的人就可以随意施行,而须出于神的旨意,被神推动才能行出来。

同时,正如我们曾经分享过的,并不是“手巾”“围裙”有什么魔力(比较可6:56),是神的怜悯和病人的信心使得神迹奇事得以产生。

3、擅用主名问题

19:13  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 

19:14  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 

19:15  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 

19:16  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 

这里记载了一件擅用主名的事情。主角是七个到处游行、靠邪术念咒赶鬼来获利的犹太人。路加说他们的父亲是士基瓦,而且他是犹太祭司长。但是事实是他并非当时犹太教的祭司长,而可能是邪教中人,自封为祭司长。据说当时人们相信,犹太祭司长可以使用一般人所不敢称呼的耶和华神的名字,因此握有一种特别的权能,可以赶鬼。

他们碰到一个被恶鬼附身的人,竟然自作聪明的奉耶稣的名赶鬼,而且为了保险起见,还加上“奉保罗所传”。他们这样可笑的举动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保罗以及他所传讲的耶稣在以弗所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结果呢,恶鬼一点不怕他们,反而告诉他们:耶稣他认识,保罗他也知道,但却不认识他们。不但是不认识他们,而且恶鬼利用所控制的人跳到他们当中二人身上,制服他们,最终叫他们赤身受伤而逃!——赶鬼的人反而被鬼赶跑了!

这个闹剧给我们很多启发:

1)、正如我们在福音书里面见到的,灵界的鬼是了解耶稣的,他们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可1:23-24),他们也惧怕耶稣。

2)、鬼是了解神的仆人的,他们知道谁是神的仆人,谁是神的儿女。

3)、耶稣与他的仆人、儿女同在,只有他们奉主的名祈求神才听他们。

4)、不认识神、不顺服耶稣的人擅用主名,神是不垂听的。因此,不要把“奉主的名”迷信化或者变成祷告的公式、属灵的口头禅。奉主名的人,必须先思想自己是否配奉主的名,是否真的认识主、顺服主。

5)、鬼并不怕奉主名的人,包括真信徒;鬼所惧怕的是神。之所以似乎鬼也怕真信徒,是因为真信徒按照神心意的祈祷,神会垂听。

4、主道复兴

19:17  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19:18  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19:19  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19:20  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即公开承认自己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行;“所行的事”意指“素常所行”(practice),原文含有念咒行为的专门意义,亦即指19节平素所行的邪术。

,是指写有咒语、符录的草纸和皮卷。

五万块钱,原文是“五万个银钱”或“五万钱银子”,在当时是一个相当高的价值,约合五万个工作日的工资(参太20:2)。人们愿意出高价买这些写有咒语和符录的东西,是因相信它们可以用来消灾、治病、赶鬼。

上面那场闹剧带来的影响是:

1)、以弗所所有的居民都惧怕,耶稣的名从此更加令人敬畏。

2)、已经归信而原先也是行邪术的人,多在教会当众承认曾经的罪行。

3)、那些习惯行邪术的非信徒,也有许多人因着惧怕而把与邪术有关的东西拿来,堆积起来焚烧。单从这些东西的总价来看,就可以知道数量是多么庞大:“五万块钱”,相当于五万个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说要一个工人干近一百七十年工作所得(一年按三百个工作日计算)。

至于这些人有没有归信耶稣,圣经没有交代,我们也不得而知。

4)、主的道在以弗所大大兴旺,而且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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