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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ebraze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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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brazebra: 有感于“教会以外无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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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恩只在于主耶酥。

至于你们所说的教会,我实在告诉你们,如今可见的基督教已经和犹太教一样,被敌人接管。

现在有哪几个人当牧师是神立的,是听见了圣灵的声音才当的?还不都是人立的?使徒时代的教会是主掌管一切,如今的教会则是人控制的。并且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自以有历代圣徒和先知的知识,并以这些知识和字句来作为自己建立教会的理由。

却不知自己是那瞎眼和聋子(看不见和听不见属圣灵的事物),又是不冷不热的,却又不承认,还要每天高喊主的圣名,和那些死的字句和经文,以为这样就是侍奉主,其实只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空虚。你愿意面对自己的罪,还是要漠不关心的呼喊?你们查考圣经,以为内中有永生,却不愿到主那里得生命。

几千年过去了,人类的内心没有什么变化,没有变善也没有变恶。古代的以色列人凭着旧约圣经的知识论断施洗约翰是被鬼附着的,而耶酥则是贪酒好食的人。如今的人们也要这样,他们会将假的以为是真的,而真的以为是假的。古代的以色列百姓不相信神会以人的形态显现,就像今天的人不相信神还会对人说话一样。古代的以色列人看见自己受地上的罗马帝国压迫,而不愿接受一位只建立心中的天国而不建立属地王国的弥赛亚,今天的人也会这样想。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在神的眼里,是大大的另祂不满意。平安的路你们未曾晓得,有一条路你们作为人是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因为你们只爱你们的肉体大脑能理解的知识,而不能领受高于大脑的圣灵!

 

人类和地球几千年来的真相就将要揭开,在审判日你们将听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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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愤怒的刺猬"弟兄的回应:”  “谢谢姊妹的分享”。知书达理,文如其人!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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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在爱心中讨论;第二,是讨论,而非定论或论断——这是本人分享这个话题,与肢体交通的原则。

 

 

从早期教父西普里安在著名的《论大公教会的合一》中提出“教会以外无救恩”,到《使徒信经》“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到改教领袖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重申西普里安的观点,到《西敏信条》论教会与救恩的部分……直到20世纪以前,基督教的主流传统都认同“教会以外无救恩”。“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是20世纪才有的事情,而且这个现象是与基督教主流传统脱节的。这是事实。

 

“教会以外无救恩”这句话当然不是拿来论断人的,我们必须要了解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正是因为这句话太容易被滥用、误用和错用,才会导致许多人对它的反感,并且也导致——矫枉过正,形成了一种“教会外的救恩论”或“去教会化的救恩论”,使得一些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以教会外的得救者自居。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基督徒在传福音的时候,便是传一个无教会的福音、非教会的福音、忽视教会的福音甚至反对教会的福音

 

我在前面的分享中已说过,“教会以外无救恩”可以帮助信徒界定救恩/得救者的内涵与外延。内涵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本质属性(神所拣选、救赎、呼召出来的百姓),外延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涵盖范围(得救者所组成的基督的教会,基督的身体,神的家,真理的基础和柱石)。

 

圣经从不支持个人主义的基督教。但我也特别强调,客观条件上(如身体健康或特殊生活原因等)受限,不能参加教会活动、不能加入有形教会是一回事;客观条件允许,却以“基督以外无救恩”为依据,拒绝“教会以外无救恩”,进而形成了某种“去教会化”的救恩神学堂而皇之地以“教会外的得救者”自居,在主观观念上拒绝有形教会是另一回事。二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后者既没有圣经依据,也有违基督教的主流传统。

 

反对的意见包含以下的内容:

 

1,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有形教会者都不能得救吗?——这个我也提到了,客观条件不允许,当然可以理解。我刚才又提了一次。只是提供一些特例,如荒岛上听电台节目信主的人、死之前没有机会参加有形教会的信主之人……并不足以构成神学或教义的普遍依据。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在荒岛生活,绝大多数人也并非死亡之前不能加入有形教会……不能以偏概全。基督的福音是传给普天下人的,不是只传给一些特殊例外之人的。

 

2,“教会以外无救恩”的本质就是基督以外无救恩——这个“本质”的提出,到底是支持“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还是反对“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呢?或者可以反过来想一想。

 

3,“教会以外无救恩”与“因信称义”是矛盾的,有凭行为称义的嫌疑——这个我也回应了,而且这并非我一个人的观点,而是从基督教的主流传统而来。我已经讲了,“教会以外无救恩”这句话若能正确理解,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何谓救恩/蒙恩者,尤其是救恩的范围——基督徒的救恩与基督、与基督的教会是密不可分的。像加尔文,对于什么是“因信称义”是极为清楚的,但是他为什么要在《基督教要义》重申西普里安的“教会以外无救恩”,并强调有形教会是信徒的“母亲”呢?难道加尔文也是自相矛盾的吗?换句话问,二者若能被正确理解,一定是相互矛盾的吗?

 

4,把“教会以外无救恩”等同于“不参加有形教会就一定不能得救”——这是比较严重地误解了“教会以外无救恩”的真正含义,上文已讲,不再赘述。但若反过来说,如果把“主观上拒绝有形教会、(故意)不加入有形教会也一定得救”当作基督教教义,当作“唯独因信得救”的注脚,也是不符合圣经的误导吧?

 

5,有形教会里有假冒的基督徒——我从未否认这一点,加尔文划分教会的有形与无形,就是提醒我们教会里不都是真得救者。

  

6,为了说明有形教会的重要性,消灭那些错误的“无教会基督徒”,而把是否加入有形教会提高到得救的高度吗?——(请注意,不是“消灭”,而是呼吁他们归回教会)因为现时代常有的现象是,为了强调“因信称义”,人们有时把教会看得太“低”了,而且把得救与教会看作是没有一点关联,这也是不符合圣经的。“教会以外无救恩”并不是在“因信称义”的高度,为得救添加行为的条件,除非我们错解这句话的本意;但是,“教会以外无救恩”提醒我们,真正的救恩和基督的教会是有关系的,基督的福音与基督的教会是深刻关联的、不可分割的;基督的福音,就是基督教会的福音,基督的教会,就是福音的教会,福音是教会的福音,教会是福音的教会,不容割裂:

 

因为神设立教会,就是为了让教会在地上成为施行救恩的媒介和见证,并且在原则上以教会界定得救者的群体范围,规范了我们对得救者群体的理解——我们不应借着神所特殊怜悯的特殊个案、特别拯救的少数例外来挑战神的旨意、挑战神吩咐给教会的普遍规范,不应以偏概全、以偏否全。所以,我们要根据圣经,“提高”教会与救恩之关系的高度,至于应该提多高,可以参考加尔文对《使徒信经》之“我信上帝”和“我信圣而公之教会”的比较分析,二者肯定不是同一层面的“我信”,但都是“信”,都是基本教义。

 

7,“刺猬”肢体对在下的批评,不该给人乱贴“柏拉图主义”的标签——先要声明,我不是给人贴标签,而是指出某种思想背后的观念来源。我这样说不是没有根据的。

 

麦格拉思在《基督教概论》第九章,给出对教会之“统一性”的四种理解模式,其中一种就是“柏拉图主义”模式:对经验上的教会(即作为可见的历史实体的教会)和理念上的教会做出了根本区分。柏拉图哲学认为理念是完美的、真实的原版,现实中的事物存在是理念原版的不完整的、有亏损的翻版,因而理念高于现实存在的事物——这是典型的二元论思维——无形的、天上的教会,以之为完美,地上的、有形的教会,甚至认为地上不存在真教会……不是很明显地带有柏拉图哲学的烙印吗?

 

(甚至有学者指出,“不可见教会”与“可见教会”的划分也是来自柏拉图思想。不过,加尔文认为地上也有真教会,可看作对柏拉图二元论的小小突破。)

 

对于地上的有形教会,至关重要的是,A,我们承认她不完美,但不可轻率地夸大其负面、缺点、罪恶之处,以免上魔鬼的当;B,同时也不能因为地上教会的不完美,而采取轻视、拒绝甚至分裂的态度或行动,免得亲者痛而仇敌快。

 

再作一点补充:

 

今天我们讲“教会以外无救恩”的“教会”当然不是指罗马天主教。然而,“教会”在此若仅仅是指天上的无形教会,而与地上的有形教会无关,恐怕连加尔文也未必同意。因为加尔文认为在地上的有形教会中,只要是传主的道、按主吩咐行圣礼的教会就是真教会。地上的真教会是信徒的母亲,与基督徒的救恩息息相关。

 

“教会”在此若仅仅是指天上的无形教会,而与地上的有形教会无关——还会导致无形教会与有形教会的分裂,二者本来是一体的,是独一的教会,无形与有形不过是她的两个维度而已,若有人声称自己是无形教会的成员而拒绝有形教会,就是将二者割裂。

 

根据加尔文,“真教会”的成员不但在天上,在地上也有,绝大多数隐藏于有形的地上教会之中,当然在现实中也包含极少数的例外。就真教会成员而言,真得救者的数目应该少于有形教会的成员数目。真教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应该是隐藏于有形教会之内,而非有形教会之外。因为有形教会是神施恩的媒介,是传真道、行圣礼的地方,有形教会之外,难以保证真道的传扬,也难以保证按主吩咐行圣礼。所以,在有形教会之外,只能存在得救者的特例,而不可能存在通常性的得救。

 

再者,基督的身体如果没有有形的教会加以彰显、外化、见证、实现,便成为镜中月、水中花、空中楼阁!若真正得救的信徒都在有形教会之外,以无形教会的成员自居,那么,神在地上设立有形教会,传圣道、施圣礼,传悔改得救的福音,给人施洗并宣布人归入基督、归入教会……还有何意义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6 14:41: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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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ebrazebra在2010-10-6 12:43:00的发言:

 

从早期教父西普里安在著名的《论大公教会的合一》中提出“教会以外无救恩”,到《使徒信经》“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到改教领袖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重申西普里安的观点,到《西敏信条》论教会与救恩的部分……直到20世纪以前,基督教的主流传统都认同“教会以外无救恩”。“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是20世纪才有的事情,而且这个现象是与基督教主流传统脱节的。这是事实。

 

“教会以外无救恩”这句话当然不是拿来论断人的,我们必须要了解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正是因为这句话太容易被滥用、误用和错用,才会导致许多人对它的反感,并且也导致——矫枉过正,形成了一种“教会外的救恩论”或“去教会化的救恩论”,使得一些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以教会外的得救者自居。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基督徒在传福音的时候,便是传一个无教会的福音、非教会的福音、忽视教会的福音甚至反对教会的福音

 

我在前面的分享中已说过,“教会以外无救恩”可以帮助信徒界定救恩/得救者的内涵与外延。内涵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本质属性(神所拣选、救赎、呼召出来的百姓),外延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涵盖范围(得救者所组成的基督的教会,基督的身体,神的家,真理的基础和柱石)。

 

圣经从不支持个人主义的基督教。但我也特别强调,客观条件上(如身体健康或特殊生活原因等)受限,不能参加教会活动、不能加入有形教会是一回事;客观条件允许,却以“基督以外无救恩”为依据,拒绝“教会以外无救恩”,进而形成了某种“去教会化”的救恩神学堂而皇之地以“教会外的得救者”自居,在主观观念上拒绝有形教会是另一回事。二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后者既没有圣经依据,也有违基督教的主流传统。

 

 

大家都在讲“教会之外无救恩”,但是,每个人对教会之外无救恩这句话是怎么定义的,却是各有不同。

 

我的观点在前面已经很明确的表述过——本帖子的5楼至8楼,不再重复。另外,我们没有否定有形教会的重要性,这一点我想不需要一再重申。

 

如果有人误会了“因信称义”而过乱七八糟的生活,我们是否应该否定因信称义呢?是否要把行为摆在构成救恩的因素里呢?关于参加教会生活这一好行为亦是如此,如果摆错了位置所带来的恐怖是什么呢?

 

在这个帖子里,只需要讨论明白,得救是否一定要加入有形的教会——若一个人明白福音,承认自己是罪人,接受主耶稣基督的救赎,但这个人还没有加入有形教会,他是否得救?

 

你不需要绕这么多毫无意义的东西,只是下面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教会生活是很重要,但是是否决定一个人能否得救呢?

 

例如,在孤岛上听电台归信主的,他在没有找到教会前,是得救还是不得救的?

 

如果说,特殊情况的人,因为不能参与教会生活而能得救,那么,能参与教会生活的人,因为不加入教会而不得救,请问,圣经上有两种因信称义的真理吗?得救的途径是分为二条的吗?

 

基督徒是应该加入有形教会,这与圣经中要求基督徒不能说谎、不能。。。。一样,但这些是否达到足以决定“能否得救的高度呢?”——我的意思不是讲基督徒可以去说谎等。

 

我想,在这个问题上,你只要举出:不加入有形教会——即不成为某地方教会的会友就不能得救的圣经依据即可。别的不需要再举。

 

没有相应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对的,但是你能准确判断一个暂未加入地方教会的人,一定没有得救(的信心)吗?就如,一个人仍然有很多的坏行为,你真的能确定这个人一定没有得救吗?——如果能,那么,一个人做到多少好才能确定他是得救的?如果不能,那么,你能判断那个暂时未加入地方教会的人没有得救吗?

 

这个我也提到了,客观条件不允许,当然可以理解。我刚才又提了一次。只是提供一些特例,如荒岛上听电台节目信主的人、死之前没有机会参加有形教会的信主之人……并不足以构成神学或教义的普遍依据。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在荒岛生活,绝大多数人也并非死亡之前不能加入有形教会……不能以偏概全。基督的福音是传给普天下人的,不是只传给一些特殊例外之人的。

 

这与以偏概全毫无关系,只是要明确得救恩的条件。

 

得救是因为信耶稣基督,

还是因为信耶稣基督+成为地方教会的会友?

 

得救的途径分为两种吗?分为二条路吗?对特殊人群与非特殊人群不同吗?圣经依据?

 

我现在没有问因信称义的特殊依据,而是在讲,到底怎么样才能得救?

你给出圣经上如何才能得救的结论就好,没有什么特殊和不特殊——我相信圣经里没有特殊得救途径,不特殊得救途径之分。

 

2,“教会以外无救恩”的本质就是基督以外无救恩——这个“本质”的提出,到底是支持“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还是反对“无教会的基督徒”现象呢?或者可以反过来想一想。

 

请注意,我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完全是因为你的言论涉及”救恩论“,我们只要先把这一部分对付清楚就好。

 

没有人在这里支持”基督徒去教会化”,所以,在讨论问题时,请把握核心,不应该因为观点不同就把一堆对方也不支持的东西加在对方身上,这样根本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

 

3,“教会以外无救恩”与“因信称义”是矛盾的,有凭行为称义的嫌疑——这个我也回应了,而且这并非我一个人的观点,而是从基督教的主流传统而来。我已经讲了,“教会以外无救恩”这句话若能正确理解,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何谓救恩/蒙恩者,尤其是救恩的范围——基督徒的救恩与基督、与基督的教会是密不可分的。像加尔文,对于什么是“因信称义”是极为清楚的,但是他为什么要在《基督教要义》重申西普里安的“教会以外无救恩”,并强调有形教会是信徒的“母亲”呢?难道加尔文也是自相矛盾的吗?换句话问,二者若能被正确理解,一定是相互矛盾的吗?

 

我们现在就是要你拿出正确理解的东西来,拿出你的不矛盾来,让我们也可以学习,以期在基督里成长。但你在这个帖子里回答了这么多,但是你有没有发觉你的观点根本就是矛盾的?

 

“教会以外无救恩”这句论断若能正确理解,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何谓救恩/蒙恩者,尤其是救恩的范围。



就好比《雅各书》以“有行为的信心”来界定何谓真正的“信心”一样,“教会以外无救恩”可以帮助信徒界定救恩/得救者的内涵与外延。内涵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本质属性(神所拣选、救赎、呼召出来的百姓),外延在这里指的是得救者的涵盖范围(得救者所组成的基督的教会,基督的身体,神的家,真理的基础和柱石)。



如雅各所说,一个人自称有信心,却没有相应的、与信心相匹配的行为,这样的信心是“死的”——那么,一个人自称信基督,但在其主观的观念与其实际的行为里,拒绝有形教会,请问,对这样的“信心”又该怎样判断?

 

这是你的回应。你的回应已经说明了,得救与是否加入有形教会,成为教会的一员是毫无关系的。

 

很明显,称义不是凭着行为,而雅各书说到的行为,只是验证你是否有真的信心。

行为是称义后的果子,而不是称义的因素,

得救不是:信耶稣基督+好行为,更不是因为有好行为在先,然后才能凭此得救。

 

所以,很奇怪,你的回答只是证明了你我观点的一致性

 

得救是因为因信称义,与任何行为无关;

得救之后必然有好行为——因此,一个人可以以好行为来自我检验是否得救。

 

在教会生活上也是如此;

 

 

所以,你说教会之外无救恩,因为真基督徒一定参加有形教会生活,如果不参加教会生活,你的信心不是真信心,不能得救(这个观点暂且不讨论)

大家说(真基督徒一定有好行为,如果没有任何好行为,你的得救大大的有问题)

 

因此,你的教会之外无救恩,换言之,可以以这个表述:好行为之外无救恩——虽然这个说法很别扭,但逻辑上就是如此。

 

无论你如何讲来讲去,都是“是否成为地方教会的会友,并不是构成救恩的因素”,得救还是单单因为因信耶稣基督——不是因为任何信之后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等等果子,也不是因为加入有形教会,服事神服事人;

 

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这一定要弄清楚,有些东西很重要——例如要圣洁,但是,你不能因为重要,就把它摆入救恩的因素里,这样的颠倒是可怕的。

 

再者,如果有人告诉你说,得救是因为信,而非圣洁生活,那么,你不能说,哇,你反对圣洁生活,全本圣经一再告诉你圣洁如何重要,脱离圣洁的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吗?——你这样讲,人家很无语的,因为人家并没有反对圣洁。

 

另外,再重申,大家都在讲“教会之外无救恩”,但是,很明显,你我之间对这句话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你不需要拿谁说过这句来一再绕圈,你只需要先正确讲明你在救恩论方面的立场即可。

 

4,把“教会以外无救恩”等同于“不参加有形教会就一定不能得救”——这是比较严重地误解了“教会以外无救恩”的真正含义,上文已讲,不再赘述。但若反过来说,如果把“主观上拒绝有形教会、(故意)不加入有形教会也一定得救”当作基督教教义,当作“唯独因信得救”的注脚,也是不符合圣经的误导吧?

 

不是别人误解,而是你在阐述你的观点时充满矛盾,不必否认,你在讲教会以外无救恩时,就是在讲不加入有形教会,不可能得救,但是,你在讲到救恩论时,你又坚持因信称义,所以你的矛盾就出来了。

 

人家在讲,是否加入有形教会不是构成救恩的因素,你就讲:主观上拒绝有形教会、(故意)不加入有形教会也一定得救”当作基督教教义,当作“唯独因信得救”的注脚

 

就像讲,有没有圣洁生活不是构成救恩的因素,你就讲:哇,你把主观上胡作非为,喜欢犯罪当作基督教教义,当作“唯独因信得救”的注脚——我觉得我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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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ebrazebra在2010-10-6 12:43:00的发言:

 

  

6,为了说明有形教会的重要性,消灭那些错误的“无教会基督徒”,而把是否加入有形教会提高到得救的高度吗?——(请注意,不是“消灭”,而是呼吁他们归回教会)因为现时代常有的现象是,为了强调“因信称义”,人们有时把教会看得太“低”了,而且把得救与教会看作是没有一点关联,这也是不符合圣经的。“教会以外无救恩”并不是在“因信称义”的高度,为得救添加行为的条件,除非我们错解这句话的本意;但是,“教会以外无救恩”提醒我们,真正的救恩和基督的教会是有关系的,基督的福音与基督的教会是深刻关联的、不可分割的;基督的福音,就是基督教会的福音,基督的教会,就是福音的教会,福音是教会的福音,教会是福音的教会,不容割裂:

 

因为神设立教会,就是为了让教会在地上成为施行救恩的媒介和见证,并且在原则上以教会界定得救者的群体范围,规范了我们对得救者群体的理解——我们不应借着神所特殊怜悯的特殊个案、特别拯救的少数例外来挑战神的旨意、挑战神吩咐给教会的普遍规范,不应以偏概全、以偏否全。所以,我们要根据圣经,“提高”教会与救恩之关系的高度,至于应该提多高,可以参考加尔文对《使徒信经》之“我信上帝”和“我信圣而公之教会”的比较分析,二者肯定不是同一层面的“我信”,但都是“信”,都是基本教义。

 

 

你在讲。“教会以外无救恩”并不是在“因信称义”的高度,为得救添加行为的条件,但事实上,你在讲述你的观点时,已经把这提高到因信称义的高度上。

 

我提出特殊例子,只在表明构成得救恩的因素到底是什么?从来不是像你一样分为特殊不特殊,我相信圣经里有关得救的因素,没有什么针对特殊人群和非特殊人群的,所以,你所谓的挑战神的旨意,挑战神吩咐教会的规范,仍然是不着边际的夸张标签。

 

如果你所贴的标签是正确的,那么,你只能承认“因信称义”是错误的——那些人得救并不符合圣经。

 

另外,之所以跟这个帖子,正是因为要把你所提的摆到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

 

我想说的是:任何东西不能因为重要,我们就可以自以为聪明的拔高它的高度以帮助神——圣经如何定位,我们就如何接受。

 



7,“刺猬”肢体对在下的批评,不该给人乱贴“柏拉图主义”的标签——先要声明,我不是给人贴标签,而是指出某种思想背后的观念来源。我这样说不是没有根据的。



麦格拉思在《基督教概论》第九章,给出对教会之“统一性”的四种理解模式,其中一种就是“柏拉图主义”模式:对经验上的教会(即作为可见的历史实体的教会)和理念上的教会做出了根本区分。柏拉图哲学认为理念是完美的、真实的原版,现实中的事物存在是理念原版的不完整的、有亏损的翻版,因而理念高于现实存在的事物——这是典型的二元论思维——重无形的、天上的教会,以之为完美,轻地上的、有形的教会,甚至不认为她是真教会……不是很明显地带有柏拉图哲学的烙印吗?



(甚至有学者指出,“不可见教会”与“可见教会”的划分也是来自柏拉图思想。不过,加尔文认为地上也有真教会,可看作对柏拉图二元论的小小突破。)



对于地上的有形教会,至关重要的是,A,我们承认她不完美,但不可轻率地夸大其负面、缺点、罪恶之处,以免上魔鬼的当;B,同时也不能因为地上教会的不完美,而采取轻视、拒绝甚至分裂的态度或行动,免得亲者痛而仇敌快。

 

你的标签贴得不但夸张而且离谱,你看我在5—8楼所转的文章,符合了你所贴的标签了吗?——这么多文字在哪边,我不想再解释了,毫无意义,任何能明白各自观点的人都能明白了。

 

所有认真看过帖子的人都应该知道,无形教会有形教会的定义与柏拉图主义无关。加尔文讲“宣讲真道,施行圣礼的教会为真教会”话也并不是所谓的突破。

 

今天我们讲“教会以外无救恩”的“教会”当然不是指罗马天主教。然而,“教会”在此若仅仅是指天上的无形教会,而与地上的有形教会无关,恐怕连加尔文也未必同意。因为加尔文认为在地上的有形教会中,只要是传主的道、按主吩咐行圣礼的教会就是真教会。地上的真教会是信徒的母亲,与基督徒的救恩息息相关。



“教会”在此若仅仅是指天上的无形教会,而与地上的有形教会无关——还会导致无形教会与有形教会的分裂,二者本来是一体的,是独一的教会,无形与有形不过是她的两个维度而已,若有人声称自己是无形教会的成员而拒绝有形教会,就是将二者割裂。



除了极少数的例外,“真教会”不但在天上,在地上也有,只不过是隐藏于有形的地上教会之中。就真教会成员而言,真得救者的数目应该少于有形教会的成员数目。真教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应该是隐藏于有形教会之内,而非有形教会之外。因为有形教会是神施恩的媒介,是传真道、行圣礼的地方,有形教会之外,难以保证真道的传扬,也难以保证按主吩咐行圣礼。所以,在有形教会之外,只能存在得救者的特例,而不可能存在通常性的得救。



再者,基督的身体如果没有有形的教会加以彰显、外化、见证、实现,便成为镜中月、水中花、空中楼阁!若真正得救的信徒都在有形教会之外,以无形教会的成员自居,那么,神在地上设立有形教会,传圣道、施圣礼,传悔改得救的福音,给人施洗并宣布人归入基督、归入教会……还有何意义呢?


 

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一大堆,你只需要表达明白你把加入教会摆在哪个位置——救恩的位置,成圣的位置?

 

正面回答我楼上的所有问题,把你的“教会之外无救恩”定义清楚即可。

 

如果只是绕这么一堆,我想我没有必要再跟你讨论下了——我所要表达的观点已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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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我的表达有问题,呵呵,真无奈:)

 

几句话简单总结一下:圣经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很明确地将得救与信心并教会(及圣礼)联系在一起,构成充要条件。因为人不能自己给自己施洗,一定有人施洗,有人受洗,教会(观)由此体现出来。仅仅受洗,或仅仅加入有形教会,不一定得救,因为不知道是否真信;但是真信的,就应当加入有形教会,并按主吩咐领洗,遵守圣礼,这是得救者的可见标志(特例除外);当然,仅仅有可见的标志,并不意味着一定得救,真得救者,乃真有信心者也。

 

因信得救,在人来说,几乎是无从判断的,除了神以外,在地上谁能真正看穿人心,谁能知道生名册上一定有某某人的名字?因信得救,是强调上帝恩典之完全,基督救赎之完美,无可添加也不可添加,却不是人用以放纵自己犯罪包括拒绝有形教会的借口。

 

“教会以外无救恩”肯定是“真教会”以外无救恩。A,“真教会”不只在天上,“真教会”也在地上的有形教会之中;B,地上的有形教会之外,只有得救的特例,没有得救的“真教会”;所以,C,除了特例以外,“教会以外无救恩”可以指“地上有形教会以外无救恩”,不能因为极少数特例的存在,而否定这一点,也不能因为地上有形教会中混入了假信徒,而否定这一点;D,“真教会”在地上有形教会中的标志是传主的真道、按主的吩咐施行圣礼。——这就是本人对“教会以外无救恩”的全面界定,依据是圣经启示和基督教主流传统。

 

 

OK,讨论就到这里吧,我也暂时无语了:)谢谢“刺猬”肢体的回应,已经很给你添麻烦了。

 

作一个感谢的祈祷:

 

亲爱的主耶稣,教会的元首,我们感谢你,无论弟兄姊妹之间在神学上有什么分歧,或者暂时不能达到一致,相信这是由于我们自身的软弱和有限,教会肢体在真道上的同归于一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也是经上的启示,但是求主保守弟兄姊妹的合一。让我们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一的心,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因为主的心意是乐意看到所有肢体的彼此相爱,这也是主的命令。

 

我们把弟兄姊妹对教会观的认识与实践交在主你自己的手中,愿你引领神国的儿女不住地向圣经的话语归正,向使徒的基督教归正,不是按我们的意思,只要照着你的意思。

 

感谢赞美主!奉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6 21:17: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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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得出“信而未洗的必然不得救”的结论是没有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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