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飞鹰1在2010-9-7 8:33:00的发言:
这句话女权意识很强啊,这也是您从圣经里读出来的?
林前7: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林前6: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4 既是这样,你们若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飞鹰1弟兄,请你引用圣经的时候,最好用全面,不要只节一句出来。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不是说对方想怎样既可以怎样,照你的这种逻辑,经期若男方有需要,女方也得顺从了?生育后的月子期也得满足对方需要了?就是不信的也知道这种做法多么危险。对身体伤害多么大!如果某天某姊妹遇到个禽兽男人,你这么去劝勉她,估计最后不死也得落一身病,所以拜托你不要乱引用圣经。
bystream姊妹在国外呆过,所以她会考虑法律手段无可厚非,但她也点中了楼主的问题核心就在于“为什么不断意外怀孕?”而且周期还那么短,短到令我怀疑楼主根本没把自己当成是女性。所以在楼主而言,拒绝丈夫本就属当然,因为按最后一次怀孕时间,她最后一次怀孕应该是刚药流完不久,不然30天才能确定是否怀孕怎么解释?流产后能立即同房吗?难道你认为上帝会同意她这么糟践自己吗?
另外,再次说明,请你学会就事论事,你和姊妹在其他帖子里观点的差异,不要搬到这里来。你要是有信心有行为就自己去行,但不要挖苦似地偏离主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7 14:4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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