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ipejacking在2010-8-4 15:44:00的发言:我们总是自以为因信称义,但是我们当今的基督徒有多少人能够超过法力赛的义呢? 我们多少基督徒是十一奉献的呢? 我们有多少人是把律法当回事呢? "不靠行为称义",我个人认为应该是说成"不单靠律法称义",因为当年的"行为"实际上指的是律法,而现在的基督徒把"行为"理解为"行动",所以产生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当今的基督徒不仅不用遵行律法,连行动都可以省略了",也正因为此,所以我们的很多基督徒都是软弱的,很多基督徒甚至把上帝理解成另一种造型的"菩萨",因为求就必求得嘛!然后又强调白白的恩典,把上帝当成利用的工具了! 恩典不是白白的,主耶稣历尽艰辛,受尽屈辱才买赎了我们,然后才得荣耀冠冕,圣子况且这样,我们基督徒有什么特权可以不遵行律法,不肯行动而得救呢? 恐怕有一天见到主的时候,身边都是一帮法力赛人,没几个基督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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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些,想起马太福音23章主耶稣的教导: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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