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面的辩论。
我觉得根本上是如何对待圣经的问题。
第一,圣经是不是等同于目前的66篇?
相信有很多争论。我个人的理解,未必。这66篇的被接受过程,在历史上也经过反复。比如说雅阁书和希伯来书,启示录等,还有次经。未来会不会被重新认定?我觉得不知道,不排除这个可能。很多对基督教历史有研究的都知道,公元325年被普世教会尼西亚会议正式认可,确定了现在的圣经雏形。虽然我们相信背后有神的保守,但也应看到会议确定的圣经内容和原先浩如烟海的经文之间是有区别的。顺便说一下,我们现在读到的圣经,中提到的“圣经”两字,(如“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就不是指这66篇圣经,而是宽泛的指神通过先知说的话,因为那是这66篇圣经当时还没有被认定。
第二,圣经是不是按字面理解?
显然不能。神的智慧高于人的智慧,人的语言文字很难表达神国的奥秘,所以造成了圣经的解读是多面性的。举个例子,圣经中称神是我们的父,其实只是个比喻,可能世上只有父这个词才能把神的慈爱和正义等形象表达万一。但如果你偏要按字面解释,那就走误区了,你永远也回避不了,耶稣是神的独生子,神的儿子们,我们都是神的子女等表面上矛盾无比的说法。再比如,圣经刚说完约瑟是个义人,随后就说世上一个义人都没有,对圣经了解的弟兄姊妹都知道背后的含义,但字面上是充满矛盾的。
怎么读圣经?我个人的领受是要有敬虔之心,目标端正,态度谦卑,和弟兄姊妹的交流中多祈祷,多看到对方的强,要守住要道,但千万不要自以为义。
基于上面的两条,我想探讨一下本贴题目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还是不可知论。理由是,神的公义和慈爱我们无法测度,超越了圣经这66篇的字面意义。
有的弟兄姊妹从圣经字面片面理解,值得商榷。
比如说,耶稣说,祂是道路光明和生命,不籍着他,就去不了父那里。但这句话怎么理解呢?一定是籍着耶稣肉体么?很难说。以诺到父那里去了,他显然没有籍着耶稣的肉身和名字。这样不是和圣经字面上矛盾么?怎么理解?我的个人领受是,我们注意到约翰福音第一句话就提到,耶稣就是道-真理,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以诺是籍着“道”到耶稣那里的,虽然他不知道耶稣的名字和故事,但他明白和表现出了耶稣背后的圣洁真理,所以他直接与父同行。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认定,其他人就不能与父同行呢?有人说圣经没写怎么会?说这话的人可以读读约翰福音最后一句话,圣经没写的而且是真理的东西还是很多的。
还有,我们一直在对天堂和地狱进行争吵,其实圣经并没有过多的表述天堂和地狱的实际情况,或许天堂地狱只是比喻而已。天堂比喻内心平安喜乐的状态,而地狱则比喻内心不平安和煎熬,常有神的“震怒”。有的弟兄姊妹也提到天堂地狱内部也有分类,或许是的,那么天堂中最低等级比起地狱中最高等级又如何呢?
所以说,我们还是不要对此争论不休好了,这可能是超越人智慧以上的事情,我们要做的,是行出耶稣的模样,影响和传道给更多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2 15:23: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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