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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 - 约翰福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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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的愤怒(Ⅰ)(二1216

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以后,耶稣和他的朋友回到迦百农作短暂的访问。迦百农在加利利海,北岸约二十英里的地方。

这之后不久耶稣就往耶路撒冷去守逾越节,逾越节是在尼散月(Nisan)的第十五天,大约是在四月中,根据律法,每一个男子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哩内的都要参加这节期。

这里有一件很有趣的事,首先约翰所写的耶稣生平实录与其它三本福音书很不相同,他们说耶稣只去过耶路撒冷一次。他被钉死时的逾越节就是他们所记载的唯一逾越节;而且是耶稣除了童年去过圣殿以外唯一的一次访问耶路撒冷。但约翰福音记载耶稣经常访问耶路撒冷,约翰说至少有三次逾越节,这里所说的一次,六章四节一次,十一章五十五节一次。此外,根据约翰的记载,在五章一节耶稣是在耶路撒冷渡过一个不知名的节期,在七章二节,十节是渡过住棚节,在十章廿二节是修殿节。其实,其它三本福音书记述耶稣主要是在加利利传道,约翰福音则说耶稣只有短时期在加利利(二112,四431,六114),而他主要的工作是在耶路撒冷。

事实上这是没有矛盾的,约翰和其它三位作者从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的事,他们没有互相矛盾,只是互相补充。马太马可和路加集中注意在加利利的工作,约翰则集中注意在耶路撒冷的工作,虽然其它三位作者只提一次访问耶路撒冷和一个逾越节,他们仍暗示有许多次访问,在他最后一次访问时,他们记载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廿三27)如困耶稣未曾多次向耶路撒冷呼吁;而且如困他被钉时是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去。他不会说这样一句话。我们不应该认为第四福音与其它三本福音书有矛盾,反而利用这四本福音书尽量获得耶稣一生最完美的图画。

但我们确实有一个困难是要面对的,约翰把这段洁净圣殿的事迹放在耶稣传道事业的开始,其它三本福音书都把它放在最后(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这实在有解释的必要,曾经有过好几种的解释。

1)有人以为耶稣洁净圣殿二次,一次在传道的开始,一次在末后。这似乎不可能,因为如困耶稣做过这件惊人的事情一次,他不可能有机会再来一次;他在圣殿再度出现会引起当局的防范。

2)有人认为约翰是对的,而其它三位作者是错的。但这事发生在末后会比较贴切些,很自然地接续那胜利进城的焕发勇气,同时又是十架受死不可避免的前奏:如果要我们在约翰的日期或其它三位作者的日期之间选择其一,我们宁可选择另三位作者的日期。

3)有人认为约翰死的时候他的福音书尚未完成,他把几件事迹写在不同的纸草纸上(按:古代纸张),没有钉装起来。因此记载这事迹的纸就被错放在全书的开始而不是末尾,这是很有可能的,但这却要假定那编排原稿的人不知道正确的次序。这是颇难置信的,因为他至少会读过其它福音书。

4)我们要常常记得,正如有人说过,约翰对真理的兴趣多于对事实的兴趣,他无意写一本耶稣的编年传记,他却极有兴趣于表明耶稣是 神的儿子,是弥赛亚。约翰很可能回想有关弥赛亚降临的伟大预言。“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他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他必洁净利未人……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太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彷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玛三14)。约翰的心中震荡着这些伟大的预言,他没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何时洁净圣殿,他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确曾洁净圣殿,因为那是 神应许的弥赛亚的行为,很有可能约翰一开始就将这件大事写了出来显明耶稣是 神的弥赛亚,他来要洁净人的崇拜,大开通到 神之门。约翰无兴趣于那日期,日期是不重要的,他最重视的是叫人注意一个事实,耶稣的行为证明他是 神应许的那位,一开始约翰就告诉我们耶稣的行为正是 神弥赛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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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的愤怒(Ⅱ)(二1216)(续)

现在我们看看耶稣为什么要这样做。耶稣愤怒地手执鞭子,实在是个可怕的情景。我们要看看在圣殿的院宇中,究竟是什么激动耶稣使他的愤怒到了白热的程度?

逾越节是犹太所有节期中最重大的一个节期。正如我们在上面提过的,律法明文规定住在耶路撒冷十五英里以内的每一个成年男子都要参加。不只是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参加,这时犹太人已散布世界各地,但犹太人从不忘记他们先祖的信仰和土地。因此不论他们住在那里,每一个犹太人终生的梦想与目标是至少要在耶路撒冷庆祝一次逾越节。听起来也许够惊人的,有时竟多至二百二十五万犹太人聚集圣城欢渡逾越节。

有一种税是每个超过十九岁的犹太人都要缴纳的,即圣殿税。人人要纳税以使圣殿的祭品和仪式能够每日延续不断。税款是半个舍客勒。我们要记得,当时每人每日的工资约值四个便士(有时也许还要少些),半个舍客勒大约等于六个便士,因此就相当于两天的工资。在巴勒斯坦,平常所有钱币都是通用的。来自罗马、希腊、埃反、推罗、西顿及巴勒斯坦的银币都流传通用,但圣殿税金就一定要用加利利的舍客勒或圣所的舍客勒缴付。这些犹太钱币,可以用作圣殿的献金,其它的是外国钱币,是不洁的;因而可用来还其它的债,但不能用来还 神的债。

朝圣者从世界各地而来,带来各种钱币,所以在圣殿的院子中就坐兑换银钱的人。倘若他们的交易是正直的,他们就会完成成一项诚实而必需的目标。但事实上他们每换半个舍客勒,就收取一个码(ma'ah),那是个约值一便士的钱币,如果换的是较大的钱币,则每换半个舍客勒要多收一个码,所以如果一个人要换一个值两舍客勒的钱币,他首先要交两便士去兑换,另外加上三个两便士去换三个半舍客勒。换言之,兑换钱币的人在他身上赚了四便士,而这就是一日的工资。圣殿税收和这种兑换方法所积聚的财富是很可观的。每年圣殿税收据估计达七万五千英镑,兑换钱币的人获利每年达九千英镑,当主前五十四年克拉撒斯(Crassus)占领耶路撒冷而劫掠圣殿库房的时候,他拿走了二百五十万英镑而仍然未取尽。

兑换钱币的人在兑换朝圣者的钱币时收取折扣并不是错的。犹太法典他勒目(Talmud)写明:“每个人应有半舍客勒为自付款,因此当他将一个舍客勒兑换两个半舍客勒的时候他他应该让兑换的人有收益。”折扣的用字是Kollubos,兑换钱币的人叫Kollubistai。这个字Kollubos产生了一个喜剧的角色,在希腊文是kollybos,在拉丁文是collybus,意思与英文的夏洛克(Shylovk)(按:为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的角色,喻敲诈勒索的放债者)差不多。使耶稣愤怒的是,朝圣者很难负担得起,但却被兑换钱币的人过份地剥削了,这种社会的不公平是厉害的,无耻的,而更坏的是,它藉宗教之名而进行。

除了兑换钱币的人之外,还有卖牛、羊和鸽子的人。访问圣殿的人通常要带一件牺牲品,许多朝圣者都愿意为平安到达圣城而献上感谢祭。而一生中大多数的行为与事迹都有它们适合的献祭。因此在圣殿的院子中能买到献祭的牺牲品,看起来是既自然又合适的,事实很可能也就是这样。但律法规定任何献祭用的动物要完美无缺。圣殿当局派出检验官(mumcheh)去检查献祭用的牺牲品。检验费两便士。如果一个崇拜者在圣殿外买一件牺牲品,经查检后必遭拒绝,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本来这也许没有多大关系,但事实上一对鸽子在圣殿外只卖九便士,在圣殿内就卖十五先令,这又是公然的勒索。恭敬的朝圣者因此迫得要在圣殿的摊档买牺牲品,这又是一次社会不公平的现象,是纯粹以宗教的名义而行出来的。

耶稣就是因此勃然大怒,以绳为鞭,把做买卖的人赶出去。耶柔米认为耶稣只要怒目而视,不必用鞭子,“他的眼中露出愤怒的光芒,神圣的威严在他脸上露出”那就够了。耶稣爱 神,正因他爱 神他也爱 神的儿女,他看见耶路撒冷可怜的崇拜者被这样对待,他就不能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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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的愤怒(Ⅲ)(二116)(续)

我们已经见到耶稣是因为一些没有天良的人剥削朝圣者所以勃然大怒;但在这洁净圣殿的事迹后面,仍有些更深刻的事情。我们必须更深入地探寻耶稣采取这重大步骤的理由。

四本福音书的作者记载耶稣的这句话都不一样,他们各人写出自己记得的话。只有把这些记载都放在一起读才可以看得出较完整的图画来,所以让我们记下各作者不同的报告。马太记载耶稣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太廿一13)。马可是,“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可十一17)。路加是,“我的殿,必作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路十九46)。约翰是,“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约二16)。

耶稣心中愤怒而洁净圣殿;至少有三个理由。

1)他这样做是因为 神的殿受了污辱。圣殿内的崇拜没有敬虔,而敬虔原是一件本能的事。画家西高(Edward Seago)告诉我们他怎样带两个吉卜赛小孩到英国的一个大座堂。他们在平时都是很嘈吵的,但,他们一进入座堂就安静下来,一路回家都是少有的庄重,直至晚上才回复平日的吵闹,他们没有经过教导,但心中有敬虔的本能。

崇拜而没有敬虔是件可怕的事,它会变成仪式化而勉强进行;念世界上最庄重的祷文也可能像读拍卖者的物品清单一样索然无味。这种崇拜不会明白 神的神圣,听起来正如范末尔(H. H. Farmer)所说的,“崇拜者只是想讨好神明而已。”它可能是领导者与会众都毫无预备的崇拜,又可能将 神的殿用作某些目的,而忘掉敬虔殳圣殿的真正作用。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也许有关于价钱的辩论,或有关破损了的钱币的争论,且加上市埸的嘈吵声。这种不敬虔的方式现在是不常见了,但人仍然在不同的形式上向 神献上不敬虔的崇拜。

2)耶稣这样做可能以此表明动物献祭的不中用,世纪以来先知都是这样说的,“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赛一1117)。“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题说,也没有吩咐他们”(耶七22)。“他们必牵着牛羊去寻求耶和华,却寻不见”(何五6)。“至于献给我的祭物,他们自食其肉,耶和华却不悦纳他们”(何八13)。“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诗五十一16)。先知们都众口一词地告诉人们,在耶路撒冷的祭坛上不断冒烟的燔祭与动物祭是不重要的。耶稣以此表明没有一样献祭能使人与 神和婇。

我们今日并不是完全离开了这倾向。当然,我们不会向 神献上动物祭,但失们有时迥于注重在装上彩色玻璃窗,买个更响的电风琴,大量花费金钱在大理石和木刻上,却远离了真正的崇拜。我们不是说这些东西要受谴责,绝对不是这样,许多这类东西都是出于爱心的奉献,我们要为此感谢 神。如果这些对象是真敬虔的辅助物,就会受 神祝福的;但如果拿来代替真敬虔,就使 神深为厌恶。

3)耶稣这样做还有一个理由。马可加上奇怪的一小节,是其它福音书没有的,“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可十一17)。圣殿有几个院子,引进圣殿本身和圣所。首先是外邦人院,然后是妇女院,以色列院,然后是祭司院。所有的买卖都是在外邦人院进行,那是外邦人唯一可以进去的地方;其它地方则隔离开来,不准进去。所以当一个外邦人的心被 神感动的时候,他可以进入外邦人院中默想、祈祷,远远地接触 神。外邦人院是他们所知唯一可以祈祷的地方。

圣殿当局与犹太商人正把外邦人院变成一个混杂嘈吵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在此祈祷:牛羊嘶叫、鸽子啼鸣、商人呼喊、钱币叮当,所有这一切混合起来再加上讨价还价的声音,把外邦人院弄成一个绝无可能崇拜的地方。圣殿院子的这种情况把寻找 神同在的外邦人隔离。在耶稣的心中这可能估了最重要的位置,似乎只有马可保留那富有意义的短句,耶稣因为寻找 神的人被隔绝以致不能得 神的同在而感触至深。

在我们教会的生活中是否有些东西──一点势利、排外、冷淡、缺乏真诚、自我陶醉、骄傲、吹毛求疵,而把寻找中的陌生人拒于门外?让我们记得耶稣的愤怒,那是用以对付凡是拦阻人接触 神的人的。

新圣殿(二1722

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肯定地,像洁净圣殿的这种行为,任何人见了都会立刻反应。这不是一件可以置之不理的事,因为它太使人吃惊了。

有两种反应。首先,是门徒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是记起诗篇六十九篇九节。这首诗是讲到弥赛亚的。当弥赛亚来到时他必为 神的殿心里火热。所以当门徒心中记起这节诗的时候,他们对耶稣是弥赛亚的确信就更深刻更肯定,只有弥赛亚才会有这种行动,门徒因此就更肯定耶稣是 神的受膏者。

其次是犹太人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是很自然的,他们问他有什么权柄这样做,他们要他用神迹证明他的权能。他们的要点是这样的,他们认出耶稣的行为是他自认为弥赛亚。人们常常期待着当弥赛亚来到之时,他会做些惊人而不寻常的事来证实他自己。有些假的弥赛亚出现,夸言能够将约但河的河水一分为二,或用一句话使城墙倒塌。一般人对弥赛亚的观念都是与神迹有关的,所以犹太人说:“你这个行为已公然承认你是弥赛亚,现在你行些神迹出来证明你自己吧。”

耶稣的回答构成了这段经文的重大课题。耶稣说什么呢?他实在的意思又是什么呢?我们要时常记得,廿一、廿二这两节经文是约翰的解释,而且是很久后才加上去的。经过七十年之久思想复活的主,他便肯定地把这些观念加进去。正如爱任纽在很久以前说过,“直至预言应验了以后才能够完全明白。”

没有疑问,耶稣很有可能说过类似的话,但已被人二意地歪曲了,耶稣受审时用以控告他的假见证是:“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 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太廿六61)。对司提反的控告是:“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徒六14)。

我们要记得两件事,并连系在一起来看。首先,耶稣一定不会说他要拆毁那眼见的圣殿,然后再建造它,他事实上是想看到有一天人不再使用圣殿。他告诉撒玛利亚的妇人,时候将到,人崇拜 神不必在基利心山上,不必在耶路撒冷,而是以心灵诚实拜他(约四21)第二件,洁净圣殿是戏剧性的行为,表明整个圣殿的崇拜,包括那些仪节与祭品都是不关重要的,不能引人来到 神面前的。因此很清楚,耶稣的确期望圣殿成为过去;他事实上觉得圣殿崇拜是不必的,可以作废的。他更不会提出自己要再建圣殿。

现在我们要看看马可所记载的控告耶稣的话。在马可里我们常常找到一些充满亮光的附加短句,马可记载对耶稣的控告时写道,“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耶稣是指他来了会停止这一切人为的崇拜方法,而代之以心灵的崇拜;他要停止这一切动物的献祭和祭司所行的礼仪,而代之以直接与 神的灵交往,那是不需要人造的圣殿、烧香和祭品的。耶稣的警告是,“你们的圣殿崇拜,你们的复杂仪式,你们的动物献祭都要结束,因为我已经来到。”耶稣的应许是,“我会指出一条进到 神面前的路,而不需要这些人为的礼节,我来要毁灭这个耶路撒冷的圣殿,而使整个世界成为圣殿,人可以知晓永活 神的同在。”

耶稣所讲的,犹太人都见到了。主前十九年希律开始建造这座壮丽的圣殿,直至主后六十四年才完成。那就是说在开始建筑四十六年再加上二十年才完成,耶稣使犹太人震惊,因为他告诉他们圣殿所有的华美、壮观、和花费在七上面的金钱和技巧都是完全不必要的来使人不需要圣殿就能亲近 神。

这些经文一定是耶稣当日所说的话,但在后来的岁月中约翰看到更深刻的意义,他看到那正是复活的预言。约翰是对的,其基本理由是:因为世界不能成为永活 神的圣殿,除非耶稣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而能够无所不在地和各处的人同在一起,以至世界的末了。

这正是那复活而又永活的基督的同在,使全世界成为 神的圣殿。所以约翰说当他们记起来的时候,他们就看到复活的应许。他们当时不能见到这点,只有在他们亲身体验到永活基督的时候,他们才能领会耶稣说话的深度。

在这段经文末尾,约翰说“他们便信了圣经”。他指的是什么圣经?这在早期教会中是个常出现的问题。“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是引自诗篇十六篇十节。这节经文,彼得在圣灵降临节时引用过(徒二31),保罗在安提阿也引用过(徒十三35),这就表示教会确信 神的能力和耶稣基督的复活。

这里有一个重大的真理,就是我们接触 神,亲近他,有他的同在,都不是靠赖人手所做的和人心所想出来的东西。在街上、在家中、在工作中、在马路上、在教会中,我们都有一个内在的圣殿,复活的基督在世界上永远与我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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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察验人心的主(二2325

约翰没有记载耶稣在逾越节于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迹,但耶稣确曾行了神迹;有许多人见了他的权能都相信了他。约翰在这里要答的问题是,如果有许多人在耶路撒冷一开始訧相信了他,为什么耶稣不在当时就公开承认他的身份?

答案是耶稣太了解人性,他知道许多人以为他只是个魔术师;他知道有许多人都是被他所做的奇事所吸引;他知道没有一个人明白他所选的途径;他知道只要他继续行神迹奇事,许多人会跟从他。但如果他对他们谈论服务与舍己,谈论向 神的旨意降服,谈论十字架与背负十字架,他们就会毫不了解地凝视他,立即就离开他。

耶稣伟大的特性正是在于他不需要跟从者,除非他们清楚知道跟从他要付的代价又愿意坚定地跟从他。他拒绝在一时的众望所归中立刻就──用句现代语──兑现。如果耶稣把自己交给耶路撒冷的民众,他们会宣称他是弥赛亚,他们会等着看他实行弥赛亚将要行的物质行动,但耶稣是一个领袖,他不会叫人接纳他,除非他们明白接纳是什么意思,他坚持要人明白他做的是什么。

耶稣了解人性,他知道人心的反复无常和不稳定,他知道人可以在一时冲动就随波逐流,但一到知道“决定”是什么一回事时就马上退缩;他知道人心是怎样渴慕奇迹,他所要的不是一些不知为了什么而欢呼的群众,而是一小群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又决心跟从到底的人。

有一件事是必须在这段经文中注意的,因为我们将会时时提到它,当约翰谈到耶稣的神迹时他称之为异象。新约用三个不同的字代表 神和耶稣的神奇工作,每一个字都告诉我们神迹究竟是什么。

(一)它用teras这个字。teras的简单意思是一件惊人的事,这个字完全没有道德的意义在其中。一项魔术表演可能是teras。它只是一件使人大感诧异的事情。新约永不单独用这个字来代表 神或耶稣的工作。

(二)它用dunamis这个字。这个字照字面解释是能力,dynamite就是从这个字出来的。它用来代表任何不平常的能力,它可以用于生长的能力、大自然的能力、药物的能力、人的天才的能力。它常指有效的能力,它能做出事情来,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认得出来。

(三)它用aemeion,这字解为异象,这是约翰喜欢用的字。他认为神迹不单是一件惊人的事迹,也不单是一件有权能的事,它是一个异象。那就是说,它告诉人有关行神迹者的一些事。它将他的个性显示出来;它是一件行为,藉着它能够更好更完满地了解行神迹者的个性。约翰认为有关耶稣神迹最重要的事,是它告诉人有关 神的本质与特性。耶稣的权能是用来医治有病的、使饥饿的得饱足、安慰愁苦的。耶稣用他的权能这事实就证明 神关怀人间的忧愁痛苦和需要。对于约翰,奇迹就是 神之爱的异象。

因此在任何奇迹之中就有三件事,它有神奇的事使人惊讶;它是一种能做事的能力;它有效地医好残缺的身体、扰乱的心思、和受伤的心灵,它是一种异象,告诉我们为人做这些事的是 神心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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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翰福音第三章

 

夜间来访的人(Ⅰ)(三16

我们见到耶稣多半是在平民当中;但在这里我们见他接触到耶路撒冷的一个贵族份子。有几件关于尼哥底母的事,是我们可以确知的。

(一)尼哥底母一定很富有。耶稣死后,尼哥底母为他的遗体买了“约一百斤的没药和沉香”(约十九39),只有富人才出得起这么多的钱。

(二)尼哥底母是个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在许多方面都是全国最优秀的人,他们的数目从来没有多过六千人。他们属于chaburah即所谓兄弟的组织。他们加入这个组织时要在三个见证人面前起誓终身遵守律法的每项细节。这是什么意思?对犹太人来说,律法是全世界最神圣的东西。律法是旧约的头五本书,他们相信律法就是 神最完满的话语,加一字或减一字都是罪大恶极的。如果不是明显包含,也必定有暗示。如果它不是有许多字句,也一定可以推论。律法实在包括伟大、广博、高贵的原则,是一个人要好好遵行的。但后来的犹太人,就嫌不够。他们说:“律法是完备的,它包括要过完善生活所需的一切,因此在律法里面一定有一条规则去统领每一个人每一时刻所做的每一件事。”所以他们就从律法的大原则中编出无数的规则去统领生活中每一个埸合。换言之,他们把律法的大原则变成墨守成规者的条文细则。

想看他们所做的是什么,最好是看安息日的律法。圣经本身告诉我们只要记得安息日,守之为圣,当日不可工作,无分主仆或牲口都是如此;后来的犹太人不满足于此,竟花了经年累月,世代相承的时间去证明什么叫做工作,列出安息日什么工作当做什么不当做。米示拿(Mishnah)就是许多文士用毕生光阴编出来的律法。他们也终生遵守这些条文细节,在米示拿中关安息日的规则竟达廿四章书。他勒目(Telmud)是解释米示拿的注释,在耶路撒冷的他勒目,用以解释安息日的一段竟长达六十四卷半,在巴比伦的他勒目则长达对开纸本一百五十六页。据说有一位拉比要花两年半的时间去研究米示拿的二十四章书中的一章。

他们所做的事就是这样,在安息日打一个结就是工作。但必须为一个结下定义,“以下打的一些结就算是犯了罪;赶骆驼的人打的结,和水手打的结。打结的人犯罪,解结的人也是犯罪。”但另一方面又规定凡用一只手打结或用一只手解结则是合法的。“一个妇人可以打衬衫的结,帽带的结,腰带的结,鞋或凉鞋的结,载酒和油的皮袋的结。”试看有什么会发生?假定一个人想在安息日放一个桶到井里取水,他不能绑上一条绳,因为安息日在绳上打结是不合法的。但他可以把绳绑在妇人的腰带上然后把桶放下到井里,因为在腰带上打结是合法的,这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有关生死的事;这就是宗教,他们认为这就是取悦 神和事奉 神。

又以在安息日旅行为例,出埃及记十六章廿九节说:“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许什么人出去。”因此安息日的旅途只限于二千cubits,即一千码。但如果绑着一条绳横过一条街道的末尾,整条条街就当作一间屋,一个人就可以在街道末尾以外再走一千码。又如果一个人在礼拜五晚在某处放下足够一餐用的食物,那地方就变成他的家,他可以在安息日在这地方以外再走一千码,这些规条细则就累积了千百条之多。

又以担重担为例,耶利米书十七章廿一至廿四节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在安息日担什么子。”所以又要替担子下个定义。就是“食物是与一个无花果干同样重量的,酒是够调和一酒杯的,牛奶是够一口吞下去的,蜜糖是够敷在一个伤口上的,油是够膏一个小会员的,水是够弄湿一块敷眼膏的。”等等,因此要决定一个妇人可否戴别针,一个男人可否装上木脚或戴假牙,可否举起一张椅子或小孩?诸如此类的事是否算是背担子而引起许多的争论和订定无数的规则。

文士制定这些规则,法利赛人献上全生去遵守。显然,无论一个人怎样被导入迷途,如果他愿意遵守这几千条规则,他一定是个很诚恳的人。这正是法利赛人所做的。法利赛的意义就是分别开来的人。法利赛人就是将自己从所有平常的活中分别开来,去守文士律法的每项细节的人。

3)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长官。此字是archon,就是说,他是公会的一员。犹太公会由七十人组成,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当然在罗马政权之下它的权力比起以前一个时期是较为有限的,但仍然有相当的权力。特别是公会对全世界的犹太人都有宗教的裁判权,它的职责之一就是要搜查和对付任何被疑为假先知的人。尼哥底母会来见耶稣实在是件惊人的事情。

4)尼哥底母可能出身于犹太名门。主前六十三年罗马人与犹太人交战,犹太戋的领袖亚里斯托布勒(Aristobulus)派遗大使名叫尼哥式母的去见罗马皇帝庞培(Pompey)。较后,耶路撒冷沦陷时,协商卫戍部队投降的人是哥利安(Gorion),他是尼哥米特斯(Nicomedes)或尼哥底母的儿子,很可能这两个人都和本段经文所的尼哥底母同属一家族,这是耶路撒冷最杰出的家族之一。如果这是真的,使人惊奇的就是这个犹太贵族竟来见这位曾经是拿撒勒木匠而无家可归的先知,和他谈论有关自灵魂的事情。

尼哥底母在夜间来见耶稣,可能有两个理由。

1)可能是小心的绿故。尼哥底母不敢在日间来,坦白地说,他怕牵连自己和公会的成员。我们不应怪责他。有这样背景的人竟然来见耶稣,已足以使人惊奇了。他夜间来见当然比不来好得多。尼哥底母能克服他的偏见,他的教养和他的整个人生观来耶稣,实在是一项恩典的奇迹。

2)可能还有其它原因。拉比们认为学习律法最好的时间是在晚上,不玫受到骚扰,耶稣整天都被人群所包围,尼哥底母在夜间来可能是想有一段绝对单独而完全不受骚扰的时间。

尼哥底母是一个有困惑的人,他有一切的尊荣,却在生命中缺少些东西,他来见耶稣可能是彻夜的长谈,希望在夜间的黑暗中找到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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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间来访的人(Ⅱ)(三16)(续)

约翰记载耶稣与求问者谈话的时候,他有一种特别的方法。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得很清楚,先是求问者发言(三2)。耶稣的回答却难以明白(三3)。求问者于是误解了这答话(三4)。耶稣继而回答得更难明白(三5)。然后是一大段谈话与解释。约翰用这个方法来记载,目的要使我们见到人应当怎样自己思索,好叫我们也能这样做。

尼哥底母来见耶稣,告诉耶稣他的神迹使人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耶稣回答说神迹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内心生活的改变,以致这种改变只能用新生去形容它。

耶稣说人要重生,尼哥底母误会了他。这误会可以从修订本译作更新这个字看到,希腊文anothen有三个不同的解释:(1)完全地,根本地,由最初开始。(2)再次,即第二次。(3)从上面,即来自 神。我们不可能将这三个意义都放进一个英文字里,但这三个意义都是在重生这个词语里,重生要经历这些根本的改变以致它像新生一样;有些事必须发生在灵魂里,因此可以用再生一次去描写它;整个过程不是人所能做的,它来自 神的恩典与能力。

我们读到这故事和尼哥底母所讲的话,似乎尼哥底母只明白第二个意思,而且只照字面解释,因此他说,人已经老了,怎能进母腹再生一次?尼哥底母的疑问含有更多的意义。在他心中有一颈重大而未满足的渴望,他彷佛以无限的期望说:“你讲到重生,你讲到这重大而澈底的改变是如何的需要,我知道这个需要,但以我的经验来说是不可能的。我极愿意有这种改变,但你却告诉我,一个长成了的人,必须进母腹再生一次,这有甚么可能?”尼哥底母所质疑的不是这改变的意愿,这一点他懂得很清楚;他所问的是可能性。尼哥底母所面对的一个永恒的问题,是一个人想转变,自己却无能为力。

重生这个词,这新生的理念,在新约中随处可见。彼得讲到 神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一3):他讲到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而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一2223)。雅各讲到 神用真道生了我们(雅一18)。提多书讲到重生的洗(多三5)。有时形容为随着死亡而来的复活或新生。保罗讲到基督徒与基督同死,然后复活有新生命(罗六111)。他谈及那些新信主的人在基督里为婴孩(林前三12)。任何人在基督里都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在基督里作新造的人(加六15)。那新人是照着 神的仁义造的(弗四2224)。在基督道理开端的人都是婴孩(来五1214)所以说,在新约中这种重生,再造的观念随处可见。

在新约时期听见这个观念的人是一点都不希奇的。犹太人知道什么叫再生。一个改教者加入犹太教,一个教外的人变成犹太人,藉着祈祷、献祭和洗礼,他被接纳加入犹太教,他就是重生的。拉比们说:“一个改教者接纳犹太教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孩。”改变是这样澈底,以致他先前所犯的罪都取消了,因为现在他己是个不同的人了。甚至在理论上来说,这样一个人可以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结婚,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新人,所有旧的关系都打破了。

犹太人固然熟悉重生的观念,但希腊人也知道重生的观念而且知道得很澈底。这时期希腊人最信奉的宗教是神秘宗教。神秘宗教都是建基于一个受苦、死亡、而复活的神身上的。他们把这个故事常作受苦剧上演。新入教者经过长时期的预备、教导、苦修和禁食,戏剧就上演;此时配以美妙的音乐,隆重的仪式、烧香、这一切都以情感去演出。戏剧一直上演的时候,崇拜者的目的就是要变化为神明。经过那神的受苦,而分享他的胜利与神圣生活,神秘宗教使人与神有神秘的契合,当这契合达到的时候,用他们的术语说,这个新入教者就得以再生了。希耳米神秘宗教(Hermetic    Mysteries)的一个基本信仰就是:“没有重生就没有救拯”。亚普类乌(Apuleius)说他入教时是经迥一次“志愿的死亡”,因此获得“灵性的生日”,“彷佛再生一般”。许多神秘宗教的入教仪式都在午夜举行,那是当着那日死去而又复生。在弗吕家(Phrygian),新入教者经过仪式之后就喂以奶,彷佛他是个新生的婴孩一样。古代的世界都知道重生再造,处处渴望它,寻求它。神秘仪节中最著名的就是牛祭(taurobolium)。入教的人被放进一个坑内,坑顶盖以一个有许多格子的上盖,在其上杀一头牛,使血下流,入教者举起头来沐浴在血中。他既被血洗过,出坑时他就得以再造而进入永生,基督教带着重生的信息来到世界,那正是全世界所追求的东西。

这样,重生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新约,尤其是第四福音,有四个个密切相关的观念,有重生的观念;有 神国的观念,这 神国是已经重生了的人才可以进去的;有作 神子女的观念;有永生的观念。这重生的观念不只是第四福音特有的,在马太福音中我们见到这伟大的真理更简单更生动地表达出来,“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十八3)。所有这些观念都有一个共通的思想在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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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生(三16)(续)

让我们用 神的国开始。 神国是什么意思?在主祷文中有最好的定义,有两项祈求并列在一起:

愿父的国降临,
愿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犹太风格的特点就是把事情讲两次,第一次讲出来,第二次用不同的方法复述一次加以解释、补充。诗篇是最好的例子显明这种独特的犹太风格。这在技术上叫做平行句。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
雅各的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诗四十六7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五十一3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
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诗廿三2

现在我们把这原则应用在主祷文的两句祈求上面。第一句是祈求,第二句加强和解释第一个祈求。因此我们得出一个定义: 神国乃是 神旨意得以完全施行的社会,在地上好像在天上一样。因此,在 神国的意义就是要过一种生活,自愿地将一切降服于 神的旨意之下。我们要达到一个地步,就是毫无保留地完全接纳 神的旨意。

现在让我们想想为子之道(Sonship)。为人儿子有莫大的权利。相信的就给他们权柄做子(约一12)。为子之道最重要的就是顺服。“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为子之道最重要的就是爱;而爱最重要的就是顺服。我们不能真正说爱弓个人而又做些使那个人伤心的事。为子是一项权利,但这项权利唯有在完全顺服之后才能得着。因此我们见到为 神的儿子与进天国是同一件事。做 神的儿子与做天国的子民的人,都是那些能够自愿接纳 神旨意的人。

现在我们来看看永生(eternal life)。说永恒的生命(eternal life)比说永存的生命更好。(everlasting life)永恒的生命不单是指其延续性,永不停止的生命可能是在地狱而不是在天堂,这一点至为清楚。永恒的生命背后的意义是指某种生命的质素,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命?只有一位能用这形容词永恒(aionios)去形容他,而这一位就是 神。永恒的生命是 神所属的生命;也就是 神的生命。进入永生就是进入 神所属的生命,人被高举脱离人类的、过渡的事物,而进入只属于 神的快乐与平安里面,很明显地一个人若要进入这种与 神亲密的团契里则只有在人能够把爱、崇敬、忠诚、顺服献给他的时候方可达成。

于此我们就有三种重大而互相关连的概念。就是进入天国,做 神的儿子,和永生的概念。而这一切都基于完全顺服 神的旨意上,就在此产生了重生的观念,也就是这一点把这三个观念联系在一起。显然,如果我们单靠自己的力量,我们不可能完全顺服 神;唯有 神的恩典进入我们,占据我们,改变我们,我们才能献上当献的崇敬与忠诚。只有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重生;只有当他进入我们的内心住在那里时我们才会有改变。

改变一旦发生,我们就从水和圣灵而生。这里有两个思想。水是洗净的象征,当耶稣占有我们的生命时,当我们全心爱他时,过去的罪都被赦免与忘记。圣灵是力量的象征,当耶稣占有我们的生命时,不只是过去被赦免被忘记;如果这就是一切,我们很可能重新将生命蹧蹋;但这新的力量进入我们,使我们完全改变过来,并能做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水和圣灵象征洗净和基督力量的加强,水抹净过去,圣灵给我们将来的胜利。

最后约翰在这段经文中写下一个伟大的法则;从肉身生的就是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人靠自己就是靠肉身,他的力量只限于肉身所能做的事。靠自己只有被击败受挫折;这是人类普遍的经验。这点我们知道得很清楚,但圣灵的本质就是它的力量和生命是超过人的生命和力量的。当圣占有我们的时候,人性失败的生命变成 神胜利的生命。

重生既是这样的一种改变,因此只能用再生或再造去形容它。当我们爱耶稣,让他进入我们的内心时,就发生了改变。我们的过去得以赦免,我们的将来有圣灵的装备;我们就可以真正的接纳 神的旨意,变成天国的子民,变成 神的子女,然后我们进入永生,那正是 神的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0 10:07: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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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而后言(三713

误会有两种。一种误会是由于误会的人未能达到知识与经验的某一程度去把握真理。若一个人是在这情况之下,们的责任是尽可能的向他解释,使他能够把握那给予他的知识。但有一种人不明白,是由于不愿意明白,他看不见是由于他不愿意看见。人可以故意关闭他的心门,因他不愿意接受。

尼哥底母就是这样,有关来自 神的新生的教训对他不应该是陌生的。举例来说,以西结就一再提到人要再造新的心。“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结十八31)?“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卅六26)。尼哥底母是圣经专家,先知们再三地讲过这些话,耶稣现在也是这样讲,如果一个人不想重生,他会故意不明白重生是什么意思。如果一个人不想改变,他会故意关闭自己的眼睛、头脑、心灵,不让那能改变他的力量进来。我们当中许多人的问题就是,当耶稣基督要来改变我们再造我们的时候,我们会或多或少地回答说:“不,谢谢你,我很满意我现在的样子,我不想改变。”

尼哥底母在另一次为自己的辩护中败下阵来。他事实上说:“你所讲的重生或有可能,但我不明白事情怎样进行。”耶稣的回答有赖希腊的灵(pneuma)字。此字有两个解释,Pneuma就是灵,同时也解作风。希伯来字ruach也是一样解释为灵与风。所以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你可以听见、看见、并感觉到风pneuma,但你不知道它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你可能不明白风如何吹,为何吹;但你可以见到它所做的。你可能不知道一阵强风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但你可以见到它留下了扫平的田野和拔起的树木。你可能不明白许多有关风的事,但它的后果是很清楚的,人人可见的。”于是他继续说:“圣灵(pneuma)亦正是如此,你可能不知道圣灵怎样作事,但你可以见到圣灵在人生命中产生的效果。”

耶稣说:“我们所讲的不是理论的东西,而是我们实际看见的。我们可以指出每一个被圣灵的能力重生了的人。”赫顿(John Hutton)博士常讲起一个工人,他曾经是个醉汉,后来悔改了,他的伙伴尽可能使他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们对他说:“当然你不会相信神迹这类东西,比方,你总不会相信耶稣将水变成酒吧。”那人回答说:“我不知道当他在巴勒斯坦的时候有否将水变为酒,但我确实知道就在我的家中他将啤酒变为家俬!”

这个世界有许多东西是我们每日都使用却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原理的。我们当中知道电力、收音机或电视机怎样活动的人不多,但我们并不因此就否定这些东西的存在。我们当中许多人都驾驶汽车而对它的构造与转动却不大了解,但我们并不因缺乏汽车的知识而不去运用一辆汽车且享受它可能带给我们的便利。我们可能不明白圣灵怎样作工,但圣灵在人的生命中所引致的后果是人人可见的。对基督教无可置辩的事实就是一个基督化的生活。如果一种信仰能将坏人变好,那就没有人能够否定它。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已经把事情讲得很简单,使你容易明白。我用人类日常生活的简单写照,而你并不明白。如果简单的事物你都不明白,你怎能期望明白更深奥的事情呢?”这对我们每人都有项忠告。参加一个小组讨论,坐在书房里读书都是容易的,讨论基督教知识上的真理也是容易的;但最基本的事就是要体验基督教的力量。而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找错目标,以为基督教是拿来讨论的东西而不是要去经验的东西。对基督教真理的范畴有知识上的了解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对耶稣基督的能力有重要的活生生的经验。当一个人找医生治疗,要接受手术,或遵守医生的嘱咐服食药物的时候,他并不需要明白人体解剖学,也不需要知道麻醉药的科学后果,更不需要知道药物怎样在他体内活动。一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接受治疗而痊愈的人毋需说出他们是怎样被治好的。基督教也是如此,在它的中心有一个奥秘,但不是知识欣赏的奥秘,而是救赎的奥秘。

读第四福音有一个困难,就是不知道耶稣说的话何时中止而作者说的话何时开始,约翰将耶稣的话想了这么久,以致他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思想融汇在耶稣的话中。几乎可以肯定,这段经文最后的几句话是约翰说的。好像有人问:“耶稣有什么权柄说这一切?我们有什么保证足以证明那是真的?”约翰的回答是简单而深刻的。他说:“耶稣从天上下来将 神的真理告诉我们。他与世人为伍而又为世人而死,然后回到他的光荣中。”约翰的论点就是耶稣说话的权利来自他亲身认识虍帝,他直接由天堂的奥秘中来到人间,耶稣所讲的是最贴切的 神的真理,是 神心思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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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举起的基督(三1415

现在约翰回头看一个奇怪的旧约故事,那是记载在民数记廿一章四至九节的。在他们走过旷野的时候,以色列的百姓发怨言,后悔他们离开埃及。 神派一批毒蛇惩罚他们;百姓悔改求饶。 神教摩西做一条蛇的模型,在营地当中举起来;凡仰望这蛇的都得着医治。这故事使以色列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后来这铜蛇变成偶像,在希西家的时候铜蛇被毁因为百姓拜它(王下十八4)。犹太人经常都因这件事感到困惑,他们是绝对不许雕塑偶像的。拉比们便这样解释:“给人生命的不是那蛇。当摩西举起那蛇的时候,以色列人观看而人里信赖那位命令摩西这样做的,就是说, 神医治了他们。”医治的能力不在铜蛇,它只不过是象征,指向 神;他们遵照去做的时候,他们就得到医治。

于是约翰就用这个古老的故事阐明耶稣的比喻,他说:“那蛇被举起,人看它,他们的思想转向 神,藉着他们所信赖的 神的能力他们便得以治好。耶稣也同样被举起,当人们的思想转向他,相信他的时候,他们也会找到永生。”

这里含有极富暗示性的一点。希腊文的举起是hupsoun,这字很奇怪,用于耶稣可有两个意义,可用作在十字架上被举起,也可用作在荣耀中他升天时被举起。用于十架方面是在约翰八章廿八节;十二章卅二节。用作升天进入荣耀中是在使徒行传二章卅三节;五章卅一节;腓立比书二章九节。耶稣被举起,在他一生中有只重意义──在十架上被举起,和被举起进入荣耀中。两者又是不可分离地相关的,任何一面都不能单独发生。对耶稣而言,十架引向荣耀的道路,要是他拒绝背负十架,逃避十架,采取步骤躲开它(这在他是很容易做到的)他就不会有荣耀。对我们也是一样,如果我们喜欢,我们能够选那易走的路;如果我们喜欢,我们可以逃避每个基督徒都要背负的十架。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失去光荣,这就是人生不可改变的法则之一;那里没有十架,那里就没有冠冕。

在这段经文中有两项表达的方式,我们必须认识其意义。我们虽然不可能尽量根寻其全部意义,因为其意义都是多过我们所能发现的,但我们至少可以试试把握其中的一些意义。

(一)有一句是讲到信耶稣的。至少有三个意义。

1)是说我们要全心相信耶稣所宣示的 神。相信 神爱我们,关心我们,赦免我们。犹太人不容易相信这些,因为他们看 神根本将律法加之于他的百姓身上,如果他们破坏了律法就该受惩罚。犹太人看 神好像法官,人就像审判席上的罪犯。犹太人看 神又是个苛求人向他献祭的 神,进到 神面前的人就要付出 神所提出的代价。很难想象 神不是个等着罚人的法官,等着抓住工人错处的工头,而是个只渴望错误儿女归家的父亲。耶稣为要告诉人这个信息,竟付上了他的一生和死亡的代价。除非我们全心相信这点,我们不可能开始做基督徒。

2)我们怎能肯定耶稣知道他所说的好消息?有什么东西保证这个好消息是真的?我们在这里就谈到信仰的第二个法则。我们一定要相信耶稣是 神的儿子,在他身上有 神的心思。耶稣知道 神是这样清楚,他是这样接近 神,他是这样与 神合一,以致他能够将有关 神的绝对真理告诉我们。因为 神的心思在他里面。

3)信心还有第三个要素,我们相信 神是个仁爱的父亲。我们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们相信耶稣正是 神的儿子,因此他所讲有关 神的事都是真的,我们要完全信赖。他所说的我们都要去做;他所命令的我们都要服从。当他要我们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 神时我们就应当这样做。我们一定要在行动上遵从耶稣的话,在生命中的每一个小动作都要毫无疑问的服从耶稣。

(二)第二个重大的短句就是永生。上文提到永生就是 神的生命,但我们要问:如果我们享有永生,我们得着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进入永生,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命?享有永生就是把每一种关系都包含在平安里。

1)它使我们与 神和好。我们不再在一个专、制的帝王面前畏缩,或躲避一个严厉的法官。我们是与我们的父亲同在家中。

2)它使我们与人和睦。我们既被宽恕,我们也当宽恕别人,它使我们看人如同 神看他们一样。它使我们与所有的人都同属一个大家庭,在爱中契合。

3)它使我们与生命协调。如果 神是父亲, 神的一切行动莫不是为了人的好处。勒斯(Lessing)说,如果他有一个问题问那知晓万事的斯芬克斯(Sphinx按:希腊神话的带翼狮身女性),他一定问:“这个宇宙是否友善的?”我们既相信 神是父亲,我们便相信父亲不会使他的儿女流一滴不必要的泪。我们也许不会了解生命更多一些,但我们也不会再埋怨生命。

4)它使我们与自己和好。归根结底,人最怕的是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弱点;他知道自己所受的试探;他知道他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要求。但现在他知道他与 神一同面对这一切。不是他自己活着,而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有一种平安建基在他生命的力量之上。

5)它使人确知,在世上最深切的平安也不过是将要来临的永恒平安的影子。它给人一个希望,一个目标,成为旅途的终点。它给人在此时此地有一个光荣而奇妙的生命,而同时又拥有一个将要来临的更完美的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0 10:15: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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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爱(三16

所有的伟人都有他们最爱的经节;但这经节被称为“每一个人的经节”。因为在这节经文里对每个简单的心灵都有福音的要素。这经节告诉我们一些重大的事。

(一)它告诉我们所有主动的救赎都是出自 神。有些传讲基督教的方法使人听起来似乎 神是要接受和解的,是要被劝告才宽恕人的。有时人们的讲法好像要画出一个严厉的、愤怒的、不宽恕人的 神;和一个柔和的、有爱心的、宽恕人的耶稣。有些人将基督教的信息这样传讲,以致似乎是耶稣做了一些事使 神对人的态度由定罪变为宽恕。但这经节告诉我们是 神开始一切,是 神差遗他的圣子,他差遗他的圣子是因为他爱世人,在一切的背后都有 神的爱。

(二)它告诉我们 神的本质就是爱。我们很容易想象 神看见世人的不理会不顺服和背叛而说:“我要摧毁他们、教训他们、惩罚他们,直至他们回转过来。”我们很容易想象 神要人类效忠,为了满足他对权力的欲望,和对我们称之为绝对顺服的宇宙的欲望。但这经节伟大之处,在于它显明给我们看, 神采取行动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我们。不是为了满足他权力的欲望,不是为了带来一个顺服的宇宙,而是为满足他的爱。 神不像一个专-制的君王,对待每一个人都像对待一个卑屈的臣子。 神是父亲,他不会快乐。除非四处游荡的儿女归家, 神不会击打人来顺服他;他只渴望他们,寻求他们进入他的爱中。

(三)它告诉我们 神之爱的广阔。 神所爱的是整个世界,而不只是一个国家,不只是善良的人,不只是爱他的人,而是全世界;那些不能爱的和不可爱的人,寂寞而没有一个人去爱他们的人,爱 神的和从来没有想到 神的人,安息在 神之爱中的和拒绝 神之爱的人──所有的人都包涵在 神广博的爱中,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 神爱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彷佛把我们当作只有一个人似的去爱我们。”

爱与审判(三1721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见到第四福音一个显明的矛盾──。我们刚才正想着 神的爱,现在突然要面对审判与定罪。约翰刚才说因为 神这样爱世界以致差遗他的儿子来世;稍后他却记录了耶稣的话:“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约九39)。怎能两样都是真的呢?

如果单给人以爱的经验,很有可能那经验竟变成为对他的评判。如果单给人以喜乐的经验,很有可能这经验竟变成对他的评判。假设我们很喜爱伟大的音乐,则交响乐里的雷电声更能使我们接近 神;又假设我们有一个朋友一点都不懂得这类音乐。如果我们想将那么美妙的经验介绍给这位朋友,和他分享;使他接触这种我们所欣赏的听觉的美,目的只是希望他经验新的快乐。我们于是带他到一个音乐会去听交响乐,不久他就坐立不安,四围观望,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样子。这个朋友就给他自己下了判语,他是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那经验原本是可以带给他新喜乐的,却变成了对他的评判。当我们面对伟大的人物时,常会遭遇这样的事。比方我们带一个人去看艺术杰作;带他去听一个伟大布道家的布道;或给他一些巨著去阅读;带他去看些美丽的事物;他的反应就成为对他自己的一种评判。如果他一点不感到到美,不感到兴奋,我们就知道他的生命里缺少一些东西。据说有一个艺术馆的招待员带着一位宾客在馆内周围游览。里面有些是无价之宝,无疑是天才的杰作,深具永恒的美。游览完了那宾客说:“啊,我对你们的旧图画并不十分兴趣。”佑招待员安静地说:“先生,我想提醒你,接受批判的不是这些图画,而是看画的人啊。”那个人所作的反应就显明了他可怜的无知。

人对耶稣的反应也是一样。当一个人被带到耶稣面前,他的灵魂因所见到的奇妙与美丽而有所反应,那人就是在得救的途中了。但如果他面对耶稣而不见到有什么可爱之处的时候,他就被定罪,他的反应定他的罪。 神在爱中差遗耶稣,他差遗耶稣是为了那人的救赎。但那在爱中被差遗的变成一项定罪;不是 神定那人的罪, 神只是爱他,那人是定自己的罪。

对耶稣的反应有敌意的人爱点暗不爱光。有一件可怕的事实就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常不自觉地有审判的成份在他里面;当我们与他相比的时候就见到自己的真面目。亚基表德(Alcibiades)那宠坏了的雅典天才是苏格拉底的伴侣,但他每隔一些时间就对苏格拉底说:“苏格拉底,我恨你,因为每次我见到你的时候,你都让我看见我自己。”一个正在做坏事的人不愿有光照射那事和他自己,但做事光明正大的人并不怕光。

据说有一次有个建筑师来见柏拉图,说如果他付出相当的价钱,他愿意为柏拉图兴建一间没有一个房间可以被人见到的房屋。柏拉图说:“我愿给你双倍的价钱兴建一间人人可以见到每个房间的房子。”只有做坏事的人不愿见到自己,也不愿别人见到。他这样的一个人无可避免地会恨耶稣基督,因为基督会显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这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他所爱的是遮蔽一切的黑暗,而不是显明一切的光明。

由一个人对耶稣基督的反应,就显明了这个人。如果他以爱对待耶稣,那即是内心的渴慕,他就是有希望的人。但如果他见不到基督有什么可爱之处他就判断了他自己,在爱中被差遗来的那位也变成了他的审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0 10:18: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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