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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cxs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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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女士必读——拔示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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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巴士巴不是好人,就算她没勾引大卫吧

大卫找她的时候,为什么不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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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中的强奸

(2008-11-08 21:00:41)
标签:

杂谈

文化

宗教

随笔

《摩西十诫》中无“强奸”说法,有“通奸”一词:不许通奸,不许贪图邻居妻子的美色,不许掠夺邻居的房产、土地、仆人、牛和骡。通奸与财产联系并无分开。加上犹太人对商业金融等经济事务的擅长,似乎有着一种文化底蕴和心理结构所致。因此评论家容易将“通奸”的惩罚与财产观念在法律上贯通,依据处置财产的方法制定有关通奸和婚姻的律条。

 

在犹太社会秩序中,处女婚姻变成一桩买卖。父亲拥有女儿处女膜的专产,卖给姑爷和亲家之前必须确保其完整,价格为50块白银。处女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非处女,财产破旧损坏,那就无利可图,只能贱卖作妾。

 

已婚妇女遭强奸,按通奸罪处罚。双方当事人都将民众用乱石砸死。巴比伦有关通奸的律法相对严苛的犹太律法较为宽容,可以被悲痛欲绝、但心慈温厚的丈夫搭救。在犹太社会中卖淫如同通奸,行淫被捉的女性将会遭到乱石砸死的严厉处罚。这条律法直到耶稣时才得以松动改变。耶稣曾对当场抓住行淫女性,想要执行惩罚的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众人都灰溜溜地走了,行淫女性没有被定罪。(《约翰福音》第8节)

 

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处女都必须为自己肉体的纯洁性负责。假如处女城内遭到强奸,没有呼喊将视通奸罪惩罚。犹太律法家认为这是女性自己没有呼喊自救所造成的后果。但如果强奸发生在城外或田间,即便呼喊也无人听见,那么强奸者需娶被奸者为妻,并付50块白银给女儿父亲。

 

如果在城外或田间强奸的处女恰好已定婚,女儿家收下聘礼。父亲的家族荣誉遭到严重打击,卤莽的强奸犯将被乱石砸死,女儿将拿到市场售给可能的买家。不过父亲家的名誉必须挽回,因此允许少女的父亲强奸罪犯的妻子,甚至于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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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摩西十诫》中无“强奸”说法,有“通奸”一词:不许通奸,不许贪图邻居妻子的美色,不许掠夺邻居的房产、土地、仆人、牛和骡。通奸与财产联系并无分开。加上犹太人对商业金融等经济事务的擅长,似乎有着一种文化底蕴和心理结构所致。因此评论家容易将“通奸”的惩罚与财产观念在法律上贯通,依据处置财产的方法制定有关通奸和婚姻的律条。

 

在犹太社会秩序中,处女婚姻变成一桩买卖。父亲拥有女儿处女膜的专产,卖给姑爷和亲家之前必须确保其完整,价格为50块白银。处女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非处女,财产破旧损坏,那就无利可图,只能贱卖作妾。

 

已婚妇女遭强奸,按通奸罪处罚。双方当事人都将民众用乱石砸死。巴比伦有关通奸的律法相对严苛的犹太律法较为宽容,可以被悲痛欲绝、但心慈温厚的丈夫搭救。在犹太社会中卖淫如同通奸,行淫被捉的女性将会遭到乱石砸死的严厉处罚。这条律法直到耶稣时才得以松动改变。耶稣曾对当场抓住行淫女性,想要执行惩罚的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众人都灰溜溜地走了,行淫女性没有被定罪。(《约翰福音》第8节)

 

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处女都必须为自己肉体的纯洁性负责。假如处女城内遭到强奸,没有呼喊将视通奸罪惩罚。犹太律法家认为这是女性自己没有呼喊自救所造成的后果。但如果强奸发生在城外或田间,即便呼喊也无人听见,那么强奸者需娶被奸者为妻,并付50块白银给女儿父亲。

 

如果在城外或田间强奸的处女恰好已定婚,女儿家收下聘礼。父亲的家族荣誉遭到严重打击,卤莽的强奸犯将被乱石砸死,女儿将拿到市场售给可能的买家。不过父亲家的名誉必须挽回,因此允许少女的父亲强奸罪犯的妻子,甚至于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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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双方当事人都用乱石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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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怀疑这里是不是有些人不是神的儿女?里面有没有神的生命?有没有圣灵的引导和治理?一块田地如果不治理就会长满杂草和荆棘,很难收获,同样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也要被神治理。

  请问大卫在房顶行走怎么会看到拔示巴洗澡?难道大卫的目光是X、r射线可以穿透墙壁吗?这样的情况和拔士巴没有关系吗?

        “月经刚得洁净”时一次同房是不可能怀孕的,因为从医学角度来说经期洁净后一周左右才能排卵,就是说大卫和她不止发生过一次肌肤接触,作为一个有夫之妇应“宁死不从”,如果说是被迫的,应该恨恶大卫才对,怀孕了居然还告诉对方,什么意思?要对方负责吗?要对方采取行动吗?自己的丈夫怎么办?大卫采取的行动符合她的心意吗?

        大卫有错,拔士巴也有错。弟兄姐妹这是我们的借鉴啊?神记录这段信息给你,你领悟到了什么?仅仅是一个关于他们的故事吗?有人愿意学拔士巴或者大卫吗?愿神饶恕我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13 11:07: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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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很奇怪圣经几乎没有记录过拔士巴的内心想法,也未从她的角度对这件事做更多的表述。前段时间常出现女青年遇到强暴犯抵死不从,宁愿跳楼,腿断脊髓折的事情,被网友称为烈女。拔士巴为什么没有“抵死不从”,做个烈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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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把女性衣着不要太暴露听进去吧,至于八十八就别讨论了,谁都不能百分百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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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Sitz im Leben 不是 Sit in China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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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智慧在2010-5-13 9:33:00的发言:

 

《摩西十诫》中无“**”说法,有“通奸”一词:不许通奸,不许贪图邻居妻子的美色,不许掠夺邻居的房产、土地、仆人、牛和骡。通奸与财产联系并无分开。加上犹太人对商业金融等经济事务的擅长,似乎有着一种文化底蕴和心理结构所致。因此评论家容易将“通奸”的惩罚与财产观念在法律上贯通,依据处置财产的方法制定有关通奸和婚姻的律条。

 

在犹太社会秩序中,处女婚姻变成一桩买卖。父亲拥有女儿处女膜的专产,卖给姑爷和亲家之前必须确保其完整,价格为50块白银。处女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非处女,财产破旧损坏,那就无利可图,只能贱卖作妾。

 

已婚妇女遭**,按通奸罪处罚。双方当事人都将民众用乱石砸死。巴比伦有关通奸的律法相对严苛的犹太律法较为宽容,可以被悲痛欲绝、但心慈温厚的丈夫搭救。在犹太社会中卖淫如同通奸,行淫被捉的女性将会遭到乱石砸死的严厉处罚。这条律法直到耶稣时才得以松动改变。耶稣曾对当场抓住行**性,想要执行惩罚的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众人都灰溜溜地走了,行**性没有被定罪。(《约翰福音》第8节)

 

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处女都必须为自己肉体的纯洁性负责。假如处女城内遭到**,没有呼喊将视通奸罪惩罚。犹太律法家认为这是女性自己没有呼喊自救所造成的后果。但如果**发生在城外或田间,即便呼喊也无人听见,那么**者需娶被奸者为妻,并付50块白银给女儿父亲。

 

如果在城外或田间**的处女恰好已定婚,女儿家收下聘礼。父亲的家族荣誉遭到严重打击,卤莽的**犯将被乱石砸死,女儿将拿到市场售给可能的买家。不过父亲家的名誉必须挽回,因此允许少女的父亲**罪犯的妻子,甚至于其他人。

 

其实要解决这类似的问题也挺容易的,只是上帝太仁慈了。我的解决方法就是,一切婚姻之外的男女关系,无论自愿还是不自愿,男方一律处死,女方如果是被强迫的就无罪,如果是自愿就杖刑或者鞭刑,但不能打死,如果搞不清楚是强迫还是自愿的,女方也可以无罪赦免。

之所以这样做不是因为偏袒女方,而是因为男人不会被女人强迫,所以只要让男人不敢犯,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反过来让女人不敢犯,而宽容男人,那男人因为是强者,就算女人不从,还是会用强逼的做法,而女人因为怕事情败露后自己会被处死,也就不敢声张。所以处死男人而宽恕女人,是最合理有效的解决奸淫罪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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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允许这桩罪行的发生,是让人知道不管是谁,都是罪人,但是就是这样的罪人,主耶稣还愿意拣选他们做他肉身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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