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十诫》中无“强奸”说法,有“通奸”一词:不许通奸,不许贪图邻居妻子的美色,不许掠夺邻居的房产、土地、仆人、牛和骡。通奸与财产联系并无分开。加上犹太人对商业金融等经济事务的擅长,似乎有着一种文化底蕴和心理结构所致。因此评论家容易将“通奸”的惩罚与财产观念在法律上贯通,依据处置财产的方法制定有关通奸和婚姻的律条。
在犹太社会秩序中,处女婚姻变成一桩买卖。父亲拥有女儿处女膜的专产,卖给姑爷和亲家之前必须确保其完整,价格为50块白银。处女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非处女,财产破旧损坏,那就无利可图,只能贱卖作妾。
已婚妇女遭强奸,按通奸罪处罚。双方当事人都将民众用乱石砸死。巴比伦有关通奸的律法相对严苛的犹太律法较为宽容,可以被悲痛欲绝、但心慈温厚的丈夫搭救。在犹太社会中卖淫如同通奸,行淫被捉的女性将会遭到乱石砸死的严厉处罚。这条律法直到耶稣时才得以松动改变。耶稣曾对当场抓住行淫女性,想要执行惩罚的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众人都灰溜溜地走了,行淫女性没有被定罪。(《约翰福音》第8节)
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处女都必须为自己肉体的纯洁性负责。假如处女城内遭到强奸,没有呼喊将视通奸罪惩罚。犹太律法家认为这是女性自己没有呼喊自救所造成的后果。但如果强奸发生在城外或田间,即便呼喊也无人听见,那么强奸者需娶被奸者为妻,并付50块白银给女儿父亲。
如果在城外或田间强奸的处女恰好已定婚,女儿家收下聘礼。父亲的家族荣誉遭到严重打击,卤莽的强奸犯将被乱石砸死,女儿将拿到市场售给可能的买家。不过父亲家的名誉必须挽回,因此允许少女的父亲强奸罪犯的妻子,甚至于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