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确信上帝不是耳聋眼瞎,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相信上帝凭着他全能的智慧所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给谁相宜,就把地给谁。(耶利米书27:4-5)
倘若我们一定要问上帝,为何容许“无辜”的人受害?可与从两个角度去思考:
1、罪人本来就会死,人祸只是提早死
当神许可某些政权继续邪恶下去的时候,那些“无辜”的人的命运,我们要怎么去理解?事实上,罪人本来就应该死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只是提早结束罪人的生命,而把罪人带到本来就应当受审判的地位而已。我们应当知道他们原是罪人,罪人就应当为自己所犯的罪受审判,不同的地方在于:神为罪人所定原有的寿命,依照自然律他们可能活到七、八十岁,但因着暴君的恶行或者天灾人祸的临到,使他们不能够寿终正寝,而在年轻的时候便死去,但这不过是缩短和减少了他们在世上享受大自然的日期。这样,暴君所做的并没有完全妨碍神的主权,因为神还是没有错误的,神的时间有时候是超进度。
2、圣徒因所受的苦难而得到操练
至于那些被神救赎,已经领受新生命的圣徒,在地上因暴君的存在而受逼迫,那他们的命运又是怎么样?神有另外的旨意。这个旨意就是他要借着苦难,使基督徒因祸得福,就是说基督徒在被动的苦难中间,主动经历基督十字架的能力。所以,凡是圣徒受暴君逼迫、苛政统治、蹂躏人权之处,教会一定会兴旺起来。教会的兴旺不在乎用多少的钱盖多大的礼拜堂,请多么厉害、有恩赐的人讲道;教会兴旺乃是在乎是不是能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同受逼害、同受痛苦,在基督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以致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也与他联合。而这个定律,绝非任何一个神学教义可以代替的。我们蒙召不但要信服基督,还要为他受苦,这样才能与他一同得荣耀。如果我们明白这个奥秘,我们就能经历到神的大能,也因此甘心乐意顺服神的引导且凡事感恩。而圣徒就在神的预定之下受苦,借着十字架的大能和经历,得以进到复活的荣耀里面。也因此,圣徒在受逼迫中间,就比非圣徒在人权被剥夺的状况中间,有更坚强的毅力来承受那原超过他们所能忍受苦难的程度,以等候荣耀大能的来临,这是历世历代教会在历史中间给我们看见的,凡受到逼迫的圣徒,他们的教会就必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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