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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yangyy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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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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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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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A现在已经表示,他会耐心等候,等候神的安排!

下面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果明年女B回国了,希望男A和女B能从新开始。

但是如果明年女B不愿意回国,就在英国非法滞留了,那么男A是不是可以和女B分手,然后从新和女C开始。

看来,男A怎么都要得罪以为姊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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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A+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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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a不是非要娶b,a和b之间的关系是曾经犯过罪,没别的,其余的估计是被自己的舌头捉住了。 b不能用双方犯过罪来辖制a。他们不是夫妻关系,罪不能是个根基! a这种情况不能是“继续发展关系”,结了婚来爱妻子比较合宜,不然d、e、f怎么办。 a和b的结合比较艰难,要靠“犯罪关系”把俩个已经不合适的人合在一起,代价沉重! “婚前发生关系”是一种恶略行为的美好描述,“婚前”俩个字只有在结了婚以后才能用,没结婚就认为是婚前,这是扯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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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yangyyang1在2010-3-29 8:39:00的发言:

男A现在已经表示,他会耐心等候,等候神的安排!

下面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果明年女B回国了,希望男A和女B能从新开始。

但是如果明年女B不愿意回国,就在英国非法滞留了,那么男A是不是可以和女B分手,然后从新和女C开始。

看来,男A怎么都要得罪以为姊妹了!

 

所有的答案都在上帝那里,人需要做的是等待和顺服。

 

通常当我们主意已定的时候,就很难再等候顺服上帝的旨意。

 

既然说假如,那么就真的要把所有的问题全部交给主,而不是自己假想未来会怎样

 

这样难免会出现“只交不托”,最后还是自己拿主意。

 

这段时间一直被大卫的生平所感动,大卫平生曾三次被膏。

 

一次是幼年时被撒母耳膏为以色列的君王(撒上16:13)

一次是在希伯仑被犹大人膏为犹大家的王(撒下2:3)

一次是在希伯仑被以色列人膏为以色列和犹大全国的王(撒下5:3)

 

而比较有意思的是:他虽然拥有神亲自拣选的名分,且三次被膏,

但面对扫罗的时候,却一直处于被追杀的状态,

且在隐基底和西弗两次放过扫罗,虽然仅仅是割断扫罗的衣襟,

也禁不住自责:不该如此待耶和华的受膏者。

 

我一直觉得顺服等候就是直到上帝旨意临到,那么就可以去做了,

但看见他的例子一直在想,

为什么神旨意如此清楚的情况下,他还要继续等候那么多年,直到神的时间到了

扫罗死于外邦人之手,他才登基正式作王……

 

顺服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愿神来帮助我们!

 

如果真的安静等候且完全顺服,那么神的旨意从来不会向我们隐藏。

 

有个建议男A必须要考虑的,就是在“所谓等候的这段日子里”,停止和女C之间的“进一步”交往。

避免神的心意因为人情的干扰而暗昧不明。

 

结婚不过是短期行为,婚姻则是余生大半岁月的事情,

宁可晚结婚,也不要行在神旨意以外,结错婚。

不然后半辈子就只好慢慢“零碎受苦”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9 17:37: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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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复杂了。我觉得他们每个人都应该先冷静一段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特别是女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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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楼主,你要为这事付出祷告,看神的带领是什么,因你现在真得悔改归主了。因你以前是假装信的,所以你也得罪了神,这也是给你一个功课让你学习。求主赐给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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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主带领我们。男A后来在教会里面做见证的时候,已经向我们和牧者坦诚了他信主的过程。其中假装信主的过程,他也非常懊悔。他觉得美好的恩典摆在面前,他却愚蠢的拒绝了。我们的牧者跟我们说,只有神知道他是真的信,还是假的信,我们人是没有权柄,也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来论断他是否真的信神这件事情的,所以要求我们不要提他假装信神的这段经历。

女C是在教会全职服事的,男A现在也非常热心,教会的各种活动培训都参加,而且还服事扫地等卫生事情。男A和女C的交往几乎是不避免的。我觉得要完全隔绝他们的交往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总不能把一个弟兄或是姊妹“赶”出教会吧。但是这种正常交往,会不会也象晨星说的那样“避免神的心意因为人情的干扰而暗昧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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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很难办的事,哎。。。看到满篇ABC..

 

虽然两人发生肉体关系,不表明他们就适合做夫妻,这个是很无奈的事。只有在基督里灵里相通,能有合一的祷告,在信仰真道上接近,才有可能适合结婚成为夫妻。  如果仅仅因为性关系,就继续过去的错误,那痛苦会非常长。 合适的终究会合适;不合适的,即使发生性关系,仍然不合适。  能成为在信仰里合一的夫妻,成就一个有美好见证的婚姻,真的是一件需要好好追求的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 重要的是婚前的选择,而不是婚后的忍耐或妥协。 婚前选择错了,或者婚姻不幸福,或者终究要离婚,即使中间忍受、妥协也都是暂时的。 婚姻如鞋,是否合适,别人帮不上忙。 鞋子如果小,脚早晚要突破鞋子的捆绑;如果鞋子大,也会对穿鞋人有伤害;鞋子不会因为时间长短变大或变小。如果一开始鞋子选错了,不会因为时间变长而变对,除非出现神迹。

 

所以,基督徒要慎选结婚对象,要像选择教会同工一样严格地选择爱人,如果决定要结婚,就要做出正确的选择。 当然,如果一个教会中,普遍信徒属灵生命健康、强壮,成熟,爱主,信徒都追求更加像主耶稣,那么信徒价值观的差异不太大,这样选择起来差别不会太大;但是在地上,这样的教会很少很少。即使属灵生命都如此丰盛,毕竟还有其他自然状况差异很大,个性很强,会影响基督徒对配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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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弃B,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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