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飞鹰1在2010-3-1 11:47:00的发言:
晨星说的好:“喜欢”一个传道人和“崇拜”他完全两码事。喜欢听他的道不代表就崇拜他。就如我们喜欢某些老师讲课,不喜欢另一些老师讲课一样。。。
但是,“喜欢”一个传道人和“崇拜”一个人,又是哪么的像,大家果真没有一点过分和混淆吗?所以弟兄交通的确实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让我们大家都定晴望天吧,基督才是唯一的模型。然而,还是有一些年长的弟兄姐妹比我们更像主,有更多的看见和经历。我们如果忽视了,将会是一种严重的损失。我们还是要学习尊敬人,跟从人,但我们尊重的是他们身上的基督馨香之气,跟从的是他们经过十字架而来的属天生命。
是这样的,喜欢和崇拜常常是只有一线之隔,很容易就会越界,所以需要神不断来提醒我们。
不过我发现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很多号称从不“欣赏或者崇拜他人”的人,
其实并不是真的没有偶像,因为那偶像其实是“自己”,
所以谁说的都不行,哪怕人家按圣经说也不成,因为“我”不这样认为……呵呵……
有点怕怕……
所以打碎了“他人”这个偶像未必真的是没了偶像,也许“自我”已经登上了“宝座”。
这比崇拜“他人”还恐怖……
所以如你所说的,很多经过十字架的生命依然是很能让我们闻到基督的馨香之气的。
可以不断提醒我们自己的缺欠和不足。“极端”的谁都不崇拜未必是真属灵。
前一阵看挪威宣教士司务道的《陕西羚踪》,深有感悟。
我之所以喜欢于宏洁的讲道,也是因为里面常常感受到他与基督那美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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