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不赞成停止对你领受的圣餐;
原因是,不管是谁、哪个人在代为管理的教会;但没有圣经的明确记载。
二:由于不清楚知道你所说的事,就不好清楚的认定情况;
但你的确应该在主面前悔改。
就是认罪!
承认自己在你说的事上有罪了。(是违背圣经中的记载与要求的条件)
对认罪与改正的事:
个人在基督里的看法是,我们可以软弱,但不能离开主;
个人可以多次的不得胜而失败,但不能不听主的话;
个人可以反复的失误与犯罪,但不能离开主而拒绝圣灵的光照与责备。
三:看了上面各楼的说法,各有春秋的;
愿我们在主里,及时的抓住主所赐的机会来到主面前,向主认我的失败与失误;求主光照和带领,免得以后再犯同类型的过犯的。
四:由于你只是说教会里的管理者,不让你领受圣餐;
但不知教会的管理者,是否在帮助你脱离对罪的辖制;是否帮助你走出以前的误区而得到在生命里的长进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章9节
若是对方没有帮助你,你还有一位永远都不失信的恩主耶稣!主会帮助我们走得胜路的。
关于罪的显露出来的事,这是应该的;因为我们所做的,或善或恶!我们都得面对的。
不是逃避与躲避;而是面对!
我们也应该对自己以前所做错的地方等,作挽救与补救的。但不是要再度陷入原来的罪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