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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wpxjdd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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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圣餐的问题(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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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拿归回我自己来说这事儿吧,假如我自个儿犯了这种罪我觉得我自己才不会对什么教会说咧,我只会对神认罪。

  我觉得但凡是真心认罪了,神就肯定赦免我。既然神不纪念我的罪,我也不再纪念这罪。因为神爱我,叫我离开这罪有如天地之隔。

  我既不敢轻看自己的罪,(因为我敬畏神,不敢藐视他的律法,在认罪后也同样求神给自己一颗悔改的心并真心悔改。)也不会重看罪,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啥好货色,所以犯了罪也没啥好灰心丧胆的,认罪就是了。

  再拿圣餐来说,假如今天我犯大罪了,而明天就是圣餐,那么如果在吃圣餐之前我的认罪出于神,也是诚恳的、是忧伤痛悔的。那么我就会毫不犹豫并坦然地去吃这圣餐。因为我觉得我认罪了,是洁净的。至于悔改,既然认罪出于真心,那悔改也一定不会没有。

  我觉得个人的信心都是不同的, 不同的信心做出的也是不同得事情。晨星版主你给看看,我站在自己的立场处理这件事。(我处理起来与教会无关,乃是自己与主处理罪的问题)这样的做法没问题吧???如果你觉得有问题,那么就引用能说服我的经文给我看,我一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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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PS楼上:在我看来,没有罪的什么大小之分,罪就是罪。如果我意淫了,就是犯了奸淫罪,乃是极重大的罪。虽然我常常犯奸淫罪,但我却不灰心丧胆,因为我知道自己就是这样的货色,主也替我死了。只要认罪,靠主就能胜过了。如果按照我对罪的看法,那么我想我这辈子都不用吃圣餐了...因为我看罪都一样。犯了罪不怕,认罪并悔改,靠主胜过就好了嘛。我想直到得赎的日子来到罪就能全然胜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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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也这样想,但是,我觉得有时候我就是滥用了耶稣的恩典,践踏了耶稣的宝血,屡认屡犯。所以我打算把这件事坦白,之前有位兄弟说得好,不要太爱面子。我不能因为一时隐藏罪恶而得的安逸,让自己不安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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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这个过程真的很让我痛苦。。。。我好后悔,我好想在神面前大哭一场,把自己的软弱与无助告诉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4 21:47: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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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人的面前显露罪就能坦然了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5 14:13: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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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我向人认罪,而是这罪迟早要显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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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我不赞成停止对你领受的圣餐;

原因是,不管是谁、哪个人在代为管理的教会;但没有圣经的明确记载。

 

二:由于不清楚知道你所说的事,就不好清楚的认定情况;

但你的确应该在主面前悔改。

就是认罪!

承认自己在你说的事上有罪了。(是违背圣经中的记载与要求的条件)

 

对认罪与改正的事:

个人在基督里的看法是,我们可以软弱,但不能离开主;

个人可以多次的不得胜而失败,但不能不听主的话;

个人可以反复的失误与犯罪,但不能离开主而拒绝圣灵的光照与责备。

 

三:看了上面各楼的说法,各有春秋的;

愿我们在主里,及时的抓住主所赐的机会来到主面前,向主认我的失败与失误;求主光照和带领,免得以后再犯同类型的过犯的。

 

四:由于你只是说教会里的管理者,不让你领受圣餐;

但不知教会的管理者,是否在帮助你脱离对罪的辖制;是否帮助你走出以前的误区而得到在生命里的长进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章9节

若是对方没有帮助你,你还有一位永远都不失信的恩主耶稣!主会帮助我们走得胜路的。

 

 

关于罪的显露出来的事,这是应该的;因为我们所做的,或善或恶!我们都得面对的。

不是逃避与躲避;而是面对!

我们也应该对自己以前所做错的地方等,作挽救与补救的。但不是要再度陷入原来的罪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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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有一个原则我们必须清楚:耶稣基督的教会不是今天才开始建立的,耶稣基督的教会已经存在两千年的历史了。倘若教会中的某些做法完全缺乏圣经根据,甚至是违背圣经,那么早就有人抗议了,哪里还轮到今天我们来叽叽喳喳?难道我们比两千年来的圣徒更加聪明么?“停圣餐”不是楼主的教会自己发明的,事实上好多教会都有这个规矩。倘若我们不认为自己比两千年来的古圣徒们更加聪明,为什么不谦卑一点,顺服教会领袖的决定,相信教会领袖这么做一定有足够的理由以及相应的圣经根据。


2、圣餐的其中一个意义就是“团契”与“合一”。哥林多前书第10章16-17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圣餐又名“圣交礼”。“同领基督的血”,“同领基督的身体”都强调了“同领”二字,这一个“同领”就是交通。当弟兄姊妹相聚一堂,同领一样的饼,一样的杯,纪念着同一位主时,彼此之间心灵及悟性上的相交相通,也是极深入极亲密的。这就是在主里真实的团契。


3、说完了上面两点,我再来给那些非要看圣经根据的人一节经文:“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请注意:圣经在这里清楚强调“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前面已经说过了,圣餐的其中一个意义就是“相交”,所以对于那些教会已经公开知道他在犯罪的人,并且这件事在信徒中已有议论的时候,教会领袖有权利停止犯罪者领圣餐,作为惩戒,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把犯罪者赶出教会,意思就是把他排除在众圣徒的“相交”之外,以洁净神的教会,免得一点的面酵使全团都发起来,那后果就不可收拾了。这也符合圣经的另外一个教导:“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既然圣经已经清楚说明“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既然普通的饭都不可以和他一起吃,更何况圣餐这种“神圣的吃饭”更加不可以和他一起吃了。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免得大家失去敬畏神的心。除非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看他确实有会改的表现之后,方可重新把他接纳回到众圣徒的团契之中。


4、本来这是楼主教会的家事,我们外人是无权干涉的,因此这个话题我本不想参与,只是我看到有些人不肯顺服教会的权柄,反而拿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质疑,要找所谓的“圣经根据”,我就不得不回个帖子,给他们所需要的“圣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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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1-5 19:00:00的发言:

1、首先,有一个原则我们必须清楚:耶稣基督的教会不是今天才开始建立的,耶稣基督的教会已经存在两千年的历史了。倘若教会中的某些做法完全缺乏圣经根据,甚至是违背圣经,那么早就有人抗议了,哪里还轮到今天我们来叽叽喳喳?难道我们比两千年来的圣徒更加聪明么?“停圣餐”不是楼主的教会自己发明的,事实上好多教会都有这个规矩。倘若我们不认为自己比两千年来的古圣徒们更加聪明,为什么不谦卑一点,顺服教会领袖的决定,相信教会领袖这么做一定有足够的理由以及相应的圣经根据。


2、圣餐的其中一个意义就是“团契”与“合一”。哥林多前书第10章16-17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圣餐又名“圣交礼”。“同领基督的血”,“同领基督的身体”都强调了“同领”二字,这一个“同领”就是交通。当弟兄姊妹相聚一堂,同领一样的饼,一样的杯,纪念着同一位主时,彼此之间心灵及悟性上的相交相通,也是极深入极亲密的。这就是在主里真实的团契。


3、说完了上面两点,我再来给那些非要看圣经根据的人一节经文:“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请注意:圣经在这里清楚强调“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前面已经说过了,圣餐的其中一个意义就是“相交”,所以对于那些教会已经公开知道他在犯罪的人,并且这件事在信徒中已有议论的时候,教会领袖有权利停止犯罪者领圣餐,作为惩戒,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把犯罪者赶出教会,意思就是把他排除在众圣徒的“相交”之外,以洁净神的教会,免得一点的面酵使全团都发起来,那后果就不可收拾了。这也符合圣经的另外一个教导:“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既然圣经已经清楚说明“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既然普通的饭都不可以和他一起吃,更何况圣餐这种“神圣的吃饭”更加不可以和他一起吃了。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免得大家失去敬畏神的心。除非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看他确实有会改的表现之后,方可重新把他接纳回到众圣徒的团契之中。


4、本来这是楼主教会的家事,我们外人是无权干涉的,因此这个话题我本不想参与,只是我看到有些人不肯顺服教会的权柄,反而拿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质疑,要找所谓的“圣经根据”,我就不得不回个帖子,给他们所需要的“圣经根据”。

  别“有些人”了,就是我。我不怕被责备,只要是能得造就。

  关于“圣餐”这事儿我不发表自个儿意见了,我尊重2000多年留下来的教会治理传统。教会这么做有教会的圣经依据,我自个儿怎么想也有我自己的圣经依据,如果是愚昧和极端,那么将来主责备我吧。

  老约你引用的经文不能说服我,不过我也不愿意争了,我凭着我自己的领受去服从教会的权柄。我也凭着自己的领受去理解你发的这两段经文。

  另外我只是发表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啥“不肯顺服教会的权柄”这么一说,也更谈不上什么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这样的问题,生怕自己走错了。我所引用的约翰一书那段经文是我很喜欢的经文,也是一路带领我走过来的经文。经你这么一说,似乎我是在利用这段经文来证明自己的狂妄私欲似的...那段经文上面不是也说了么“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和你上面所例举的2是相辅相成的。我想我并没有很狂妄地拿这段经文来作为自己私欲的挡箭牌...你的第4句话我很不能接受...另外如果你不想管楼主教会的事情就发到我专门发表意见的那篇帖子里好了,不用在这里劝教“某些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5 20:20: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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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不是第一个对此存在质疑的人,第九楼就已经开始有人问“我好奇的问一句:谁有权柄停你的圣餐?”而耶稣确实把这个权柄给教会,教会有权把犯罪的人排斥在众圣徒的团契之中,令他羞愧而自觉悔改。上面的第26楼说“我不赞成停止对你领受的圣餐”,连你在内至少是三个人想不通这个问题,所以我用“某些人”就不是单单指你一个。


至于你呢,凡事非要看圣经根据,这本是一个好的习惯,只是有时候你站在信徒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的时候,你无法体会从牧者的角度来看同样的问题,所以得出的答案也不相同。就事论事,“停圣餐”确实是很多教会一直沿用的惩戒犯罪信徒的方法之一,国内外并不罕见,通常犯罪的信徒不用等教会牧者停他的圣餐,他自己都会自觉地停止领圣餐一段时间,直到确认自己已经悔改之后,才继续领圣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5 20:51: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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