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聖經的計算,連創世六日(24 小時 x 6日 ),地球存在共約六千多年。
但今天科學証明地球起碼超過數億年,故反聖經者和無神論者常以此攻擊聖經的可信性。
當然你可信心十足堅持科學的說法是錯的,但是你的理據在哪裏呢?
當然你也可說“歸根結底還是不相信神的大能,是信心不足的表現。”
但你認為未信的人,會認為這是一句理直氣壯,還是一句強詞奪理的話呢?
根據創世記第一章,太陽月亮是在第四日創造的,而不是第一日。時間的關鍵就在這裏。
時間這個概念,是來自事物本身。 年是以太陽為基礎,沒有太陽我們就不知道什麼叫年。 月是以月亮為準,沒有月亮我們就不知道什麼叫月。
如果未有太陽月亮,地球的“時間”便無法計算。 如果未有地球,“時間”與地球也無關連的。
如果你父母還未結合,你和你兄弟姊妺還未存在。 如果你還沒有出生,你兄姊的歲月與你有何關係呢?
hippo2004 的立場,是否定創世六日的時間等於24小時 x 6日。
至於如何解釋地質科學與聖經創世六日的矛盾時間呢?
hippo2004 為免受批判不相信神的大能,還是留給信心十足、熟解聖經的弟兄們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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