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olimi在2009-9-19 19:01:00的发言: 我见到大家讨论婚姻的问题很火热,我想请教下各位属灵的长辈,一个信主的丈夫,结婚后发现他的妻子已经失了处女身,而他事前是不知道的,那他可以跟这个姐妹离婚吗?
《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这节经文读过很多遍吧?原则非常清楚,如果一方犯了奸淫,清白的一方提出离异,是不算为罪的.
这种状况下可以离婚,清白一方离婚或再婚都不算为罪,但是,这里不是说一定要离婚,也非鼓励离婚;
请问楼主,这是实际的案例吗?如果是,请当事人来询问,而不应该由第三者来询问这种事情.如果婚姻中出了这种事情,想办法的是如何解决,如何医治各自的伤痛,而不是想找个经文支持自己离婚的决定.
大的原则在这里,但具体的情况必须要具体的分析,作适宜的辅导,否则没有意义.而且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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