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09-8-25 21:36:00的发言:
对不起, 我不是什么自由主义神学, 我也不懂这些主义, 我只是个仰望上帝、知识有限但愿意思考的信徒。
请不要随便给我戴帽子, 不要随便论断人。
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认为,如果两人倾心相爱,以彼此为唯一交往对象;并且爱主,仰视上帝,愿上帝做美好爱情的见证。那么,他们拥有的就是被上帝祝福和赞美的实质婚姻,政府开列的一纸婚姻并不是必须的。
没有一纸婚姻但有实质婚姻的人比比皆是,按你的定义都是不圣洁的?上帝给亚当夏娃开了结婚证书么?
你扯到顺服政府有些牵强。有的人,特殊情况没有开结婚证书,不等于他想反抗政府。
当然,我的说法不一定正确。读经不够仔细;或者同一本圣经,有不同的理解。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
还是这句话, 你想说服人, 请拿出圣经中相关的原话,谢谢~
恰恰正是你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当代主流了,渗透到了教会里面。
交友中心里,还有这里多了去了,都是婚前同居,这下倒好,想分手时就分手了
连离婚手续都不必了。
这些人在同居之时,也想的跟你一样“美”,问题最后的结局都是轻易拜拜。
在中国,一纸证书就是法律的要求,遵循基本的法律要求没有什么错误吧?
这条规定有违上帝的命令吗?显然没有!
那么请问不顺服的理由是什么?给了你经文是装作没看见。
只能说人自己要追求自由,有没有上帝的命令,都是空的。
也不要拿那些农村里的“特殊情况”来作为你观点的证据,特殊并不等于普遍。
人做不到不等于法律规定有毛病。
你知道圣经上如何说“不顺服”吗?
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
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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