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hlin在2009-7-31 10:36:00的发言:
我不认为自己有罪的原因,就是认为自己不算“论断”,而是属于“判断”。
虽然知道,在神的眼中,世上没有一个义人,都是罪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对自己所需要接触的人,通过对方的言行,来做出对他的
判断(当然这个判断是基于自己所学到的“常识”,而没有站在神的角度):这个人人品不错,可以交往,那个人是个小人,不能深交等等------
这样的判断,基本上对每一个接触的人都有,而且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和亲人进行相关交流。我觉得性质,和与同事一起评论领导的性质相似,当然评论领导多了一个出怨气的目的,而日常和亲人的交流则类似拉家常,让亲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
论断和判断有时候确实会混淆,我个人是这样做区别的:如果是基于事实,就属于判断;如果只是捕风捉影,则属于论断,可能这个区别不是太准确?
而且我认为不是我定了他的罪,是他的行为已经定了他的罪,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可能在陈述的过程中已经带了一定的情绪,言语上会有不当之处,这个肯定是罪,求神赦免并且以后尽量避免!
两件事情:
1、不管是你所谓的“判断”还是我所谓的“论断”,对一个人“行为”下定论,
只有上帝有权利,我们没有权利。
因为我们既没有为别人死,也和别人一样,曾经是罪人。
况且你与同事的讨论与信仰无关。圣经上提到的论断,是与圣徒行为有关的。
我比较关注的是圣徒行为,而不是你领导的行为。
既然你知道对方是世人,那么他的行为怎样你该知道是很正常的,
因为活在撒旦权下的人,你不可能指望用基督徒的行为准则和眼光来判断人家,即便世人眼中的
“好行为”,在上帝眼中也不过是“污秽”的衣服而已。因为都是人的义。
况且我们有时也会有其他的不好行为,唯一的区别是我们信靠了上帝,
而这区别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好,乃是上帝特别的拣选。
当你用:“这个人是小人,这个人不值得深交”这些标准判断一个人的时候,
甚至和他人一起评论这个人的行为时,
是已经是给这个人下了个结论,把自己放在了审判官的位置上,不是吗?
而圣经上提到的“论断”,原文就是“审判”的意思。
何况我们在有怨怼的情况下,加上和不信的人一起,他们绝不可能口无遮拦,
那么我们能保证所谓的“判断”真的属实,没有任何私意在内吗?
况且经上说:因为人不信耶稣基督,罪就已经定了,
可不是用世俗所谓的“好人”“坏人”行为标准去定义“罪”的概念,
因为不信耶稣的人,没有基督的生命在里面,怎能指望他们有好行为?
2、你是基督徒。当你和你的不信同事在一起讨论你的上司时,请问我们和他们有何分别?
有句话说:人在屋内说的话,要在屋顶上宣扬出来。
那么有天如果有多嘴之人,把你的行为告诉你的上司,会怎样?
我不是指他会打击报复你之类的,而是说,如果他知道你是个基督徒,
那么你就在这些评论他的人中“凸显”了出来:原来基督徒和世人一样嘛!
你认为你的行为起到了什么作用呢?神说我们当从世人中分离出来。不是说我们要离开世界,
而是说,要和他们的恶行分开。
最后想说的是,圣经说:为什么看见弟兄眼中的刺,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呢?
这节经文虽然是用于基督徒之间,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的一件事:神承认对方眼中有刺!
也就是说,对方不好这件事情神知道,但是神更关注的是我们眼中的梁木!
所以我们当谨慎的是自己的言行,而不是他人的。
不然就弄错了对象。
对于世人也一样,对方不好是事实,但我们怎样才是神最关心的。
本来别人不好神早已看到了,我们评论能改变别人吗?显然不能,倒是更有可能得罪上帝。
所以求主帮助我们不要把眼睛放错了位置,好好定睛在祂身上。免得我们得罪祂。
啰嗦了这么多,就一个意思:别人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但我们怎么样,
可是现在以及将来被提的时候,要直接面对上帝的,所以关心自己最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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