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ultrum在2009-6-30 7:48:00的发言:
中文圣经有很多地方细节和英文不同,一种可能是(我也希望是这样):不是从引文,而是从希伯莱文直接翻译的
应以希伯莱原文为准
希伯来文也一样,用的都是Ruwach这个词,字面意思为“气息”,德文直译为Odem,英文转译为spirit。根据NASB圣经附录上的希伯来文词汇释义,3:21的意思解释为life。
NASB对Ruwach这个词的解释将近上百个,洋洋洒洒写了多半页,大部分是根据其基本意思引申出来的其它意义,但这是对懂古希伯来文的人说的,对于我们不懂的人,即便知道原文用的是什么字,也跟不知道一样。
然而,现在的问题不是讨论选词用字和中文翻译这些学术性很强的东西,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现在的问题很可能是,我们读经的方式有待商榷,也就是说,问题很可能不出在圣经上(不管什么版本,什么语种),而是出在我们对圣经的态度上,错误的读经方法和态度很可能让我们浪费时间。
还以这节经文为例。很显然,这节经文不是在专门对“灵和魂”下定义,圣经此处的行文重点肯定不在这个问题上。但是,为什么仍然有很多人认定了这就是灵和魂有区别的圣经证据?难道仅仅凭借中文圣经在两个字上的不同么?这未免有点太唐突了。
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很多情况下,我们对一些问题的争论都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上帝让我们宏观地思想问题A,而我们却经常细致入微地,甚至一个字一个字地对问题B争论不休,到最后还没个结果,恐怕多数情况下还会自成一派,形成两军对垒的阵势,这不是本末倒置,丢西瓜捡芝麻么?
所以俺坚持自己的观点,以圣经为依据应该,但不能随便就把圣经给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