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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雅博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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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堕胎的权利!!![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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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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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3-2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3-3-26 23:26:48的发言: 神,有没有说过堕胎是犯罪呢??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了。 我也觉得堕胎不好, 但是,是不是该定为杀人的重罪呢? 我不敢论断呀~~
晕~~~~~~~~~~~~~~~~ 难道你要上帝在圣经或十诫里明文规定:不可堕胎?晕~~~~~~~~~~~了 不过既然你要证据,那俺就找个让你心服口服嘿嘿 圣经里说:不可杀人!这你不敢否认了吧?? 那么你不得不承认胎儿也是人,不是吗?? 既然是人,无论谁夺取他的生命就是杀人了,不是吗??? 可能是现在堕胎的合法化影响了你的观点。 我本想说的详细点,但我觉得你已经了解了,多解释可能也是白费力气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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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7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尚未定我得罪,可为何人却已定了我的罪呢? 为何有人反对计划生育呢?既然它能存在就是神允许的阿。在说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我们是否也应该尊重以下客观现实? 何必火气那么大呢?我们只是在探讨阿? 我想请问亚伯渡口:假如你的妻子由于你的不小心而有了计划外的孩子,你会怎样处理呢?是否会为了尊重生命而不尊重国法?不尊重本国国情?就算你极不情愿的将妻子送去医院,你是否也要定为他引产的医务工作者的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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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以主为先 呵呵,如果不小心有了计划外的孩子,首先当认罪,为什么会这样不小心? 如果事实已经造成,就应该按照神的旨意去行 肯定不能堕胎,但要去承担计划外所带来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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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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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3-2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美丽心灵在2003-3-27 18:53:53的发言: 神尚未定我得罪,可为何人却已定了我的罪呢? 为何有人反对计划生育呢?既然它能存在就是神允许的阿。在说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我们是否也应该尊重以下客观现实? 何必火气那么大呢?我们只是在探讨阿? 我想请问亚伯渡口:假如你的妻子由于你的不小心而有了计划外的孩子,你会怎样处理呢?是否会为了尊重生命而不尊重国法?不尊重本国国情?就算你极不情愿的将妻子送去医院,你是否也要定为他引产的医务工作者的罪呢?
美丽心灵姐妹: 首先要申明我在这里从没发过火,只是因为这问题涉及到的是生命,我的文字表达方式可能比较激烈。并且我也是个急性子,嘿嘿~~~~请别见怪哦~~~~~!!! 上帝要我们顺服掌权者,不是指什么都顺从,而是合乎真理的,即合乎圣经的,我们都得遵守。当我们所行的和国家相抵触时,我们就得顺服神。我们不是讨人的喜悦,而是要讨神的喜悦!!!不是吗???:) 所以如果我的妻子(俺还是孩子,用这现象还真别扭呵呵)不小心怀孕,我一定全力支持她让孩子来到这世界,并且尽可能的保护好孩子。如果不小心被抓住,被强迫堕胎,那么这罪当然不是我的了。因为此时我已经无能为力,我只是渺小的人而已!!! ( 当这并不能说明我们不爱国家,相反的,我们可能比别人更好我们可爱的国家和人们。同时我们也更爱我们的神!!!这不矛盾。例如我是团员同时我也是中国的公民,这时我爱我的团,我也爱我的国家,不矛盾。) 合理的客观事实,我们得支持。但不是所有的客观事实都是合理的。主说:在末世将有许多的异端和不合法的事出现。当这些存在时,我们当然不能支持。不是国家所有的意念都代表我们自己的意念。国家支持无神论,但我们就不能支持无神论。 真理是不分国界的,是全球性的,是宇宙性的。真理超越国情!!! 我们认为是好的东西,在神认为不一定就是好的。但神所给予我们的都是最好的,他的美意是最最美好的。神说:天怎样高过地,我的道路也怎样高过人的道路,我的意念也怎样高过人的意念。神知道末后的事!!!!!!! 太11:26 父啊,是的,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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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3-2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3-3-27 23:47:27的发言: 事先声明哟,要是这帖子的内容不妥的话,就请删掉哟~~ 从信仰角度说,你动了犯罪的念头,那么无论是不是有犯罪的事实,都已经是犯了罪了。 要是说的绝一点,我想说以下比较偏激的观点: 神造男女的目的,除了独居不好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生命是来自于神的,可以说,每一次怀孕都是神的计划的一部分, 人为地抵挡怀孕,就是妨碍神的安排。 如果按这个观点,避孕就是很大的罪了(抵挡神,那还了的吗?) 堕胎是不是算杀人罪,那且不论,堕胎肯定属于抵挡孩子出生的行为哟~~ 从这角度看,堕胎要是有罪的话,避孕也没道理说是可以在神那里称义的是不是呢?? 说到这里,恐怕有许多人要反驳我了吧~~ 先别忙,大家平心想一想~~~ 我们干嘛要“严于律人”呢?? 律法是给我门自己认识自己的罪的,不是拿了律法去定别人的罪哟~~ 在想想耶稣是如何对待那个在犯奸淫时被当场捉住的女人的~~~ 按律法,她肯定的犯了奸淫罪的,当被当场用石头砸死, 但是,耶稣是怎么处理的呢?? ~~~ 主都没去定她的罪呀!! 我们大家是不是把想定别人罪的心收起来,先认清自己的罪, 别人的问题让他的主任去管教好了,我们先看自己。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使人受益 ------这是对别人的态度;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着是对自己的态度。 可千万不要倒过来呀!我们要儆醒!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才是爱人如己的最好表现形式~~
啊门~~~~~~~~ 主说:伸冤在我..............! 你支持的观点可能是在创世记:神叫人生养众多,叫人遍满全地!!!是吗??? 所以你不支持结扎,不支持避孕和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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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可是在那个时候神给人的命令 但是这个命令有实效吗? 如果注意的话,似乎在挪亚出方舟后仍然有一次相同的话 其实我觉得,堕胎是否符合圣经,主要依据的就是“不可杀人” 可是,什么时候胎儿被看为一个人呢? 最近因着这个问题我去专门读了一本书《只是道德》,是专门讲伦理的。 其中在探讨十诫的不可杀人一条中探讨了安乐死、堕胎等许多问题。 我看了堕胎之后,觉得人家的观点很有意思,主要首先讨论,胎儿什么时候才能被看为人。 如果是精子和卵子结合的一刹那看为人,那么无论什么情况下的堕胎就是罪。若是认为在怀孕的某一个时期,胎儿才算为人,那么在怀孕的初期可能是可以允许堕胎的………… 而且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到玛利亚的怀孕与耶稣的降生,什么时候是耶稣生命的开始呢?这个神迹的事件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思想 其实noya的上面的一个帖子我是赞同的。如果很绝对的将堕胎视为犯罪,那么避孕呢?拦阻精子和卵子的结合的避孕行动是否是犯罪?儿女既是耶和华的产业,人自己可以决定什么时候得这个产业吗?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怀孕吗?胎儿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吗?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情况是什么?我们这里有些结婚的人要选择怀孕的时间,为的是希望在一个不太热的天气里生孩子,那么,这个是罪吗? 说着说着我自己都有些糊涂了 呵呵 求主给我们柔和的心,面对我们中国的计划生育的现状,片面的强调堕胎是罪也许在教会信仰的实行方面是有困难的。我觉得堕胎不仅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而且也是社会的问题。而且在这里的讨论不仅仅是为了神学上的,更是为了实践上的,若是你们教会的一个女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要被流产;或者在初期孕检中的时候检查出胎儿有些疾病,我们能怎么帮助他们,能告诉他们堕胎是罪,那怎么帮助他们解决他们尴尬的处境呢? 我思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3-29 10:42: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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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3-2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uangchuxu在2003-3-28 17:58:46的发言: 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可是在那个时候神给人的命令 但是这个命令有实效吗? 如果注意的话,似乎在挪亚出方舟后仍然有一次相同的话 其实我觉得,堕胎是否符合圣经,主要依据的就是“不可杀人” 可是,什么时候胎儿被看为一个人呢? 最近因着这个问题我去专门读了一本书《只是道德》,是专门讲伦理的。 其中在探讨十诫的不可杀人一条中探讨了安乐死、堕胎等许多问题。 我看了堕胎之后,觉得人家的观点很有意思,主要首先讨论,胎儿什么时候才能被看为人。 如果是精子和卵子结合的一刹那看为人,那么无论什么情况下的堕胎就是罪。若是认为在怀孕的某一个时期,胎儿才算为人,那么在怀孕的初期可能是可以允许堕胎的………… 而且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到玛利亚的怀孕与耶稣的诞生,什么时候是耶稣生命的开始呢?这个神迹的事件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思想 其实noya的上面的一个帖子我是赞同的。如果很绝对的将堕胎视为犯罪,那么避孕呢?拦阻精子和卵子的结合的避孕行动是否是犯罪?儿女既是耶和华的产业,人自己可以决定什么时候得这个产业吗?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怀孕吗?胎儿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吗?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情况是什么?我们这里有些结婚的人要选择怀孕的时间,为的是希望在一个不太热的天气里生孩子,那么,这个是罪吗? 说着说着我自己都有些糊涂了 呵呵 求主给我们柔和的心,面对我们中国的计划生育的现状,片面的强调堕胎是罪也许在教会信仰的实行方面是有困难的。我觉得堕胎不仅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而且也是社会的问题。而且在这里的讨论不仅仅是为了神学上的,更是为了实践上的,若是你们教会的一个女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要被流产;或者在初期孕检中的时候检查出胎儿有些疾病,我们能怎么帮助他们,能告诉他们堕胎是罪,那怎么帮助他们解决他们尴尬的处境呢? 我思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3-28 18:01:24编辑过]
你的帖子大部分说得很棒!!! 不过也有几个问题,我还不能赞同,这些问题基本上我在上几个帖子里已经答复了 其中一个我还得再申明一下: 以下是引用huangchuxu在2003-3-28 17:58:46的发言: 若是你们教会的一个女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要被流产;或者在初期孕检中的时候检查出胎儿有些疾病,我们能怎么帮助他们,能告诉他们堕胎是罪,那怎么帮助他们解决他们尴尬的处境呢? 关于这问题,我在上个帖子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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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9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3-3-18 14:50:03的发言: 如果孩子是上帝的安排,抵挡他就是抵挡神的话, 避孕和堕胎并无不同~~
我记得这个论点 好像在哪里听过? 好像是改教发难者马丁路德就提到过了吧? (详细情形我也不太清楚) 不过堕胎是绝对不可以的 毕竟一个生命已经在母体里孕育了 纵然他没有出母胎 已经是一个生命了 他的生死大权早就不属父母了 是属乎上帝的,由上帝来覆庇(诗一三九13-16) 腹中胎儿已经算是一个人了 堕胎是形同于杀人的 可是避孕 我是觉得见人见智吧! 不过国策里有计划生育这档子事 避孕大概是很正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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