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一、无形的大公教会或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1。
二、有形的教会在福音时代(在律法时代仅限于一个民族)也是大公的、普世的,为凡承认真实宗教者2,以及彼等之子女3所构成。这教会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度4,神的家族5,在此以外是没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6。
三、基督为了召开并成全在今世生活的圣徒,直到世界之末,就把牧职、圣言以及神的典章赐给这大公和有形的教会。按照他的应许,借着自己的临在和圣灵,为达成目的而使之生效7。
四、此大公教会有时比较显明,有时比较不显明8。作此教会肢体的各个教会的纯正程度之差异,乃是根据其所教导并接纳之福音要理,所执行的仪式,并所守的公共礼拜的纯正程度之多寡而定9。
五、天下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10。有些教会简直不是基督的教会,腐败到成为撒但的会堂的程度11;虽然如此,在地上总有按神旨意敬拜他的教会12。
六、教会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无元首13。不拘怎样说,罗马教会的教皇并非教会的元首,乃是那敌基督者、那大罪人,和灭亡之子,那在教会中高抬自己,抵挡基督,和一切称为神的14。
浸信会信仰宣言
The 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 (1689)
第二十六章 教会
一、无形的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1。
1 来12:23;西1:18;弗1:10,22-23;5:23-32。
二、世上所有表白福音信仰和按照福音的要求服从基督的人,除被违背福音要道的错误或不洁的行为摧毁他们的表白外,他们就是可见的圣徒,而且被尊重为之2。所有教会都应该只由这些人组成3。
2 林前1:2;徒11:26。
3 罗1:7;弗1:20-22。
三、天下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4;有些教会腐败到简直不是基督的教会,成为撒旦的会堂5,虽然如此,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直至世界的末了)神总有一个国度在这世上,是由那些相信和承认祂名的人组成6。
4 林前5:1-13;启2:1-29;3:1-22。
5 启18:2;帖后2:11-12。
6 太16:18;诗72:17;102:28;启12:17。
四、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元首。按照父神的任命,所有召集制定、维持秩序或治理教会的权力都是至高无上地归于基督7。罗马天主教教宗不能在任何意义上算为教会的元首,他是那敌基督,那大罪人,沉沦之子,在教会中高抬自己抵挡基督和一切称为神的。主将用降临的荣光来废掉他8。(注)
注:对众多认可此信仰宣言的人来说,上述一段是唯一具争论的陈述。他们对于罗马教会的异端邪说和黑暗及历代以来作为撒旦的工具等都没有争议。教宗体制在精神上、形式上和效果上都绝对肯定是敌基督的。论点是:究竟这时代的最后一位教宗是要来的敌基督的仆人抑或他自己本身就是那敌基督?又或者罗马教会会被证实是那敌基督?那"大罪人"可能至终被发现是一个人或甚至是一个无神主义,但今日很少学者会去作一个明晰的鉴定。不过,最低限度可以这样说:"罗马教宗"的职务是敌基督的"礼物"而任何在职的教宗是大罪人和灭亡之子。他高举自己来抵抗神真理的话和恩典的讯息。
7 西1:18;太28:18-20;弗4:11-12。
8 帖后2:3-9。
五、唯主耶稣运用委托给祂的权力时,借着圣灵传自己的话,从世界呼召出那些父神应许给祂的人,归向自己9。以致他们可以走在祂面前,并顺服祂的话10。为着他们在世时彼此的造就和公开敬拜,祂吩咐那些如此蒙召的成立个别的教会11。
9 约10:16;12:32。
10 太28:20。
11 太18:15-20。
六、这些教会的会友都是圣徒,因为他们个别被基督呼召,又因为他们明显地以他们的信仰表白和生活来证明他们服从那呼召12。这些圣徒同意遵照基督的指示一起同行,不但将自己奉献给主,他们也彼此奉献,按照神的旨意,表明服从福音的命令13。
12 罗1:7;林前1:2。
13 徒2:41-42;5:13-14;林后9:13。
七、按照祂话语所宣布的心意而聚集的教会,祂给予他们一切的能力和权柄来执行祂制定的敬拜样式和纪律。祂更给予所有的命令和规则来适当和正确地行使这个权力14。
14 太18:17-18;林前5:4-5,13;林后2:6-8。
八、个别教会的聚集和适当的组织都是按照基督的心意,由职员和会友组成。职员是基督委任,教会选拔分别出来的监督或长老和执事们。他们被委是特别为着施行圣礼和执行主所委托他们和呼召他们所作 的权力或职务(领袖的工作和特殊的事工如教导和纪律)。这个教会秩序的模式要延续至世界的末了15。
15 徒20:17,28;腓1:1。
九、基督呼召任何人,蒙圣灵赋予恩赐合资格作教会监督或长老职分的方法是教会本身共同赞成和投票将他选拔出来16。此人应当以禁食和祷告,加上教会长老们按手(若已经有被委任的长老)敬虔地分别出来17。基督呼召一个执事的方法也是经教会共同赞成和投票将他选拔,以祷告,按手分别出来18。
16 徒14:23。
17 提前4:14。
18 徒6:3-6。
十、牧者们的工作是经常集中精力在教会里事奉基督,以教导祂的话和祈祷为职责,并要为信徒的灵魂儆醒,因他们要向神交帐19。既然如此,他们所牧养的教会有一个持守的责任,就是不单是给他们所有合宜的尊重,也要按自己的能力给予他们分享他们所有好的(物质的供应)20。这样做是要使牧者可得到一个舒适的供应(以致他们在生活的供应上免除艰辛,痛苦和忧虑)和使他们不会有世事的缠绕21,而且还能够殷勤接待他人22。这要求全是出于自然的律和我们主耶稣明确的命令。主耶稣命定了那些传福音的应以福音养生23。
19 徒6:4;来13:17。
20 提前5:17-18;加6:6-7。
21 提后2:4。
22 提前3:2。
23 林前9:6-14。
十一、由于职责所在,教会的监督或牧者虽然负有义务去迫切地传神的话,但是传神话的工作不独是属于他们的。因此,凡信徒在此工作上有圣灵赋予的恩赐和资格,而且被教会认可和选召,都可以且应该执行此职24。
24 徒11:19-21;彼前4:10-11。
十二、所有信徒在有机会时都有义务参与个别的教会,而且所有得到教会会友权利的,都是根据基督的规定在那教会的警戒和管治底下25。
25 帖前5:14;帖后3:6,14-15。
十三、没有教会会友,因为其他会友得罪他们,又因他们向那冒犯的人尽了指定的本分,就以这个冒犯为借口,以任何方法扰乱教会秩序或可以在教会聚会中或任何圣礼(浸礼和主餐)中缺席。反之他们要等候基督,待教会进一步处理26。(他们要向教会的长执报告此事,在基督里等候教会执行纪律)。
26 太18:15-17;弗4:2-3。
十四、每一个教会和所有的会友都有义务去为所有在各处基督教会的利益和兴旺经常祈祷27。他们又要以恩赐和恩典来帮助每一位入到他们的区域或圈子中的人。显而易见,当教会是照神的美善设立时,教会也应该为自己的益处把握机会彼此之间有团契来速进平安,增进爱心和彼此造就28。
27 弗6:18;诗122:6。
28 罗16:1-2;约叁8-10。
十五、至于困难或争论等事例,不论是教义或行政(即教会管理或行事方法),影响一般教会或影响个别教会的平安、合一和长进,或当一个教会的会友因纪律处置与神的话和正确的秩序不相符而受损害,基督的心意就是要众多持同一教义的教会,借着委任代表,一同会议来考虑和提供建议于那件争论的事情,然后向所有有关的教会作出报告29。然而当这些代表会集时,他们并没有受托任何真正的教会权力,或对那些被问题缠绕着的教会有任何司法权。他们不能向任何教会或人施行指摘,或强加他们的决定(他们的结论或解决方法)于教会和教会的职员30。
29 徒15:2-6,22-25。
30 林后1:24;约壹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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