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rmy在2009-4-28 16:53:00的发言:
这是分开两方面说的 如果弟兄姊妹公开认罪的时候,教会的其他弟兄姊妹都很接纳他,安慰他,劝勉他,大家也一起为他祷告,那么这个认罪的人生命和信心都会得到坚固,而更有力量去胜过这个罪,抵挡这个罪。
但是如果遇到的教会环境不是这样的,很有可能会伤害这个人认罪人的信心,甚至造成认人罪人破罐破摔的一种心态。
所以不强迫人公开认罪,认罪是自愿的,强迫没有意义
赞成楼上说的!
你说得很有见地!我见到公开自己罪恶的比不公开的生命确实要好!但也有专门挖苦别人痛处的信徒,有一个姐妹,我们从来不知道过去她曾经被人骗财骗色,但由那次倒罪开始,教会肢体之间就传出了有关她这方面的事!唉,什么人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