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4-27 18:38:00的发言: 你对“罪”的概念是什么?杀人放火才是罪?你之所以会讲出这种话来,可见你对于神的圣洁毫无认识。如果连保罗这样在律法上无可指责的人都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如果连以赛亚这样爱神的先知见了上帝的荣耀,立刻得出“祸哉,我灭亡了”的结论来;如果上帝亲口宣告“世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你认为这世上还有谁是不应该下地狱的?围绕上帝宝座的天使嘴里呼喊的是“圣哉、圣哉、圣哉”,还是“爱哉、爱哉、爱哉”,认识字的自己去翻圣经! 如果你也承认人心里产生不洁的意念在神的眼里已经算是犯罪的话,那么我们算一笔账好不好? 就算少一点,每人每天犯三次罪就好了(其实如果你足够诚实的话,你会承认一个人一天不止犯三次罪)。那么一个月就是90个罪,一年就是1095个罪。倘若我们按照一个人一生有七十年来算,一辈子就是76650个罪。你想一下,一个身上带着76650件罪的人,不去地狱,应该去哪里?
呵呵,不用算,按照上帝的标准,我们都是地狱火候的料。当然若有人觉得自己冤屈的话,可以像约伯那样向上帝申辩。
那么我们就去地狱好了,也很公平啊!为什么不呢?主耶稣把福音传给外邦人,犹太人生气了。那个浪子回头,父亲善待他,大儿子生气了。今天如果上帝让一些没有信主的人进天堂的话,我们是不是也生气啊?
我们是真的爱上帝吗?真的爱上帝所爱的吗?真的爱那些上帝所爱却仍然失散在外的浪子吗?真的知道上帝爱人的灵魂,视人的灵魂为宝贵,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吗?我们也愿意吗?爱可以遮盖许多罪,那个妓女用眼泪洗了主的脚,主就赦免她。爱里没有道理可讲的,就是付出,就是愿意,无怨无悔。在家庭里也是这个情况,家不是个讲理的地方,如果在家里讲理,那就越讲越糟糕,把彼此都伤透了,唯有爱可以让家庭幸福。
唯有爱,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才更真实,我们在爱里认识上帝的恩典和慈爱,我们就不会轻易说某人下地狱了!若有人最后下到地狱,主岂不心痛吗?我们全人类岂不都是上帝的儿女吗?主岂愿意一人下到地狱受那永火的刑罚呢?如果我们到了天堂,在享受,我们的亲人朋友还有祖先们都在永火里受刑罚,我们岂忍心呢?岂能快乐呢?圣经教导我们:要与哀恸的人同哀恸,与喜乐的人同喜乐。我们的亲人或朋友在那边受刑,受苦,我们能喜乐吗?每当想到路加福音16章那个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我就看到一边在痛苦,一边在怜悯,我们能无动于衷吗?求主怜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