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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ba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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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来的时候不信的都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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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是为撒旦准备的,但撒旦不甘心,必要拉一帮垫背的,地狱里人越多,撒旦越开心了!最好把主耶稣也拘押进去,可惜他没这个能耐!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我们的祖先们都去地狱!说句难听的,如果我们的祖先们都去地狱,那我也去地狱好了!天堂就让那些愿意去的人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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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主痴狂在2009-4-27 17:54:00的发言:

说句难听的,如果我们的祖先们都去地狱,那我也去地狱好了!天堂就让那些愿意去的人去好了!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你所信的上帝并不是圣经里启示给我们知道的这位上帝,你的上帝乃是你自己的感情!

 

一个基督徒面对圣经真理的时候,正确的反应,应当是放弃自己的观点,接受圣经的观点,而不是感情用事,跟上帝赌气。

 

你的名字“爱主痴狂”应该改一改了,改成“爱自己的情绪痴狂”。因为你爱自己的感情,超过爱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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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的名字不重要,我爱什么痴狂,跟你没有太大关系吧!你若要捍卫真理,我愿意奉陪,我倒是想看看是不是不符合你们的就是违背真理了?

判断我的乃是主,请弟兄不要随便论断人!有事说事,有理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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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主痴狂在2009-4-27 11:59:00的发言: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不按这个规矩。那么多没有听过福音就死去的人,地狱不是为他们预备的,也容不下那么多人,上帝也没有这么残忍!一个人在世界几十年,做错一些事,犯一些罪也是难免的,但是大多数人没有坏到极点,需要将来在永火里受刑,那是什么概念!我们这些有罪有限的人尚且觉得不公平,公义的本体上帝会这么做吗?

 

你对“罪”的概念是什么?杀人放火才是罪?你之所以会讲出这种话来,可见你对于神的圣洁毫无认识。如果连保罗这样在律法上无可指责的人都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如果连以赛亚这样爱神的先知见了上帝的荣耀,立刻得出“祸哉,我灭亡了”的结论来;如果上帝亲口宣告“世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你认为这世上还有谁是不应该下地狱的?围绕上帝宝座的天使嘴里呼喊的是“圣哉、圣哉、圣哉”,还是“爱哉、爱哉、爱哉”,认识字的自己去翻圣经!

 

如果你也承认人心里产生不洁的意念在神的眼里已经算是犯罪的话,那么我们算一笔账好不好?

 

就算少一点,每人每天犯三次罪就好了(其实如果你足够诚实的话,你会承认一个人一天不止犯三次罪)。那么一个月就是90个罪,一年就是1095个罪。倘若我们按照一个人一生有七十年来算,一辈子就是76650个罪。你想一下,一个身上带着76650件罪的人,不去地狱,应该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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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天主教的民间说法:未来的及归信的,死后会上地边呆着。等到主再临。估计到那时还有第二次机会。官方说法是——功德可以转让。就是生者的善功自己用不了可以转让滴。。。所以说最好结果是绝大部分人都因着教会所保存的功德而升天了

 

至于新教么,否认“功德宝库”之说。生前未悔改的一定下地狱是必须滴~~

 

你的情况可以考虑下天主教,hoho

 

至于和上帝讲理么,这个问题~~你就认吧。我还想生在西方国家咧。和谁讲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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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是“善”的源头,肯定上帝自己本身就是对与错,善与恶的至终标准。否定有来自上帝以外而存在的终极道德标准,

上帝不需要符合其他别的标准,才能被认为是“良善"的。上帝无须对祂自身以外的标准负责。

 

上帝不是我们讨论的课题,我们的责任是尽力传福音,让更多的人听到福音。

 

主耶稣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十八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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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主痴狂在2009-4-27 18:37:00的发言:

呵呵,我的名字不重要,我爱什么痴狂,跟你没有太大关系吧!你若要捍卫真理,我愿意奉陪,我倒是想看看是不是不符合你们的就是违背真理了?

判断我的乃是主,请弟兄不要随便论断人!有事说事,有理讲理。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和你已经无话可讲了,如果上帝在圣经里清楚宣告的事情你都不接受,我们还说什么呢?

 

上帝清楚宣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除他以外,别无拯救。”

 

所以你已经违反版规了,你的帐号就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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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好吧,他又不是否认。就是气不顺而已。。。。。。。。。堵得了一人之口,堵不了众人之心啊.

 

主张普救论的人有的是。

 

这不是以权压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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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27 19:33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4-27 18:38:00的发言:

 


你对“罪”的概念是什么?杀人放火才是罪?你之所以会讲出这种话来,可见你对于神的圣洁毫无认识。如果连保罗这样在律法上无可指责的人都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如果连以赛亚这样爱神的先知见了上帝的荣耀,立刻得出“祸哉,我灭亡了”的结论来;如果上帝亲口宣告“世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你认为这世上还有谁是不应该下地狱的?围绕上帝宝座的天使嘴里呼喊的是“圣哉、圣哉、圣哉”,还是“爱哉、爱哉、爱哉”,认识字的自己去翻圣经!


 


如果你也承认人心里产生不洁的意念在神的眼里已经算是犯罪的话,那么我们算一笔账好不好?


 


就算少一点,每人每天犯三次罪就好了(其实如果你足够诚实的话,你会承认一个人一天不止犯三次罪)。那么一个月就是90个罪,一年就是1095个罪。倘若我们按照一个人一生有七十年来算,一辈子就是76650个罪。你想一下,一个身上带着76650件罪的人,不去地狱,应该去哪里?


呵呵,不用算,按照上帝的标准,我们都是地狱火候的料。当然若有人觉得自己冤屈的话,可以像约伯那样向上帝申辩。


那么我们就去地狱好了,也很公平啊!为什么不呢?主耶稣把福音传给外邦人,犹太人生气了。那个浪子回头,父亲善待他,大儿子生气了。今天如果上帝让一些没有信主的人进天堂的话,我们是不是也生气啊?


我们是真的爱上帝吗?真的爱上帝所爱的吗?真的爱那些上帝所爱却仍然失散在外的浪子吗?真的知道上帝爱人的灵魂,视人的灵魂为宝贵,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吗?我们也愿意吗?爱可以遮盖许多罪,那个妓女用眼泪洗了主的脚,主就赦免她。爱里没有道理可讲的,就是付出,就是愿意,无怨无悔。在家庭里也是这个情况,家不是个讲理的地方,如果在家里讲理,那就越讲越糟糕,把彼此都伤透了,唯有爱可以让家庭幸福。


唯有爱,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才更真实,我们在爱里认识上帝的恩典和慈爱,我们就不会轻易说某人下地狱了!若有人最后下到地狱,主岂不心痛吗?我们全人类岂不都是上帝的儿女吗?主岂愿意一人下到地狱受那永火的刑罚呢?如果我们到了天堂,在享受,我们的亲人朋友还有祖先们都在永火里受刑罚,我们岂忍心呢?岂能快乐呢?圣经教导我们:要与哀恸的人同哀恸,与喜乐的人同喜乐。我们的亲人或朋友在那边受刑,受苦,我们能喜乐吗?每当想到路加福音16章那个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我就看到一边在痛苦,一边在怜悯,我们能无动于衷吗?求主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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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使徒行传4章12节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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