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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nmi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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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辨别逻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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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9-3-3 11:30:00的发言:

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回答。

 

换一个角度,以埃及人的角度来讲,其它民族的神杀掉你全族长子,然后告诉那神爱你们,你们会信吗?

 

这个难题在于至善该不该杀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3 11:32:08编辑过]

對埃及歷史簡單了解一下,問題不就解決了![em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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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閒情逸趣在2009-3-3 11:42:00的发言:

對埃及歷史簡單了解一下,問題不就解決了!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如果能解决,那时候埃及人早就信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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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 就明显不合逻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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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9-3-3 11:59:00的发言:

如果能解决,那时候埃及人早就信上帝了。

沒有正確的導向

從驕傲……到……溺愛均是有害的!

一分為二:沒傲氣可能容易缺乏信心……

是以從老“殺”到幼,很正常(這可是經書上描述 ^_^,記性要好)

神愛世人!

 

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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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纯真乃缦在2009-3-3 2:57:00的发言:

只要是有关神的事情用我们人的逻辑去推理只会带来某种程度的混乱。

也就是说就是有时逻辑正确也会得出错误结论的。


比方玛利亚生产了圣子主耶稣,主耶稣又是完全的神,

那么我们就可以按逻辑推导出,玛利亚就是神之母亲吗?

又比如两支足球队比赛,同时向神祷告乞求希望赢得比赛,这当然不可能,
难道就可以按逻辑推导出神不全能吗?

 

聂斯托利也是这样推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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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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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4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9-3-2 11:52:00的发言:

楼主的帖子恐怕会让不少人从此无法开口说话。..

 

我记得不久前我发表过一个主题,叫做"大家认为,当今基督徒自身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http://www.jonahome.cn/bbs/dispbbs.asp?boardid=11&Id=46295&page=6

 

不过大家的回答是千奇百怪,,但是没有一个是和我想的一样的。..

 

弟兄,我的意思可不是叫大家从此无法开口说话。只是希望大家不要随便开口说话,开口的话最好讲荣耀神造就人的话,开口说话时最好注意不要强词夺理,违反正常的逻辑,或搞人身攻击。

 

还有,你那个主题最好在别处提醒大家,不要把我想要讨论的主题给扯开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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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4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纯真乃缦在2009-3-3 9:53:00的发言:
另外我请教一下楼主
 
我们在传福音时,往往遇到较大的难题之一,
就是对方以,旧约中上帝击杀埃及全地的长子,指示选民对异民族不分老幼的灭绝等等
来论证其实我们的神并非是称的上至善的上帝
或者就是说并没有一个价值标准
 
请问这种逻辑错误在哪里

 、、、、、、、、、、、、、、、、、、、、、、、、、、、、、、、、、、、、、、、、、、、、、、、、、
我试着这样解答:
 
按照他这样的推理逻辑,他的前提大致是这样的:会击杀人家长子,对异族不分老幼的灭绝的神不是至善的神。
因为旧约中上帝击杀埃及全地的长子, 指示选民对异民族不分老幼的灭绝,所以圣经中的上帝不是至善的上帝。
 
他的逻辑错误在于将自己的道德标准作为衡量神善恶的标准。因此他的前提是令人质疑的。他按照人的思维来思考神的道德是非,岂不是井底之蛙看天?
 
所以,首先我反问他,怎样的上帝才是至善的上帝呢?难道是容忍罪恶与罪人泛滥的上帝吗?假如你是公义上帝你会这样做吗?
就算我们这些罪人,也知道受冤屈的时候指望有公义的审判官替我们主张正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难道不是一般人所知道也所期待的?
 
其次,你可以说,埃及人的长子是无辜的。那是因为你认为这世上有好人,又无辜的人。但是在神的眼里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在希伯来书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在罗马书中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罪的工价就是死。
 
再则,圣经中的神是全知全能的神,他能测透人心,他没有必要枉法,因为他是一切的主宰,他是最公义的审判官。他假如不是公义的神,就不能称为善。你也不会称呼世上的任何一位不定犯了得罪你或者得罪你亲人好友的罪人之罪的法官为善。
 
善的上帝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公义,但不公义的上帝绝对不善。
但圣经中的上帝不希望看到罪人的死亡,而是希望他们悔改得生。
 
在旧约里他曾这样说:
出 34:6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 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
结 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结 33:11 你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

在罗马书中,神的爱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罗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罗 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罗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罗 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罗 3:29 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罗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罗 5: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罗 5: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罗 5: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 6: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这样的神难道不是至善的吗?
 
约 3:16 “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 3:17 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约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
约 3:19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由此看来,神是公义的神,也是慈爱的神,愿意罪人悔改得生,甚至因此差他的儿子降世,而且将他作为我们的挽回祭。
神是高高在上,全知全能的神,他认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思意念。我们实在是没有资格来评论他的善恶,倒是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要在他面前受审判。
 
你若不愿意接受现实,也不相信神,又怎能按着自己的道德观念给自己不相信不认识的神乱下结论?
相反,假如你愿意相信神,特别是按着他自己在旧约新约显明的认识他,认定他是公义大能大爱的神,你的这些疑惑就会烟消云散。
 
注:说到底,逻辑推理正确并不代表听了的人就能明白,就能信神。得救的确是罪人蒙了神的光照之后依然决定接受神的恩赐,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圣灵的工作。无法自救的人除了相信,悔改,呼求神的拯救就别无他法。所以,在约翰福音中说到:
 
约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约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约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约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 约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 神生的。 
 

愿神祝福每一位弟兄姊妹,并赐给你们充足的智慧来宣扬他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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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话,楼主你的回答还是属于一种循环论证.

 

因为神是至善的,慈爱的,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至善的.

神要选民不分老幼灭绝异民族,是出于公义.

假如你理解不了,那是你用自己人的道德标准来作为衡量神善恶的标准.

 

其实一旦对方提出这样的质疑,除非他是死硬份子,一般已经离相信不远了,

因为他的前提实际上是认同,作为神善恶的标准自然应该强于人的道德标准.

然后你再把他往这条路上引导,再告诉他其实按旧约神的标准我们都该灭亡,

然而在新约里神让他爱子降生救赎我们,赦免了我们的罪,满足了神的标准,

那么离他接纳主就不远了.

当然只要他是蒙主拣选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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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我个人假如遇到一些十分聪明,也就是很有思辩艺术的反基份子,

以旧约屠杀问题来找我辩论的,我一般对此问题采用回避态度.

 

虽然我认为只有用"因为圣经是神所启示,所以旧约的杀戮因为是神的命令从而绝对没有问题"这样的逻辑来论证,就足够了.

但是你不可能让不信的人真正信服这样的逻辑,所以没有必要和他们纠缠不清.

毕竟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世人强调耶和华杀婴是件很荣耀神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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