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会政府还是默许的,我经常听到路边一幢楼里有人聚会,唱基督教的歌,也没人管。
基督徒不要想着什么秘密结社,聚众造反政府一般不管。
事实上使徒时代的基督徒也从来不去想什么造反这些东西。
http://cclw.net/other/jhgrpx/8/htm/chapter04.html
第三章 教会与信徒对政府的态度
??新约教会的基督徒不单没有否定他们作为公民对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反过来他们非常郑重的肯定其公民责任,我们在罗马书十三章及彼得前书第二章,便可见其一斑。初期教会所抱的原则正是耶稣基督所吩咐的:「该撒的物当归该撒,神的物当归神。」对彼得及保罗来说,应当归该撒之物与应当归神的物是完全不同的,其中的分别可在彼得前书第二章十七节看出来;彼得吩咐信徒说:「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尊敬君王的尊敬与尊敬众人的尊敬在原文是用同一字,但敬畏神的敬畏却完全不同,这个字具有战抖、惊栗的意味,是一种极度尊崇、畏惧的态度,亦即是说,信徒一方面要尊重、敬重君王,但另一方面对神却要绝对的顺服、畏惧。时于彼得来说,基督徒对君王的尊敬也是基于敬畏神,正如他在第二章十三节说:「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保罗的看法也是一样,政府、国家元首和国家的制度都是神手中的工具,用来保障行善的人,惩治为恶的人。然而,我们必须知道,没有一个国家的元首或制度是完全、绝对的,罪恶的势力也同时存在于元首的生命中及制度之内,因此,基督徒不能以人的制度为完全为绝对,更不能将该撒的权能与神的权能等同。所以,初期教会的信徒一方面是极为顺服国家元首领导的一群,但另一方面却保持先知的身分,不怕指出国家制度的不完美,甚至元首可能犯的错误。
??初期教会的信徒,在各样的事情都表明自己与其他公民无异,是顺服掌权者的良民,正如第二世纪的达提安(Tatian)说:「因为神吩咐我纳税,我便纳税,我的主吩咐我作奴隶,我便以奴隶的身分服侍,我愿意尊敬所有的人,只是当人吩咐我否认神时,我便恕难从命。」革利免(C1ement)主教也表明基督徒是非常愿意服从掌权者,只要他们不被迫违背神。
??很多护教者也为此向国家的元首申辩,表明基督徒并不是叛逆份子。丢格那妥(Diognetus)指出,基督徒奉公守法其实比任何人更积极。教父雅典纳哥拉(Athenagorus)写信给奥热流皇帝时说:「有谁比我们更值得你的体谅与支持?我们恒常为你的政府祷告,以致你的国家以及子孙不断兴盛,而我们也乐得在你的治下过太平生活,听你的命令和差遣。」特土良更指出,假如基督徒真的有叛逆之心,只要他们采取消极抵抗的态度,便足以对国家构成相当的威胁,因为基督徒的人数实在不少。然而,基督徒不但没有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反而诚恳地为君王祷告:基督徒看他们的元首是神所使用的,因此不单不会与他为敌,更以爱戴、尊敬的态度对待他。从这些教父的言论中,我们可见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基本上是相当顺服和友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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