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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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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科学大师的求学、恋爱和理念(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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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可以帮助他们。
在中国教育的力量没有那样强大。只有耶稣基督才能救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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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斯特(1827~1912年)--为一块羊肉着迷的学生/外科圣手

      那是个深深的伤口,『医生,求求你,想个方法救救我可怜的孩子吧!』孩子的妈妈沉痛地哭泣道。李斯特医生看着他的小病人,膝部的骨折,厉害地割破皮肤,『啊,不是单纯的骨折,是复合骨折(compoundfracture)!』这是群医束手,视为畏途的可怕伤害,唯一的方法就是齐腿切断,也只能换来百分之二十的存活率,难怪这个孩子会被送到这里来。
  但是我……昨夜的泪痕未干,也有个深深的伤口在心上。母亲病逝,申请大学的工作被退件,医院门可罗雀,一般病人不来,来的大都带有绝症,自己与妻子无法生育,一件一件无情地打击着自己往昔对外科医学的热爱。
  『我真的适合再作医生吗?主耶稣啊,帮助我在这难熬的日子里永不气馁!医治我,让我重新站起来!当我采用这个新方法--石碳酸(carbolicacid)来清洁孩子伤口时,求祢先用祢的宝血来洁净我。』细心地把孩子的伤口洗干净,慢慢地把骨折放好位置,绷带浸泡在含有石碳酸的橄榄油里,覆盖伤口,免得细菌进入。不久,孩子完全痊愈了。
  『好了,真的好了。』孩子的妈妈快乐得流下泪来。
  医生转过身去,暗暗抹去眼角的泪。一八六五年,李斯特这次手术的成功,使全世界的医生知道了消毒的重要。从此,外科手术才正式被认为是一种可信靠的治疗技术。至今,成千上万的生命因为李斯特而能存活。
  当全世界的荣耀汹涌而至时,他却站起来说:『我对人类的贡献,只不过是出于上帝的引导。』
  约瑟夫·李斯特(JosephLister)生于一八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英格兰的小城厄普顿(Upton)。他的父亲约翰杰克森·李斯特(JohnJacksonLister)从小因为贫穷失学,长大后努力自修,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而且以自制显微镜着名,曾经以观察红血球的形状而被选为英国皇家科学院的院土。母亲海瑞丝(Harris)是小学的历史老师,所以,他从小就听母亲以优美的拉丁文与法文,在草地上大声地朗诵历史文学。
  由于父母亲都是敬虔的基督徒,从小就要求严格的教育,以培养儿女成熟的个性,他们教导李斯特:『成为一个基督徒,在做事上就是能够让人家信任你牢靠。』『当你能够了解书本的内容时,你才有权力决定这是不是你所要的东西。』李斯特就是在这种有严格、有爱的境中长大。
  
〖 为一块羊肉着迷的学生 〗
  当李斯特在托特罕(Tottenham)中学念书时,他发现自己对生物学的喜爱,尤其是擅长动物素描,这提高了他对筋肉骨骼结构的兴趣。至今他有四篇中学作业仍被博物馆珍藏着,其中一篇『猴子与人结构的相似性』中绘有非常美丽的人体素描。他告诉父母,有一天要当外科医生。十六岁的时候写信给父母亲:『今天学校给我们的主食是羊肉,我为羊肉的结构着迷,甚至想到这只羊的可能外型,以致于忘了吃饭。』
  他以非常优秀的成绩自中学毕业。等申请大学时,他遇到第一个难题。一八四四年的英格兰,正值基督徒被压迫的时期,如果在入学的考试上坚持自己是个基督徒,就无法进入第一流的大学。他没有后悔地进入二流的伦敦大学,四年后再念医科到二十六岁才毕业。在念大学与医学院的九年期间,他都与一群基督徒在校外租屋共住一起,过着严格朴素的生活。
  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李斯特除了必修课程之外,还选修法文与德文。他每星期给父母亲写一封长信,特别喜欢与父亲讨论显微镜下的观察,这个习惯持续了十六年之久,直到父母病逝。
  李斯特在医院实习时,也利用时间从事个人研究。二十六岁时发表了二篇研究报告,其中一篇发现『眼珠的虹膜肌肉(iris)遇到强光时则收缩,瞳孔变小;反之,在黑暗时则放松,因此瞳孔放大。这种运动不是随意志能控制的,而是不随意肌。』这篇成果引起生理学(Physiology)老师夏比(Sharpey)的注意,他为李斯特写了一封信,推荐到他好友西米(Syme)医师那里,当时西米是爱丁堡大学的教授,为英格兰最着名的外科医生。从此西米为他拓展
  一个新的视野,使得李斯特迈进一个新的旅程。
  
〖 大师的气质 〗
  西米一看李斯特,就觉得这个年轻人气质非凡,值得信任。李斯特长期过严谨的生活,认真地学习,使得他不放纵、不轻浮,能够在高度的压力环境下,控制自己的情绪,完成任务。这是一个操手术刀、决定病人生死的外科医生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西米医师给李斯特三方面关键性的帮助,第一是严格与信任。西米医师头一年要李斯特每天跟着他,仔细地记录他每一个手术的细节,因为好的手术不在乎快、慢,而在乎了解每个问题的细节。一年以后,西米就让李斯特自己判断哪些病人可以由他开刀;进入第二年,他让李斯特代替他到法国教别的医生开刀,也开扩李斯特的眼界;第三年,西米让李斯特取
  代他执行全部手术。李斯特写道:『西米医师的温和与对职责的热心,像是一股泉源,不断传给周围的人;』『在手术病房中日以继夜地开刀,鲜血、呻吟、割掉的器官……自己像是一个血腥的屠夫,但是我深知道我对了!在血淋淋的手术床边是最适合我事奉上帝的地方,虽然累,但是值得,为此喜乐。』
  第二方面,西米认为一个好外科医师需要认识其他领域的医师,他的家经常成为年轻优秀医师的聚会场所,李斯特在此认识两个好朋友:约翰·布朗(JohnBrown)与克里蒂森(Christison)。前者一生奉献在美国黑奴当中行医,南北战争时为了拯救黑奴而死;后者是杰出的药物学家。这些年轻的基督徒医生,在相同的信仰与专业组合之下,成为一群医学的耕耘团契,为人类推翻了许多错误的偏见与医学的无知。
  
〖 养在洗衣间的牛 〗
  第三方面,西米将自己的大女儿艾格妮丝(Agnes)嫁给李斯特。李斯特经常出入西米医师家,不知不觉地爱上西米的可爱女儿。一八五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两人结婚,李斯特二十九岁,艾格妮丝二十二岁。李斯特谑称妻子是『全天候的忠实助手』,因为她每天记录丈夫的医学报告达7-8小时之久,还要清理丈夫在家里常做解剖的动物尸体。她有一天在日记上写道:『星期六上午又送来了一只牛,但是丈夫太忙没有时间处置它,只好养在洗衣间,直到星期四。』
  李斯特一生发表了三、四百篇研究,大部分是这位忠实助手帮他整理的。他们一生都没有孩子,但是两人互相携手,度过快乐无悔的一生,而且帮助了无数的产妇。以前难产的妇人,死亡率非常高,尤其是产褥热夺走产妇的生命,多于死在战场上男人的数目。李斯特对消毒的发现,使得产妇的死亡率低到少有所闻。
  婚后,李斯特出来开业,并在爱丁堡大学担任讲师,教授『病理学』。他的教导都反应自临床的思索,讲得太抽象,以致医学院的学生除了一位外,通通退选。艾格妮丝写道:『可怜的丈夫,每天准备五小时的课,去教导他惟一的学生。』不久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有教授缺,他去申请,因为不了解该所大学幕后的政治控制者,以致落选。李斯特夫妇不被外面的挫折打倒,仍继续保持他们对医学的理想与热爱。也许及早成为基督徒的好处,就是人生大部分日子都是单纯与天真,不会将人生的逆境归因于世界的丑陋,而认为出于上帝的美意就不会错。
  李斯特开始在消毒医学上下工夫,因为那是外科的瓶颈。以前的医生尽量不进行外科手术,尤其是截肢手术,因为死亡率太高了。十九世纪初期禁用外科手术,因为成功率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死亡的原因是伤口复合的时间过于冗长,开刀伤口经常化脓生疮,脓疮产生败血症,如丹毒链球菌在皮下组织的感染,使手术后的病人发高烧;或是脓疮中之化脓菌释出毒性,因血液中毒而使人死亡。当时的医生都不知道这些知识,以致于医生在给人手术或接生后,不知道要洗手,手术工具也不知道要消毒,穿着衣服也任它血迹斑斑地,就再给其他病人手术或接生。于是医生自身成为疾病的传染者,而且没有医生知道自己正默默担任传布疾病的角色。
  
〖 好撒玛利亚人 〗
  李斯特认为这些病毒是来自外面的传播,所以提出医生要仔细洗手,手术工具要高温消毒,手术房要保持干净,病人的伤口要消毒、要绑绷带,医生要穿洁白的衣服,以免病毒进入伤口等等。这些论点引起很多医生的反对,但李斯特于一八六五年后用这些步骤,尤其是将石碳酸溶于橄榄油中,做为伤口消毒之用,接二连三地医治当时的许多绝症,而且手术后伤口不长脓。他就像圣经里的好撒玛利亚人,遇到受伤的人,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路:十34),来做医治前的处理。这些成功医治的例子,消除了一切的反对声浪,如今这些方法都成了医院的正规步骤了。
  一八六五年另一个重要的发现,是巴斯德(Pasteur)发现了微生物。李斯特与巴斯德成为一生的挚友,两人被称为生物医学界最重要的贡献者。李斯特说:『微生物的发现给医学带来一道曙光。』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李斯特病逝于一九一二年二月十日,享年八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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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森(1844~1922年)--中国需要我/热带医学之父

    『亲爱的依莎贝尔小姐,这也许是我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当伦敦午夜的雾笛响起,就是我要离开的时间,再度回到中国,我日夜梦回的所在。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染着可怕致死的嗜血丝虫、血吸虫、疟疾,在还没有认识耶稣基督的救恩前,病魔就先夺去了他们的性命。中国需要我!藉着高明的医术,移去他们的封闭与保守……亲爱的依莎贝尔,满了如火热情的我,在短短相聚的十个月里,不是在图书馆里苦读,就沉湎在显微镜前,很少对你细语呢喃,情话深诉,真是满心的歉疚。对中国人苦难的负担,使我无法扮演一个好情人。但是,如果回到福音的战场,你将发现我是全力以赴的一流战士。亲爱的,你愿意来中国吗?』
  一八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依莎贝尔小姐搭船到中国的厦门,与梅森医生结婚。因着这一对夫妻的努力,使得当时许多可怕的传染病在太平洋沿海岛屿成为稀有疾病。
 
〖 天涯浪子 〗
  台湾是个美丽的海岛,但是公元一八六六年(清朝同治七年)绝对不是到台湾的好时机。彰化四张犁人戴潮春在一八六一年响应太平天国之乱,自称大元帅,组织八卦党,攻打彰化、斗六、嘉义,历经五年才被清军平定。而后外国商团为了抢购台湾樟脑,军舰炮轰鹿港城。日本德川幕府的武士浪人也经常骚扰沿海,更增加台湾人对外国人的仇视。在这危险的时候,为了把福音的好消息告诉台湾人,宣教土们纷纷登陆台湾。一八六五年,英国宣教土马雅各(JamesLMaxwell)首先来台,在台南布道。一八七一年,加拿大宣教士马偕医生也开始在淡水行医。本文的主人翁,近代医学史上着名的『热带医学之父』(FatherofTropicalMedicine)培特瑞克·梅森(PatrickManson),就是在一八六六年由英国来到台湾的打狗(后改名为高雄)。
  中国人渡海到台湾是为了打拼开垦过生活。梅森医生却不同,甚至跟一些传福音的宣教士--遵行『上帝的旨意』来台湾的人--也不一样。梅森从小就自认『火热的心灵像是一匹难以驾驭的野马,渴慕寻找天地间的一点共鸣』。爱伯丁大学;UniversltyofAberdeen)医学系毕业后,他在医院当了二年的助理医师。他不甘像一部念书机器,从小就是念书、念书……毕业后就像部快被装好的机器送出厂。他决定寻找一个不同的剧本来演。正好英国有位有钱的老妇人,愿意支持基督徒医生前往遥远的台湾行医,他接受这位老太太的资助,在二十二岁来到台湾。
  
〖 来吃解毒丸吧! 〗
  梅森一来到台湾就在布道医院行医,一面学习台语。台湾经常流行瘟疫--疟疾、鼠疫、血吸虫,通通被视为水土不服。他常常看到绑着红色头巾的道士,大吹法螺、念念有辞地在病人身上洒米粒;浑身颤抖的乩董,在恍惚状态下给人开药方。因为迷信,中国人有极高的受苦情操,能够长期忍受不合理的痛苦。他这一匹野马,最适合在这片无知的旷野中,踩出一条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来。一八七一年,台湾南部的一些暴民攻击宣教医院。梅森决定转移阵地,不是返回英国,而是到中国的厦门。
  当时的厦门已是个大港口,有三十万居民。梅森在厦门开了布道医院,但是没有人肯上门就医。『哼!不要到那个洋鬼子那里,他包的药都是毒丸。』谣言在厦门纷起。梅森的奋战精神来了,他发现要帮助中国人,除了医术以外,还需要先得到中国人对医学的信心。『来!来!这些药品就叫解毒丸。』梅森沿街发送,开始有人来医院了。有人说:『小心喔,到洋鬼子的医院去,会被挖心肝喔!』梅森医生为此把医院的窗子改成透明的,让马路上的人也看得到他在里面干什么。即使这样的努力,五年来到医院看病的还是不多。
    
〖 洋鬼子,不要动刀! 〗
  厦门有位年轻人,得了象皮症(Elephantiasis)的巨大肿瘤,经过治疗屡不见效,痛不欲生地自杀三次,都没有成功。穷途末路时才到布道医院。夜里医院外面围满举着火把的暴民,大叫:『洋鬼子,你不要给他动刀哦!他如果死了,你是杀人犯,我们不会放过你的,还是把人放出来罢。』又对那位病人呼叫:『你要死就死个干脆,不要死在洋鬼子手上。』情况变得非常危险,厦门里少数的基督徒为梅森医生迫切祷告,在手术房里的梅森医生也非常紧张,象皮症是英国非常少有的疾病,而且当时的病因不明。他跪在手术房祷告,求上帝帮助他,不仅为了他、为了病人,更为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能够接受医学的治疗,能够明白拿着手术刀背后的爱心。
  不久,这个年轻人痊愈出院了。突然间,整个反对的围墙像是崩溃的堤防,各地的象皮症病人如潮水般的汹涌而来。梅森医生这时反而收拾行李,赶回英国。人家又说话了:『洋鬼子上一次是意外成功,没真才实学的料子,滚蛋算了。』
  
〖 午夜才现身的杀手 〗
  梅森的回国原因,他自己写道:『我强烈地期待得知象皮症的原因,而不是一直在手术床边开刀。』如果一直只有动手术的医生,而没有进一步去研究病理的医生,那么医生永远是在满足病人的需求,而无法找出疾病本身,有个斩草除根的解决法。
  一八七五年回到英国,买了一部新式的显微镜,又埋在最近的医学报告里寻找对策。有了!一八七二年有位医生刘易斯(T.Lewis),发现皮下组织肿瘤症的病患血液中有嗜血丝虫(SanguinisFilaria)。一八七五年底他又赶回厦门,不久,最得力的助力依莎贝尔(Isabella)也赶到,两人在厦门重开医院。梅森医生写道:『一八七七年动了三百七十九次手术。』
  在这么忙碌的生活中,他继续研究象皮病的原因。当时地球上南北纬30度之间,太平洋的岛屿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的居民,染有象皮病,是非常可怕的传染病。他仔细地在显微镜下观察,果然发现患者血液中有嗜血丝虫,尤其在夜里这些丝虫密密麻麻,在患者身上可多达四千万只。他进一步的发现,有些丝虫被淋巴腺管所过滤,导致淋巴液受阻滞,产
  生皮肤上的巨大肿瘤。这些丝虫是哪里来的呢?很多科学家认为是空气中有毒物质,他像个侦探,仔细追踪,发现蚊子胃中有血丝幼虫,再传给叮过的人。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现--蚊子是传染病的宿主(host),只要保持环境卫生,就可以减少蚊子与象皮症。这个发现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里程碑。因此,断绝象皮症的方法还不是对付那个症状,而是对付蚊子,甚至是如何保持环境的卫生。
  
〖 田螺里的危机 〗
  不久他又发现,台湾、大陆沿海、日本人经常患的血吸虫病。这种寄生在人体肺中的钩虫,由患者粪便中排卵而出,孵化后长成纤毛幼虫(又称毛蚴,miracidia)进入螺类(如烧酒螺、田螺)体内,长成为摇尾幼虫(又称尾蚴,cercariae)再进入淡水毛蟹、虾子体内,再被人食用时进人人体。发现这样的循环后,避免得吸血虫病的方法就很清楚了。
  
〖 李鸿章与孙中山 〗
  一八八七年李鸿章身染舌疾,群医束手无策。梅森已经很有名气,李鸿章希望梅森去医治他。那时梅森自己也患痛风,严重得站不起来。但是他知道只要治好李鸿章这个大人物,中国人就更容易接受医学,于是忍受疼痛,航海一千八百哩到北京,给李鸿章治病。治好后,果然大大消除了中国人对西医的疑虑与排斥。
  梅森知道这是成立医学院训练中国人的时候,他到香港成立『香港西医书院』(香港大学前身),由康德礼(J.Cantlie)任教务长,兼收男女生。一八九二年,第一批学生毕业,其中有一位名叫『孙中山』,后来成为中华民国的国父。梅森对中国影响太大了。
  
〖 老医生的呼唤 〗
  一八八九年梅森回到英国,在李文斯敦大学(LivingstoneCollege)教授预备要前往海外的宣教医生。他在课堂上呼吁:『不要把你的眼光只放在英国,英国已经有太多医生了。看那些落后地方--印度、多明尼加、哥伦比亚……他们更需要你们。』受到他的榜样激励,许多学生都成为落后国家的宣教医生,有的就客死他乡,包括梅森唯一的孩子。一八九四年,他与前往印度的罗斯(Ross)医生通了一百一十封信,帮助罗斯发现疟疾病原虫是寄生在蚊子的另一重大发现,解开可怕的疟疾之谜。
  梅森病逝于一九二二年四月九日。他生前立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设立作奖学金,资助研究『热带医学』的学生,使一批批的生力军不断进军到各个落后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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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利(1858~1943年)--不止的热忱/妇产科大师

      那群孩子们,只知道夏天泡在河里很凉快,不知道河里有巨大的水蛇。忽然有个孩子叫道:
  『看啊!那是什么?』水面上浮现三角形的头、扭动着S形身躯。
  『是……是蛇!救命啊,快逃啊!』
  所有的人拼命往岸上游,却有一个年轻人,翻身往蛇来的方向游去。
  『喂,那个不要命的,快回来喔!』
  岸上的人大叫。他却彷佛没听到,迅速地游到蛇旁边;顺着大蛇的平行方向游了一阵,
  瞬间伸手往蛇头猛扣下去!因搏斗激起的巨大浪花惊飞了一群野鸭,旋即恢复平静。他托着那条大蛇游到岸上,众人吓得几乎瘫倒在地。
  『这没有什么,不过是条无毒的水蛇。』
  『你……你怎么知道?』
  这个名叫凯利的年轻人微笑道:『看它身上鳞片的纹路、眼睛的瞳孔,与游动的方式,就可以知道它的种类了。』
  『啊……』
  『如果我为你们办一个营会,教你们游泳,分辨蛇、认识毒菌与简单的自我保护,肯参加吗?』
  有十多个孩子举手。这是历史上第一个青少年夏令营的由来。这个名叫凯利的医学院学生,后来成为医学界的四大天王之一,二十世纪初期最着名的妇产科医生。
  
〖 荒野小英豪 〗
  凯利(HowardAtwoodKelly)一八五八年二月二十日生于美国纽泽西州(NewJersey)的肯顿(Camden)城。很小就喜欢探险、爱好野外生活。他小时候就问道:『妈妈,纽泽西的北部是什么?』『小凯利,那边是一大片的加拿大草原。』『草原再过去呢?』『那是很少人去过的地方,听说有些古老的印第安人住在长年结冰的冻原里。』『我想去找那些印第安人!』『为什么呢?』『没什么,我只是想去一般人到不了的地方看看。』
  他从小就喜欢森林、露营、钓鱼,而且有一双灵巧的手,在校内是出名的玩弹珠高手,在校外擅长抓各种野生动物--蛇、蜘蛛、蛤蟆、乌龟--热心地提供给学校当生物课的活样本,因为他是天生的抓动物能手。他也是有名的『搞怪专家』,学校里没有老师敢开他的书包,因为里面经常放有小蛇、毒草、毛虫,他把这些东西当宠物养。
  凯利的母亲是基督徒,经常为这个『喜欢野外』的孩子祷告,真怕他有一天在外头出什么意外。凯利很孝顺,但是他愈长大,离父母的信仰愈远,基督教好像太属于室内,是给那些坐得住的孩子参加的,不适合他这种整天在户外的野孩子。十七岁不到,他已爬遍附近的山头,甚至利用暑假一整个月的时间,远征加拿大北部,真的找到传说中的印第安人,学了更多野地求生的技巧。
  一八七三年,他进入宾州大学的生物系,认识莱德(Ryder)与格瑞非斯(Griffith)。三人结为死党,到处爬山、游泳、探险。莱德后来成为世界上非常少有的牡蛎专家,格瑞非斯成为着名的爬虫类学者。凯利当时非常自信的说:『配合我的学识,我可以训练我的眼睛去鉴定各种生物。』
  
〖 有眼却看不见 〗
  不久,有名的福音布道家慕迪(Moody)与桑棋(Sanky)在学校附近传福音,劝人信耶酥。凯利听了嗤之以鼻,他在探险里面已经找到了生命的目标。
  隔年冬天,他去科罗拉多州的高山探险。这一次出事了。
  他从来没有遇过那么大的暴风雪--整整三天三夜只能躲在帐棚里,不能动弹。等到太阳出来后,由于雪地的反射,任他努力张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到。
  啊!那是可怕的雪盲。他第一次体会到,即使有眼睛也没有用!在无助绝望时,这位野地英雄才跪下祷告:『耶稣救我!』他后来写下:『在荒野雪地中,突然我觉得耶稣与我在一起,此后无论人生中有多少起伏,我坚信耶稣是活的神,我对他没有怀疑。它的启示超过我的理智,从此,我不敢说生命只靠我的天资与努力就可以过得更好。』他后来获救,下山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尘封已久的圣经拿出来,开始查看。
  大学毕业后,他继续就读于宾州大学医学系。当时,达尔文的『进化论』已经完全控制生物学的思考方式,凯利上课时问道:『进化论真的能证明人类的起源吗?有任何实验能够直接证明人是由猴子变来的吗?既然没有实验证明,那么这只能算为科学上的一种理论,而不是信仰。』
  他一直挂念着那些像他一样很难在教堂静静坐下的小孩,一八八三年七月五日,他自称『约翰船长』(CaptainJohn),在诚实袜(LoyalSock)营地举办一个夏令营,旨在学习游泳、钓鱼、搭帐棚、划船、认识野生动植物与求生技术。有二十四个孩子参加,这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儿童夏令营。由一个已经很忙的医学系学生主办,完全出于一片热忱。他写道:『在夏令营与孩子一起生活,教导成为更真实的事。』
  
〖 脚上的绳子 〗
  凯利自医学院毕业之后,继续留在学校附设医院担任医师。有一天他看到一则报导,附近的挖矿城市肯辛顿(Kensington)有将近二十万人口,却没有什么医生肯到这个贫穷的地方。凯利的探险精神加上基督徒的热忱,使他到矿工之城租了间房子,晚上下班后搭火车去那里看诊;病人几乎是蜂拥而来。他晚上看诊后累得不得了,怕听不到急诊的敲门声,就用条细绳绑在脚的大脚趾上,将绳子的另一头拉到窗外,半夜急诊病人一拉这绳,他一定会醒来。
  他在这段时期的日记写道:『医院的工作,使我更深地接触人类的痛苦,我略施帮助,就得到受苦之人的许多感谢。这使我深爱我的职业,不只是为谋生,也是为服事。就像圣经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3节所写的仆人,我愿意做个主动出击的医生,到马路上和篱笆边勉强人进来。』不久这所医院成立查经班,由附近一位年轻的基督徒律师柏德弗(Bradford)带领。凯利在医院附近买下一大块地,建造游泳池和供小孩玩耍的营地,并兼作他的少年营地。
  这所矿工医院愈做愈大,几乎每个病人都成为他最好的宣传。医院名声不仅传布全美,还远及欧洲。一八八七年,凯利作了一个重大决定,在别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他看到医学的发展,对于女性特殊的病症最为忽视,于是决定专攻妇产科,把医院改为『妇产科医院』,这可是历史上第六家妇产科医院喔!一般人看为冷僻的,他看为一大片亟待开发的沃土。
  这以后的几年,他发展出妇女子宫颈后倾(retroflexeduterus)诊断技术、卵巢肿瘤切除手术(ovariotomy)、输尿系统(urinarytract)问题诊断方法,设计保护垫(pad)使妇女分娩期间得到保护,又对妇女产后六周实施护理治疗。这些方法到现在仍被世界各地妇产科医院所延用,帮助了不计其数的妇女。
  古老的妇产科有许多巨大粗陋的工具,增加妇女就诊的羞愧与痛苦。凯利认为,对于基督徒而言,上帝是他惟一的权威,而非传统。因此,他把古老妇产科医学大刀阔斧地改成更人道、更尊重女性隐私,把整个妇产科医学带上一条崭新的路。
  
〖 医学界的四大天王 〗
  一八八九年有个基督徒商人约翰·霍浦金斯(JohnHopkins)在死前立下遗嘱,捐出七百万美金,成立一所具有附属医院的医科大学,并且立下章程,指定大学教授必须同时担任医生。这所学校聘请当时最杰出的四位医生来担任系主任:一般医学系主任奥斯勒(WilliamOsler)、外科医学系主任赫斯悌(WilliamHulsted)、病理学系主任韦尔契(WilliamWelch)与妇产科医学系主任凯利。这四人被称为『医学界四大天王』,世界各地的医学生都慕名而来。
  这四个人大力改革医学教育,要求严格。提出一句口号:医学院是重新捶打你脑筋的地方!并且建立医学生要有实习制(clinicalexperience),使得医学教育成为比所有文、理、工、法、商科系教育更为扎实的地方,而且被世界各地医学院所仿效。迄今约翰·霍浦金斯大学的医学院仍是世界医学院中的翘楚。
  当中国人还在自满于『祖传秘方』时,约翰·霍浦金斯大学已经将各种医学技术公开教导,研究再研究,不断向前去。
  
〖 人生最大的问题 〗
  凯利很早就看出护土的重要性,他推动大学设立护理系或是成立护士学校。他在约翰·霍浦金斯大学成立附设护士学校的新生入学时讲道:『护士不仅是一个职业,也是个呼召。你们的努力会使前面一扇打开的门更为敞开,广大的群众需要你们的帮助。医生的功能在医治病人,但是要使医院成为一个干净、亲切、服务的地方,是护士的功能。你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因此你们的制服也是圣洁的白色。』
  一八八九年,凯利到德国参观医院管理制度--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得仔细。他尤其喜爱病床的设计:轻巧、坚固又容易四处移动;移动病床省下的分秒都可以救回不少病人的生命。他把病床带回,也把医院院长的女儿布莱德(LaetitiaBredow)小姐娶了回来。
  婚后,他与妻子将存款的百分之三十五拿出来,当做学生教育基金,让穷学生可以完成教育。他说:『一个医生的成功不在他赚多少钱,甚至不在他救了多少病人,而在他帮助更多人成为优秀的医生,去拯救更多的人。』他对学生说:『你知道什么是基督教吗?基督教是一种事业,信耶稣是一生去跟随上帝作生意。作什么生意呢?作一种不计较输赢,而计较有
  没有使别人得到真正好处与照顾的生意。耶稣在世上生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岂不知我当以天父的事为念么?』最后的一句话是『成了!』今天耶稣仍在找人与他一起去作天父的生意,问题不是你能不能,而是你愿不愿意。』
  凯利除了支持学生,也支持亚洲的医疗与布道。他长期资助台湾早期的妇产科,送新的医疗设备给台湾,也资助戴德生(HudsonTaylor)在中国内地会的布道工作。他自己出版一份基督徒市民报(TheChristianofCitizen),在肯辛顿城推动废除赌博、妓女买卖、污染社区的酒店、沙龙,因此得罪很多黑道人士与不法议员。他甚至有一次,莫名其妙地被以『妨害别人生意』的理由抓进监狱。消息传出,医学院的学生、医生、护土及数不尽的病人,各处携老扶幼而来的人潮,彻夜无言地围绕监狱。凯利医生被救出来的那一天,许多酒店、赌场都关门或搬走,这在一个矿工之城是很不容易的。
  凯利说:『这个社会会腐败有两大原因:基督徒在社会上失去见证,与一般人一样只在乎赚钱。』『人生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不是赚钱、健康、娱乐,而是到底你有没有认识耶稣?』
  
〖 天国的绿灯 〗
  有一天,有辆公车的司机在一个红绿灯前抱怨:『红灯太多了!』背后有人拍他的肩头,正是凯利医生,他微笑着对司机说:『先生,等我们到天国门口,红绿灯亮的是绿灯该有多好啊!』
  一八九八年,居里夫人发现镭(uranium)。一九O三年,凯利认为医学又有一片新的原野了,他成了放射医学与X光诊断技术的医学尖兵。
  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二日他的妻子病逝,他知道以后静静地躺在床边,一个小时以后他也死去,手边放着他的圣经。他对妇产科医学与教育的贡献无法估计。他老年时说:『我的一生何等喜乐,我感到上帝藉着我的专业,帮助人类开拓了许多未知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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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伊丝(1845~1913年)--披荆斩棘进行曲/第一位女性眼科医师

  海伊丝恶心地靠在门上,面前的景象让她害怕得想逃走。『女儿,我需要你帮忙,你能留下来吗?』手术床边的父亲静静地问道。她才十一岁,深深吸一口气:『我可以试……试试看。』『很好!取出我药箱里的绷带,一大块一大块地剪下。』『是的,爸爸。』她做了才知道并不那么困难。爸爸的手熟练地缝着病人的伤口。『好,你用绷带,在那里帮我止血。』她吞了一口口水,照着爸爸平常的教导去做,小手仍然不住的颤抖着……
  手术成功了。
  『女儿,今天实在难为你了。爸爸认为你将来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医生。』
  『医生?』
  『是的,这是帮助人健康的职业。』
  『喔!』
  『当你学的愈多,就愈能够教别人,你拥有的愈多,就愈能与人分享。』
  『那不是如耶稣说的:「施比受更为有福」吗?』
  『是的。』
  十五年后,这个小女孩获得维也纳大学医学学位,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女性眼科医生。她为后来的女性开了一条道路,证明女人也可以成为医生。
  
〖 小花姑娘 〗
  在美国东北部的佛蒙特州(Vermont),沿着康乃狄克河(ConnecticutRiver)河谷,有个小小的乡村叫爱尔斯伯格(Irasburg),这里住的都是爱尔兰移民来的农夫。伊沙贝尔·海伊丝(1sabelHayes)一八四五年四月十五日生于这个小乡村。她长得很可爱,红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粉红的面庞、几颗雀斑,常常穿天蓝色的背心裙替邻居捡拾掉落满地的红苹果,大家管她叫『小花姑娘』。
  海伊丝的爸爸本来是个裁缝,看村里没有医生,就到外面去习医,回来就成为村里唯一的医生。由于村里没有别的助手,爸爸就训练小女儿配药丸,与一些简单的护理技术。
  海伊丝很小就喜欢看爸爸每天用细绳打结,训练手指的灵活与肌肉的协调性。真正使她想当医生的原因,除了爸爸的鼓励以外,还有经常在夜里看到爸爸跪在妈妈的床边祷告。爸爸曾对她说:『我已经尽己所能了,但是妈妈所得的肺结核不是目前的医学所能医治的,需要有人去突破。』因着与父亲长期经历疾病带来的忧伤与无助,于是在那极少有女性医生的时代里,她立志成为医生。
  
〖 全校第一名的清洁工 〗
  虽然爸爸是医生,但因为村里的农夫常常只能以青菜、鸡蛋代替医药费,家境还是贫穷。海伊丝初级中学毕业以后,就没钱继续就学。她申请亚当专校(AdamAcademy)时,同时申请成为学校的工读生,每天一早到校打铃,而后扫地抹地板,冬天还要搬木头点火,把教室弄热。一开始,学校担心她不能负担这么吃力的工作,海伊丝亲自对校长说:『只要是男生可以做的,女孩也可以做……我来自一个快乐的家庭,能够面对困难的考验。』
  功课方面,海伊丝在日记上写道:『我的心中满了平安,我的手上满有能力,我相信我能面对任何困难的科目。我知道我的个性是热情的,我向上帝祷告:在考试的时候,能像冰块一样的冷静。』
  三年后,海伊丝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毕业典礼上最感人的是校长同时颁给她一个特别奖--第一名的清洁工。事后,她爸爸对她妈妈说:『也许我们家的小花姑娘是真的长大了。』
  亚当专校第一名的毕业生申请各大学医学院都不被接纳。当时的医学界认为医生的工作需要体力又要面对长期的压力,工作需要的专注以及病人的流血、脓疮、呻吟、惨叫、肢解、尸臭,只有男人才能承担。甚至有人讽刺道:『如果女人可以当医生,狗都可以站起来走路了。』她连申请医院的实习生也一一遭拒。
  
〖 密码情书 〗
  她转而到私立学校教植物学,等候了几年,终于有所医院要接受她。这是一位杰克森(Jackson)医生主持的『山边之家』(OurHomeontheHillside)。山边之家代表了一小群基督徒医生的理想,是专为临终病人成立的医院,不动手术,不开药,只是供一个风景优美山岳旁的安宁场所,以家人共处、福音诗歌、晤谈代祷、单纯的食物,使病人于死前得享人道尊严与伊甸园般的美好生活。这是有别于传统临终病房的一种革命性的做法。
  海伊丝到这里先学习如何给病人洗澡--很低下、枯燥的工作,她却欣然前往。
  当时山边之家已有150位以上的病人,而且不断有更多人想进来。整所医院的院务繁杂,却由一位年轻人把这一切快速处理得有条不紊。海伊丝不久就认识了这位总管--贝勒斯(S.J.Barrows)。
  他是由哈佛大学来实习的神学生,从小父亲就过世了,母亲硬是顶下丈夫的补鞋铺,在地窖里把孩子们扶养长大。贝勒斯一直半工半读,为了增加学习效率,自创一套『速记法』,能够将别人讲的话,以同样速度记录下来。他解释说:『速记法是一种飞翔的笔法,利用点、线、钩,把别人的话语记下来。速记好像是给人第六根指头,既快又准!』
  贝勒斯希望能用这种速记法,教导当时知识程度较低的解放黑奴,使他们很快的学会书写,并且使黑人小孩的学校功课能够快速超前。(在这里附带告诉读者一个秘诀:做好上课笔记不仅代表能记录好上课的内容,也训练一个人长期专心;笔记段落分明,表现思路清楚。因此,做好笔记的学生,比起囫圃吞枣的学生,在考试压力下较不易失常。)海伊丝在贝勒斯的亲自指导下认真学习速记法。
  不久,海伊丝前往纽约刚成立的第一所专供女性就读的妇女医科大学(Woman'sMedicalCollege)。这所大学是由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医生布雷克威尔(ElizabethBlackwell)所建立,当时只有七位学生。在分开的日子,海伊丝与贝勒斯不断以日后笑称『只有双方看得懂的密码』--速记符号--通信,后来两人结为夫妇。
  
〖 一副硬骨头 〗
  海伊丝毕业后仍然没有医院肯收她当实习医生。医学界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观念一时很难打破,很多男病人也认为向女医生诉苦是一种羞耻。
  海伊丝申诉无门,只好向上帝祷告,在这个时候她不让自怜的想法使自己退缩。她写道:『生命太短暂,不该把时间留给自怜。如果这时候懦弱退缩,将一事无成.……困难仍是那么大,但是我愿像大卫一样携带五粒小石子,去迎战巨人歌利亚。』
  不久,有所贝利必(Bellevue)医院勉强收她当实习生。她在那里经常被别的实习生作弄欺负,甚至从背后用沾了口水的纸团丢她。她向院方反应,院方不主持公道反而说:『你本来就不适合这里,怎么了,是不是想打退堂鼓了?』她只得忍下来。渐渐有些医生也佩服她的毅力说:『这个温柔女孩的背后有一副硬骨头。』终于在一八六七年,她接到欧洲维也纳医科大学的入学许可。
  
〖 眼科与福音 〗
  中世纪以来,眼科一直是医学里很尖端的一门学问。一八OO年,眼科医学突飞猛进,能够使用手术矫正斜视(Strabismus,两眼视线不平行),用引流手术减轻眼房内部压力过度产生的青光眼(Glaucoma),以维生素A医治夜盲症(Nightblindness),发现因遗传基因产生的色盲(Colourblindness),直接切除白内障(Cataract),用玻璃镜片帮助近视的散光(Astigmatism)。到了一八六四年,戴眼镜矫正近视被大量的使用至今。若没有这些眼科医学的突破,一八六四年以前的近视者几乎等于半盲的瞎子。
  海伊丝在医学院里想起圣经上说,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太:二五14),决定做个眼科医生,帮助别人看得见亮光。后来她在一次演讲中说:『成为基督徒有一个责任,是使这个世界成为让人活得更美好的地方。』她盼望更多人可以尽情欣赏大自然、读书受教育,也能看清心灵的视野,接受主耶稣成为『生命的光』(约:八12)。
  她在维也纳医科大学接受四年的眼科专业与临床的经验,以干净利落的白内障移除手术,赢得学校教授的认可。在那次手术里,她知道不仅关系着自己能否毕业,关系着这个病人的眼睛,更关系着日后许多年轻的女性医师的机会。她事后写道:『我走到病人面前,右手扶着病人的头,我的助手已把病人的眼睛打开,突出的眼球看来有点吓人。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心中快速地做了个安静的祷告,左手拿着针,稳定地照着平常所学,往白内障的部分切下去……五分钟后完成,手术成功,听到如雷的掌声。』
  一八七O年毕业,海伊丝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女性眼科医生。
  回到美国华盛顿执业后,海伊丝花几年时间更深入研究贫穷家庭小孩的弱视症。由于她的努力,许多弱视小孩得以高兴地说:『我们可以看见玩具了。』
  除了络绎不绝的病人以外,许多记者采访她,报导女性也可以担负医学工作,这才慢慢扭转一般人的观念。
  
〖 开出一条新路 〗
  海伊丝成名后,把时间分为三个部分:上午是自己医院的门诊;下午是与已当牧师的丈夫到专治黑人的自由医院(FreedomHospital)免费义诊,贝勒斯则教黑人用速记法读书;晚上到豪尔大学(HowardUniversity)的医学院任教。她教女学生要接受好的教育,后来在《披荆斩棘》(ChoppedStraw)一书中提到:『一个女孩子该知道,不要利用她的性别或娇滴滴的言行来占任何便宜,而该踏实地努力读书,因为只有这样,你的个性与知识才能一起成长。』
  一八七五年,另外一道门又为她而开。美国国务院临时找不到开会记录者,海伊丝被推荐进入会场,以她快速的速记法记下会议场上的辩论内容,她的卓越表现使她得以被任命为『国务院第一个女秘书』。
  她后来写道:『速记女秘书是高度集中精神的工作,要细心,必要时自己反覆念诵,并需耐心与议员重复查核。』现在女性担任秘书已是平常的事,但在海伊丝以前,秘书被视为只有男人能做的工作。
  由于成为第一个女秘书与进入国家决策中心,她不久渐渐成为着名的演说家。她建议美国监狱管理的改革,成立黑人关怀中心、印第安原住民的关怀中心等,影响远及欧洲、俄国等地。
  海伊丝病逝于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她为日后年轻女性走出一条不易走的路,但是这条路是正确的,不断有女孩跟上来。她不是女性主义的鼓吹者,只是默默实践所受的教导:『当你学的愈多,就愈能够教别人;你拥有的愈多,就愈能与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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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血淋淋的手术床边是最适合我事奉上帝的地方,虽然累,但是值得,为此喜乐。』

 

哇哦,真的不敢想像,上帝造所有的各种各样的人,从事不同的工作,但是他喜乐,那就足够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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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自一个快乐的家庭,能够面对困难的考验。』
这个我坚信,信仰纯正健康快乐的家庭对于一个人是很重要的。

 

上帝的爱和正义和智慧都是可以让一个人坚强的重要力量。

 

:『一个女孩子该知道,不要利用她的性别或娇滴滴的言行来占任何便宜,而该踏实地努力读书,因为只有这样,你的个性与知识才能一起成长。』

:『当你学的愈多,就愈能够教别人;你拥有的愈多,就愈能与人分享。』

 

是的,如果一个人身体成熟了,但是爱,知识,情感,智慧和品格却没有相应的成熟长大,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一个人拥有越多上帝的爱,也就越能够把自己所拥有的上帝的爱和别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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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感谢楼主的辛苦爱心分享了,真是盛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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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赫兹--象牙塔中的独白

  在温雷克古堡(Windeck Castle)的长春藤下,
  止不住兴奋地对可爱的伊,
  讲述自己的电磁学研究心得:
  『你知道电磁波吗?
  知道无线电波接受器吗?
  知道电位差产生的电弧吗?
  知道如何自制巨大的电池吗?
  知道如何检定电流的惰性吗?那是……』
  伊利沙白小姐微笑地听这位紧张的男士
  滔滔不绝地讲……
  就是当时物理系的高材生,也不会懂的内容,
  伊只是用微笑的眼神,鼓励他讲下去……
  知道那是他一生执着,不计名利的研究菁华。
  到落日余晖染红小山麓上的冷杉树,
  整整四个小时,
  他才讲完电磁学实验,接着问:
  『那你愿意…… 嫁给我吗?』
  孤独的一条电波,在寻找一声爱情的共振。
  『是的,我愿意。』伊利沙白坚定地答道。
  伊没有想到这声肯定,燃起一个颓丧男人的生命热忱,
  建立了日后全球无线电波通讯网路,
  迄今全世界每一个电台,每天仍在唤出他的名字--Hz(赫兹)
  知道他是谁吗?
  德国物理学大师--『电磁波王子』赫兹。
  
  公元一八六O年德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在议会上狂吼:「只有权力!只有权力!!才能重组德意志联邦,才能打败我们的敌人!」从此欧洲大地染满青年人的鲜血,弥漫重炮的硝烟。
  唰!唰!唰!…… 一队队精良的德国陆军举着军旗,在大将毛奇(Count Helmcith Moltke)的率领下走上边疆。鼓号连天,『上刺刀,冲锋!杀…… 』一八六四年击败丹麦,一八六六年击败奥地利,一八七O年再击败法国,一八七一年巴黎的防卫军在毛奇的重炮口下,像是一排等死的蚂蚁……
  胜利!胜利!不断的胜利!一八七O年的德国年轻一代,掀起崇拜军事武力的狂热。雄伟的日标、激情的口号、有效率的组织,把全国人民塑造成一模一样的东西。却有一个人例外。

〖 起起伏伏的孩子 〗
  一八七六年九月,入伍的赫兹(Heinrich Hertz)写信给父母道:『如果要医治一个懒惰的人,军队是最好的地方。每日每时,总有许多忙不完的事情。但是,我受不了每天都做同样事情的枯燥,真是在苦捱日子,而不是在学东西…… 车队在训练众人成为一致,我却天生无法与团体一致。六个月后,赫兹的父亲,动用关系让赫兹顺利离开军校。
  赫兹进军校以前还在一所技术学院念工程系,他觉得工程太枯燥,日子灰色得很,他写道:『我怀疑我是这里多余的人。』因而转去念陆军官校。离开军校后,他去德雷斯顿(Dresden)。因为高中时代数学成绩最好,他选择念数学系。念了半年,他觉得纯数学太抽象了,他写下:『这里的日子没有幽默、没有欢笑,又必须强迫自己完全投入。』转到慕尼黑念建筑系,念了三个月又觉得没意思,再度转学到柏林大学念物理系。
  当时除了他的母亲以外,没有人看得出来这位三心二意的学生,将来会成为首先发射无线电波,带动德国精密电学科技的人。

〖 母亲的特殊教育方法 〗
  赫兹一八五七年二月二十二日生于德国北部的汉堡(Hanburg),父亲是律师,母亲是法兰克福大学物理学教授潘弗努肯(Pfefferkorn)博士的女儿。赫兹在六岁能拿稳笔时,母亲就教他雕刻,培养他能够长期工作的专心与忍耐,奠下他日后能以熟练的双手制造精密光电仪器的基础。
  赫兹一生都感谢他的母亲:『到我六岁,每天晚饭以后,妈妈都花一小时念一篇长文章给我听,然后鼓励我发表意见,与我讨论。』在德国那个鼓励军事发展,消除个人的歧异性的极权时代,赫兹母亲的教育方法,刚好与时代潮流相反,也造成赫兹日后特立独行的个性。

〖 读书与考试 〗
  赫兹在念中学时,就显出独特巧妙的制造能力。他的音乐并不好,但是他会自己造乐器;他的生物课也不好,但是他会自制显微镜;在化学课程,他自己烧制实验用的玻璃器皿。这种特殊的本领,几乎吓坏了学校老师。
  赫兹这种非考试所能测出的成绩,令他的老师很难评断他在班上的名次。赫兹写道:『我妈妈每天陪我看书,每星期六自己给三个孩子考试。她永远比学校的考试早知道我们的程度。所以在学校考试时,我都不用紧张。她已在考试前责备或鼓励我们,考试的结果好坏,她不用看也知道。
  赫兹中学毕业后,还不知道自己这种善于制造的能力,该去哪个系就读最能发挥。他三年内转了四所学校,母亲并没有责备他,因为她知道自己孩子的能力。
  赫兹进柏林大学物理系后,就证明走对了!他在大学里出类拔萃。赫兹写道:『一个学生对于考试的成败,要抱着近乎『无知』的单纯,才能在不断的考试竞争中,失败了再来,失败了再来…… 不被失败打败,不致徒留在自责自怜的泥泞中。』

〖 旷野先知 〗
  赫兹高度的创造力逐渐伸入一片留待开发的电磁学领域,一八七九年八月,他以《电流的惰性研究》获得研究论文比赛第一名。他给母亲的信上写道:『在精确的实验与努力里,绝对没有什么叫『失败』。如果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只要调整向左或向右,都是正面的结果。』
  一八八O年二月,赫兹以电子动力(eletrodynamic)研究完成博士论文,他写下『对我而言,实验室是世界最美丽的角落,可以充分地发挥我那无止尽的热心。我对外面的大世界,没有丝毫的野心…… 我知道我是把生命当做一场实验,像是圣经里的施洗约翰,只能走到无人的旷野去呼喊真理,让世界上的人来听;我不可能为世界妥协我的原则。他研究学问,不仅获得知识学位,也塑造他的生命个性。
  他可以不理世界,但是现实却紧追不舍,要他低头。毕业后,他的深奥理论不能为他换来什么好工作,只好留校当了三年博士后研究。那段黯淡岁月,他仍持续研究电子学,怎能想到百年后,跟随他脚步的电机、电子工程学系的学生会这么热门抢手。
  太超前的研究者,需要经过漫长的年日,世界才能了解他,加上赫兹不擅于交际,他写道:『我没有办法忍受社交场合里,没有意义的对白。我把一生的路弄得更狭窄了。』

〖 穷途末路 〗
  一八八三年五月他终于找到第一份教职,在德国北部的军港基尔(Kiel)工业学校教机械科。这里没有实验室,他只好又开始烧制他的玻璃瓶、做电池,慢慢把简单的实验室装配起来。
  他的空暇时间很多,经常一个人到海边的沙滩散步。孤单、工作不稳定、想家,使他愈来愈愤世嫉俗。他在一八八四年五月写道:『我深深地感到不公平--为什么人要有炫人的头衔,众人的眼光才会盯着你,却没有人在意你手上做了什么事?』
  一八八四年十二月他经历一次严重的失恋。这是一生中最灰色的日子,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他课堂上的学生都快逃光了,只剩七个人留下来听课;他满腹理想全化为牢骚,一八八五年初他情绪差到几乎自杀。这时只有短短几个字的祷告:『主啊,你知道!』

〖 苦境转回 〗
  一八八五年三月,他有机会转到德国西南部边境的卡尔斯鲁尔(Karlsruhe)技术学院,担任物理系教授。又开始装配他的电学实验室,并且在上课时示范电学实验。他说:『我不相信一个人只能由理论,就可以知道实际。』
  小学校的实验经费少得可怜,他却一点一滴造出一间精密的电磁实验室。系上教三角学的多尔(Max Doll)教授很欣赏他,知道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不与人比较的风骨;他请赫兹来家里坐坐,把女儿伊利沙白(Elisabeth Doll)介绍给他。
  伊利沙白后来写下:『赫兹在星光下有一种近乎骄傲的自信。他自认是全世界唯一了解星光是什么的人,在他看来满天的星光是不同的光体,规律地发出不同频率的电磁波来到地上…… 在他的说明中,星夜不只是美丽的,而且是规则准确的。』赫兹的自信没有错,十九世纪全世界最懂电磁波实验的有两人,一位是法拉第(Michael Faraday),另一位就是赫兹。
  伊利沙白不懂电磁波,但是她知道这位寻求科学之真的男士,心里也是一片真诚与率直。他们认识不到四个月就结婚,当时赫兹二十九岁。
  赫兹找到爱情的归宿,并展开他一生最着名的研究。因为这一实验研究的成功,后来纽约物理系教授薛默士(Morris H.Shamos)回顾历史上物理学家,由伽利略到爱因斯坦,他认为最伟大的物理实验家就是赫兹。赫兹以实验证明人类千古的谜团--光的本质是电磁波。

〖 第一个发射电磁波的人 〗
  如果物理学像是一出歌剧,那歌剧最精采的一个高音无疑就是电磁波的研究。今天的无线电波、收音机、电视、人造卫星通讯,都是电磁波研究的结果。
  一八八六年十月,赫兹发明『电流共振器』(resonator),使空气中能够产生并传送一定频率(frequency)的电磁波,这是一个不得了的发明,除了天然的太阳、星星、烛光之外,这是人类第一次能够发射电磁波。一八八七年十二月,赫兹再发明『电流振荡器』(oscillator),利用电流加速的装置可以产生一种高频率的电流。这是第一个人工微波(microwave)的产生;比微波更高频率的有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光、伽玛射线,一般人称为『光』其实是电磁波中一段极窄的范围。
  一八八八年赫兹发表这项研究成果,立刻震惊世界科学家。解开人类长久的谜团,电磁学上的不朽贡献,不是来自名校名教授,而是来自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院、一个躲在象牙塔里的怪人。
  不要讥笑象牙塔,因为许多科学的突破,不是来自万众瞩目的科技舞台,却是来自象牙塔内默默的耕耘者。
  后来的科学界为了感谢他的贡献,将电磁波每一秒钟振荡一次的频率,就称为赫兹(简称为Hz,或称为赫)。今天全世界每一本物理课本,一定会出现Hz这个字。德国的皇家科学会赠送他金质奖章,德国着名的波恩(Bonn)大学也奉上物理学教授一职。
  赫兹对社会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带着妻子,抱着还未满月的女儿到莱茵河边散步。他的妻子写信给父亲道:『我终于看到赫兹对我笑了,他第一次像是个放松的螺丝。』
  一八八九年,赫兹再发表光的反射、折射、偏光的测量;发明一种空气中的电磁波收集器,这是人类的第一支天线(antenna),从此人类对电磁波可收发自如了。他又发现阴极射线发出的光束也有波的形式,且证明另一伟大电磁学家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理论的正确。
  赫兹并没有活得很久,积劳成疾,死于一八九四年一月一日。他的贡献造福了许许多多的电子、电机、通讯、广电…… 事业。在短暂的一生中,这样的努力值得吗?正如他对上帝的祷告:『主啊,你知道!』不管最后人类的历史有没有记他一笔,上帝必定记念他的祷告,也许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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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虎克--爱上跳蚤的男人

  全世界的每一个学生,
  都知道虎克与他的弹性定律,
  他是第一个发现表面张力的人,他也制造了第一部显微镜,
  第一个具有弹簧的手表,
  第一台真空抽气机,
  第一只水银温度计,
  第一架天平,
  第一架半杯式风速计……
  科学史上称他是『发明大王』,但是很少人知道他是一个严重残缺的人,
  天生的心肌梗塞,长期的胃痛、头昏、失眠、神经衰弱、鼻窦炎、气喘……
  他被称为最丑的科学家:
  大嘴、厚唇、高额、大下巴,还有
  一双凸出的大牛眼。
  从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过他。
  这样的一个人,
  没有去演钟楼怪人,反而成了开创科学,帮助许多人的着名人物。
  是什么样的因素,使他能用失败与逆境,谱出勇敢、胜利的凯歌呢?

〖 工艺课的作业 〗
  当虎克(Robert Hooke)进入中学的第一天,班上的同学都认为他是怪物,连他的老师巴斯北博士(Dr.Busby)事后都写道:『当我看到虎克,我必须承认那是一张独特、怪异的脸孔。』其实虎克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
  在一次学校的工艺课里,学生制作各种简单的木工,虎克却自制一具小小的金属盒,不仅同学们看不懂,连巴斯比博士也说:『这是什么东西?,害羞的虎克懦儒地答道:『手表。』『什么?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自己制造手表?』虎克抬头,直视老师说道:『是的,每一个零件、每一个齿轮,都是我自己造的。』『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咦?怎么有一个东西在手表里动来动去的,那是什么东西?』
  虎克以下讲的话,开创了精密机械的新纪元,他说:『这是我发明的弹簧,放在手表里,可以保持齿轮转动的平衡,而且可以把手动的力量,储存在弹簧中供齿轮转动。』自此,精确的手表诞生了。而弹簧,这个对人类极为有用的工具,就从西敏寺(Westminister)中学的工艺课里,弹上了人类的舞台。

〖 我家就在监狱旁 〗
  一六三五年八月十八日,虎克生于英国南部海峡上的一座孤岛--怀特岛(Isle of Wight)。这座小岛长三十六公里,宽二十二公里,深厚的土壤,长着高耸的橡树,浓密的树叶染绿了淡黄的大地,成群的信天翁在阳光下飞翔,岩滩上有许多小滨鹬放心地在觅食,一道急速海流的深沟成为怀特岛的天然屏障。如同台湾的绿岛,这里是英国管理最严密的监狱所在,所有罪性重大的犯人都关在岛上的纽盖特(Newgate)监狱。
  虎克的父亲是岛上一所小教堂的牧师,过着非常穷苦的生活。在海上孤岛当牧师,注定一生默默无名。在一群罪犯心中的耕耘,看到的只是贫瘠的收成。身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与天生残缺,虎克从小对『受苦』就有深刻的挣扎,他不懂父母亲的抉择,他也不懂这样一个为上帝牺牲的家庭,为何反而不受上帝的眷顾?贫穷、偏僻、残缺,与罪犯、孤岛为伍,这不是一种生命的枉费吗?上帝的爱在哪里?它的公义又在哪里?
  虎克在二十岁时写道:『我要逃避上帝,如同逃避瘟疫一样。我恨宗教,我要对上帝说--我是无法被祂感动的一位。』虎克的父母很难过,他们能帮助罪犯,却无法帮助自己的孩子,孩子不晓得到哪一天才会知道,工作的伟大不在获得的『价钱』,而是在其『价值』。一个人只要脚踏实地,即使是做很平凡的工作,也是一件伟大的事。
  一六四八年虎克的父亲病逝,父亲在临终前,面对心怀苦毒的儿子,把他默默储蓄的一百英镑放在孩子的手中,叫他到伦敦去找莱利爵士(Sir Peter Lely,1618~1680) 。

〖 喜欢修补艺术品的人 〗
  莱利爵士是画坛怪杰,而且是中国陶瓷迷。莱利爵士用色巧妙,善于捕捉人物的神韵,是英国皇室的首席画家,兼皇家博物馆馆长。他一听说这位长相丑陋的孩子,是监狱岛上牧师的儿子,立刻收他为学徒。虎克察觉父亲在做牧师以前,一定是个相当有影响力的人物。但是他还是不懂父亲为何会把不擅长绘画的自己,交给一个画家当学徒。在这里,他学到好手艺。

〖 喂!那个扫地的人! 〗
  三年后虎克学徒毕业,到一般的中学就读,他的工艺才华,无人匹敌。他自制出第一台风速计,又做出第一部水银温度计,他将结冰的水开始溶解时,称为『零度』。很多同学讥笑他:『你什么都不懂,怎么做得出东西来?』虎克答道:『我是懂不多,但我会抓住问题的关键。』
  一六五三年虎克进牛津大学,别人是进去念书,虎克是进去当扫地工友,原来是父亲留给他的钱至此已经用光了。有骨气的他,不肯向人借贷。
  他在教室外一边扫地,一边听课。一六五五年,他扫到『化学之父』波义耳(Robert Boyle,1627-1691)教室的门口,被波义耳叫进去,成为波义耳的助教,不久他做了第一部真空抽气机,为波义耳证实了非常有名的『波义耳定律』。
  波义耳立刻以这成果推荐虎克成为英国皇家科学会的会员,当虎克出席科学会的那天,科学家们对虎克的长相、学历、工作经验都有微词,只因波义耳大力支持才勉强通过。科学的殿堂,看学历不看实力,这对天才型的虎克是残忍的,但一生被嘲笑惯的虎克,还是吞下了这口气。
  一六六五年,虎克制造成第一部复式显微镜。这是生物界重要的里程碑,对他自己也有重要的影响,他后来在《Micrographia》一书中写道:『一天夜里,有一只老鼠来吃乳酪,被我抓到了。我在老鼠的身上看到一只跳蚤,我把跳蚤捏死(跳蚤是鼠疫的传播者),心想闲来无事,就把跳蚤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啊!我不禁赞赏跳蚤的美,跳蚤毛的结构、排列次序,我不是只看到一种艺术的美,我是看到一种神圣的美,一种信仰的美。』这个自称是『圣灵的绝缘体』、牧师家的叛逆孩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透过一只跳蚤,又回到上帝的面前。他后来在书上,画上一只十六寸大的跳蚤,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只跳蚤会这么感动他?更没有人想到圣灵(上帝的灵)会透过显微镜,感动这个自称是『绝缘体』的人。
  
〖 对牛顿的勉励 〗
  虎克后来给牛顿(Issac Newton,物理之父)写道:『有的人为了发表一个理论,穷一生的苦思,成千上万次的实验观察也无所得。发明的灵感,有时就像圣灵的气息一样,我们不知它从哪里来,也不知往哪里去。就是忽然来了,吹经我们多年的努力、熟悉的窗口,进入我们平常想不到的窗缝之处。发明有时就需要这种幸运的一触,这种偶然巧合的一推。在千头万绪缠绕的中心,忽然看清那个大创造者的本意,我知道我做的每一件事,无论是蓄意或不经意的,都是在上帝的影响下,因此我们更该竭力地去做。』虎克比波义耳小七岁,牛顿又比虎克小七岁。

〖 真正的科学界是孤单的地方 〗
  虎克还有一些奇怪的生活习惯,例如他晚上要到凌晨四点才睡觉,但七点就起床了,除了在晚上做实验以外,深夜常一个人出去闲荡,失眠症使他有时走到太阳出来、累了,才回家睡觉;他有严重的胃溃疡,但是经常有人看到他在深夜里,邀一些流浪汉在路边吃宵夜。在科学界里,除了波义耳和巴斯比博士外,他几乎没有朋友。他沉默、害羞、孤僻,很少人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他不是一个会做人的人,常与人吵架,也会对言不及义的人不耐烦。但是,他是一个真实的人。虽然虎克做人没有什么弹性,一六七八年他提出着名的『弹性定律』。
  波义耳死后,虎克更孤单了,一六九O年,虎克完全自科学界隐退,他的疾病逐渐追上他旺盛的发明力,一七O三年三月三日虎克病逝,牛顿在虎克的葬礼上说道:『虎克是一个受苦的身体,带着一颗勇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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