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谦卑就顺服在2008-10-9 15:24:00的发言:
而我反驳这一婚姻观,从头到尾都是以神的话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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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脸皮还真够厚的。你引用的那些经文都是你自己一相情愿错误理解而已,都已经被一一反驳过了,只是你自己看不进去而已。
不要求你太多,你只要拿出一节经文出来,在这节经文里,神是清楚表明他喜悦信徒和非信徒结合,你拿得出么?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你在圣经里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一节经文!
我不是第一天才接触这个话题,我也不是第一个和你辩论这个话题。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解经排除在外(老实说,你的那些理由根本不入流,我都懒得驳你),能够支持信与不信可以结合的理由不外乎以下几点:
1、耶稣基督从来没有岐视那些不信的人。既然连主耶稣基督都不歧视他们,我们也不应该歧视他们。 2、有很多信徒与不信者结合后婚姻很幸福,反而有时信徒的结合却不见得一定美满。 3、“信与不信原不相配”这句话并不是指婚姻而言,只不过是说互不配衬而已。 4、圣经也有记载信与不信结合的例子。 5、教会里阴盛阳衰,男女比例失调。
上面五个理由都没有明确的圣经支持,完全可以很轻易驳倒的。相反,圣经里可以找到一大堆神的严厉警告,明文禁止选民与外邦人结合。
你放着那么多清楚明白的命令不去遵守,却在为你那找不到经文支持的理论找借口,你还要糊涂到几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