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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ngo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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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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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难免还会有小的过犯,这不可怕,只要能及时悔改,求主怜悯,因为主并非不体恤我们的软弱。

可怕的是一些新教神学家由因信称义而推论得出的保险箱理论。认为一旦决志信主,又受了洗礼,就肯定得救,一次相信就永远得救,如同进了保险箱,万无一失了。继续犯罪,甚至变本加厉,也无所谓了。逐渐地把救恩当作平常,把犯罪当作习惯,贪恋世俗如以扫,认为反正已经得救了呀,把金钱看得越来越重了,把权力和名声看得越来越重了。

还有一种就是信心至上理论,认为光有信心就能称义,就能得救,把信心当作充分条件了。就轻看了行为,有的就把爱心也轻看了,渐渐冷淡了。

显然这两种理论都是不符合圣经的。

魔鬼也信,只是战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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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1.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2.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1.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2.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3.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4.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5.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为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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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出错误,不是论断。

那些理论,单单讲因信称义,过于偏颇,不符合圣经,误导信徒。

圣经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这里的因着,也应该翻成通过才是。

强调一下,人称义只能是因着恩典,只讲信心,或只讲行为,都是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3 15:18: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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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pangoder弟兄,你认为最后一句的:人称义只能因着恩典,只讲信心,或只讲行为,都是错的。

回复:如果心里真信主耶稣是讲一个人的信心,口里承认,向人作见证,算是行为。而圣经中“凡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必得救”不正是神所要求的两方面吗?

如果单方面说有信心,人信上帝,可不敢开口承认他的名,也不口里承认,这信心据弟兄的解释该是死的,不算;那单讲用行为,而无信心,这更不算了。那么,圣经上的“凡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必得救”的真理,若人按着如此完成的话,得救仍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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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现在是某市长,你若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你就要下台,被开除,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若敢承认,你就必得救。

若是在无关痛痒的情况下,那口上承认,算什么呢?难怪耶稣说,口上称主啊主啊的未必都得救。阿门!

所谓行为,就是指遵行神的旨意,爱神爱人,行公义,好怜悯,与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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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angoder在2008-9-15 7:37:00的发言:

如果你现在是某市长,你若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你就要下台,被开除,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若敢承认,你就必得救。

若是在无关痛痒的情况下,那口上承认,算什么呢?难怪耶稣说,口上称主啊主啊的未必都得救。阿门!

所谓行为,就是指遵行神的旨意,爱神爱人,行公义,好怜悯,与神同行。

 

弟兄,我觉得也是有些道理。不过,那种情况在圣经上有上帝的明文批示:必得生命的冠冕,末次审判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而除此以外的人,就是神所恩典的这种人,他们只是仅仅在神的面前和没有逼迫的情况下而对神的信心,这种信心虽小,但在神的眼中也算为可以的了。

如果按照弟兄那样的比方,我想假设:如果一个国家成为了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再也没有这样的逼迫,请问,你觉得那国家很多的信上帝的人就不能得救了吗?没有逼迫非要找个逼迫,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的吗??

显然,不是。有的人一生都没有这种事情,但神对每个人的命定都有不同之处,若不是靠着神这个最大的恩典“因信称义”,就没有人能得救了,可以这么说。

还有一例:有一个与主耶稣同一天钉十字架的强盗,除了可以证明这一点外,更证明了神的全能,因为主耶稣知道他此时的心已经是悔改的了,但没有机会来验证这悔改的行动了,但神岂不是全能全知的神?主耶稣既然答应与他同在乐园,这就证明主耶稣是知道他会改过的,且也说明了神对人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但是另外的一个强盗就是做不到,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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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那个得救的强盗,很多人都搞错了,说他没有行为,光有信心,就得救了。这完全是个误会。且听我细细道来。

一、爱神。在十字架上,耶稣承担了世人的罪孽,连神都不得不暂时离弃了他。此时耶稣的肉体被挂在木头上,却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安慰,甚至连神都弃绝了他。你可知道,耶稣内心的痛苦远大于其肉体所受的痛苦啊!这时,一个人给了他莫大的安慰。就是那得救的强盗。他责备了讥诮耶稣的强盗,称赞了耶稣。

二、爱人。强盗不但爱耶稣,敬畏神,也爱人。他责备另一个强盗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罚的,还不怕神吗?”很明显他在劝那个强盗,不要讥诮耶稣了,要敬畏神。这劝勉,不是爱吗?圣经说,爱可以遮盖许多的罪

三、行公义。这强盗替耶稣辩护,曾哭着对众人说,“你们听,他还在为你们祷告啊!”这不是行公义吗?

四、好怜悯。他同情耶稣的遭遇。“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圣经说,怜悯是向审判夸胜。好怜悯是神所喜悦的。

五、与神同行。他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陪伴耶稣走了这最后一段人生路,死后又与主同在乐园,这正是与神同行。

这十字架上的强盗,不但有信心,而且遵行神的旨意,其行为也与得救的恩典相称,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5 10:30: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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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angoder在2008-9-15 10:19:00的发言:

关于那个得救的强盗,很多人都搞错了,说他没有行为,光有信心,就得救了。这完全是个误会。且听我细细道来。

一、爱神。在十字架上,耶稣承担了世人的罪孽,连神都不得不暂时离弃了他。此时耶稣的肉体被挂在木头上,却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安慰,甚至连神都弃绝了他。你可知道,耶稣内心的痛苦远大于其肉体所受的痛苦啊!这时,一个人给了他莫大的安慰。就是那得救的强盗。他责备了讥诮耶稣的强盗,称赞了耶稣。

二、爱人。强盗不但爱耶稣,敬畏神,也爱人。他责备另一个强盗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罚的,还不怕神吗?”很明显他在劝那个强盗,不要讥诮耶稣了,要敬畏神。这劝勉,不是爱吗?圣经说,爱可以遮盖许多的罪

三、行公义。这强盗替耶稣辩护,曾哭着对众人说,“你们听,他还在为你们祷告啊!”这不是行公义吗?

四、好怜悯。他同情耶稣的遭遇。“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圣经说,怜悯是向审判夸胜。好怜悯是神所喜悦的。

五、与神同行。他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陪伴耶稣走了这最后一段人生路,死后又与主同在乐园,这正是与神同行。

这十字架上的强盗,不但有信心,而且遵行神的旨意,其行为也与得救的恩典相称,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阿门!

分析的很好,真的很好,感谢主。

所以,这位弟兄应该看到了,这就是上帝所要求的“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必得救”的道理呀。其实心里相信是显明信心,口里承认是显明行为,这是神所启示的“因信称义的道理呀”。信心与行为是并进的,如果单单说让那强盗的行为,他若对主耶稣没有信心,怎么能行得出来呢?一个人不可能对一个没有把握,不相信的事,去付之行动,否者顶多是一个热心者,或者是看耶稣只当成一个无辜的人,帮帮他说句话而已。但事实不是这样,而那强盗说:“主耶稣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主记念他……”所表现的正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必得救”的真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5 12:21: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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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后1:10)“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这节经文原指苦难的得救: 曾经救、现在救、将来救。但我们借用这个苦难的得救,来表明了另外的三种得救。

(帖前5:23)我们知道人是由灵魂体合成的:“……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很多人认为灵魂是一个整体,其实灵与魂是不同的。


自从亚当犯了罪以后,人就需要得着三种救法: 灵的得救、魂的得救与身体的得救,我们切不可将灵与魂混为一谈。灵的得救是第一步,而且是最根本的得救,一个人的灵若不得救他就只是一个灭亡的人。有不少基督徒不明白“得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有些糊涂了。得救就是得永生,这是灵的得救:“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永生就是永远的生命; 这个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生命,我们今天真心相信耶稣,我们今天就得永生,我们的灵就得救了。我们不是死了以后才得救。而是在信的时候就得救了。这是过去的得救——“祂曾救我们”,“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 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这“就有”二字原文是现在式的。我们什么时候相信,什么时候就有永生。“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们今天相信,我们今天就有永生; 我们立即就变成“已经出死入生了”。有些人以为得救是很难的,他们以为得救的条件很多,什么守十诫、不犯罪、要有好行为、要圣洁、要得胜等。其实圣经告诉我们,得救是最容易的:“凡接待(原文作“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接受”是个最起码的条件。我们怎样接受呢?下面接着说:“就是信祂名的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18节)“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0)“信子的人有永生; 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以上几段经文的“信”字,应当译作“信靠”或“相信”。英文圣经译作: believe in或believe on,意思是信在“里面”、信在“上面”。我们要信入主内。如果我们只信有一位真神,而不是信“入去”,那就不是“相信”、不是“信靠”,因为我们仍是在主的“外边”,那我们还是不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 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这里的“信”字,英文译作believe,只是信有的信,不是信靠的信。这种信心,鬼魔(也即是鬼)也信,鬼确是信有神的,但鬼是不得救的。如果我们用鬼信有神的信来信耶稣,那我们肯定是不得救的。接受就是“信靠”,这信心,是信基督复活的信心。我们信基督的复活。也就是靠基督的复活。靠基督复活的大能,我们才得救:“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罗4:24)“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相信、信靠、信在里面,都是一个意思,就是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我们如果信祂复活,我们就一定会相信全本圣经的真理,特别是神迹。我们信靠祂,接受祂做我们的救主。接受祂复活的生命为自己的新生命,那我们就是一个得救的人。有些人以为得救是一件很难的事,他们常常担心自己得救与否。这样的人,请把以上的经文多念几遍。请我们不要把那个“信”字解作“热心”、“不犯罪”、“好行为”等。不要以为这样作才是“信”,以为信心加上好行为才得救,否则就不得救,请我们不要听人说。我们只要靠着神,神怎样说,我们怎样相信就够了。凡是真心相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就不要怀疑自己是一位未得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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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称义和得永生本就是两回事,条件要求也不同,有人却非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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