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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rie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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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双方都没有淫乱罪的情况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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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约拿说,"呵呵,在这个论坛上还是很少碰到有人这样直接问我圣经根据的,被你这么一问,貌似我是经常睁眼说瞎话似的,罗马书13章你没念过么?"

 

------- 首先,我在这从来只是说事,不针对任何一个人的,也从来没注意过您就是版主, 被您这么一回复倒把我吓了一条, 我是听一个信仰十分好的夫妇(大学时我们学校的老师)说他们经常上约拿的家,所以就常来这里看看.他们觉得约拿对弟兄姊妹问题的回答是很有"分寸"地,也是很慎重地,我本人也一直是这么认为地,所以,绝对没有挑战"权威"的意思,也绝对没有指责版主"睁眼说瞎话". 这个罪名实在承担不起.只是圣经是不变的,变的是大家的理解,我们在生活中常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教会的弟兄姊妹也常常很痛苦,但我本人毕竟灵性弱小,无法回答很多人的问题,但是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解释一定要以圣经为依据,所以就想请教大家. 若有让您产生误会,实在对不起.

         还有,罗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之一,但是,从来没把它和哥林多前书7章里讲婚姻这一部分联系在一起过.谢谢指教. BTW,我觉得你后面的讲解着实很深刻,个人觉得也很有道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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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的重点是二人成为一体,而不是什么情况可以离婚。

我觉得,我们总是弃本求末。

如果二人成为一体,就不可能分开;如果二人不去成为一体,其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神的命立,离婚不离婚还有什么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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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两个人在结婚时不是偷偷摸摸的,乃是堂堂正正地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正式登记结婚,那么在人间的法律来说,他们的婚姻就是合法的。不在乎这个配偶是否信主,或者是否爱主,或者属灵与否。“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这句话适用于所有合法的婚姻,因为神认可这世界上的权柄,地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婚姻,他都认可所赋予的权柄,因此,这也是神所认可的婚姻。


  有些人无法理解到底什么是“神所配合的”,他们认为“神所配合的”应该是指神把两个最好的放在一起才是神的配合,其实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是神所配合的,因为我们都不是最好的。“神所配合的”这里是指神认可他们的合法婚姻地位,人不可以分开。

是!!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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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人人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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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carriechu:

 

亲爱的主内肢体,你找到可以离婚的圣经依据,能怎么样? 你的离婚,就合神心意/讨神喜悦和祝福了吗?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说错了,请肢体原谅:

 

假如神是父亲, 你夫妻俩是神的两个小孩子(虽然信仰的程度不同,你的配偶不肯去找第三者,

说明对方潜意识里还有敬畏神的心) ,  当这两个孩子想决裂的时候, 要从圣经就是父亲的话里面找依据,

 就算找到了,理直气壮地决裂(离婚),就合父亲的心意,讨父亲的喜悦了吗?  就不得罪父亲了吗? 

父亲的心意,乃是盼望他的儿女们彼此相爱阿!

 

亲爱的肢体,不要再找什么圣经根据了. 岂不知 "字句叫人死,灵意叫人活" ?

 

在你的婚姻上,神的心意岂不是愿意你俩彼此饶恕/彼此相爱吗?

 

 

这事靠人不能. 在神岂有难成的事吗?   

 现在最要紧的,不是你们的夫妻关系, 而是你与神的关系出了问题.

有句歌词是: 多少痛苦冤枉受,只因未到耶稣座前求!!

 

 

你的婚姻,还没到离婚的地步, 成立一个家庭不容易, 不要轻易放弃. 

 

这么重大的事情,一定要恳切祷告,让神保守你不要做错决定

 

多安静在主面前,求主光照你.指引你前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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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吧,好聚好散。何必拖泥带水。圣经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丈夫也很痛苦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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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lwin在2008-9-11 16:59:00的发言:
离吧,好聚好散。何必拖泥带水。圣经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丈夫也很痛苦的咧

 

 

圣经是我们信仰的根基,圣经是上帝给我们的话。如果圣经是死的,那么我们的根基不是也死了?上帝的话不是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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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arriechu在2008-8-31 0:55:00的发言:
      请问,这个只有淫乱的缘故才可以离婚的原则是不是只针对信徒而言的? 若是夫妻双方在结婚时,有一方并非是真的相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做了决志祷告, 处于半信半疑状态,婚后又没有任何基督徒生活,而另一方是追求,但时有犯罪.现在,半信半疑的一方以双方价值观,人生观不同,考虑想要离婚,追求的一方也不想纠缠,但仍存着一点点敬畏神的心而不敢离婚,于是就告诉对方去找个第三者,就可以离了。对方也不愿承担这样的罪名,而坚持要在这段婚姻结束后再找. 双方都是苦不堪言.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都解脱吗? 听说,对于"追求"的一方来说,若是离婚后一直到死都保持单身的话,就可以离婚,而又不犯奸淫罪,也不会使对方在再婚时犯奸淫最,是真的吗?(个人认为,既然对方不是真的相信,也就无所谓什么"间接"奸淫,"直接"奸淫罪什么的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半信半疑的一方由于不是真信,所以,应该不至于也要一直单身吧? 应该可以再找吧? 因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应该也谈不上什么间接奸淫罪或者什么吧?

 

这是什么道理?自己给自己找个绿帽子带?就为了能离婚??

圣经有很多对个人有建设性意义的话,,不过,要是一个人根本不去用心领悟这些话,,那么,圣经就要被他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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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8-9-11 23:53:00的发言:

 

这是什么道理?自己给自己找个绿帽子带?就为了能离婚??

圣经有很多对个人有建设性意义的话,,不过,要是一个人根本不去用心领悟这些话,,那么,圣经就要被他念歪了。...

 

天哪!这也像是基督徒说的话吗? 真是直接得吓人!真不知道是为人解答问题呢,还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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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太奇怪,良药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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