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预定,我是绝对阿们的,因为经上都有:
【路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徒3:20】 主也必差遣所预定给你们的基督耶稣降临。
【徒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徒13:48】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林前2:7】 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罗8:29】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8:30】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但,经上虽有启示预定我们这些得救的人,我们都要阿们和唱哈利路亚,要感恩。
但,却没有清晰启示神决定不预定另外那些人是因何故?真的是神没有能力救那些人吗?勉强有人说是神主权决定的事人不该犟嘴,那些人神不管他们了,就让他们灭亡吧……这种说法真的是与圣经真理是不符的,我真的不敢苟同。好象我再次读加尔文的《预定论》中,也是说了是奥秘中的事。怎么会有人单单用神的主权,就断言下定说他们该死?真的不知道这样论调的人如何走出去向世人传扬主的福音呀?!!
很多人引经文说:是出于神的主权,是神愿意恩待谁,就恩待谁。怜悯谁就怜悯谁……不然神没有主权做这事,就不是神了。
那么,这里面就会产生许多问题,问题总是有的,但要坦然面对,这也是弟兄在传福音时所遇到的,本来想藉着经上说的: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来网上交通一下,可是却落了个被误解和论断,观点不同就大搞争吵!真是搞不懂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怎么会有这样的做法?很郁闷,失去了交通的概念和意义。不过也难怪了,基督徒重生得救就不犯罪了吗?答案在你的认识中。
有以下问题是与神预定的原因的种种解释有冲突的:
上帝预定我们得救,那些没有预定的,真的就是因为他们是亚当的后裔就自动走向灭亡了吗?神真的是“只救这些人,而看着那些人自动灭亡”的吗?
下面的经文请解释:
【约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3:17】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3:19】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太23:37】、【路13:34】 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其实上面的经文我是看到一个亮光:
1、神爱世人,这世人是全世界的人类;如果神决定有些人没有得救,这段经文是乎应该改成:神爱被预定的人,甚至将他的……
2、信他的不灭亡,不信的要定罪,因他们不信独生子的名;若神没有预定的那些人,就不用提原因,因为他们是亚当的后裔。但为何此处出现的是:因为不信独生子的名?这段经文很明显启示人类:神没有预定那些人,是有很多原因,除了他们因始祖犯罪的原罪以外,还是因为神的全能预知这些人一切的命运结局,就是悖逆不信,不接受他。
3、光来到世间,就是指主耶稣来到世间,世人则是指全人类,但那些没有接受光就是不接受主耶稣的人,定他的罪就在此。这个‘此’字,就是指不接受耶稣基督而言。如果单单说神没有预定他们得救,所以他们是亚当的后裔,该死,那么,此处经文又甚难解:为什么说怨他们是因为不接受耶稣基督呢?
还有这些经文更能体现神为何没有预定有些人得救:
【约12:47】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约12:48】 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 【启21:7】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 【启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我所感受的亮光:
1、若有人听见神的话不遵守,这个人是指向全人类的,但不遵守的是那些神在创世前所知道的那些没有预定的人,结局是要审判的。这段话我开始以为是也可以认为是给预定的基督徒呀,基督徒也要审判嘛,只是我看下一句才明白:主耶稣来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这世界就是全人类而言,如果单单说是对‘预定的这些人’而言,显然这种解释是不妥的,原文的世界是指全人类。所以,主的救恩面向的对象是全人类,而神没有预定的那些人,显然是神全能全知这些人的命运和结局,所以若预定他们有何意义呢?不是强迫他们吗?圣经若前后对照,相呼相应的读,就会明白神向我们启示的真理,就在圣经里。
2、这段经文更加显明了,神所审判的是那些不接受救恩的人。因为,神说弃绝我的,末日要审判他。可见若是被预定的人是不可能弃绝神的,而且神在其他话中说一个都不失落。
3、得胜的显然是说神所预定得救的基督徒(神的儿女)所言。
4、但是,在《启示录》中这段经文里大家有没有仔细看到: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的要在烧着的火湖里……
这段经文不仅是不信的,还有在主耶稣救恩还没有来到以前的旧约同时代的人。如今救恩时代听到福音而不信的,被称为不信的,但是为何还有胆怯的,杀人的,淫乱的等等呢?不管是杀人的,可憎的,都应该是不信上帝的才对,如果你说他信上帝了,我想一定不是真信,如果是信的话,还要审判,还要到火湖里,这显然又与圣经“因信称义”的真理不符了。因此,此处提到的这些人可以知道是在讲在旧约时代和救恩时代里还没有听到福音的人而言,若没有听到福音,圣经上不仅是因为他们是亚当的后裔,主要是因为他们明知罪,仍要犯罪的罪行!但不信的,这里也单独提到,是对于听到福音却没有接受,不信的人而言。对于他们来说,是因为没有接受而灭亡,对于上帝来说,却是早已经知道的命运和结局,这样,神就不会做一个毫无意义的事,却预定一个明知道不接受他真理之光的人。如果神非要这么做,当然可以使一个罪人全然圣洁,使一个信他,只是神在这里向我们不是又一次说明:神不会强迫人类信他,强迫他们顺服他,他要的是人当受到神灵的感动的时候,要自己心甘情愿的接受和顺服他来赞美和敬拜他。否者,上帝不如起初就造一些机械人,一些只能做好事,只能天天说唱哈利路亚的人,这样多好,也不怕会犯罪。但是,那不是圣经中启示的神,不是全能的神……
唉,打字真累,我为了什么?
神的预定之恩典在圣经里启示的是出于神的全能预知,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神直接没有预定的人就没有理由在这些经文里提到定他们的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1 22:47:38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