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是指偷用別人【正版】的【智識版權】。為什麼【正版】不容許有【盜版】出現呢? 因為【正版】被別人取用,【正版】持有人是有損失,雖然不是金錢真正的支出,而是有財富收入的減少。 今天的社會,一切都以金錢利益為首,所以反對【盜版】的人,主要是基於兩點:其一是損害【正版】持有人的收益。其二是因法律判定【盜版】是侵犯【智識版權】的行為。從社會的道德價值觀的角度,反對理由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因為【盜版】有巿場需要,所以【盜版】才存在。假如一切【盜版】全沒有產生過,那麼大部份各式各類的知識,都是只有富人才能擁有了。例如只一部電腦最基本的【正版】軟件,往往已是草根階層一年半載的薪金。叫貧者如何能夠負擔呢?他們想支持【正版】也無能為力。 事實上,支持和反對【盜版】都有貧者和富人,或許各人是基於道德或金錢的其中一個理由。但支持和反對【盜版】都各有理據,只是如何找出平衡點? 但有一個社會現象,【正版】軟件明明是可賺取金錢收益的。為什麼竟然有人將自己的【正版】軟件,願意免費讓人使用呢?大家認為是因什麼原因驅使【正版】作者如此做呢? 因此平衡點,主要是取決於【正版】持有人,看重的是社會道德還是個人價值。沒有對錯之分,只因每人的道德和價值標準高低不同,而認為對方是錯的。 樓主的問題是針對【屬靈】書籍、歌曲的【盜版】。因【屬靈正版】持有人對【屬靈智識版權】的態度,是直接界定是否【屬靈盜版】的行為。所以討論的是【屬靈正版】持有人,該如何理解基督徒正確的道德和價值觀,這才是討論重心,而沒必要討論【如何看待盜版屬靈書籍】的。 領受各有不同,所以大家只需【你認同能說服你的論據、我認同能說服我的論據。】 千萬不要【認同自己也不能說服自己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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