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平安! 对于楼主提出的疑问,我个人认为不可以! 试问一下,一些带有其他宗教色彩的普通歌曲是不是定义为"不属于神而属于偶像崇拜的歌曲",如果是,我想大家都清楚,一定是不能唱!如果以楼主转帖中所举的歌曲例子,若只认为是认同了中国文化就可以唱,那么我想问问所谓的中国文化代表的是什么?"中国文明的确存在着殿阁、宝塔、彩塑,它亦诚然反映了中华文化的光芒。"如果这些光芒本身就有问题,那还能不能叫光芒?中国文化的定义太广了,龙图腾,佛教都含盖在其中,如"一处处名山,一所所殿阁,一座座宝塔,一尊尊彩塑",这些本来就是人自己制造出而进行崇拜的偶像,难道应该被一个基督徒去歌唱?
其次,楼主转帖中说到,歌唱这些,只是尽一个"艺术家,表演者的职责",那么我们属神的职责在那里?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的工作甚至生命都要奉献给神,为神的荣耀做见证.如果工作和信仰发生了冲突,你觉得哪个更重要呢? 楼主转帖中提到"我的原则是,只要不绊倒自己,不绊倒别人,唱就没有问题了。"要知道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根深蒂固的存留,官方及民间各种形式的传播,都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那么歌唱"一处处名山,一所所殿阁,一座座宝塔,一尊尊彩塑"算不算绊倒人?
"你们是这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5 3:34: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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