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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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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和男友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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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太绝对了,虽然自己被罪裹的紧紧的,但是还是希望弟兄姐妹们圣圣洁洁!看到别人犯罪,心理就特难受,总感觉自己不称职,没做好带领的工作,虽然自己也很败坏,但是真不希望别人也这样!因为神的震怒我们是担当不起的!所以求神特别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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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 进来请教一下各位弟兄姊妹~    为什么关于同居的帖子 就那么有点击率啊???



每个人都是一样软弱~~~(理解万岁,不理解当我没说!)



求上帝赦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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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问教会的牧者,结果她告诉我信主的不能找不信主的不是绝对的,以斯帖和路德不就是.我们教会诗班有不少爱主常期用歌声侍奉主的弟兄姐妹找的也是不信主的.我自己感觉很辛苦,很渴求一份爱情,但因为觉得不能找不信主的一直拒绝了很多,其中也有自己有好感的.有时跟随主,是否意味着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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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如果同居后也没有结婚,那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对
可是最后如果结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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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an在2007-9-15 17:33:00的发言:
弟兄,不要这样说。

在她同居以前,谁劝说过、帮助过她吗?别忘记我们的 神是鉴察心思意念的真 神,我们不会比她好到哪去。

她已经跌倒了,需要的是扶持。

别忘记基督最大的教导-爱。



说的好,谦卑的人,总以谦卑束腰,如果以上所有的人都能把自己放低,不用俯看的眼光来看她,就不会说以上的话了,要知道骄傲的罪不会比淫乱的罪小,甚至骄傲的罪更大,所以不要认为你没有同居过,你就一定比她好,你的骄傲照样定你的罪,每个人都把自己放在最低,看问题的角度就不一样了。圣经上说神是居住在谦卑的人里面的,所以想要与神同在,就要做谦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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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李唯宁在2007-9-16 20:03:00的发言:
两个人如果同居后也没有结婚,那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对
可是最后如果结婚了呢?

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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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不了

看来撒旦的力量的确太大

总会引诱人犯罪

可恶的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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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创34:1 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
创34:2 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
创34:3 示剑的心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喜爱这女子,甜言蜜语地安慰她。
创34:4 示剑对他父亲哈抹说,求你为我聘这女子为妻。

虽然以上经文的情况有所不同。
但是示剑是真心的要娶底拿为妻,我们就因此可以认为他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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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7-9-16 22:23:00的发言:

还是不对。

赞成!

不应该把日后结婚作为婚前性行为的借口。

看到最近的帖子,觉得现在真是好多肢体尝试婚前性关系,不过我也觉得大家不要一味指责他们,关键是他们能否认识到自己的罪,不再犯了,因为他们所要承担的后果,已经在他们自己身上埋根了。唉,主啊!你为什么让这么多你的孩子陷入网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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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必然是淫乱行为,是神所厌恶的大罪。未婚同居就是其中之一!





犯了这罪的人,一定要停止下来,不要再犯罪,然后向神悔改,求神饶恕!神是轻慢不得的!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在身子以外,唯独奸淫,是在身子以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唯一的出路,在乎向神悔改,求神赦免,或许神施恩,不照你们所行的报应你们。




悔改认罪以后,你们两个人尽快进入婚姻,求神带领你们!




[林前 6: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来 13: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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