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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困饶的问题:“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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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种爱叫放弃,这是世人说的。当你真心爱她又不能和她结为夫妻,早日放手更好。你们这样做,我不能说你们是犯罪,但也不敢说你们的心完全圣洁。这必竟是把自己和你爱的人放到了一个很不合宜的地步,甚至是很危险的地步。即使你们以前对情欲有非常的免役力,也不能说明你们以后还有这种免役力呀。这种试探太大了,很容易给撒旦有机可乘。她是你的姊妹,你理当把她将给上帝,而不是紧紧抓在你的手里。请问你爱她胜过神的爱吗?悬崖勒马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
   “赞美上帝”弟兄说的对。违背了上帝给我们定的律必要受到律的惩罚。千万要注意,神是轻漫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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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5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
(弗5:8)

你的里面已经有责备了,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这样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自己成为暗昧之子,暗昧之子是怕见光的。
所以你觉得惶惶不安,不是非要在一起才能照顾她,这个不是理由,
不如说你们为将要来临的离别而恐慌,所以恨不得能多在一起,
但是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背离了光明之子的身份,让自己活在黑暗里面,
神的灵在为你们担忧,你能感受到的,对吗?

你们这样做会有几种后果:
1、把双方都放在试探里,既然你们感情那么深,即使没有你所理解的sex,
恐怕亲昵也是有的吧,不要轻忽神的诫命,一旦出错,你就会为之付出惨重代价,
如果爱她请为她考虑,将来你们是不是还在一起,你都不知道,如果她嫁给别人,
知道这么一段经历,能坦然相信你们没什么的我想不会有几个,因为撒旦会将猜忌放在人心里,
那么你所谓的爱带给他她的是什么?你考虑过吗?

2、经上说:隐藏的事没有不显明出来的,这件事情迟早会暴露出来,神在等你们,
如果你们的事情让其他弟兄姊妹知道,
你想过后果吗?会不会绊倒人?你们的申辩有意义吗?保罗说:男不近女到好。
你在给自己留下试探的同时,也为其他弟兄姊妹留下了试探。

3、再进一步说,如果你身边那些不信的人知道了,而假如他们知道你们是基督徒,
那么试问你们的行为会让他们怎么想:原来所谓的基督徒也不过如此,
将来若有一天你要向他们传福音,还能理直气壮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真的爱她吗?她真的是上帝给你预备的吗?
如果是,那么请等待神为你成全,他会有美好安排,如果不是,那么不要用自己代替神旨意。
送你一句话:爱是不加害于人的!
你的爱不应该成为伤害她的工具。
爱是多么美好的事物,为什么非要玷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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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在这里在2007-4-14 19:57:00的发言:

各位弟兄子妹,你们的每一句话都深扎我心,谢谢你们的批评与提醒,这样能让我更清醒.关于我们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太复杂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等等吧,希望能够有勇气给大家谈谈,她明年就要出国读书了,她的路才刚开始,希望大家为她代祷求神带领她当走的路,发挥出她的能力,好好的为神做工.这几天也够让她心烦的了,看见她哭,真的很受不了,夜里我老是睡不着,有时偶尔会有只要让她开心,不让她心烦,我不再这样,我感情的攻势太强了,太矛盾.求神怜悯我们吧,我的主,我的神,求你来带领我们当行的,当做的,求你了!

出国读书怎么了?不再回来了?
发挥能力好好为主做工?她出国是为神吗?
现在这样,她如果站在讲台上没有责备吗?还能为主做工吗?
站过讲台的人都知道,心里有污秽根本无法在那个讲台上站立的住,
因为作为神的器皿,有污秽活水如何涌流?

你们该为此认罪了,根本不要谈等等,再分开的事情
你们所行的已经是得罪上帝了
怎么不知道惧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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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去读书就是了
先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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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上万军在2007-4-13 13:42:00的发言:
真正的爱至少是要有勇气面对婚姻,并排除一切困难的,任何理由都不是同居的借口.

赞成!

感觉楼主弟兄爱你的女朋友已经超越了爱主,真是有点羡慕你的女友啊!不过我们是基督徒,总应该最爱的是主吧!
爱智慧弟兄以前说的话总是很莫名其妙,不过这次我也同意他说的,你们还是结婚吧!至于要不要出去读书,这个你可以尊重你女友的意愿,但是如果你们真的相爱,那就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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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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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境况可能不一样,但是不能去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明明知道你们要分离,就不要再深陷下去了,否则双方都可能受到影响.甚至伤害.
你真爱她,她也很爱你,她是要出国吗,你就等她,爱的光明磊落,不需要躲藏的.为了爱情而付出一点这是好事.
一切为荣耀神.愿你们所行的所做的是在神的旨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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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自责.神会带领我们明天的道路.认清自己的得罪.求神看顾保守.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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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让别人知道可能不太好!!!如果确实是事出有因,不便于和世人一样弄个典礼,你们就找几位信实的兄弟姊妹为你们在 神的面前做个结婚的见证!你们彼此忠贞相爱,有没有世人的那张纸片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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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荆轲在2007-4-19的发言:
不想让别人知道可能不太好!!!如果确实是事出有因,不便于和世人一样弄个典礼,你们就找几位信实的兄弟姊妹为你们在 神的面前做个结婚的见证!你们彼此忠贞相爱,有没有世人的那张纸片都无所谓!!!

重要的是敬畏神的命令,顺服在上执政掌权者的权柄。





我今日再说,若是一个女孩子找到自己心仪的男孩子,一定先把他带到自己的父亲面前,首先要争得自己父母的认可,不要私自和男子约会,因为极易使二人受亏损。若是女孩子的父母不同意,就坚决不要私自发展。除非你父母的观点改变。父母是上帝设立给儿女在地上的保护伞,应当顺服这权柄。





楼主弟兄若是敬畏神,就当迅速脱离目前的暗昧行为,行事为人当象光明的儿女,应当对女孩子负责,即使那个女孩子根本不懂事,不懂得自我保护,你却应当懂得保护她,也是保护你自己,和你未来婚姻的健康。




若是连一个结婚证都不可以领到【结婚必须的法律程序】,谈什么结婚论嫁,说明根本没有到神的时间。为什么强行走在神的前面呢?!





你们现在是有自由,但是不要把这自由成了放纵情欲的机会,神是轻慢不得的,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受永生。我愿你们不要使神的名受辱,不要叫圣灵担忧,不要给撒但亵渎神的机会,不要引发神的管教。愿神赐给你们敬畏衪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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