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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3-1-1 22:44:51的发言:
基督徒的形象首先是承认自己的罪!!
要是有错不敢说,那就不是基督徒了~~显明自己的罪,然后认识罪并愿意悔改,那是得救的前提呀~~~我们受洗之前要认罪,没次圣餐前要认罪、忏悔~~认罪是每个基督徒的特征和习惯~~~~哈哈!!
最主要是自己知道自己的罪,承认罪,并且愿意“尽心尽力”地悔改。
连向世人认罪的勇气都没有,还谈什么悔改??
旧我不死透了,新人怎么生法??
noya,你的话在原则上是没错的,但在应用这句话的时候,你需要有智慧和分辨能力。勇于承认自己的罪,这是一件好事。但有些罪是关系到个人的,并不合宜于在公众面前承认。给你说个故事吧:
??有一个人,他在未信主之前是一个流氓地痞,曾用恶毒手段污辱过一个女子,后来把她丢弃了。若干年后,他悔改归生,深深痛恨自己已往的罪过。那时那女子已经与别个男子结婚生子。他为着对付这一项罪竟然在公众之前承认,他以为这样可以荣耀神,并表示他真心向那女子认错。但实际上却是使那女子再受一次羞辱,并且引起她丈夫的憎恶感和家庭的纠纷,生出许多事端,把一个好好的家庭拆散,叫无辜的小孩受折磨。这其结果并未使神得着完全的荣耀,也未能使人受益。
??其实这人只要直接向那女子认罪便够了。如果要在公众之前见证,也只能极简单地提到自己以往如何败坏便可以,但他把不应该说的也说出来,反使魔鬼得着败坏人的机会。
??再例如: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好淫了。”(太5:28)但是如果我们要认罪的时候,因为自己心里对某个人起过淫念,便走去向她认罪,就完全错了。我们的认罪对她毫无益处,反而使她受辱,也使主的名受辱,徒然使人误会基督徒的行事是轻浮无礼的。在处理这一类的罪时,我们不得不在爱心的原则上去衡量一下。
??这个故事的道理,你自己好好琢磨吧。求主给我们智慧,让我们可以分辨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可以造就人,什么话会绊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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