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以理和他的三位弟兄(同伴)和以西结等人都在内。但以理就曾忧伤悲哀并禁食,苦苦地在神面前代表全体以色列人作了这样的认罪、悔改,求神饶恕,呼吁神再施怜悯的祷告(但9:1-20)。
但是,神叫以色列人投降巴比伦王,顺从地被掳到巴比伦地受苦、悔罪,岂是叫以色列人绝对听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呢?完全不是。尼布甲尼撒后来曾建造了一个大金偶像,造好了就大行“开光之礼”,隆重吩咐他统治下的普天下人,包括但以理那三位弟兄,必须敬拜那尊大金偶像——实际上就是敬拜尼布甲尼撒本人(参看但以理书第3章),神岂是叫那三位弟兄也听从巴比伦王,也敬拜他的偶像呢?绝对不能。神从来没有立尼布甲尼撒在以色列神的圣民之上、在神之上,或立尼布甲尼撒为以色列人的太上皇。那三位弟兄,宁可悖逆巴比伦王,不听从他的命令,宁可被丢在火窑里当众处死,也不向尼和大金偶像低头或屈膝。这与那几位找借口欺骗众圣徒加入“三自”,接受党对教会的太上皇绝对领导权,把“祖国”和“爱国”这尊大金偶像代替神,来向这偶像跪拜
,把党和国家当作神教会的太上皇,有什么相同和一致之处呢?
但以理宁肯被扔在狮子洞里,也不肯理睬加了玉玺的皇上“圣旨”(这种“圣旨”如同今天的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那么庄严)。该撒,代表着神所设立的一个世界政权。我们属神的圣洁子民,究竟在哪些事上应该听从“该撒”,照“该撒”所规定的去做呢?又在哪些事情上,我们一点也不能听从“该撒”,一点也不能照它规定的去做呢?不是在一切事情上。不是什么都听从世界政权。主耶稣曾精辟地向我们指明∶只有“该撒的物”(即我们至高父神所交给“该撒”管理的事物,也即纳税呀,政治呀,经济呀,交通管理呀,计划生育呀,等等一切世俗的事上)我们才应该“归给该撒”,即按该撒所规定和所命令的去做,在这些事上我们必须听它的。也就是“顺服做官的”,“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
但另外还有一些事物,并不是“该撒的物”,神并没有交给“该撒”,让它来管。是专门属“神的物”,那就不可以也“归给该撒”,即在这些专属神的事物上,不能也听从“该撒”,一点也不能听从它,只能全部按神的旨意去做。“神的物”,只能“归给神”,与“该撒”不相干,“该撒”管不着,不得管,在这些事情上只能按神的话去做。教会不属“该撒”,不是“该撒的教会”,是“神的物”,是专属“神的教会”。为什么要让该撒来插手神教会的事呢?(当然,该撒自己却认为,从来就没有“神的物”,只有“该撒的物”,连神的教会也是该撒的,也当归它,也要按它的意志来领导、来管理、来摆布、来改造。但神从来不许。教会是主基督用他的代价买赎出来的,与该撒无关、无涉)。连该撒本身,也只是神手中暂时使用、利用一下的工具,不会永远使用、
永远利用它,到时候神就要废去它、审判它,在神和羔羊的忿怒中毁灭它,扔它在硫磺火湖里;不像教会,和那些靠主得胜的神众仆人众圣徒,是永远地要进入基督永不朽坏的国度和荣耀里。
今天的神的教会,就是将来的“新耶路撒冷”,就是“羔羊的妻”(启21:9-10)。新天新地是为教会预备的。教会(即新耶路撒冷),是新天新地的中心,神和基督(羔羊)永远住在其中(启21:2-27)。所以,今天所谓“三自”,他们的错误是个根本性的绝大错误。我们属主的人、爱主的人,应该在主面前极其严肃地对待它。
2.为什么不能与“三自”、世界或政权联合?
从上一题所说“三自”的实质性大错误来看,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为什么我们属神的圣民不能、也不该与“三自”联合。加入“三自”,与“三自”这个傀儡组织联合,也就是与这个将亡的世界联合,与世人政权搞联合,与偶像搞联合——这就正中了撒但的诡计,同时也惹动了父神和主基督的怒气。神在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中,都把这种“联合”称做“行邪淫”、“淫乱”,把搞这种“联合”的神的子民称作恬不知耻的“淫妇”。神为此时常伤痛地责备以色列人,向以色列人发烈怒,甚至要丢弃以色列人;照样神也以此严厉地警戒了我们这些在新约恩典时代中的众圣徒。
这种“联合”或“行邪淫”,正好比一个已经归属于丈夫的妻子,竟背着丈夫,在丈夫以外另有所爱,别有所欢,与之联合、与之勾搭,投入别人的怀抱里,与别人露身行淫,与别人亲密不可分,背离自己的丈夫,激起丈夫从心底里发出忿怒和仇恨来。这种女人,是妇女中的败类,为所有的人所不齿、所唾弃。主基督既用宝血和生命的重大代价,把我们的罪洗凈,买赎出来,归主为圣,成为基督的新妇、主身上的肢体,为什么我们今天要背离我们的恩主,使他伤心,在他之外别有所欢,另有所爱,另有所投所靠,与别人(与主不相干的人)搞“联合”,行邪淫,别有所属,惹主的愤恨呢?
为此,父神在林后6:14-18这一段经文中,严厉警戒了我们这些已经蒙恩被赎的众圣徒们∶你们与不信的(世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负轭,指共同的抱负、志愿和理想,是作为一生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不信者,即世人,他们奋斗的目标在地上,要把这个将亡的世界改造和建设得多么美丽,多么可爱,有他们各自的理想、目标、空中楼阁;他们奋斗的目标,与神的预言(即未来的事实)完全不一致,他们的目标和理想,终究都要成为泡影,一场空;我们所盼望和为之劳苦努力的目标,却不在这地上,而是在天上,并且我们只是寄居在这地上(我们不是这个将亡世界的主人,而是旅客,是天国在地上的侨民),在地上儆醒、等候、听主的话、遵神的旨意,在地上为主的名作见证、传扬天国的福音,完成主临走前在橄榄山上所交托我们的任务,好迎接我们救主的荣
耀
降临,在整个天上地上执掌基督的王权。你们看,我们与不信者两方面所肩负的轭,是多么的不同!义(我们这些在神面前因信称义而成圣的人)和不义(世人,他们仍活在罪里)有什么相交呢?光明(神的真理就是光明)和黑暗(拒绝福音真理,就在黑暗中)有什么相通呢?基督与彼列(敌挡基督者)有什么相和呢?信主与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教会是神的殿,是神居住的圣所)与偶像(在神之外另有所拜、所尊崇、所高举、所神圣化的,以之取代神的任何事物,就叫做偶像;而“祖宗”和“祖国”,自古至今就是我们中国人所崇拜的大偶像,大菩萨)有什么相协同呢?(“同”,应译为“协同”或“协调”)......又说∶ “你们(蒙恩的圣徒)务要从他们(世人、世界潮流、不信者,以及与世界和偶像积极联合、勾搭在一起的假先知和假弟兄)中间出
来,与他们分别(开),不要沾(神眼中所看为的)不洁之物,我(父神,基督)就收纳你们......”神在此警戒的就是这类可恶的事。主决不轻饶,而是要重罚他们。
3.联合后的危害性
某一位可敬的正直人,若他的妻子背离丈夫,在他以外与别的男人勾搭、联合,行了邪淫,这种“联合”本身,就破坏了她作为其妻子的高贵贞洁的实质和地位,破坏了原先的家庭和夫妻之间美好的正常关系。表面上,名义上,她还是那位可敬的某某人的妻子(对我们说,表面上还算是一个“基督教会”),实际上不是了,污不可当,丑不忍视,臭不可闻,耻不堪言。我们若不听主话,辜负主爱,践踏主恩,在主之外别有所爱、所从、所归,去与世界和政权勾搭联合,则更是如此。结果是∶伤了主的心,辜负了父的恩,侮辱了神的名,中了撒但的圈套,如同亚当夏娃受了蛇的诱惑,上了魔鬼的当,逃不了神公义的诅咒和惩罚,最终受害的还是那个行邪淫的女人本身。
神不责打行吗?主耶稣曾对那个容让假先知耶洗别来教导神的众仆人、引诱他们去吃祭偶像的物、行邪淫之事的那个推雅推喇型教会的使者(即该教会的负责人,该教会的代表)是怎么说的呢?听!“我曾给她(指假先知耶洗别)悔改的机会,她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看哪,我要叫她病卧在床(即下面所说的“大灾难”),那些与她(一同)行邪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同受大灾难(中文圣经在此译为“大患难“不恰当”,应译为“大灾难”;因为这不是圣徒为主名和听主话而遭受世人所加给他们的“大患难”,而是神忿怒报应淫妇、世人和敌基督者的“大灾难”),叫众教会知道,我(主耶稣)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谁也逃不过主如火焰的双眼),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2:21-23)
上面主耶稣的话中,用重点曲线所标明出来的内容,就是我们圣徒若与世界联合、行邪淫后的危害性(编按∶在以巴弗老弟兄的文稿中,常在重要的字、词、段下面画上曲线。联合后的“危害性”,似应为“危险性”或“结果”)。
4.我们应该怎样面对目前的局势?是否就按耶利米先知所说的去行?
首先回答一下关于“是否应该按耶利米先知所说的行?”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说到,那几位教会负责人引用耶利米书这一段经文,是片面地引用圣经,牵强附会、断章取义、张冠李戴,为的是替自己背离主、投靠世界政权、接受党和政府对神教会的绝对领导权这件恶事丑事找一个借口,罩一块遮羞布,既欺哄了自己,又诱骗了别人。
神从来不叫我们什么事情都得要听从世人的政权(或是该撒,或是尼布甲尼撒,或是今天我们中国党和政府的领导),只在一部分属世、属地的事上,即神交付他们管的事情上,才必须听从和顺服他们;“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但教会,并不是“该撒的物”,是“神的物”,为什么要把“神的物”也要归给该撒?为什么神的教会也要去参加“三自”这个傀儡组织,把党和政府当作神教会的太上皇?不能给!一点也不给!这与耶利米那几章所说的事本质完全不同。“神的物,只当归给神。”在属神的事物,不属该撒的事物(世事)这件大事情、原则大事情上,决不能套用“顺服在上执政掌权者”(罗13:1-7)这个原则,而必须按照与此原则似乎相反,而更大、更重要的另一个原则∶“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