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ritter在2005-11-24 17:52:00的发言: 马丁路得的六十七条论纲具体是什么内容? 马丁路得在写了95条之后,又写了什么吗?为什么以前没听说?
说声对不起 , 在网上找到了答案。六十七条论纲确不是出于马丁路得的。
而是另一位瑞士重要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 , Zwingli, Huldrych慈运理 (1484~1531 ) 于1523年发表的。
《六十七条论纲》精华摘录
1、那些认为福音一定要在教会的批准下才有效力的人,不仅错谬,且亵渎神。 2、福音的总纲乃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将父神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并藉着他的完全,救赎我们脱离永远的灭亡,使我们与神和好。 3、因此,对于从前、现今、并将来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凡是在基督以外寻求或卖弄其他门路者,是错谬的;他们是杀害灵魂者,也是强盗。 7、基督是众信徒─身体的头,没有了头,身体乃是死的。 8、一切住在元首基督里的,才是祂的肢体和神的儿女。这是真正的“教会”,圣徒的联合,基督的新妇,宇宙的召会。 15、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里面。 16、我们从福音中得知,教训和人的传统,对于救恩毫无帮助。 17、基督是永远的大祭司。那些自称是大祭司的人,抗拒并摒弃了基督的尊荣。 18、基督,藉着将自己置于十字架,一次而永远的成了所有信徒赎罪的祭物。因此弥撒并非献祭,乃是纪念十字架上的死,并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赎。 19、基督是神与我们之间唯一的中保。 22、基督是我们的义。由此,我们的工作须善美如同出于基督,然而却非善美如同出于自己。 24、基督徒不应受制于一切不出于基督的工作。这些工作会耗去我们所有的时间与精力。 26、没有一件事比假冒为善更令神厌恶。 27、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一切神所允许并且从未禁止的事,都是正当的。因此,婚姻适合于众人。 34、无论是在圣经,或是在基督的教训里,都找不到所谓属灵(圣品)权力的根据。 35、但是基督的教训与事例中,的确有世俗(政治)权力的存在。 37,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违背神的情况下,服从政府权柄的义务。 49、我所听过最大的丑闻,就是允许神父在经济压力下,包养富有的情妇,却不准许他们合法的结婚。这是何等的羞耻。 50、唯有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能够赦免人的罪。 57、来世的炼狱,与圣经毫不相干。 58,59、唯有神知道人死后的事。祂向我们启示的越少,我们就越须承认我们不懂。 66、所有圣品人员都应立即悔改,并且高举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灭亡。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了。
有兴趣者 , 可参阅“慈运理与瑞士德语邦的改教运动”全文 : http://home.netvigator.com/~goldenwi/history/history/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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