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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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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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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丁路得的六十七条论纲具体是什么内容?
马丁路得在写了95条之后,又写了什么吗?为什么以前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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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曾听过耶稣之名不代表不认天父为唯一的真神像“信心之父“就是没见过耶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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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itter在2005-11-24 17:52:00的发言:
马丁路得的六十七条论纲具体是什么内容?
马丁路得在写了95条之后,又写了什么吗?为什么以前没听说??

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中国很难找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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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ale在2005-11-24 18:32:00的发言:
未曾听过耶稣之名不代表不认天父为唯一的真神像“信心之父“就是没见过耶稣阿。


没见过和没听过一样吗?

聖經體諒那些從未曾聽過耶穌之名的人,他們必不按律法滅亡;他們的是非之心同作見證﹝羅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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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4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诺亚呢????旧约时代有很多认耶和华为神的义人,经上只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所谓靠良心办事的异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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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4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ale在2005-11-24 18:54:00的发言:
那诺亚呢????旧约时代有很多认耶和华为神的义人,经上只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所谓靠良心办事的异教徒。

那诺亚他们有没有听过耶和华神的名?他们甚至和上帝说过话,而不仅是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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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itter在2005-11-24 17:52:00的发言:
马丁路得的六十七条论纲具体是什么内容?
马丁路得在写了95条之后,又写了什么吗?为什么以前没听说?

说声对不起 , 在网上找到了答案。六十七条论纲确不是出于马丁路得的。

而是另一位瑞士重要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 , Zwingli, Huldrych慈运理 (1484~1531 ) 于1523年发表的。

《六十七条论纲》精华摘录

1、那些认为福音一定要在教会的批准下才有效力的人,不仅错谬,且亵渎神。
2、福音的总纲乃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将父神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并藉着他的完全,救赎我们脱离永远的灭亡,使我们与神和好。
3、因此,对于从前、现今、并将来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凡是在基督以外寻求或卖弄其他门路者,是错谬的;他们是杀害灵魂者,也是强盗。
7、基督是众信徒─身体的头,没有了头,身体乃是死的。
8、一切住在元首基督里的,才是祂的肢体和神的儿女。这是真正的“教会”,圣徒的联合,基督的新妇,宇宙的召会。
15、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里面。
16、我们从福音中得知,教训和人的传统,对于救恩毫无帮助。
17、基督是永远的大祭司。那些自称是大祭司的人,抗拒并摒弃了基督的尊荣。
18、基督,藉着将自己置于十字架,一次而永远的成了所有信徒赎罪的祭物。因此弥撒并非献祭,乃是纪念十字架上的死,并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赎。
19、基督是神与我们之间唯一的中保。
22、基督是我们的义。由此,我们的工作须善美如同出于基督,然而却非善美如同出于自己。
24、基督徒不应受制于一切不出于基督的工作。这些工作会耗去我们所有的时间与精力。
26、没有一件事比假冒为善更令神厌恶。
27、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一切神所允许并且从未禁止的事,都是正当的。因此,婚姻适合于众人。
34、无论是在圣经,或是在基督的教训里,都找不到所谓属灵(圣品)权力的根据。
35、但是基督的教训与事例中,的确有世俗(政治)权力的存在。
37,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违背神的情况下,服从政府权柄的义务。
49、我所听过最大的丑闻,就是允许神父在经济压力下,包养富有的情妇,却不准许他们合法的结婚。这是何等的羞耻。
50、唯有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能够赦免人的罪。
57、来世的炼狱,与圣经毫不相干。
58,59、唯有神知道人死后的事。祂向我们启示的越少,我们就越须承认我们不懂。
66、所有圣品人员都应立即悔改,并且高举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灭亡。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了。

有兴趣者 , 可参阅“慈运理与瑞士德语邦的改教运动”全文 :
http://home.netvigator.com/~goldenwi/history/history/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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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ippo2004在2005-11-25 5:14:00的发言:

>

说声对不起 , 在网上找到了答案。六十七条论纲确不是出于马丁路得的。

而是另一位瑞士重要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 , Zwingli, Huldrych慈运理 (1484~1531 ) 于1523年发表的。

《六十七条论纲》精华摘录

1、那些认为福音一定要在教会的批准下才有效力的人,不仅错谬,且亵渎神。
2、福音的总纲乃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将父神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并藉着他的完全,救赎我们脱离永远的灭亡,使我们与神和好。
3、因此,对于从前、现今、并将来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凡是在基督以外寻求或卖弄其他门路者,是错谬的;他们是杀害灵魂者,也是强盗。
7、基督是众信徒─身体的头,没有了头,身体乃是死的。
8、一切住在元首基督里的,才是祂的肢体和神的儿女。这是真正的“教会”,圣徒的联合,基督的新妇,宇宙的召会。
15、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里面。
16、我们从福音中得知,教训和人的传统,对于救恩毫无帮助。
17、基督是永远的大祭司。那些自称是大祭司的人,抗拒并摒弃了基督的尊荣。
18、基督,藉着将自己置于十字架,一次而永远的成了所有信徒赎罪的祭物。因此弥撒并非献祭,乃是纪念十字架上的死,并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赎。
19、基督是神与我们之间唯一的中保。
22、基督是我们的义。由此,我们的工作须善美如同出于基督,然而却非善美如同出于自己。
24、基督徒不应受制于一切不出于基督的工作。这些工作会耗去我们所有的时间与精力。
26、没有一件事比假冒为善更令神厌恶。
27、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一切神所允许并且从未禁止的事,都是正当的。因此,婚姻适合于众人。
34、无论是在圣经,或是在基督的教训里,都找不到所谓属灵(圣品)权力的根据。
35、但是基督的教训与事例中,的确有世俗(政治)权力的存在。
37,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违背神的情况下,服从政府权柄的义务。
49、我所听过最大的丑闻,就是允许神父在经济压力下,包养富有的情妇,却不准许他们合法的结婚。这是何等的羞耻。
50、唯有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能够赦免人的罪。
57、来世的炼狱,与圣经毫不相干。
58,59、唯有神知道人死后的事。祂向我们启示的越少,我们就越须承认我们不懂。
66、所有圣品人员都应立即悔改,并且高举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灭亡。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了。

有兴趣者 , 可参阅“慈运理与瑞士德语邦的改教运动”全文 :
http://home.netvigator.com/~goldenwi/history/history/09.htm



多谢指教。我们都会有不懂的地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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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5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诺亚的时代他信靠的是耶和华神而那时耶和华神还没有告诉诺亚关于耶稣降世。我们不能对神的旨意忘加揣测,I warn everyone who hears the words of the prophecy of this book: If anyone adds anything to them, God will add to him the plagues described in this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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