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之间不是夫妻,当然不需要完全公开尚不够成为一体的那一方许多东西。
夫妻成为一体,如同基督和教会,这自然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结合,根本不存在什么隐私或者秘密,当然也无可厚非,但如今有多少夫妻是这样的结合呢?如果有,感谢主,这里面不存在不安定因素了。
我们如今有许多时候,真的就是在不明白神的旨意时而进入了婚姻,这种情况下,勉强其中任何一方完全赤露敞开,不知道有多少能做到,求主加力量吧,因为我们首先是应该考虑到双方的属灵光景,退一步是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在先考虑到家庭稳定和造就人的角度上多加思考。盲目的要求只会带来混乱,当然,这样的观点不够属灵,并且很大程度上有些“人性化”,但跟孩子讲成人的规矩,跟不信的人讲神的规矩,都是不合适的。
我声明,我不反对完全向对方公开的夫妻,并且非常羡慕和敬重!!
我提议,不要把难担的担子加在不能担的人肩上!!
我个人认为,公开透明只是“我”对我的要求,而不是“我”对“你”或“他(她)”的要求。雅歌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她自己情愿。如果不是我对自己的要求,而是去用圣经上的话去砸对方,可能真的是越位了,并且足够的确据表示,你根本还不值得他(她)的信任和托付,尽管已经有婚姻或者性关系,仍然是两个个体,存在于社会中的一个“生活共同体”,不是“复体人”状态。
因此我呼吁:对神我们不能越位。对人,我们同样不要越位。如果我踩了你,不仅不说“对不起”,反而说,“没有关系,”反而说“踩得不重,不要乱嚷!”各位说,这样的冲突可能不起来吗?我们如果希望对方向我敞开,我们首先是不是有这样的诚实和爱的付出,使对方能够敢于放下顾虑呢?
当我们的好奇心被拉足的时候,当我们控制欲扯足的时候,当我们自义的时候,当我们自以为比别人强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指望有人敢于向我们来付出“圣爱”。先搞清楚“我是谁?”先搞清楚“在神面前我是谁?”还是经上那句话: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就先要怎样待人。你们若不甘心饶恕别人的过错,你们的神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错。
如今在主内论坛上还有“弟兄”会把女子的失贞问题当成话题来讨论,还有人会以知道这女子在我以前的故事当作考验对方诚实的方式来衡量。主啊,求你观看,我不敢再说下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5 12:52: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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