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相信我们的得救、蒙恩、事奉等 , 所有一切事情 , 都是完完全全在被神的拣选下才得到的。即所谓“预定论”。 因此相信“预定论”的人认为早在救恩计划前 , 神已预定将人类分为“得救”和“堕落”两类。圣经经文中所有的“我们”设定为被神预定拣选的一群。 所以有人提出质疑 : 如果神是预定了谁人“得救”或“堕落” , 祂公平公义的本质 , 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 故此为了补救这个矛盾 , 于是有聪明人便发明了“自由意志”这个名词。人类“堕落”不能得救 , 是因他个人“自由意志”的选择。“选择救恩”的人是被神拣选的、“不选择救恩”的人是因没有被神拣选的。 不论如何理解“自由意志”的选择 , 只要人有自由选择的能力 , 即是他有一半机会能改燮神的预定。那便有一半机会出现不是神预定的结果 , 只可说神有预知事后结果的能力。“预定论”便只有一半机会是对的。 所以风云弟兄 : 我个人的结论是 : 人的选择 , 不是完全 因人“有限的自由意志” , 在上帝“无限的拣选救恩”之下 , 只能作出同意的决定。 人是否或何时“选择救恩” , 主要是在他心内 , 何时可有容纳神的空间。神预备的“救恩”是给世上每一个相信祂的人 , 完全没有任何预定或拣选定的人。 神又不会去收回任何人已接受的“救恩”。 没有得到“救恩”的人 , 只是那些不相信神的人、 和那些甘愿放弃已得的“救恩”去跟随魔鬼 , 离弃神的人。 “救恩”的接受或拒绝 , 是完全由人类个人决定。神不会为我们选择接受 , 衪也禁止撒但强迫我们拒绝。这是神公义的一项证明。 但其他如恩赐、领导者、福音事奉等工作的人 , 部份是神有作出拣选 , 相信是有祂的计划和旨意。但被神拣选了的有福之人 , 注意不要自夸 , 以为蒙福是出于自己的行为。因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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