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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wd199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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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如何反驳以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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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6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在这里我没有对圣经没有过任何评价.那里是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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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写的真精彩,值得鼓掌。不过,写的这个人一定不是警察,所以他会侃侃而谈,可能还津津有味,不错,我们的主的确让许多人死了,不过,那是死有余辜。现在就是法律上有许多漏洞,所以对于奸、杀、掳、掠可能当中只有杀人会偿命,其实那也不一定(有的运气好的逃了,警察一直追,可抓不到,只能作罢!有的有钱,官司只要用买就可以了,怪不的人人喜欢钱呢?做错事也不要紧,漏洞可以补嘛!)其他只要判个几年好了,说不定有钱还可以减刑,表现好呢还可以提早出狱,为下一次行动做计划。不是吗?双方面关系啊!那些什么法律啊,政治啊,通通可以不要了,对喜欢做恶的人来说,这些都没有,他们就自由了,什么是罪?人认为做出来的就是罪,心里想的就不是,还是正人君子?恐怕要打引号把?五十年代前女人还知道羞耻,现在恐怕这成为流行了,叫恬不知耻。欺骗也不是罪了,恐怕只有被人骗了才会想那个人真可恶,骗人。这这篇题材的作者可能没走出家门过,所以他不懂,值得原谅!另外可能他父母对他非常疼爱,从小到大没教训过,所以他认为犯错是没有关系的,可以原谅的嘛!所以我要说,警察都要改行了,警察局明天关门,因为人都可以原谅嘛!事都发生了,过去就算了,何必追究呢?还要那么累,真追到谁打谁还不知道,谁有这个闲空啊?看,错误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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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乙对甲说我是好人,甲说好现在开始我骂你不要骂我,因为你说你是好人,如果照世俗来看,乙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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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wd19991015在2005-2-15 23:53:00的发言:

具体做事的永远是人而不是神,所以神永远不会犯错.逻辑上是这样的.对吗?

即使是罪人从人道讲也不该烧死,是否残忍?

从几种教派来讲,我觉得佛教最宽容,基督教第2(有过东讨西杀的历史,不过目前讲好多了),伊斯兰教最残忍.

您是弟兄或姐妹吗?若是,则不应将基督耶稣等同基督教,更不应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比较,决不应该将神的旨意与人的“逻辑”和“人道”放在一起。 感谢主! 以马内利,展开你的翅膀,充满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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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神毫无不义!神的作为非人的理智所能识透.如果一个神总是对罪恶宽容放任不管,任人犯罪哪还称得上是神?对罪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是真正的慈爱?耶和华是满有公义慈爱的神,正因为他的公义,才会惩罚除灭罪恶,正因为他慈爱,才会把独生儿耶稣降世为人受死钉十字架,担当了全人类的罪.让一切信靠耶稣的得着救恩!如今主耶稣的恩典慈爱仍在召唤着每个罪人.神的公义和慈爱是统一的,不会因为公义而铁石心肠,巴不得人去死.也不会因为慈爱而容忍人的罪性.他愿意每个罪人信靠主耶稣得着永远的生命,不再受罪的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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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wd19991015在2005-2-15 23:53:00的发言:

具体做事的永远是人而不是神,所以神永远不会犯错.逻辑上是这样的.对吗?

即使是罪人从人道讲也不该烧死,是否残忍?

从几种教派来讲,我觉得佛教最宽容,基督教第2(有过东讨西杀的历史,不过目前讲好多了),伊斯兰教最残忍.

佛教,你知道什么是正真的佛教吗?不要跟我说那种乱信的多神民间杂教甚至是法轮功也算佛教。算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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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便雅悯在2005-2-19 22:32:00的发言: 佛教,你知道什么是正真的佛教吗?不要跟我说那种乱信的多神民间杂教甚至是法轮功也算佛教。算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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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B]无知的人哪,你亵渎永生真神的名要到几时呢?[/B]

上帝是造人的,人是受造的。上帝和我们的关系如同窑匠和泥土的关系。

[B]人算什么?!岂能跟神强嘴呢?!人岂是比神更公义吗?从古至今,有哪一个人能在上帝的面前称自己全然行义呢?![/B]

[罗 9:21-罗 9:23] [B]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B] [B]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B] [B]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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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到上帝后悔造人,便用洪水灭世,[B]可是你为什么不注意前面的文字和事实呢[/B]?“[B]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B](创 6:5)

耶和华说:[B]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B],声闻於我。(创 18:20)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B]这一切的事[/B](是指你所引用的那一些咒骂父母、与兽淫合、与继母儿妇淫乱等等恶行),所以我厌恶他们。(利 20:23)顺便说一句,这些国民已经恶贯满盈。

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B]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B],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申 9:5)

你在楼顶所发帖子中有一些明显是对神的误解,把人的罪也放到神的身上。

不过旧约既称为约,便是合同,是上帝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B]上帝预先把合同的条约——律法颁布,有一些相当严厉,为的是警戒以色列人不犯罪,更多是爱的表现,在那个悖逆的时代是无可比拟的进步(直到如今你依然可以从欧美的一些法律中看到旧约律法的影子),以色列人接受了这约。上帝既是信实的,便必定按照合同执行,除了这些惩罚的条例,也有赐福的条例。以色列人违约犯罪,自然受到惩罚。否则,上帝便是违约了。[/B]

约书亚曾经劝告以色列人谨慎选择,以色列人选择侍奉上帝。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不能事奉耶和华;[B]因为他是圣洁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罪恶。[/B]你们若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耶和华在降福之後,必转而降祸与你们,把你们灭绝。」 [B]百姓回答约书亚说:「不然,我们定要事奉耶和华。」[/B](书 24:19-书 24:21)

注:括号里标明的是《圣经》的各个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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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色列人最终因为自己的罪孽受到了旧约律法中的惩罚,但是[B]上帝的爱[/B]却没有离开他们,也没有离开这世上的每一个人。

[B]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B]。[约 3:16-约 3:17]

[B]上帝差遣衪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着世人的罪孽而降生(也包括以色列人),耶稣一生没有犯过罪,但是却为了世人的罪被钉死在了十字架上,埋葬,死后三天复活。将来还要再来这世上审判世人,每一个人都不能例外![/B]

[B]我们都得罪了神,但是神差遣衪的独生子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而死,衪的爱在此就向我们显明了。我们只需要相信主耶稣基督,接受这救恩,我们一切的罪孽上帝都不再记念,反得永生的福分!这话是可信的![/B]

[B]愿上帝怜悯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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