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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oldness在2004-2-26 3:52:17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xiaochao在2004-2-25 22:58:09的发言:
我的观点是,一个人如果敢于承认他自己是混蛋,并敢于承受他做混蛋所带来的后果,他做什么都是对的。但是挂着“贞洁的牌子”而欺世盗名者,是最可恨的。所以魔鬼有时候比“神甫”更值得尊敬。
这个世界还是有绝对真理的,这个绝对的真理就在主耶稣基督里。自欺欺人的人才会认为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对的,这也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的观点。
魔鬼是知道自己的后果:下地狱。而且是铁定的结果,所以他要在主再来之前疯狂地掳掠灵魂,好有更多的坐垫背的。
xiaochao,注意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有些观点很好,很新颖,也很令人思考。但是,有时候却偏离太远,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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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做的是上帝所允许的,为什么不行?人学魔鬼是不行,因为人做那些事情上帝是不允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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