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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愤怒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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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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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何处要将罪治死?

 

保罗好像指出了基督徒为中心的三个圈子,在这三个圈子都有治死罪的必要。

 

(i) 在我们私人生活中:

 

在第5节中所指的是地上性质的罪,主要指的是内在的动机和外在的操守。我们的内心世界自成一个宇宙,在这个小宇宙里,会冒出各种各样的罪来。保罗只是把我们难以启齿的罪恶欲念一一揭露出来而矣。而在他写给以弗所的书信中,提到类似的事情时,他视这些话为「坏话」(弗4:29)。但他在此提出这些事情,因为这些正是许多基督徒面临严峻考验的地方。假装这些痛苦的试探不存在是无补于事的。圣麦钦芮(Robert Murray McCheyne)有一次在他的日记中写道,他发现每一种已为人知之罪的种子,都在他心里找得到。有时候,除非我们认识到,也只有当我们对自己、对上帝清楚交代属于我们自己的罪究竟有哪些,否则我们会无法真正在成圣之路上再向前奔。如果我们觉得污秽的思想真是我们的问题,叫我们感到羞耻,我们仍须正视它,把它钉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情欲也好,贪念也好,都应当一视同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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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ii) 在我们每日经历中:

 

在第8节,保罗继而举出一系列在我们家中或工作中所犯的罪之特色。愤怒和恼怒!恶毒的灵--对自己所嫉忌的人、所针对的人表示幸灾乐祸!基督徒可以粗言秽语吗?保罗则无法想像出这是可行的。「但现在你们要除去....这一切的事」(第8节)。凌斯基(R. C. HLenski)在他所写的歌罗西书注释里,建议把「恼怒」(rage)翻成「激愤」(exasperation)。这实在是一语中的!有时候,人觉得这种失控的表现是基督徒的美德。不!保罗说不!应当制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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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iii) 在教会团契中:

 

与被赎的人一同相交时,我们必须常常警惕,不容任何足以危及团契和睦的意念在我们心中作祟。「不要彼此说谎」(第9节)。这不过是一种消极的表达方式。在以弗所书4:15有一句相应的话,就是:「以诚实彼此相待」。我们不仅要说真话,也要活得真,彼此坦诚相待。保罗的意思就是「不要活在虚假中」。我们也不应高举自己的背景。在当时,教会是由各式各样的人组成的,有犹太人,有外邦人,有文明人,有未开化的人,有自由人,有奴隶。今天的教会至少也多元化了,但这些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原是为了合一的缘故而有的,而不同人种的合一,乃是为了传福音的缘故而有的(约17:23)。所以,任何基于个人背景而产生出来的优越感、结群感,诸如IQ程度的高低、毕业于哪所名校、出生于哪个城乡、穿什么牌子的衣服、讲什么口音的话等等,都是上帝的家所厌恶的。为基督的缘故,这一切都得拖到十字架上,毫不留情地将之治死,因为他爱教会,为教会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纵使他是那般的富有,为教会的缘故,他成为贫穷;既成为贫穷,他就为上帝的子民能够合一的缘故,为社会唾弃至死。无论我们是在自己思想上有这种优越感,还是我们让别人感觉到我们这种优越感,还是我们的的确确作了一些事,讲了一些话表现出我们这种优越感,这些干犯基督那件上下织成一片之袍子的恶行,都必须狠狠地被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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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治死罪

 

如果我们能从歌罗西书第3章字里行间来揣摩保罗这番教导的精意,我们就会发现,保罗也提出了治死罪的具体步骤,从他的教训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五大「原则」:


(i)  认识罪的真相(西3:5,8,11):心理学家有时会将他们所称的「制约」(Suppression)和「抑压」(Repression)分别开来。制约所指的是拒绝一切作某件事情的机会,而抑压则是指否认我们心中有想作某件事的欲望。前者,我们都知道,乃是一种正常健康的举动,(的确,对基督徒来说,这乃是一项必须的操练。)但后者则会招致各种各样的心理不平衡。对于一个信徒来说,这种失衡现象会从他的心理层面潜入他的灵性面,继而带来可怕的后果。无可否认,在我们本性中有种微妙的倾向,叫我们总是想在人前表现得比真正的自己要好看一点,但要是靠自我抑压的方法来介绍自己,是足以致命的。又无疑,撒旦也会尽量利用我们内在的罪大作文章--我们已经领教过它的控诉:「你身为一个基督徒,怎么在你思想里会有这些念头出现呢?你还算是基督徒吗?」在那一刻,我们是多么容易顿时感到失落,忘记了原来救恩是藉著恩典而不是凭行为换来的、称义是藉著信心而不是凭自己的义得到的,以及是基督而不是我们自己能救我们的。也许在别的时候,让人听起来觉得你胆子太大了,但在此时此刻我们一定要大胆地说:「纵使我有这些思想和欲望,但我从来没有比此时此刻的我更配得到称义,然而我仍然要靠基督,并且依靠他的恩典,我将会治死这些罪的。」但只有当我们肯正面面对这些罪,照著罪真正的面目来认清它,我们才能认识到十字架乃是罪应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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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ii)  把罪带到上帝的面前受光照:往往我们本性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属灵定律要求我们第一要做到的事。「因著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要临到」乃保罗对我们说的话!我若想看清楚自己的罪,好使我有心决定除掉这罪,我必须先把罪带到能让我看清楚的地方,这地方就是上帝对一切不虔不义之人的愤怒所在地(罗1:18),这地方就是十字架。让我们把罪带到十字架前,让我心中的眼睛可以看见,耶路撒冷城门外那灰暗的下午,让我目睹基督的受辱;让我看见太阳也不忍目睹这种羞辱而隐藏起来了,看见围观的人也嚎啕捶胸而散(路23:48);也让我们听到那位饮下愤怒之杯者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让我们再来回头看看自己的罪,并对主懊悔地说:「主耶稣啊,我知道为什么,就是因我这罪你才要承受这样的痛苦!」我们要是来到这个地步,怎么还可能不舍得置罪于死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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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iii)  回忆起往日罪行带来的羞耻:「你们从前在其中生活的时候,也曾经这样行过。」(西3:7)。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基督徒生命成长中的「对比原则」。有时候,回头看,然后来量一量我们的属灵温度,是不太健康的事。但在这种情况下回顾以往,很可能是一种恩典。保罗问:「你们在现今以为羞耻的事上,当时得了什么呢?」(罗6:21)。在这里的原则也是一样。为什么还要回到老路上去呢?为什么仍然活像「旧人」呢?在基督里一切旧的不都已过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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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iv)  记住你已经是与基督联合的人了,保罗在1-4节中已经详细解释了这一点,在9-10节又再暗示这一点。这「新人」和「旧人」的概念几乎可以说是新约的专有名词。「旧人」是我们与亚当联合的本性,「新人」则是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而有的性情。「记住你在基督里」,这就是保罗对我们讲的话。「就让有这样的认知,在你一生中发挥巨大的效力。你当记住你已经与基督紧紧联合在一起了。你和他是不可分割的。」这也是保罗在提出其他教导之前的前提动机。在哥林多前书6:17那里,保罗更说道,即使我们犯罪,也不能叫我们与基督分割开。我们自己也许会觉得与主疏离了,但我们与主仍旧为一--以致于导致的结果就是,当我们犯罪,我们把主也扯进我们的罪中来了。「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殿吗?」

 

(v)  祷告渴望结出圣灵的果子:这一点乃是保罗接下来正面的勉励我们的(见西3: 12-17)。约翰法勒夫(John Flavel)说过:「以恩典迎腐败,犹如浇水于火上。」如果我们藉圣灵种,就会从圣灵收。如果藉著圣灵治死肉体的罪行,就必能得到存活的应许(罗8:13)。因此,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在主里坚守忍耐(Preserve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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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圣徒的坚守忍耐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
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丧,今被寻回,
瞎眼今得看见。

 

这首诗歌,出自一位曾经以贩卖奴隶为生之人,约翰纽顿(John Newton)的手笔,已经有过许许多多持各种神学见解的信徒,从内心深处对这首诗歌发出和应。我们前面一直所谈的,就是纽顿这首诗歌的主题思想如何在圣经中的表达。这恩典最奇妙的地方,乃在于它拯救了我,使我罪得赦免。每次当我回想我曾经是「失丧的」,「瞎眼的」,而如今得以在基督里,被基督寻回,瞎眼得见真光,我不禁再一次感到惊叹,惊叹这恩典之奇异!我们发现此乃新约不断出现的主题思想。但是,这里所说的、叫人感到奇异惊叹的,只在于人们尝到了上帝领自己进天国的恩典。

 

「奇异恩典」另一段歌词则提醒我们,上帝在我们身上所开始的这善工,是上帝要定意成全的:

历尽许多危难纲罗,
饱受百般患祸,
此恩领我安然经过,
更领我回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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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我们要问,纽顿有没有弄错,我们不是才探讨过,每一个基督徒都要面对与世界、与肉体和与撒但的交战吗?既然是这样的话,纽顿这么快就说「此恩必领我回天国」呢?这样是不是有点过早了?无疑,乍眼看上去,尤其是当我们以一种衷心、喜悦的心情来唱这首诗的时候,我们很难看出歌词中有什么信徒内心交战的味道。如果纽顿有认真思想过那些「危难、纲罗、患祸」是何等切肤的话,他还能这么轻易地写出这些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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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这里所引介出来的,就是圣徒是否能坚守忍耐到底这个问题了(the question of preserverance)。我如何能够确知,在开始基督徒的生命历程后,一定能够到达终点呢?如果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中所说的不错的话,即使来到天国的门口,也会有一条引向灭亡的道路,我怎么能够有把握自己一定能坚持到底而不失落呢?不但如此,远的不说(「天路历程」也许只是一部虚构的故事,我们暂且不谈),就说近的,谈谈我们现实教会中每天所见所闻的好了。决志信主后,流失的、背叛的、中途退缩的不是大有人在吗?在十六世纪,当改教运动在意大利进行的时候,在威尼斯司他底拉市(Citadella of Venice)有一位律师,他接受了归正的信仰后,被人拖到异教裁判所审讯,他当时就否认了他所认信的,并且还作了宣布放弃信仰的声明。而不久,就在同一年,1548年,他死了,死之前他落在一种极度忧郁的状态中,深信自己犯了无可赦免的罪。本来他的一生就此结束,是没有什么好提的,只是当时有人把他那段黑暗的日子记录下来,结果给后来许多英国的布道家提供了活生生的布道实例,用以来说明信徒不能持守信仰到底是极有可能的事,这样,这位史柏拉先生(Francis Spira)才显得有点贡献。本仁约翰在他的自传中"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罪魁蒙恩记),也谈到他自己在读过有关史柏拉的生平后的一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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