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灵恩运动的历史过程及其演变
1、灵恩三波运动的过程
历史背景:灵恩运动现在分为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这种划分,最初是由美国加州福乐神学院的彼得·韦拿(Peter Wagner)所提出来的。所谓第一波,是指1901年开始的“五旬节运动”(注重圣灵充满、灵洗、讲方言),由美国肯萨斯州开始;第二波是指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兴起的“灵恩运动”(注重讲方言及圣灵充满),也称“新五旬节运动”,由南非及美国传开,在各地成立全备福音商人团契;第三波则是八十年代初的“葡萄园运动”,又称为“神迹奇事运动”或“权能布道运动”。而我们现在所指的灵恩运动,概指第一、二、三波各阶段的灵恩运动,而不是单是指第二波的灵恩运动。
(1)什么叫灵恩呢?灵恩应该是属灵的恩赐,就如经上所记:“论到属灵的恩赐,我不愿意你们不明白,……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已意分给保人的”(林前12:1-11)。首先我们得先为“灵恩”一词正名。实际上,把“灵恩”一词冠于教会的某一群基督徒并不正确。
斯托得博士就说:“我个人的看法是,我用这个词,是尊重爱用此一说法的人;但是我这样用,感到相当勉强,因为对我而言,这似乎会带来极大的误解。这样说,便意味着将‘灵恩’一词冠于教会中的某一群基督徒,而其实这词乃是指全教会而言。整个教会都是灵恩的团体。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其肢体各按所得着的恩赐来发挥功能。”
杨牧谷牧师也有相同的看法:“使徒行传亦告诉我们,圣灵是浇灌凡有血气的,凡于圣灵有份的,都与圣灵的恩赐有份,因此灵恩不是某一小撮的记号,是所有基督徒的记号,只要我们不把灵恩规限于超常的能力。到这里,我们可以总括前述的,来给灵恩一个神学定义:灵恩就其广义而言,是指出神对每一个信徒的呼召,为了完成他在群体中某个特别岗位,使他们有能力去完成特别的责任。就其意义而言,灵恩只是圣灵赐的恩典而已。”
美国国际神学院院长唐崇怀博士也说:“教会和信徒常为‘灵恩’的事困惑,一般教会将灵恩和灵恩派混为一谈,不是拒绝灵恩就是完全接受灵恩。拒绝的理由很简单:教会既然有了圣灵,圣灵的工作和恩赐是普及众人,为何要以灵恩将信徒予以区别,而造成人性的自大和分门别类,危害教会的秩序和原状。接受的理由也很简单:灵恩使人经历圣灵的同在、事奉有力量、带给教会新的景象和气氛、使信徒心灵火热、得着圣灵的充满。总之,各持圣经教训,彼此互不相容。”
在另一篇文章中他谈到:“顾名思义,灵恩派当然是特别注重灵恩的教派,但他所谓的灵恩却单是指圣灵充满而得的‘特别灵恩’。一般而言,他们是追求圣灵的充满而肯定灵恩的得着。所以严格来说,他们是将圣灵充满和灵恩视为一体、混为一谈。灵恩是圣灵充满的后果,包括了说方言、行神迹异能、讲预言、有先知讲道之能,是一种平信徒普及运动的表彰。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他们比较着重于感性的挑动和运作、体态性的崇拜和参与、借着外在的现象展示神的能力和作为、重祷告、祈求和赞美,并以造势性的方法将每一位与会的人推动参与圣工,因此他们也常被视为是一种平信徒总动员的教会性运动。
总括来说,圣灵充满重生命、重事奉但未必重工作、重事工。其实圣灵工作的重心应是为耶稣作见证,故‘道的传扬’和‘真理权柄的印证’应重于神迹和异能的表彰的终局成果,使人归向基督。而灵恩的赐予是本质上生命的充实和生活的活力,若将灵恩局限于某些恩赐,特别是那些显著恩赐,就会难免有信念狭窄和思想闭塞之嫌。”
在教会中,一提到“灵恩”,好象一种瘟疫,唯恐避之不及,几乎成了一个贬义词。好象在教会当中是不应该有的,这是极端,也是不正常的现象。把“灵恩”一词冠于某一派也是不恰当的。
(本小节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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