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心情常常在基督徒的心中发生,好像我们应当是被人尊重才对的,好像人应当是欠我们「尊敬的债」才对。我告诉你,没有这一回事!没有一个人欠尊敬你的债,没有一个人欠接待你的债,你如果不被接待,你不被尊敬是很正常的,因为你也常常不尊敬人,你也常常不接待人。所以人如果不接待你,不尊敬你,是他的自由。从这里你就不会受妨碍了,「如果你感到应当尊重我,为什么你不尊重我?你应当好好接待我,为什么你不接待我?你应当很看得起我,为什么你看不起我?」那你这个追讨式的定罪,你这个对别人有所苛刻的要求,就变成一个不公义的待人的开始。因为我们不一定会尊重人的,有一些人应当被尊重的,我们也不尊重他,因为什么?因为我们还不认识他。有一些人本来应当被我们更尊重的,我们不尊重他,因为我们灵性没有到那个地步。有一些人实在应当被我们更尊重的,我们不尊重他,因为我们本来不爱尊重别人。所以如果别人不尊重你,是他的自由,人家不接待你,是他的权柄,他在地上有他做人的方式,跟你做人的方式不一样的。
我们之间有许多不和谐,不过是因为我们强人从我。许多时候我们与人之间的感情搞不好,因为我们什么呢?用自己的标准求诸于人,I demand you should be like this. This is my standard. Why? How come?You are not up to my standard?孔子,「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参《论语》卫灵公第十五),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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