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圣灵感动,没有人会相信耶稣。2. 罪人能得救原是不配,完全是上帝恩典。这两点大家没有反对吧?
1. 不可抗拒救恩(上帝绝对主权)。2. 可抗拒救恩(人的自由意志)。这两点需要讨论!
好,我们用“两个人同样听福音,一个信,一个不信”的例子来讨论。
不可抗拒救恩解释: 1. 我信(得救):因为上帝定意要拯救我,圣灵引导我,感动我。在上帝的大能大爱之下,融化我的抗拒意志,使我心甘情愿顺服他。神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的,我没有一丁点功劳可言。感谢上帝! 2. 我不信(不得救):因为上帝没有定意要拯救我,圣灵没有感动我,所以我就不可能信。
可抗拒救恩解释: 1. 我信(得救):因为上帝定意要拯救我,圣灵引导我,感动我。最后我的自由意志决定接受,所以不管多少,我还是有一点点动劳的,因为是我决定接受救恩的,否则圣灵是完成不了任务的。 2. 我不信(不得救):因为上帝定意要拯救我,圣灵引导我,感动我。但是我就是硬着颈项、一意孤行,使圣灵无法抗拒我的自由意志;上帝尊重我的自由意志,所以不得不任凭我灭亡。不管怎么说,上帝定意对我的拯救最终失败。
这两种解释,那一种更合乎圣经的教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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