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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提到“恩典”这个词的时候,其实你并不清楚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所以你才会觉得哪些要求需要“守”,并把这些要求视为“律法”。然而,对于一个真正认识神恩典的人来说,那是“得救之人的本分”,而不是“要求”,更不是“律法”。
你知道自己蒙了多大的恩典,你就会甘心乐意付出你的所有;当你不清楚自己究竟蒙了多大恩典时,你才会和耶稣斤斤计较,并把“本分”视为“律法”。一个人对主的爱有多少,甘愿为信仰付出多大代价,取决于他对恩典的认识有多深,就如耶稣所说:“我告诉你,他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他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7:47)
你去读创世记,那里讲到“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挪亚时代的人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以至于神说他们“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对此,主耶稣的解释是:“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灭了。”(路17:26-29)
主耶稣说得很清楚,当时的人并不是整天想着杀人放火,他们只不过是“又吃又喝,又娶又嫁”罢了。请问吃喝嫁娶有什么错,这不是人正常的需要么?为什么神却说“他们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答案就在于他们在吃喝嫁娶这些事上,把神撇在一边,不理会神的心意,只求满足自己的需要。
今天的世代也是一样,如果基督徒吃喝嫁娶不是为了神,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这在神的眼中,就是一件“恶”事!为此,圣经鼓励我们:“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倘若从人自己的角度去思考,永远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除非我们知道神造人的目的,才能找到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以及人生的目标。同样,“人为什么要结婚”这个问题从人自己的角度去思考,也永远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一个不认识神的人,会在婚姻上以自己为本,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结婚;但一个真正认识神的人,会知道婚姻是为了成就神的旨意,因此如果我的配偶不能帮助我更好地完成神的托付,我宁可不结婚。
最后我要说的是:婚姻并非“必需品”!有些人神让他们在婚姻中荣耀神,也有的人神让他们以独身的生活来荣耀神。无论独身还是结婚,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知道神在自己身上有什么旨意,并以“成就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这是得救之人的本分、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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